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维权不必“逢大必反”

2012-08-23 08:50
环球时报 2012-08-23
关键词:居民民众污染

林永生

近年来,中国多地环保维权群体性事件频发,引起国内外媒体的关注。对于这些事件,现有的报道多聚焦于指责政府决策和行为不当,特别是环评制度、程序以及环境质量控制体系等方面存在缺陷,较少关注部分民众在环境事件中呈现出的“逢大必反”行为。

环境事件中的“逢大必反”,主要是指在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当地民众对新上马的传统意义上会排放很多污染物的钢铁、化工、水泥等大型项目抵触情绪强烈,不管这些大型项目采取了何种程度的环保技术和设施,一概反对。对此需要辩证分析,警惕其中一些非理性行为。

如果这些大型企业通过技术升级和设备改造,确实采取更为清洁、环保的生产方式,产生的废弃和污染物合乎环境标准,民众就不必盲目反对。呼吁政府强行把已经运行或基本建成的企业关停,其弊端有三:一是影响当地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二是恶化该地的对外形象,尤其是商业经营环境;三是加重该地税费负担,加剧资源浪费。政府违背承诺与合同,强制关停合规合法的大型项目,必须从可能本已拮据的地方财政中抽出资金,支付巨额违约款项,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会加剧未来该地居民和企业的税费负担。此外,已经在建或基本完工的大型项目突然被永久关停,厂房、土地、原材料、水、电、人力、财力、物力等等,几乎全部作废,资源浪费严重。

反过来想,如果引进的大型项目在本国内部有相同产业,但以中小企业为主,技术相对落后,大都污染严重,那么对政府和居民而言,是选择让无数分散的、污染严重的中小企业无序经营,还是支持一个大规模的同类业务企业规模化规范经营?可见,环保并非绝对的概念,笔者倾向于选择让大型企业规模化规范经营,在鼓励企业技术升级和设备改造以期实现清洁生产的同时,慢慢培育该地具备动态比较优势的绿色环保产业。环境资源具有公共物品特征,政府必须干预以纠正市场失灵,除了颁布实施环境经济政策以外,加强环境监测、规制和民众沟通尤为重要,一些大型企业本身的环保技术水平和自我约束能力都要强于分散的中小企业,这不仅利于降低政府进行环保监测的成本,也有利于企业集约化经营,提高效率,从总量上减少污染。

诚然,居民、企业、政府三方对项目运行及污染状况信息不对称,由于专业知识受限,民众往往无法判断那些在过去听起来污染严重的项目是否现在就能够变得“清洁”。如果民众反对的这些大型重化工业项目确实会产生大量污染,并不合乎当前的环保标准,或者即便符合了但环保标准太低,事情就变得复杂起来。因此,环境民主是解决此问题的一种方式,即在项目引进和建设以前,应该邀请所有利益相关方共同进行充分的论证,由政府、企业公开信息,并让基层民众积极参与,从而尽力避免居民盲目反对。当然,这只是必要的条件,并不充分,也许仍然会有居民不知情或坚持己见,继续反对项目的生产运营,但通过环境民主来推动公开讨论、弥补公众环保信息不足,势必能逐渐消解人们“逢大必反”的逻辑,纠正人们在环保上的片面认识。▲(作者是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市场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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