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春法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北京 10 0 8 63
美国科技决策咨询的体制机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文/王春法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北京 10 0 8 63
论文在论述美国科学家为什么参与决策咨询的基础上,具体分析了美国科技决策咨询的体制和机制,深入阐述了美国科学家参与科技决策咨询的主要途径和基本方式等,并就美国科技决策咨询体制机制对我国的启示进行了分析。
美国,科技决策咨询,启示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急剧转型,决策科学化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和强烈呼声,科技决策咨询工作越来越得到党政部门和学术界的重视,许多研究机构都提出要加强决策咨询工作,发挥好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但是,如何建立既具中国特色又科学规范的科技决策咨询体制机制,学术界却莫衷一是,争论颇多。本文拟以美国为例,具体分析科学家参与科技决策咨询的体制机制与方法途径,并就其对中国科技决策咨询工作的启示谈点看法,以就教于方家。
美国的科技决策是在行政部门和立法部门的互动中完成的,其中总统与国会的互动是关键。在行政部门,主要有3个机构负责科技政策的协调与制定:一是具有内阁地位的国家科技委员会,主席由总统担任,副总统和相关部长为成员,是国家一级最高的协调机构,主要功能是协调科技政策制定程序,确保科技政策决定和计划与总统公布的目标相一致;协助把总统科技政策议程贯彻到联邦政府之中,确保在制定和执行联邦政策与计划中考虑到科学技术问题;促进科学技术领域的国际合作。二是白宫行政办公室下属的科技政策办公室,这是1976年国会设立来向总统和其他行政部门就科学技术影响提供咨询的机构,它负有3方面的使命:第一是向总统及其高级雇员就相关问题提供准确、有针对性、及时的科技咨询;第二是确保行政部门的决策得到充分的科学支持;第三是确保行政部门的科技工作能够得到恰当的协调,为社会提供最大程度的福利。三是在美国政府各部一级的科技决策,其中以国防部、能源部、农业部等最为重要,它们都是重要的科技决策参与者,各自在相关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至于国家科学基金会(NSF)则是具体的科学研究政策执行机构,负责基础研究领域的资助工作。
在国会,关于科技问题的决策主要由国会相关委员会负责,而且主要与拔款有关。理论上说,美国17个参院委员会及其下设的70个小组委员会和23个众院委员会及其下设的104个小组委员会,都可能会涉及科技相关决策。其中,在众议院,科学、空间与技术委员会发挥作用最大;在参议院,商业、科学与运输委员会最重要,下属的科学与空间小组委员会主要负责科学、工程与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政策;测定和计量标准;民用航空与空间科学与政策,并监督NSF、NASA、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科技政策办公室的工作。
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科学技术已经渗透到美国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科技相关问题的决策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重视科技决策咨询因而成为美国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点在NSF的成立过程中就得到了充分的反映。上世纪50年代苏联Sputnik卫星上天后,科学家在国家科技决策中的地位迅速提高,各种科技咨询委员会迅速走到国家权力的中心,科技专家几乎涉及政府政策和政治的所有功能[1],在美国的决策咨询体制中扮演着重要的决定性力量。大体说来,美国科学家参与决策咨询主要基于以下3个方面的社会共识:
一是科学家的职业角色决定了他们在决策咨询中的关键独特地位。科学家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科学研究又是一个特殊的职业,对于某项研究成果的科技影响及其潜在的经济社会影响,只有科学家有可能准确预知并给出专业判断。同时,正因为科学家受过良好的专业技术训练,在相关专业领域内积累多年,不仅对科学事业发展方向最有发言权,而且对社会变化具有独特的观察视角和深刻的洞察力,能及时发现问题,对事物未来发展方向进行前瞻性的预测与分析,提出有科学依据的判断或结论,对可选择项目进行评估[2]。在这种情况下,科学家有责任将其科学研究的前景及潜在影响告诉决策者,并提出相应的决策建议。美国学者认为,专家通常是最有资格评估科学进步的机会,而有广泛代表性的外行在与专家的紧密磋商中可能是最有资格评估社会的需求。在机会和需求之间的最佳平衡,只能通过一种包括两个维度的高度互动、相互训导的过程来达成[3]。正因为如此,科学家和工程师作为科学技术知识的创造者和承载者,受到了政府决策者的充分尊重,他们作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各种矛盾和利益冲突的关键资源,被引入政府的决策咨询过程之中。
