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城乡交错带农村居民点建设与发展模式探究

2012-09-04 03:39李永平段建南
湖南农业科学 2012年23期
关键词:交错带居民点城乡

李永平,段建南

(湖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湖南 长沙 410128)

城乡交错带是城市发展到特定阶段所形成的独特地域单元,是位于城乡之间、城市和乡村的社会、经济、环境等要素激烈转换的地带[1]。城乡交错带农村居民点是指地理位置处于城乡交错带、集镇规模以下的中心村、行政村、自然村等。由于城乡交错带独特的区位环境条件,人地系统组成要素及其相互作用关系更为错综复杂,目前该区域既是我国社会经济十分活跃的地带,又是人地关系较严峻、矛盾较尖锐的地区,同时也是新农村居民点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因此,研究这一独特的地域单元农村居民点建设问题,对促进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该研究选取与长株潭经济联系强度和经济隶属度较大的浏阳市、宁乡县、长沙县等城乡交错带典型乡镇农村居民点作为研究对象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分析长株潭城乡交错带农村居民点建设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探索相应的措施与对策,以期促进该区域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

1 长株潭城乡交错带农村居民点建设存在的问题

1.1 农村居民点规模小,建设用地利用率低

与北方地区农村居民点团块状分布、集中布局的特点不同,长株潭城乡交错带农村居民点布局主要是“农村居民点+家庭责任田”,一般规模小,多为单家独院式的农村居民点[2]。通过ArcGIS软件统计汇总长沙市2009年统计年鉴有关数据,2009年长沙市共有农村居民点109 534.88 hm2,平均规模仅为0.53 hm2,而全市9个县市区中,仅有芙蓉区、雨花区和浏阳市的农村居民点达到了平均水平,其余6个县市区的平均规模都低于这一水平。此外,最大斑块指数都比较低,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地区农村居民点规模偏小的特征[3]。通过案例抽样调研,分析位于城乡交错带的长沙县黄花镇土地利用规模与结构数据,结果表明该镇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11.40%,占建设用地面积的65.19%;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336.77 m2,比国家建设部颁布的《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确定的农村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上限标准140 m2高出196.77 m2(表1)。此外,农村居民点布局中,聚居农户4户以下的农村居民点个数达到3 175个,占全镇农村居民点个数的72.44%,平均每个居民点面积仅为0.19 hm2。同时,规模较大的中心居民点内存在大量的空闲宅基地。这一方面反映了该区域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潜力较大,但另一方面同时也凸显出长株潭城乡交错带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利用率较低、用地浪费严重的问题。

表1 2010年湖南省长沙县黄花镇土地利用规模与结构表

1.2 农村居民点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布局散乱无章

由于城市总体规划深度较浅、村镇详细建设规划缺失,导致城乡交错带农村居民点自身建设缺乏方向性。加之长株潭地区丘陵、台地地形复杂,山多水广,农田分散,居民点建设布局更加散乱,住宅建设处于无序发展状态。统计表明,长株潭城乡交错带农村居民点之间的最近平均距离较小,在20~100 m不等,一般都不超过100 m,这个距离远低于我国北方农村居民点之间的距离。而且在研究遥感影像和实地调查走访的过程中也发现,农村居民点布局零散,居民点之间的距离较小,这说明该区域农村居民点布局比较分散(图1)。

图1 长株潭城乡交错带散乱布局的农村居民点(遥感影像)

如图1所示,城乡交错带农村居民点建设基本上处于自然形成、自我发展的无序扩张状态,其趋势一是“线状”扩张,农民建新房普遍沿河、沿公路,呈条带状平行发展,并且是呈纵向的形式分布,临路、临街乱搭乱建生产性、经营性用房也比较普遍,形成“链条式”农村居民点布局现状,不利于中心村的建设;二是“摊大饼”式蔓延,农民新建住宅不断地从村庄周围扩展开来,出现新宅地包围旧宅地的现象,形成“空心村”,用地严重浪费,这种现象将严重影响城乡交错带土地的集约利用和农业的规模经营。随着城市的扩展,在近郊区域将不可避免地出现“都市里的乡村”,从而留下土地征用困难,阻碍城市化进程的隐患。

