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柳博隽
发展现代服务业正当时
□ 文/柳博隽
要抢抓机遇,充分发挥服务业发展的后发优势,使服务业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推动力量
从全球范围看,世界经济正进入服务经济时代。服务业占世界经济比重已超过70%,发达国家中服务业占比75%以上,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占比也将近60%,全球500强企业中56%的企业从事的是服务业。2011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3.1%,远低于发达国家及世界平均水平,其中金融保险、信息科技、高端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比重则更为落后。作为沿海发达省份的浙江,虽人均GDP水平遥遥领先于全国,但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3.8%,仅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从服务业本身的层级来看,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等高端服务业占比较低,发展状况较为粗放。
追根溯源,这与浙江长期以来积极承接世界制造业转移,专注做大“浙江制造”不无关系。同时,之前服务业发展的市场准入、要素价格、行政垄断,以及收费和税制等外部环境也不尽理想,造成了多重有形和无形的束缚。但随着经济格局的变化及各级政府对服务业发展的不断重视,展望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浙江服务业将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浙江发展阶段已经水到渠成。从经济的发展阶段来看,2011年浙江人均GDP约合9083美元,已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相应的消费结构升级和产业分工深化,将带来旅游、家政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和物流、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需求的快速扩大。同时,受资源环境约束和要素成本上升等倒逼机制影响,浙江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将加快,推进产业融合,农业、制造业服务化的效果将逐步释放,由此形成的对服务业的带动效应也将逐步增强。
二是外商直接投资昭示重大转向。随着我国服务业的开放度加大、市场准入的放宽,流入中国的外国直接投资开始向高技术产业和服务业转移。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化及由此带来的全球经济结构再调整,在发展环境、对外合作等方面给我国发展服务业也带来新机遇,有利于我国以更为便捷的条件、更为低廉的价格,更多地引进国外资金、技术、设备和商业模式,进一步深化全球资本向我国服务业的流动。我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中提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放宽外资限制,在鼓励外商投资高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同时,也鼓励其投资现代服务业。商务部公布数据显示,我国2011年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及增幅终于达到了临界点,双双超过制造业的外商投资。服务业投资中,外商直接投资占比已从10%提高到30%左右,在部分城市已占主体。
三是“营改增”税改带来重大利好。从2012年12月1日起,浙江将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税制转换的主要内容包括,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将营业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可以购进其所需要的机器设备,并成功实现税收抵扣,从而可以大幅度降低企业的税负水平,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健康发展。对于消费性服务业而言,本次增值税扩围和税制并轨,也将大幅度降低部分产品税率或企业税率,从而有利于国内消费从基本的生存消费向追求高品质生活迈进。作为现代服务业重要的产业政策,“营改增”将鼓励原来制造类的企业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形成新兴的产业形态。通过打通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工业领域专业化分工,做大做强研发和营销,使企业结构从“橄榄型”真正转变为“哑铃型”,产业层次从低端走向中高端。
四是前期投入迎来开花结果。近年来浙江服务业投资快速增长。从今年上半年浙江投资情况来看,服务业投资已达4606亿元,同比增长27.7%,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达到60.9%,在三次产业中继续保持领先。浙江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也取得了新进展。截至5月底,浙江首批40个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共吸纳入区单位6.6万家,从业人员25.5万人,同比增加2.1万人。服务业投入的快速增长,相当一部分会在最近一两年内形成服务业产能。这会对服务业产出的增长形成重要的带动效应。
现代服务业发展正当时。即便强调“工业强省”,也是传统制造业借助生产性服务业的渗透和带动来强身健体的一大机遇,而不再是简单地重复一般制造的平面扩张。机不可失,时不我待。
(供稿: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