二是对纳税人负责要求科学家积极主动参与到决策咨询中来。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建制化的发展,科学越来越成为社会事业,成为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支持的事业。这是因为,科学研究的产生是社会进步和社会分工不断深化的产物,科学家这个群体能够在社会发展中得以生存并发展壮大,很大一个原因是其他社会力量、社会群体对科学家群体的存在和活动提供支持帮助,使科学家得以专心致志地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展科学技术活动,而其中的主要机制就是国家对赋税的征收与使用。一定意义上说,现代科学技术的任何一点进步,实际上都是国家投入的产物,国家每一笔财政投入都来自纳税人。既然纳税人支持了科学技术事业,科学家就有义务对纳税人的投入做出补偿。这就要求科学家通过两种途径积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一是通过科普活动及时向纳税人报告所从事研究的最新进展,二是通过决策咨询来为纳税人服务,把通过研究获取的知识反馈给社会公众。科学家通过科学研究获取的知识不是私有产品,这种知识权利应该为社会所共享,通过推动科学决策让更广大的社会公众从中受益。
三是科学家参与决策咨询是为科学研究争取最大支持的重要途径。在科学研究成为国家体制的情况下,政府不仅掌握了绝大部分科技资源分配的最终决定权,而且在相当大程度上决定着社会上的科技资源配置模式与格局。但是,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细密化,研究资金应该以多大规模配置在哪个领域哪个方向,政府官员作为决策者实际上并不是很清楚的,而科学家作为科研活动的直接承担者应该最有发言权,这就要求科学家通过决策咨询帮助决策者制定正确的科学政策,以恰当的形式、规模、机制和模式配置科技资源,从而使政府的研究开发投入实现收益最大化。这样一种决策咨询职能,只能由科学家来承担,其角色和地位不可替代。这就是为什么近几十年来决策者对专家咨询的依赖有增无减,科学知识已经成为必要的决策资源,政治越来越科学化[4]的重要原因。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科学家参与决策咨询符合科学共同体的最大利益。
美国的科技决策咨询体系不仅历史悠久,而且体系庞大复杂,涉及到联邦、州、市各级政府方方面面的决策活动。在实际运转中,在联邦一级,美国的科技决策咨询体系大致由两种类型的决策咨询机构组成:
第一种是体制内的科技决策咨询机构,主要是由1972年10月颁布实施的《联邦顾问委员会法》(FACA)管辖的各类顾问委员会,它们均由总统或联邦政府机构设立或“利用”,成员包括一个以上非全职联邦雇员,主要任务是使用科学方法向政府主管机构提供意见和建议[5]。据估计,1990年时这类顾问委员会总量有1 000余个,成员21 000余人,其中约有10%为全职联邦雇员,17%来自州和地方政府,36%来自私人企业,31%来自非营利部门[6]。在2008财政年度,按总务管理局(GSA)报告,美国共有917个活跃的顾问委员会,由64 000名成员组成,向50个联邦机构提供咨询和建议,当年共支出经费3.443亿美元。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这是在美国行政体制内部、主要服务于联邦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科技决策咨询机构。其中,在总统层面,根据总统行政命令按惯例设立的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PCAST)最为重要,主要任务是向总统提供科学技术咨询。进入新世纪以来的一个重要趋势是,总统科技顾问同时兼任科技政策办公室主任,直接参加总统科技决策活动。按照FACA的要求,联邦顾问委员会特别重视公开会议、授权许可、公众参与和报告提交等工作。
第二种类型的科技决策咨询机构包括同政府签订咨询或研究合同的私人机构、非正式的个别群体以及依靠个人能力从事非正式咨询活动的个人。其中,在为政府提供科技相关决策咨询方面影响最大的机构主要有3个系列:
一是美国科学院系统,这是1863年根据美国国会立法建立的民间、非营利机构,旨在就科学技术相关问题向政府提供独立的咨询。根据国家科学院的授权许可,1916年在国家科学院下设立了全国研究理事会,以扩大国家科学院的咨询功能,此后1964年和1970年又分别成立了国家工程院和医药研究院。事实上,国家科学院的绝大部分科技决策咨询工作是由全国研究理事会执行的,下设行为与社会科学及教育分部、地球与生命研究分部、工程与物理科学分部、政策与全球事务分部、运输研究委员会等5个分部。据估算,美国每年有6 000多位顶尖专家自愿无偿参与全国研究理事会设立的数以百计委员会的研究活动。此外,常设委员会或圆桌会议的成员还就范围广泛的问题提供即时咨询和指导。美国科学院向政府提供的服务是如此重要,以至国会和白宫多次发布法律和行政命令以确认它的独特作用。