1.3 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逐年增加,大量优质耕地被侵占

在城乡交错带农村居民点建设过程中,经常出现大量占有优质耕地新建,却不放弃原有宅基地的状况。随着长株潭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城乡交错带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向市区转移,越来越多富裕起来的村民选择在城镇购房,但其往往还同时占有原农村的宅基地,因此客观上造成了耕地的锐减。通过分析长沙地区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历年变化趋势可知,长沙地区城镇建成区面积、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及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逐年持续增加,城镇建成区面积由1996年的56.79 km2上升到2009年的252.72 km2,而农村居民点则由1996年的84 777.46 km2增加到2009年的109 534.88 km2,人均占地面积高达441.28 m2,严重超过国家标准,可见农村耕地被建设用地占用现象十分突出(图2)。

图2 长沙地区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变化趋势

1.4 农村居民点基础设施不完善,人居环境恶劣

调研中发现普遍存在农村居民点功能分区不明、村民住宅功能落后、建筑设计风格单调陈旧、中心村的规划设计过于理想化,不适于经济发展和不切村民实际需求等问题。由于城乡交错带农村居民点存在用地规模较小、绝大多数居民点的建筑朝向各异、错落不齐等问题,造成了道路、排污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十分困难,排水、排污系统缺乏。厕所、畜舍露天或半露天建设,而且大多数与村民居住用房混杂,相当部分地区存在“污水靠蒸发,垃圾靠风刮,室内现代化,室外脏乱差”等现象,人居环境恶劣。

1.5 农村居民点布局功能混乱,生态破坏严重

城市给其城乡交错带带来机遇的同时,也给生态环境带来了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其一,城市中心区污染严重产业如传统制造业,多向城乡交错带迁移,以致形成“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格局。这种现象造成农村居民点功能紊乱,严重影响居民点内部功能的合理性,同时也破坏了城乡交错带生态环境并大幅降低了人居环境质量。其二,大量的人口从乡村地区向城市地区流动,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流向城乡交错带的农村居民点,由此造成超过其环境容量的人口压力,导致严重的固体废弃物污染和水体污染。其三,传统落后的生产和耕作方式加剧了农村居民点生态环境的恶化。如化肥农药的面源污染造成了水体的富营养化,导致地下水和蔬菜中硝态氮含量超标;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密集区超标排入农业环境的畜禽粪便污染造成土壤盐渍化、水体富营养化和水质恶化。

1.6 农村居民点建设特色不鲜明,传统难以继承

民居聚落特色在于它能因地制宜、依山就势、寄托情思、与自然景观相协调,充分体现当地的地理、地貌、气候、人文、土壤、动植物资源以及区位条件、社会经济等特征。如黄土高原的土窑洞,凤凰古城的吊脚楼。农村居民点建设应该有本土特色的固化,然而长株潭城乡交错带农村居民点建设特色不鲜明,传统难以为继,以至造成“村村像城市,镇镇像农村”、有新房而无新貌的格局,抹杀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聚落特色。

2 调控策略

2.1 科学规划,加强农村居民点建设规划理论与技术研究

农村居民点建设规划首先要明确规划区域的层次体系与内容,针对不同层次的规划,分析其内部的结构与功能。其次要对规划区域内影响乡村聚落布局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探讨自然环境基本条件、乡村资源禀赋、人口数量分布及其动态变化、交通条件、经济区位等各因素以及因素间相互作用的机理。再次,针对长株潭自然区划和社会经济区域,研究分析不同区域内农村居民点建设布局形式的类型、特征,提出各地切合实际的推荐形式。此外,要注意充分挖掘农村居民点节约和集约用地潜力,针对当地地理特征在居民点的布局、房屋设计、设施配套等方面考虑防洪减灾等的要求。

