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刊记者 黎林峰
2011年1千万套保障房顺利开工建设,揭开了保障房建设历史性的一页。2012年,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全国保障房建设计划压缩到500万套,但是加上上年开工建设的项目,全年的竣工数量将达到一个新高。开工、竣工、分配、管理接踵而至,如何确保质量,确保公平分配,让中央放心、让百姓满意?
2011年,中央决定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000万套,规模之大开创了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新的历史。到2011年末,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各地保障房建设提前、超额、确保质量完成任务。时间进入2012年,上年开工建设的项目将在这年竣工,加上2012年度计划开工建设的项目,2012年竣工数量毫无疑问将高于上年,开工、竣工、分配、管理等等连续的工作接踵而至,2012年一点也不轻松。如果说2011年打响了大规模建设保障房第一枪,那么2012年就是一场任务艰巨的攻坚仗。
资金和土地落实,工程质量,完善准入分配机制,加强使用退出管理,保障性住房小区的水、电、路、气及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
2011年12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全国住房保障工作会上强调:2012年全年要基本建成500万套以上保障房,竣工量要高于2011年,使更多困难群众早日入住。
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姜伟新2011年12月23日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表示,2012年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700万套以上,基本建成500万套以上。
据了解,2012年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700万套以上,基本建成500万套以上,竣工量要高于2011年。这个计划是根据“按需申报、自下而上”原则,综合考虑了资金、土地、续建项目等因素确定的,并把铁道等部门的棚户区改造纳入了计划。在全国住房保障工作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代表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地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做好2012年的住房保障工作。
按照要求,2012年新开工的项目,最迟要在11月底前全部开工。
2011年保障房建设超额完成既定目标,当数量不再是问题关键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管理、分配等等长期性影响因素浮出了水面。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今后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应尽量安排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的地段。要通过公开招标、方案竞选等方式优化户型设计,努力做到小户型、功能完善、使用方便。据了解,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在组织设计单位优选小户型住房图集,供各地参考。保障性住房小区的水、电、气、路及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也是今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一个重点。为确保工程质量,还将继续推行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永久责任制,探索实行保障性住房建材和部件供应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严格按照工地合同和建设合同要求,认真履行竣工验收制度,确保房屋质量过硬。
2011年各地在保障性住房分配方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的各项规则和配租配售结果,接受各方面监督。但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等违规行为依然存在,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不良影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2012年将与监察部联合进行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进一步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对象档案,严肃工作纪律,健全纠错机制,防范和严查各种违规行为。完善并严格执行购置型保障房上市交易收益调节规定,消除牟利空间。
2012年中央安排补助资金多于2011年,地方各级政府也将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国土资源部门将继续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指标单列。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对于保障房建设资金和土地的重要性无异于粮草之于兵马。加上上年结转的续建项目建设,2012年要求保障房建设基本建成500万套以上,竣工量高于上年。如此艰巨任务,对资金和土地的需求量将是个惊人的数字。2011年提出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任务时,倍受坊间议论的也正是这两大制约因素。2012年保障房建设资金和土地有无保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透露,2012年中央安排的补助资金将比2011年明显增加,地方各级政府也要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各地发行的地方债券筹集到的资金被要求要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土地出让收益和地方债券收入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比重也将提高。各地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继续实行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免缴土地出让金、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积极运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探索鼓励企业参与公共租赁房住房建设和运营试点。利用住房公积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范围将进一步扩大。通过这些措施,多管齐下,多元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所需资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研究扩大利用公积金用于保障性住房试点范围,探索鼓励企业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试点,研究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公租房建设试点。严把规划设计、建材供应、施工质量和竣工验收关,完善准入分配机制、加强使用退出管理,深入研究住房保障政策和机制,逐步完善顶层设计。同时总结各地在实践中形成的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推进住房保障法规建设,支持个地区大胆探索创新机制。