二是美国科学促进会(AAAS),主要是通过科学政策倡议、国际项目、科学教育以及其他活动为261个所属学会和科学团体以及1 000万个人服务。就科技决策咨询而言,AAAS影响最大的一项工作就是始于1976年的美国R&D预算研究。这项工作由美国科促会联合美国宇航学会、美国化学会、美国数学会、美国物理学会等30个科技社团组成跨学会研究小组(intersociety group)共同进行研究,通过发表纸质的年度报告对总统下一年度对重要政府部门和学科领域的研究开发预算建议进行统计分析,提出建议。除此之外,从1976年开始,该计划还在美国科促会年会期间发起召开科技政策论坛,面向科技政策界就科技预算与政策问题展开深入讨论,现在这个论坛已经成为美国关于科技问题的重要公开会议。1994年成立的政府关系办公室(OGR)主要就现行科学技术问题向国会提供及时、有针对性的信息,并在理解和与科学决策者合作方面向科技社团提供支持,印发《国会科技》简报,出版《与国会打交道:提供给科学家的政策指南》,帮助科学家与决策者确定何种沟通方式最适合两者互动,向谁说、何时说、需要准备什么,遵循何种路径,等等。
三是民间思想库,主要是指兰德公司、布鲁金斯学会、美国进步研究所等民间政策研究机构,大学研究机构也可归入此类。以兰德公司为例,虽然名为公司,实际上是一家非营利机构,旨在通过研究和分析帮助改进政策和决策。它所关注的领域都是社会影响非常大、涉及面广的重要领域,比如健康、教育、国家安全、国际事务、法律与商业、环境等等。进入新世纪以来,兰德公司明显加大了对科技政策的关注力度,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分析方法,包括德尔斐法和Robust Decision Making等等。除接受委托进行研究、定期不定期发布研究报告外,兰德公司研究人员的一个重要决策咨询活动就是参加国会听证会,提供证词,仅在2011年就有19次之多,2012年以来到5月中旬已有8次,因而在国会立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咨询作用。美国其他民间政策研究机构也大致类似,只是影响和范围没有兰德公司那样巨大而已。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美国的科学家对政府科技决策提供的咨询主要是通过以下几种渠道或者方式完成的:
一是有组织地参与决策咨询。一般来说,美国科学家都是参与到某个决策咨询组织之中,接受政府委托就相关问题进行研究。由于地位特殊,美国科学院能够召集全国顶尖的科学家、工程师、医疗专业人员以及其他专家来研究美国社会最紧迫问题的科学技术方面,每年形成200—300份权威研究报告,范围涉及肥胖症、法医学、入侵种植物、未成年人喝酒、哈勃望远镜、疫苗安全、国家能源前景、运输安全、气候变化以及国土安全等。在这里,研究的发起者主要是政府相关部门,需要研究的问题十分明确,要求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而且参与研究的科学家都是无偿的,志愿参加。
二是应邀参与国会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会举行的听证会,提供证言。这主要是从科学家个体层面上进行的,所提供或展示的是科学家的专业知识和良好判断,依托的是科学家的个体智慧,主要是提供真实情况包括对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力求信息资料客观准确。在这方面,科学家既可以把广泛的科学技术知识基础与决策者的问题联系起来,从专业角度提供范围广泛、考虑周全的备选方案;也可以就某一个业已确定的政策或观点进行论述,用科学技术知识成果为相关议题或政策提供论证和支持;还可以就两个或多个相互冲突的政策观点进行评判,帮助决策者选择最好的对策建议,或对已经实施的政策效果进行科学评估,进而提出政策改革和调整方案。
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地提交研究报告或者建议书,或者是发布研究报告,形成公众舆论,从而对决策者施加影响。单纯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们,他们在研究过程中虽并不考虑其成果的使用和效用,但事实上,重大科学发现或者研究成果会极大地影响政策制定。全国研究理事会的报告之所以被视为是有价值的和可信的,主要是因为该机构向来以较高的科技质量标准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咨询建议。在研究过程中的每一步骤,都要应用制衡制度(Checks and balances)以保持报告的真实性并维护公众对它们的信任。