2.2 城乡统筹,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建设

首先,农村居民点建设规划要在市(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编制,形成“城—镇—村”三位一体的规划体系。农村居民点建设要在服从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坚持实用性与艺术性相统一,历史性与前瞻性相协调,充分体现地方特点、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融田园风光、人文景观和现代文明于一体。其次,要多部门合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村居民点整治。再次,在规划与建设的实施过程中要遵循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稳步推进的原则。

2.3 因地制宜,突出地域和民族特色

农村居民点建设要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不搞一个模式、一个标准。要突出典型的地域特色和鲜明的民族特色,保持各地的优秀传统习惯和乡土人情。要根据当地地形特点,依山就势,保护基本农田。在建设有地方特色的农村居民点时,要正确处理保护历史文化与居民点建设的关系,对有价值的古村落、古名居进行保护、整治和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切实保护好名人故居、古代建筑和历史文化遗迹。在突出当地特色的同时,还要注意借鉴外地的经验和做法。

2.4 协调整合,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一是加强资金协调整合,将农村居民点建设与新农村建设项目结合,向政府争取资金,科学规划农业、水利、交通、扶贫、民房改造、改水改厕、建沼气池、银行贷款等各项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创新政府扶持机制,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充分发挥政府资金作用。

2.5 公众参与,完善农村居民点建设

公众参与是指享有政治权力的公民参与到政府制定政策、进行管理的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在公众参与的方案决策模式中,公众充分享有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以及决策权[4]。农村居民点建设规划应提倡公众中弱势群体——村民的参与,通过规划初期成果展示,收集公众信息和建议,选择最佳方案或者对方案进行完善与修改,使其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3 发展模式

从空间布局整理调控方式视角,农村居民点建设模式可分为农村城镇化模式、自然村缩并模式、中心村内调模式、异地迁移模式等类型。从地域分布的角度,农村居民点建设模式可分为都市型、郊区型、河谷平原与湖区型、丘陵山区型、库区型和矿区型等。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长株潭城乡交错带农村居民点建设基础相对薄弱,农户散居率高达80%,农村居民点建设难度大,成本高。因此,有必要因地制宜开展整治与建设工作,建设一批生态民居示范村[5]。

3.1 生态农业型与现代农庄型建设模式

生态农业型模式是指发挥生态优势,开发利用生态资源,发展生态经济,以生态型农业为重点的农村居民点建设模式。如长沙县黄花镇的新江生态农业产业园、回龙湖有机农业产业示范园、浏阳市现代农业科技产业园、宁乡县全民乡关山村的生态种植和生猪养殖产业园,在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的龙头企业带动下,迅速脱贫致富成为全省乃至全国闻名的新农村示范村。在长株潭城乡交错带一些具有区域经济地理优势、经济实力和财政支付能力优势的行政村,通过各种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把建设现代农庄与发展特色产业相结合,如浏阳市的渡头、金田等村,依托烟叶、花卉、蔬菜、花炮等产业成立了现代股份制公司,初步形成了现代农庄型建设模式。

3.2 都市花园型与城郊休闲型建设模式

在城乡交错带一些地理位置优越、经济势力雄厚的农村居民点,在严格遵照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可考虑建设成为都市花园型模式。如长沙雨花区白田村,依托百里花木走廊,建设成为省会长沙的“大观园”。在城乡交错带外缘区一些交通便利、生态良好、环境优美,或在旅游线路附近的居民点,可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建设成为城郊休闲型模式。所谓城郊休闲型模式,就是利用农户庭院空间以及周围的鱼塘、树林、菜地等农家资源,增设瓜果蔬菜种植、现场采摘、自选自做等服务项目发展农家休闲娱乐旅游经济。这种“农家乐”模式投资少、收益好、见效快,是长株潭城乡交错带农村居民点具有显著特色的一种模式。

