□ 赵彬花
“农药废渣盐”哪里去了?
□ 赵彬花
近日,江苏一公司非法制售“农药废渣盐”案件在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案情是这样的:被告人(江苏镇江海天盐化公司)非法制售“农药废渣盐”14000t,流入全国12个省、市盐业市场,部分“农药废渣盐”冒充食盐流向餐桌。1月31日,新华社发布的这条消息被网络疯传。中国百姓还未从蒙牛“问题奶”阴影中走出,又陷“恐盐症”:自家买的食盐还能吃吗?
和蒙牛“问题奶”现形有点雷同:江苏“农药废渣盐”也是由“外省人”查获的。2011年,安徽阜阳盐业和公安部门在公路上截获18 t私盐,并顺藤摸瓜,发现了一起性质恶劣的“农药废渣盐”流入食用市场案件。
经查,江苏镇江海天盐化公司非法制售“农药废渣盐”,该公司并无盐品生产经营资质,其生产原料来自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农药后产生的废渣。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除草剂“草甘膦”,会产生一种污染性很强的工业废渣难以处理。2009年,商人徐敬东等人在镇江成立了“海天盐化”公司,从该公司以10元/t的价格收购农药残渣。据调查,安徽阜阳截获的“农药废渣盐”,主要卖给当地小商贩用于制作烧饼、馓子等食品。
经中国农业大学分析与环境毒理实验室检验,被查出的这种“比食盐还漂亮,还白”的“农药废渣盐”中的农药“草甘膦”含量高达55 mg/kg,类似于奶制品中的“三聚氰胺”,明显高于美国、欧盟、日本农产品贸易 20mg/kg的安全标准。
近年来,工业盐流向餐桌在国内屡屡发生,但在流入食品领域的私盐中检出农药成分却是第一次,且“14000t”这一数字惊人。据统计,镇江市年食盐消费量为15000t。也就是说,假设这批非法制售的废渣盐全部流向餐桌,足够300万人吃1年。
案件审理情况公布后,笔者想,江苏省盐业部门多少应有点被动与尴尬:“农药废渣盐”的生产、销售在自己家门口已有时日,为什么没有及早发现呢?
“农药废渣盐”案一经公布,江苏盐业部门第一时间就站出来表态了: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即对镇江海天盐化公司有关情况进行了彻查。截至目前,经与其他省份联系,对镇江海天盐化公司销往其他省市的工业用盐去向进行排查,尚未发现流入食用盐市场。
最初看到“尚未发现‘农药废渣盐’流入食用盐市场”,笔者似乎吃了“定心丸”,不再惶恐,可转念又一想,不对呀,这个“尚未发现”话里其实还有话:“尚未发现”是还没有发现,并不代表发现不了!这几个模棱两可的字眼让公众的心稍稍安定后再生疑窦和不安:
一问:这14000t害人盐到底流向哪些省市?
二问:部分“农药废渣盐”冒充食盐流向餐桌,这个“部分”到底是多少?哪家店的餐桌上有“农药废渣盐”?
三问:到底哪些人吃了“农药废渣盐”?如何善后?
上述问题会有答案吗?
对于食品安全,现在从上到下都异常重视,但就是在重视者的眼皮子底下却一次一次惊现侵害民众生命安全的食品大案。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从蒙牛“问题奶”到江苏“农药废渣盐”,两地众多的执法部门都没有在“自留地”里发现端倪,倒是异地同僚揪出了“毒瘤”。地方“保护伞”难逃其咎:“农药废渣盐”在企业没有资质的情况下如何就能生产出来?非法经营者那么大个“摊子”真的就没有相关执法单位的执法者光顾过吗!?在阳光底下,怎么就发现不了非法经营者的蛛丝马迹?
时下,我们的国家时时处处都在提倡“和谐”,可一不留神就要有不和谐的曲子奏响。中国商界有句再通俗不过的至理真言:企业只有诚信经营才能做大做强!可中国还有句古话:“无商不奸”,要把这句话变过味来,让商家“不奸”而诚信经营,没有法治那是空谈。
可如何“法治”?地方保护主义就是一个最大的“路障”。事发前,为了局部、甚至某些人的利益,碍于“情面”,有些部门或一些人总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一到事发,有关部门绞尽脑汁想着用几个马虎字眼蒙混过关,嘴上像贴上了膏药,生怕将跟本地有关的核心详情公布后,影响当地名声,影响官员政绩。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食品安全法等规定,与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食品生产标准、食品安全执法等方面的信息,都应当予以主动公开。而2011年1月,卫生部和公安部也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将查处的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布,达到惩处违法行为、震慑犯罪分子和教育广大群众的目的。”令人称奇不解的是,“农药废渣盐”案距离案件发生时已经接近1年公众才知情,这么长的时间,或许真的有“倒霉蛋”买到“毒盐”也早把它送到胃里消化掉了!
四川蒙牛“问题奶”是由福建相关部门查出的,江苏“农药废渣盐”是在销售路上被安徽有关部门截获的。笔者突然有一个想法:异地执法,执法人员不用畏首畏尾,有利于杜绝人情关。各地食品安全工作是不是要天天进行异地执法,这样的话,食品是不是就能真的安全一些?情急之中,笔者有了不符合实际的想法,让看官见笑了……
“水至清则无鱼”,这是中国历久实用的“中庸主义”,如何对地方保护主义开刀?笔者不妄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