在兰德公司,发布研究报告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决策咨询方式,据不完全统计,到本世纪初,兰德公司已经先后发表研究报告18 000多篇,在期刊上发表论文3 100篇,出版了近200部著作。在每年的几百篇研究报告中,70%是机密的,30%是公开的[7]。在其他独立研究机构或者思想库,提交或发表的研究报告数量也是十分可观的。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持续发展,中国的经济总量、国际地位、科技发展等都已经达到了空前的规模和水平,对外交往越来越多,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复杂,科学决策的呼声日益强烈。我们处在一个伟大的时代,决策咨询工作面临着广阔的空间,科技工作者作为科技知识的承载者和科技活动的参与者,面临的决策咨询需求规模和质量水平都是前所未有的。尽管如此,与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和决策需求相比,我国智库的数量和水平都与发达国家有着很大的差距。根据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2009年发布的2008年全球智库报告,在全球5 465家智库中,美国以1 777家居于首位,其次是英国的283家和德国的186家。在亚洲,印度以121家智库居第一;日本其次,有105家。中国大陆被认可的智库仅有74家,其中没有一家科技类思想库[8]。在2012年发布的2011年全球智库报告中,尽管中国智库数量以425家居世界第二位,但该报告明确强调他们只能确认其中的75—80家智库[9],说明我国智库的国际认同度并不高。在这种情况下,美国科学家参与科技决策咨询的经验能够给我们什么样的启示或者说启迪呢?
一是要培育良好的决策咨询文化。一方面,决策者要勇于承认自身知识结构的偏狭,勇于及时就相关问题向专家请教,推动形成一种相信专家、相信专业、相信科学家基于专业所作判断的良好社会氛围,容许存在不同的思想主张和学术观点;另一方面,科学家也要积极参与决策咨询,自觉、及时、主动地把自己基于专业知识的专业判断提交给决策者,以供参考。这就要求决策者和咨询者都保持一种平和的心态,咨询者有提出建议的权力,决策者也有采纳或者不采纳的权力,两者的权力是平等的。不能认为科学家提出的建议全都是正确的,就应该完全采纳,也不能因为部分决策者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就否认接受决策咨询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决策是艺术,讲究的是政治平衡;决策咨询是学术,讲究的是科学严谨,两者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因而特别需要双方的理解与沟通。原兰德总裁赖斯认为:“咨询研究不仅需要一个能胜任的‘生产者’(指咨询研究组织),同时也需要一个远见卓识、能很好地理解思想库研究工作的‘消费者’(指接受思想库咨询的决策部门)。发现、找出什么是需要加以研究和咨询的问题,是研究过程中的一个极为困难和关键的部分,这需要委托者与研究组织之间自一开始就建立一种宽容的、熟悉的联系。理解和做到这一点,对于研究工作的成功是十分重要的”[10]。
二是要注重发挥集体的力量,提升组织智商。在现实世界特别是在科技界,有智慧的人很多,但是能够把科学家的个体智慧凝聚起来,形成有组织的集体智慧却并非一件易事,而成功的决策咨询一定要千方百计把科学家的个体智慧凝聚起来,经过提炼升华,形成有组织的集体智慧。美国科学家参与科技决策咨询,最重要或者说最通常的途径就是作为成员参加某个科技顾问委员会,并在其中发挥独特关键作用,从而最大限度地提升和发挥组织智商的集成优势。从一定意义上说,科学顾问作为连接决策者和科学界的桥梁,其关键价值就在于他们有能力懂得科学是如何运作的,并在科学界获得大家的认可和信任,从而确保科学咨询的过程在多角度、宽领域进行,进而提出具有最佳平衡的建议,并明确指出各种不确定因素和未知因素[11]。咨询委员会作为凝聚科学家团体智慧的组织形式,提供了一种既灵活又低成本的途径,让政府官员能够向相关科技领域内拥有丰富而且不断更新的知识的实践者进行咨询,在大多数涉及健康、安全和环境监管的项目中,即便法律没有要求,监管机构与咨询委员会之间的咨询活动也已逐渐成为例行规范[12]。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提升组织智商不仅是决策部门的事情,对于决策咨询机构来说也是同等重要的。
三是明确决策者的咨询需求。无论是参加听证会提供证词,还是应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研究报告,科学家在决策咨询中的地位和作用都应该是很明确的,对于他们所要回答的问题也应该是很明确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参与决策咨询,最重要的就是明确决策者的咨询需求,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一整套解决方案,供决策者选择。反过来,决策者对科学家的咨询需求也应该是明确而具体的,不能对科技决策咨询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正因为如此,在美国,无论什么样的决策咨询机构或者是思想库,在开展决策咨询工作时,第一步都要通过任务书来明确地界定问题,明确决策者的需求。只有明确了决策需求,科学家的专业性作为决策咨询能力的基础作用才能充分发挥出来。