3.3 产业集聚型与移民安置型建设模式

随着“以企带村、以村促企”的新农村建设推进,各具特色的村集体企业和农业合作产业逐步被吸引进入村镇规划园区,形成产业集聚型模式。如浏阳镇头金田小康示范村,建成“草毯示范”和“南棕北引”两个产业基地,集约经营土地20 hm2。在具有丰富矿产、水力、电力等资源的区域,由于资源的开发而引起产业与人口的积聚,也往往形成这类产业集聚型模式。移民安置型模式是指根据重大的基础设施项目开发或者片区开发的移民搬迁要求,建设以行政村为单位、以合理耕作半径为依据布点建设的农村居民点模式。如长沙市浏阳生物医药工业园区的移民村,浏阳永安的湖南现代产业制造园的移民村。

3.4 山水田园型与民俗特色型建设模式

农村居民点建设要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要突出典型的地域特色和鲜明的民族特色,保持各地的优秀传统习惯和乡土人情。城乡交错带农村居民点建设应根据长株潭地区“七山一水两分田”的实际情况,依山就势应该是居民点布局的主导思想。山水田园型农村居民点,应规划建设成为一座座现代都市人的世外桃源,依山傍水,浑然天成,富有真趣。如长沙县双溪村、望城区真人桥村,打造出“小桥流水人家”的江南美景。宁乡的香山冲、长沙县的石燕湖村,利用天然的特殊地质、竹木森林及独有的水源、水库,发展生态休闲,成为长沙两座“天然大氧吧”。长株潭城乡交错带蕴藏着浓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和地域特色,如古村落、古民居、以及土特产品、荣誉冠名等都是每个聚落的特有财宝。这些独特而不可多得的地方资源需要充分保护,合理利用。可以创建突出地方特色,体现农村风貌,保持民族风格,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的民俗特色型模式。如长沙石燕湖村、浏阳道吾山等地创建了江南水乡、客家村寨、湖区渔村等特色鲜明和乡土文化氛围浓郁的民俗特色型聚落景观。

3.5 伟人名人故居型与文化遗产型建设模式

长株潭乡村不仅具有城市不可比拟的原生态自然景观,湖湘文化数千年的积淀也为之留下了极其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山水为骨,文化为魂,农村居民点建设在注重保护名刹古寺、千年古村、家族宗祠、古墓碑刻、革命胜地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民族和地方特色的人文、自然景观的同时,应依托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历史文化,着眼于构建文化遗产型模式。特别是完整体现历史风貌和建筑特色、有一定保护价值的居民点聚落,应当保护原有建筑,新建筑应与原有建筑风格协调。如长沙黄兴镇鹿芝岭村挖掘和延伸历史文化遗产,着力恢复古街、古道、古县衙,努力打造“江南平遥”,发展人文旅游。长株潭是伟人的故乡,如诞生了毛泽东、刘少奇、彭德怀、胡耀邦等伟人的韶山、花明楼、乌石、中和,孕育了齐白石、田汉、雷锋等名人的湘潭杏子坞、长沙茅坪、望城简家塘等,各处人杰地灵,风景优美,拥有珍贵的人文资源。而且伟人和名人的故乡经过多年的建设和保护,具有较好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作为新农村居民点建设的示范村,有得天独厚的基础。

4 结语

农村居民点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蓄水库”,农村居民点建设是破解“三农”问题的重要着力点。合理规划建设城乡交错带农村居民点,探求解决其土地利用效率低、空间布局散乱、设计不合理,以及人居环境恶劣、生态环境恶化、传统难传承、特色不鲜明等一系列问题,有利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农村两个文明建设步伐,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加强农村居民点建设,探究并实践农村居民点建设与发展模式,对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

[1]陈佑启.试论城乡交错带土地利用的形成演变机制[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00,21(5):22-23.

[2]杨庆媛,田永中,王朝科,等.西南丘陵山地区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模式—以重庆渝北区为例 [J].地理研究,2004,23(4):160-170.

[3]谭雪兰.农村居民点空间布局演变研究—以长沙市为例[D].长沙:湖南农业大学,2011.

[4]王慧珍,段建南.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方法探讨[J].经济地理,2005,25(12):433-436.

[5]黄正泉.从现实走向理想:湖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大问题调查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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