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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进保障房,不仅能改善居住条件,还能同时享受到社区配套的同步交付服务。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表示,朝阳区星牌建材厂B07地块两限房和通州区北京制线厂经适房两个项目已经率先公示建设方案。除了具体四至、楼座等信息外,公共服务设施的种类、面积、具体位置都被标注得清清楚楚,保障房未来的居住者上网就能知道自家小区未来的全貌。
朝阳区星牌建材厂旁边的两限房,总开发面积接近22万平方米,一共9栋住宅楼按计划将在4月开工,2014年6月竣工。
在标注着“朝阳(2012)001号”的文件中,未来的业主现在就可以查询到小区所有的配套设施。
2011年12月底,曾经在当年保障房设计展上有过这一项目。但在如今的公示方案中,关于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标注,要比当初还要详细。
这个9栋楼的小区虽然不大,但配建了11种公共服务设施,分别为托老所、老年活动场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室内文体活动中心、室外文体活动场、菜市场、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用房、警务站和其他商业服务。
同时,小区范围内也配建了11种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分别是邮政所、开闭站、配电室、燃气调压箱、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密闭式清洁站、公厕、垃圾分类投放站、锅炉房、自行车停车(处)库和机动车停车库。
通州区北京制线厂经济适用房项目正在施工,计划2012年12月竣工。
小区一共建设7栋住宅楼、配建4栋商业楼和一栋配套服务楼。
“社区服务中心160平方米,位于4号住宅楼1、2层;社区卫生服务站120平方米,位于4号配套服务楼1层;室内文体活动站1000平方米,位于2号住宅楼1、2层,5号住宅楼2、3层,4号配套服务楼2层;室外文体活动场地2000平方米,设于集中绿地内”……和以往看到的任何一种公示方案都不同,在这项公开的建设方案中,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共用基础设施的种类和具体位置,被标注得清清楚楚,被保障家庭即使还没有入住,上网查询这一方案就能了解具体情况。
除了社区内增设的公共服务设施以外,市民还可以查询到,每个住宅楼单元出入口都将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站,4号配套服务楼有个200平方米的邮政所,存自行车处位于2、4号住宅楼地下1层,3号住宅楼地下1、2层。
“除了数量保证以外,从2011年起,本市已经进一步强化商品房和保障房的房屋质量管理,同时要确保配套设施同步交用。”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说。
而这两个项目的开发方都表示,住宅项目将会与托老所、老年活动场站、菜市场、社区服务中心、警务站、邮政所、密闭式清洁站、公厕、垃圾分类投放站、锅炉房、自行车停车(处)库、机动车停车库等配套设施一同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要求,项目开发商作出保证,在这一项目的最后一栋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小区将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文/北京市住建委)
“十一五”期间,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温家宝总理“地质工作要更加紧密地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更加主动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过程中的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先行性、基础性服务,为城市安全保障和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基础地质数据,为首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及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地质科学技术支撑。
“十二五”时期是推动首都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实现“以建设世界城市为努力目标,不断提高北京在世界城市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求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这一时期的地质勘查工作主动适应城市建设发展和资源环境保障需求,将在工作区域、目标、重点、对象和管理方式等方面进一步转变。增强地质工作服务社会能力
近年来,北京市基础性地质调查服务社会能力显著增强。北京市国土资源系统主动服务城市重大工程建设,配合奥运场馆及规划新城建设,完成了11个规划新城的前期区域工程地质勘查工作,开展了奥运公园地区专项地质调查和新农村建设对地质工作需求程度的战略研究;完成了7个山区(县)的地质遗迹调查,房山区世界地质公园和北京延庆硅化木国家地质公园被国土资源部核准并命名为全国首批“国土资源科普基地”;完成地质资料馆内成果地质资料数字化工作,初步建立了实物地质资料汇交管理体系。
重要矿产资源勘查程度进一步提高。对地下水进行了调查和评价,建立了水文地质概念模型,重新计算评价了地下水资源量;“十一五”先期对个别区县地热进行了勘查和评价,对重点热田的地热回灌开展了综合研究,后又对10个地热田的地热量进行了重新计算和评价,并对东南部发展带的地热潜力进行了重点研究和评价,建立了地热田动态监测网、地热回灌监测网和地热井远程监控系统;开展全市平原区浅层地温能勘查评价,建立了北京市平原区浅层地温能专项地质勘查数据库;科学测算出浅层地温能资源静态储量和可利用量,初步建立了浅层地温能开发利用监测系统,并对浅层地温能开发利用适宜方式进行了区划。
为摸清全市矿产资源家底,北京局全面系统地开展了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及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工作,其中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完成了煤、铁、铜、铅等14个矿种133个矿区的核查调查工作,铁矿调查及汇总被选定为全国的工作试点;矿产资源潜力评价主要开展了煤、铁、铜、铅、锌、金、钨及建筑用矿产、地热及浅层地温能、尾矿等资源的潜力评价工作,取得了一批重要成果,受到国土资源部和全国项目办的好评;启动了城市地质土壤调查与评价工作。