来自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消息证实了以上说法。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表示,2011年,国家发改委共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591亿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2012年,国家发改委将继续加大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支持力度,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建设资金统筹,积极协调融资机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作用,通过直接和间接融资多渠道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保障性住房及配套措施。
财政部在2011年12月22日全国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后,按照会议精神根据2012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测算需要政府出资的资金数额,按照规定的资金来源渠道落实资金。有消息称,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将大于2011年,省级财政也要加大对本地区财政困难市县的支持力度,安排的省级补助资金也要比上年有所增加。市县财政则在加大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规模,确保土地出让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按规定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据了解,中央财政2011年9月底提前告知了2012年部分中央补助资金数额,并将于2012年4月底前下达剩余的中央补助资金。省级财政部门将按规定在2012年5月底前将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市县。市县财政则按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均衡预算拨款,保障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工程建设资金需要。
财政部表示,企业可以通过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吸纳社会投资等方式筹集资金。各级财政还可以通过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企业进行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严格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统计分析制度,按年分季报送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跟踪分析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运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在土地保障方面,国土资源部2011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办[2011]1号)要求,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号)并召开视频会议,以稳供应、保民生,控价格、防地王,严监管、促开发为重点,系统部署了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工作,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落实力度,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严格管理,实行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指标单列,全国共在新增建设用地农转用年度计划指标中单列2.1107万公顷,占测算用地需求的50%左右,到2011年10月底,全国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4.3624万公顷,占测算用地需求的104%,实现了1千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
国土资源部表示,2012年总的土地用地供应思路是坚持调控不动摇,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以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落实为重点抓住住房用地供应,以防范和清理闲置土地为重点抓已供土地的开发建设。概括地说,就是保障性住房用地落实和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两手抓。
2012年国土资源部门将继续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指标单列,同时要根据建设任务下达和用地需求测算情况,在2月底前单独下达计划指标,为后续征地和供应环节留出时间。在建设用地审批方面,国土资源部表示,在2012年要进一步体现对保障性住房用地特事特批、加快审批的原则,允许各地根据建设任务下达情况,对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建设用地中的保障性住房用地进行单独组卷、单独报批、单独供应。国土资源部将在6月底前完成审批程序。省级以下参照办理。
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依然是国土资源部门的工作重点。国土资源部表示,2012年将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政策研究和改革创新力度,继续实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落实的目标责任考核,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配建用地政策进行明确和细化,适当扩大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租赁住房建设试点的城市范围。
据了解,各市县已经在2011年10月底陆续启动了2012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其中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单独编制,不少地方已开始提前落实拟供地块。相关建设任务下达到各省后,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根据任务下达情况和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部署对用地落实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细化测试用地需求,指导各地完善供地计划、加快征地拆迁进展。在优先安排拟供应地块过程中,注意统筹增量与存量,尽量多用存量土地,以节约集约用地、方便低收入群众生活和工作。
2011年前所未有的“天量”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指标分解到各省后,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大胆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模式机制,取得了超额完成原计划任务的阶段性胜利。面对2012年的艰巨任务,各地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坚决打好这场攻坚战。
重庆市自2010年以来在全国率先大规模建设公租房。重庆的目标是三年建设4000万平方米、覆盖200多万城市住房困难群体。到2011年底,重庆市已累计开工建设2700万平方米,开工量占全国公租房总量的14%,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已组织4次摇号配租,配租家庭达8.2万户、20余万人,加上工业园区和远郊区县自行分配的公租房,已惠及11万户、30余万人。2012年重庆市还将再开工1350万平方米。
