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益东
据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最新数据显示,8月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平均价格环比7月上涨0.24%,这是自今年6月止跌后连续第三个月环比上涨。2009年起,我国经历了人类历史上最大的一次住房投机狂潮,一时间房地产投机对经济、社会、行政职能的绑架之势愈演愈烈,“地王”争相刷新纪录,政府最终不得不动用限购限贷的强力手段才避免了上世纪80年代房地产泡沫对日本的打击在我国重演。但是一年多后投机冲动犹在,看来只有彻底揭露住房投机的恶果,才能远离虚幻泡沫的迷茫。
住房投机对经济的绑架,首先表现在放大周期波动,破坏经济稳定。住房投机以经济过热为条件,可以拉动经济快速走向泡沫化的陷阱。而当经济趋冷时,投机绑架的声浪又以房地产关联产业多、就业面广、“钢需”入市为由胁迫社会资源重新放纵住房投机。其次导致货币政策运行失真。无论是宽松还是紧缩,大量信贷资金直接间接进入住房投机活动,实体经济无从获得应有的金融支持。少数城市住房投机与民间融资投机相结合,危害更甚。第三是造成投资与消费畸形化。投机暴利吸引更多的企业涌入房地产业;房价暴涨挤压了居民多元化的消费空间,严重抑制实体经济和社会有效需求。
住房投机对社会的绑架,首先表现在加剧两极分化。社会成员陷入住房差距扩大和收入差距扩大互相推动的恶性循环。少部分人通过住房投机敛财暴富,大量空房和蜗居并存还隐藏着长期的不稳定因素。其次是扭曲社会的关注点,全民都在谈论住房,还能有多少人去关心发展、创新的话题?再次是对学科发展的绑架。本来住房具有社会性和经济性的双重属性,在世界各国都被定性为半公共性的特殊商品。但是近年鼓吹过度市场化和投机有理的宏论却大行其道,而诠释住房社会属性的言论要么屈指可数,要么把责任全推给政府。在房价炒作到大部分购房者都难以承受的程度,还在奢谈供求关系或刚性需求。
住房投机对行政职能的绑架,首先表现在城市建设患上了“土地财政”依赖症。其次是住房投机引发的对立使《住房法》、房产税等最基本的制度和政策无法出台,任何怪论都可以出来辩三分。还有,住房投机衍生出来的“市场”和“保障”“双轨制”论调要求政府只管住房救助,不必管房地产调控。孰不知在政府包办的资金包袱重压下,保障这一轨永远赶不上投机那一轨,必然导致城市债务负担越来越重和房地产泡沫膨胀。
为避免付出更沉重代价,从当前来看,必须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长远治本之策则要以《住房法》的形式宣告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不允许住房投机,真正坚持社会化、商品化兼顾的住房制度,完善法规政策体系,为住房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稳定的运行轨道。▲(作者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