在地下水监测工作方面,配合水务部门开展了平原区地下水环境监测工作,建成平原区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系统;开展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初步建成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包括7个地面沉降监测站、地面沉降专门测量网、GPS监测网、InSAR监测网以及地下水动态监测网,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市主要地面沉降区域的监测网络系统;同时,建成地裂缝监测系统示范基地;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和应急调查队伍;开展了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为发展提供地质信息支撑
随着“加快世界城市建设”战略的实施,北京市“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提出要主动对接环首都周边地区的发展建设。城市的发展,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通州、顺义、亦庄等重点新城建设陆续启动,地下空间开发迅速发展,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建设总量不断增加,基础地质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对地质条件的依赖和对地质环境的改变作用越来越明显。解决地壳稳定性、活动断层、基岩调查等地质问题,需要高精度大比例尺基础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数据和监测数据,为工程建设向高、大、深方向发展提供地质信息支撑。
落实“绿色北京”行动计划需要特色资源保障。为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与资源环境约束的新挑战,全面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北京市政府提出了“绿色北京”行动计划和建设宜居城市的目标,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建设低碳城市成为首都未来发展的战略方向,开发地热和浅层地温能是首都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措施之一。北京市浅层地温能与地热具有巨大的开发潜力,尤其是浅层地温能,利用前景十分广阔。了解其赋存的地质背景和水文地质条件,掌握热储的形成、分布与动态变化规律,对推动浅层地温能与地热开发利用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依据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北京市找矿勘查工作逐步收缩,城市核心区、规划新区和重点发展小城镇等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线性工程对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的需求越来越多,地质勘查工作逐步以城市地质工作为核心开展工作。
北京市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规模逐步扩大,城市地质资源和地质环境受到的影响和压力与日俱增。资源与环境是制约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因素,为促进首都的可持续发展,满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对资源和环境双重保障的需求,“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地质勘查工作将向地质环境安全和地质资源保障并重转变。
随着北京城市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不断提高,城市地质工作重点将从现状调查评价向地质环境安全动态监测预警预报转变,尤其是在突发性地质灾害和缓变型地质灾害,如地面沉降、地裂缝、活动断裂等城市地质安全监测预警预报等方面,需要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地质环境安全信息支撑。
伴随首都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的发展,结合首都建设“绿色北京”、“世界城市”的需要,为保障首都供水安全、保障生态涵养区绿色经济和旅游经济发展、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北京市逐步退出固体矿山开发,大力发展地热、浅层地温能等清洁能源,同时结合北京特色资源开展相关工作。
保障城市地质安全和生态安全
随着城市地质工作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地位的确立,城市发展对地质勘查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地质勘查管理将向发挥地质信息和技术优势、拓展服务领域、加强部门合作、实现地质资料共享机制等相结合的模式转变。
面对“十二五”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地质勘查工作的需求,全面提高地质勘查工作水平,增强对首都城市规划、建设、发展和管理的服务能力,保障城市地质安全和生态安全。
——地质灾害调查监测与预警预报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完成全市1:5万区域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内的重点地区和地段1:1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完成突发性地质灾害、地面沉降、活动断裂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地质环境调查监测与预警预报体系不断完善。完善全市地热动态监测系统,开展地热和浅层地温能开发利用的地质环境影响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开展矿区资源再利用调查;开展地质遗迹综合调查。
——建设新区基础地质调查精度显著提高。开展建设新区大比例尺城市基础调查、地球化学调查工作,开展全市区县1:5万土壤地球化学调查,开展重点乡镇1:1万土壤地球化学调查,更新一批基础地质图件。
——特色矿产资源勘查程度明显提高。开展4个重点区县、5个城市新区和5个现有热田的地热勘查评价,继续开展平原区浅层地温能勘查评价,地下水应急水源地质勘查和区域地下水系统调查评价取得新进展;结合实际深入开展铁、煤炭和汉白玉资源勘查。
——地质信息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加快推进数字城市地质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统一的地质矿产基础数据库;完善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标准和规范体系;加强馆藏机构建设,建设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建立地质资料共享平台。
——地勘行业管理逐步完善。完善地质勘查管理各项制度,实现地质勘查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培育开放的地勘市场,促进地勘工作可持续发展。(文/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魏成林)
4月18至19日,国土资源部组织验收组,对历时7年的广西平果铝土矿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总结验收。