重庆坚持政府主导,凸显民生导向。加强统筹,加强监督检查,成立管理机构,坚持产权公有,租金低廉。重庆公租房的租金不超过同地段、同类型、同品质商品房租金的60%,目前已投放市场的公租房月租金为9-11元/平方米,一般不超过承租人家庭月收入的1/6,运行以来,月租金缴费率达99.5%。
重庆构建了“市场+保障”的双轨制供应体系,创新保障模式,做到统筹管理,以大规模建设公租房为核心,把过去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双限房整合为一体,做到一体化建设,差别化运行。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原住民、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房人员这三类群体作为保障实施对象。
重庆将公租房布局在产业集聚、配套完善、交通方便、环境宜居的大型聚居区内,与周边商品房实现混建,配套建设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使低收入群体共享城市公共服务和生活环境。同时做到户型合理、功能齐全、温馨简洁,能较好地满足居住和生活需要。采取宽进严出的模式,将住房困难作为主要标准,不以收入水平和户籍作为准入条件。通过房管、公安、民政、社保、工商等多部门联合信息查询系统,有效甄别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利用电视直播公开摇号配租过程,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完善制度,规定租满5年后,承租人可按综合成本价购买公租房,但购买后不准上市交易,只能由市公租房管理局按当初购房价加同期银行利息进行回购,重新作为公租房流转使用。
重庆构建政府先导、社会补充的投融资体系破解资金难题。重庆建设4000万平方米公租房总投资约1200亿元,大体按财政投入和社会融资3∶7的比例筹措。400亿元资本金由政府通过国有储备土地划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税费减免等方式筹措投入。通过公积金、商业银行贷款及非银行机构融资解决另外的800亿元资金。融资利息则由租金收益平衡,本金通过出售小区配建的商业用房和部分公租房回笼资金达到平衡。公租房建设营运资金实现了良性循环、动态平衡。
黑龙江的做法是:省委省政府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列入全省十大工程和40件实事来抓,主要领导每月听取汇报,充分掌握情况,指导解决具体问题。实行巡查、通报、约谈问责制度,在2011年度先后开展了6次督导检查,逐一核对项目、地块。每月按进度对各地排序并通报,主管副省长和住房城乡建设厅先后对进展缓慢、排名靠后的38个市县进行约谈。
在省委省政府高层的高度重视下,省财政、市县财政当年超收财力的大部分都投入到保障性安居工程,各市县落实银行贷款52.8亿元,采取措施积极吸引企业参与建设。集中力量做好房屋征收拆迁工作,创新办法,完善程序,通过抽调干部包项目、包“滞迁户”、法院及时介入等措施,加快征地拆迁进度,实现依法和谐惠民征收,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
在工程项目进度方面,黑龙江省设置节点,倒排工期,明确提出在2011年10月底全面开工,年底竣工套数达到开工套数的40%以上。针对任务量大、施工期短的实际,在确保规划到位、质量受控的前提下,采取边拆边建、先建后拆、异地安置、优质地块反补和原地拆建与集中建设相结合、配建与反配建相结合等办法,抓抢进度,实现了2011年7月份以后,开工率平均每月以15%以上速度递增,确保了工期顺利进展,任务按时完成。
在质量安全控制方面,黑龙江积极创新,明确了棚改回迁房和保障房规划设计标准,开展最优最差设计、开发、施工、监理企业评选,全面推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和永久性标牌制度。2011年组织开展了5次大规模安全质量巡查和检查,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开展棚改示范项目评选活动,对规划设计好、配套设施全、建设品质优的30多个省级示范项目,安排7000多万元给予重奖,提升了鹏该项目建设的总体水平。
在确保公平公正分配方面,黑龙江省合理确定准入指标,规范审核程序,完善动态管理制度。各市县普遍制定了保障房配租售办法,采取“公开摇号、评分排序”等方式,实行分配房源、过程、结果的三公开,并建立一户一档动态管理台账,保证了分配结果公平公正。
2012年,黑龙江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新开工50.19万套,竣工42万套,投资600亿元。为保证任务顺利完成,该省加快搭建省级融资平台,加大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进一步完善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相关制度,建立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分配公平、良性运转。
浙江省2011年9月底全省保障性住房提前两个月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开工总量目标,11月底完成115.8%。浙江省重点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完善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落实机制,逐级签订责任书,纳入政府为民办事工程,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建立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地方财政预算资金保障等机制,推行商品住房配建、“建设-移交(B-T)”等模式,确保要素保障及时有力。建立工程质量安全重点监督和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推行住户代表质量监督和住宅工程质量回访制度,制度公共租赁房装修基本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创优夺杯等政策规范,确保质量安全。建立项目审批提速、明年任务今年落实准备工作等机制,完善现场会、协调会、专人跟踪审批、并联审批等制度,确保项目尽早开工。建立建设信息、保障房源、配租配售过程和结果公开机制,确保分配公平公正。完善城镇住房保障工作评价机制,将其纳入发展方式转变评价体系,确保考核到位。
河南省把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列为“河南省十项重点民生工程”之首,作为带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八项关键举措之一。2011年完成开工建设45万多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基本建成近23万套。河南省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外,重点是强化完善要素保障,首先是加强政策支持,印发了《河南省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方案》等政策性文件。其次是确保土地供应,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纳入绿色通道,计划单列,单独审批,符合规划的项目可以申请先行用地。再次是增加自己配套,省财政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入,同时搭建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平台,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实行统贷统还。
2012年,河南省计划新开工保障性住房40万套,在建规模创历年之最。河南省将把保障性住房工作与城市旧城改造、产业集聚区发展、房地产开发相结合,以健全工作机制为抓手,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做好资金筹措,及时供应土地,确保按时开工,确保质量安全,确保公平分配,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