四是坚持科学方法,注意按程序办事。讲究科学方法的最重要表现是强调跨学科研究,最大限度地规避学科偏狭,避免以偏概全。在美国,这首先从研究人员的组成上体现出来。比如说,兰德公司作为一个综合性思想库,在其研究团队中,社会科学家占20%,数学家占18%,经济学家占14%,工程技术专家占10%,物理学家占9%,计算机专家占3%,其余为法律、商业、教育、艺术、医学和政策分析、军事分析等方面的专家学者[7]。讲究科学方法的另一表现就是强调按程序办事,以全国研究理事会为例,它的决策咨询步骤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是界定问题,由国家科学院工作人员以及管理委员会成员与研究发起方一起形成一个正式的“任务书”(statement of task),确定待研究问题的特定内容以及期限和研究成本。第二步是委员会的选择和批准,所有委员会成员都作为个别专家而不是机构或利益集团的代表参与研究,都要根据他的专业和良好判断对项目做出贡献,只有在第一次会议进行了充分的利益制衡讨论以后委员会才算最终成立。第三步是召开委员会会议,进行资料收集、分析工作并起草研究报告,比如通过向公众开放的会议、外部团体提供的信息、研究科学文献、现场调研等方式获取信息资料,在此基础上,委员会举行闭门会议以提炼观点、形成建议。第四步是进行报告评议工作,是由外部专家匿名提出评议意见,相关委员会必须通过“评审回应”(response to review)对外部评审专家做出回应,但不一定同意评审意见。在所有委员会成员和国家科学院官员签署后,这份最终报告将送达该研究的发起者并向公众发布,报告评审人的名字及所属机构也将同时公之于众。在兰德公司,课题研究也大致遵循着同样的程序,以确保研究报告的质量和水平能够代表本机构的地位和声誉。
五是注意与社会公众的开放互动,把专家判断与社会共识有机结合起来。在美国的科技决策咨询机构,无论是体制内的,还是体制外的,都有一个非常独特的环节,就是举行开放会议,即讨论相关问题时向社会公众开放,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在兰德公司,一种基本的观点是认为那种靠临时召集专家开一两次会议、写一份报告的做法,实际上是用专家“拍脑袋”替代领导“拍脑袋”,这不是决策咨询;在课题立项以后,中期评估至关重要,因为它需要确认研究内容和研究进程是否符合委托要求,以保证研究工作沿着委托人要求的方向进行。在课题完成以后,每个思想库都会依据自己的成果评审制度予以审定,并通过一定方式公开发布研究报告,引导社会舆论,进而影响公共政策。
需要强调的是,近年来我国科技决策咨询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科学技术进步法》对重大问题充分听取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做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明确规定,2003年开始的《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制定工作甚至尝试了中科院、工程院、社科院共同参与的“三院咨询”机制,科技决策咨询工作迅速发展起来,中科院强调是国家最高科学思想库,工程院提出要成为工程技术领域的最高思想库,科协明确要建设国家级科技思想库,其实质都是要进一步加强决策咨询工作,其依靠力量都是科学家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判断。从社会层面来说,2009年成立的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简称国经中心)以及同年在北京举办的首届全球智库峰会更是把国内智库热推向高潮。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在科技决策咨询领域,迄今我们还没有建立起规范的国家科技决策咨询制度,科学家参与决策咨询在许多情况下还带有建言献策的性质,还缺乏一种强有力的体制机制来把科技工作者的个体智慧凝聚上升为有组织的集体智慧,科技决策咨询还没有纳入重大决策过程成为法定程序,专家判断与社会共识之间还有相当差距。这说明,我们在为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解决这些问题,既需要决策者有更加宽广的胸怀,创造更加便捷的条件让科学家参与决策咨询;更需要科学家牢固树立通过决策咨询服务回馈社会的责任意识,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参与科技相关问题的决策咨询;也需要社会各方面积极行动起来,完善体制、健全机制,通过多种方式把科技工作者的个体智慧凝聚上升为有组织的集体智慧,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从这个意义上说,决策者、科学家和社会各界在推进科技决策咨询方面负有共同的责任,科技工作者在科技决策咨询方面任重而道远!