验收组实地检查了试点现场,查阅了试点成果资料,听取了广西国土资源厅、平果县政府、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关于试点实施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讨论研究,一致同意平果铝土矿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通过验收。
验收组认为,广西平果铝土矿采矿用地方式改革是矿业用地供应方式的实践创新,兼顾了农民、企业、政府等多方利益,实现了资源可持续利用、矿业用地与当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是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的具体体现,完成了试点目的,达到了试点方案的要求,试点是成功的,达到了预期目的。
平果铝土矿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取得了多方面的试点成果。一是试点对浅埋藏、短周期采掘矿业用地的利用方式和机制进行了创新,形成了矿业用地完善的新制度、新方法,取得了新突破、新经验,完善了土地管理制度和机制,试点符合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方向,有利于保护耕地、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了企地和谐,在全国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和带动作用。二是试点土地复垦后还地于民,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没有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变,农民没有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同时复垦地还地于民,耕作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耕地质量有所提高,保证了粮食生产,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权益,为全国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和谐提供了借鉴和示范。三是试点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批复的试点方案实施,试点范围严格控制在平果铝土矿范围内,没有突破批复的试点范围,并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围绕试点范围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可操作性强,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的基本要求。
验收组建议,广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试点成果,形成制度和机制,并推动试点在广西区内同类型矿种同类开采条件矿山用地中扩大试点。在扩大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可推广到全国类似矿山企业其它矿种矿山用地中试点。
据了解,国土资源部于2005年批准此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这是全国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的一个临时用地试点。试点得到了广西区党委、政府,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百色市、平果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中国铝业公司及广西分公司的高度重视。试点实施以来,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已累计完成五个批次8403.552亩用地报批,累计实施完成工程复垦3330.162亩,已实施还地1802.114亩(其中耕地1318.240亩)。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存智,广西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肖建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文军,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总经理武建强、副总经理刘晓辉,百色市副市长李建文,平果县人民政府县长韦正业,广西自治区、百色市、平果县国土资源部门及广西分公司矿山有关部领导参加了会议。(文/广西国土资源厅)
2012年以来,广西自治区贺州市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稀土行为,取得了良好成效,有力地打击了非法开采稀土矿的嚣张气焰。
该市稀土资源丰富,受利益驱动,一些不法分子未经批准进行非法开采。为了保护稀土资源,该市明确以市县(区)政府为主导,国土、公安、环保、司法、工商、安监、林业、供电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今年以来,该市共集中开展整治行动20余次,出动人员900人次,重点对八步区桂岭镇石人洞、大宁镇同宁村小黄洞、里松回面肚,平桂管理区黄田镇黄田寨村九万冲,钟山县红花镇、两安乡,富川县柳家乡周家陈家岭脊等稀土重点矿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共清理新老非法稀土采矿点49个,依法扣押稀土矿产品42吨、发电机5台,炸毁空压机3台、稀土浸淅水池27个。该市还加大举报奖励力度,提高群众举报积极性。加大巡查,重点打击,落实人员对稀土重点矿区每5天巡查一次,对巡查发现的非法采矿行为及时制止,防止非法采矿蔓延。(文/贺州市外宣)
重庆市主城2012年将拆除200万平方米违法建筑,创建2300万平方米无违法建筑示范小区、社区,并严格控制新的违法建筑产生,消化存量违法建筑。
日前,主城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将渝中区大坪九坑子9号等45处、共计约25万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列为市级今年首批挂牌督办整治项目,进行集中整治。主城区违法建筑整治将纳入市政府对主城各区政府的目标考核内容,同时进一步强化群众参与度,让市民积极参与、自觉监督。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重庆市主城区共拆除违法建筑204万平方米,并顺利完成2000万平方米无违法建筑居住示范小区、社区创建工作。(文/重庆市外宣)
为贯彻落实南昌市委、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相关文件精神,南昌市国土资源局经开分局党支部从班子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着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多措并举强化正职监督:
