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费潇
期待收入翻番
□ 文/费潇
加快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不仅是提高人民福祉的重要举措,更是推动我国经济转型的必然要求
“收入翻番”成为最近老百姓最热议的词汇之一。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将居民收入倍增目标明确写入党代会报告,表明党中央高度重视民生,高度重视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研究表明,在收入翻番中,最关键的是蓝领劳动者收入将明显加快。
从全国各地统计局刚公布的数据看,今年1-3季度,我国除港澳台以外的31个省市区,有28个省市区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超过了当地GDP增速。浙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比GDP增速高4.0个百分点,处于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快于GDP增速的历史最高时期之一。有理由相信,我们正在进入居民收入加快增长时代。
从增长动力看,经济发展是城乡居民收入加快增长的最坚实保障。根据卓勇良研究表明,未来一段时期内,劳动所得比重持续提高、城市化以及低成本的技术进步,是保持经济较快增长的三大动力。三大动力中的劳动报酬占GDP比重的稳步提升,直接推动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而城市化的推进又促进了农村人口收入的加快提升,因此城乡居民收入加快增长具有较大的现实可能。
从历史轨迹看,2000-201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分别增长了2.8倍、2.5倍和2.0倍,从这一点看,十八大提出的双翻番要求似乎并不算高,但考虑到未来几年的经济减速因素,也应该是一个比较艰巨的任务。按照测算,未来8年GDP和人均收入年均增速需达到7%左右,才能在2020年实现翻番目标。从发展转型看,加快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不仅是提高人民福祉的重要举措,更是推动我国经济转型的必然要求。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加快提升,直接带动我国消费规模与消费结构的优化提升,从而为经济转型所要求的“以内需拉动为主”、为培育消费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添砖加瓦。
从政策环境看,十八大报告提出了“收入翻翻”和“两个同步”的目标与要求,加上收入分配改革的“提低”、“扩中”以及减税、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等举措,奠定了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加快增长的最坚实的政策基础。
虽然居民收入快速增长有期可待,然而在推动居民收入加快增长过程中,我们必须正视以下几个问题。
——贫富差距问题。按2011年提高后的贫困标准,我国还有1.28亿的贫困人口,占全国总人口近1/10。现阶段贫富差距扩大问题以及由此所造成的种种社会问题仍较为突出。如果人均收入翻番,只关注“提低”、“扩中”,而不限制那些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高收入,就容易出现中低收入群众的收入“被增长”,很难实现各个群体间收入的均衡增长,从而导致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
——城乡差距问题。2012年1-3季度,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倍数为2.7倍,浙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1.9倍,长期来的城乡二元制度,导致城镇居民收入持续高于农村居民的格局仍未根本改变。从城乡差距的极限看,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上海市与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最低的甘肃省的收入差距倍数高达9.3倍(2011年),农村居民加快增收,是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翻番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薄弱环节。
——区域差距问题。虽然2012年1-3季度,31个省市区中,有28个地区城镇收入增速跑赢了GDP增速,但从地区间的横向比较看,城镇居民收入最高的上海市,是最低的青海省的2.5倍。可喜的事情是,城镇居民收入最低的甘肃、青海地区收入同比增速高达14.7%,处于全国最快水平,而收入较高的沪、京、浙地区,收入增速同比相对较慢,若能长期保持这一趋势,区域收入差距有望进一步缩小。
十年收入翻番不仅仅是收入数字的翻番,更是全体居民追求幸福生活目标的具体体现。实现这个目标需要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改革、更坚强的保障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加快增长。这里首当其冲的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缩小贫富差距,并让政府与企业让利于民,确保效率与公平达到新的平衡。让我们共同期待收入高增长时代的加快来临,让我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供稿: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