1 Roger Pielke,Roberta Klein.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ScienceAdvisor to th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Minerva,2009,47:7.
2 http://www.oppapers.com/essays/Scientific-Decision-Making-Process/548557
3小罗杰·皮尔克.李正风等译.诚实的代理人:科学在政策与政治中的意义.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0,13.
4萨拜因·马森,彼德·魏因加.姜江,马晓琨等译.专业知识的民主化?:探求科学咨询的新模式.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0,7.
5布鲁斯·史密斯.科学顾问.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0,34-36.
6布鲁斯·史密斯.科学顾问.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0,1.
7褚松燕,赵成根.西方思想库咨询模式对我国决策咨询机构发展的启示.河南社会科学,2005,(2).
8 The Global Go To Think Tanks Report,2008,2009.
9 The Global Go To Think Tanks Report,2011,2012.
10王春法.美国思想库的运行机制研究(调研报告),2003年2月,北京.
11国际组织可持续发展科学咨询调查分析委员会.王冲等译.知识与外交:联合国系统中的科学咨询.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0,16.
12希拉·贾萨诺夫.陈光译.第五部门:当科学顾问成为政策制定者.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0.
AbstractThe paper,based on describing that participating in Decision Consulting is scientists’mission,specifically analyzed the system and mechanism of the United State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cision Consulting,and the main approaches and basic ways for American scientists to participate in the United State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cision Consulting.It also revealed the enlighte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cision Consulting to China.
Keywordsthe United States(U.S.A),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cision consulting,enlightenment
王春法 中国科协决策咨询专门委员会副主任,研究员,经济学博士。1963年11月出生,山东乳山人。长期从事中外科技政策、国家创新体系、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著有《技术创新政策:理论基础与工具选择》、《国家创新体系与东亚经济增长前景》、《科技全球化与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等著作,兼任《科学学研究》、《科学学与科技管理》、《中国科技论坛》、《全球科技经济瞭望》等杂志编委。E-mail:wangchunfa@cast.org.cn
The Enlighte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cision-making Consulting to China
Wang Chunfa
(ChinaAssociation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100863 Beijing)
10.3969/j.issn.1000-3045.2012.05.003
*修改稿收到日期:201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