一是日常管理制度化。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切入点,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操作细则和完善的工作机制,形成了民主集中、规则合理、监督到位的管理机制。
二是重大决策民主化。对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变动、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分局“三重一大”问题,都严格按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集体决议,做到“六个沟通”;严格按照市委相关文件要求,明确规定分局正职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大宗物品采购、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六项具体事务,切实做到“三个放手”。
三是廉政建设常态化。实施廉政教育先行,引导分局分局干部职工建立“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廉政理念;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积极构建预警在先、防范在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持廉政监督常态化。加强与市局党组、辖区工委纪检部门的联系,接受党和政府的监督,形成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实现分局民主生活会“常态化”,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实现学、控、督三位一体,把民主生活会的作用真正发挥到极致。(文/南昌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以来,乌海市国土资源局以机关效能建设为抓手,强化措施,全力打造“效能国土”,机关效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强化督查。查工作纪律、查工作作风、查工作效率、查工作承诺,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作纪律、业务办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强化管理。重新修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个人行为。细化管理模式,细化工作目标,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三是强化行风。扎实开展整纪纠风专项行动,多渠道进行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明查暗访,及时把握和了解机关干部工作作风真实状况。建立廉政档案,重点关注个人建房、土地登记、土地违法、财务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文/乌海市国土资源局)
新疆国土资源厅加快推进土地和矿业权市场建设,市场化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2011年以来,新疆挂牌出让探矿权66个,成交金额达320亿元,建成各级土地储备机构72家。
一是注重制度创新,积极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新疆42个县(市)、2个口岸建立了土地交易机构,建成各级土地储备机构72家,为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平交易提供了平台;2011年新疆“招拍挂”出让土地15.52万亩、占土地出让总面积的94.23%,合同价款17.42亿元、占合同总价款的94.26%,土地市场化配置程度不断提高;加强土地市场执法监管,积极组织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行为;开展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清理批而未用土地,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管和巡查检查,维护土地管理秩序。
二是注重严格规范,稳步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2011年以来,新疆已挂牌出让探矿权66个,成交金额达320亿元。尤其是哈密三塘湖煤田3个区块探矿权的成功挂牌出让,实现了新疆煤炭资源以市场方式、公开有偿出让的历史性突破;先后制定《自治区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转让流程》等规章制度,不断规范矿业权交易行为;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阳光行政,严格矿业权出让、申请、审批和监管,规范矿业权审批管理程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规定煤炭资源勘查空白区主要由国家或者自治区财政出资勘查,完成相关工作后采取招拍挂等方式公开有偿出让。
三是注重运用科技手段,积极推进土地和矿业权网上审批。建设用地审批全部实现网上运行,自治区与各地(州、市)、部分县(市)远程报件系统实现三级联网;制定了行政审批窗口运行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五项制度”,行政审批全面实行窗口受理、网上报批、接办分离;积极推进建立国土资源管理“一张图”和“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开发了以土地利用现状、基本农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用地审批数据库为底板的数据中心,以矿业权查询和国土资源成果三维发布为主的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推进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业务、流程数字化和信息化。(文/新疆国土资源厅)
为帮助职工再就业,开展项目开发,促进国有农场经济的后续发展,日前,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的意见》、《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收回国有农场农用地有关补偿问题的复函》以及我省相关文件规定,结合该县实际,制定了国有土地安置补助费使用意见。
其具体措施包括七条:
(一)凡在国有农场自谋职业的在册职工(以合同签订人为主体),完全失地后由国有农场统一安排就业;在没有就业之前,国有农场要根据该县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从国有土地安置补助费中提取部分资金给其发放生活费和缴交社保费,直至安排就业时止(如不服从就业安排的职工,国有农场可根据实际情况,停止给其发放生活费和缴交社保费);对于年龄较大,再就业困难的职工(女45岁、男55岁以上),由国有农场统一按以上标准,发放生活费和缴交社保费,直至退休。
(二)与国有农场签订土地换就业协议(经省农垦总局备案确认)的职工,完全失地后,由国有农场负责安排就业;无法安排其就业并与之解除劳动关系的,结合省农垦总局《关于以土地解决在职无岗无土地职工就业的指导意见》中公布的国有农场土地换就业的有关土地人均标准面积和承包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土地面积的安置补助费。
(三)虽承包国有农场农用地,但现在仍享受工资和生活补贴,不是将其作为生产生活主要来源的退休职工、内退、长病、免干和其他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收回部分土地后,仍有一定数量的国有土地承包经营的职工,按国有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属于发放国有土地安置补助费的对象,国有农场相应核减承包面积及租金。
(四)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已被国有农场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完全失地后,由国有农场帮助其重新就业。
(五)国有农场要从征地安置补助费中提取3%的资金,成立帮扶基金,对国有农场失业职工加强扶持帮助,使其重新就业;对于年事较高(女45岁、男55岁以上),和其他因病不能再参加劳动生产的在册职工,可根据该县城镇居民最低收入人群的社会保障标准,向其发放生活补贴。
(六)属国有农场并场队的非在职人员的土地(坡地)被征收的,因其世袭依靠该片土地生产生活,有其特殊的历史原因,个人可领取所在生产队人均占有土地面积50%的土地安置补偿费。具体计算标准是:超过人均占有土地面积的,按人均占有土地面积计算;不足人均占有土地面积的,按实际征收面积计算。完全失地的人员,国有农场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扶持帮助其重新就业,确保失地人员生活的可持续性。
(七)国有农场要利用其他的被收回土地安置补助费积极招商引资,与有实力的公司合作开发土地资源,发展旅游,进一步拓宽职工就业渠道,帮助职工提高收入,壮大农场经济。(文/海南国土资源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召开厅务会,提出五项措施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
四川厅要求,要牢固树立节约集约意识,以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入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一是出台今年创建目标,争取60个县达标,10个县创优。二是注重探索创新,重点对开发园区的用地绩效评价和经验总结,探索县域经济发展中如何贯彻节约优先战略、建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联动评估机制,完善责任目标考核方式。三是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拟向省政府报告,建议成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四是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制定切合实际的评价指标,明确县(市)政府责任。五是制定省级创建工作达标、模范县(市)考评机制和标准体系,研究出台省级模范县(市)的奖励、鼓励政策,完善激励与奖惩措施。(文/四川国土资源厅)
为依法保护住房用地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依法、公开、公正、有序的土地市场,石家庄市将实施《关于发放个人住宅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实施意见》,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23日。
《意见》规定,凡城镇个人住房用地,须到当地县级以上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城镇个人住房用地登记,市区范围内的城镇个人住房用地登记,由土地所在地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并办结,未经登记的城镇个人住房用地土地使用权,不发生效力,对上市交易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不经登记,不得进入房地产市场流转。
按照规定,凡已办理土地初始登记,且领取市级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的,可由土地所在地的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受理城镇个人住房用地登记申请,经审批后,为有关业主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回迁安置城镇个人住房用地登记发证,要先行办理回迁区住宅用地初始登记,经审查拆迁安置协议等有关手续,确属回迁安置的,可直接为有关业主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上所建的已售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个人集资住房,必须按有关规定依法补办征地手续,并进行初始登记后,方可分割发放个人住房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
此外,涉及城镇个人转让住宅时,其独自使用和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须随同转让,转受让双方应共同到土地所在地的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而已售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和个人集资住房用地涉嫌违法用地的,但购房者在2000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可直接给购房者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文/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
2月上旬以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结合“双保双服务”专项行动,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该厅先后派出11个调研组,由厅领导分别带队奔赴全省11个市,深入基层、企业和项目一线开展调研。
“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开展以来,该厅调研组每到一地,都走访了两个以上行政村、两家以上企业,全面调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广泛听取当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倾听企业需求,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举措。据了解,目前,该厅调研组已走访行政村26个,受理群众反映问题35个,帮助解决问题15个;走访53家农户,帮助解决问题16个;走访企业42家,受理反映的问题34个,帮助解决问题13个。(文/浙江国土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