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杏林 刘宗胜 李世源 吴承富
历史和现实表明,一个国家的军队掌握在什么人手中,始终是关系这个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事业之所以能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社会主义中国之所以能在国际风云剧烈变幻中始终站稳脚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一支忠于党、忠于社会主义、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军队。军事领导体制成功解决了军队归谁领导、听谁指挥的根本性问题,是一个国家军事制度的基本组成部分和核心原则。胡锦涛指出:“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军建军的根本原则和永远不变的军魂,是我国的基本军事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政治优势。”①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上升为我国的基本军事制度,揭示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在当代中国军事、政治制度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地位,不仅有利于确保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更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中国共产党建立自己的军队并将其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既不是权宜之计,也不是出自个人意愿,而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符合了中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作为人民建军的根本原则和永远不变的军魂,来之不易,逾久弥坚。
(一)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中国共产党准确把握中国革命规律得出的科学认识 以主要力量从事工人运动是俄国十月革命的成功经验,也是世界各国共产党领导革命的共同特点,“以俄为师”的中国共产党自然也不例外。尽管中国共产党在第一个纲领中就确立了“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由劳动阶级重建国家”②的原则和理论,但“因为党员少,组织军队的问题成了悬案”③,初创时期的中国共产党仍将主要精力集中在领导工人运动上。但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外无独立,内无民主,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民主革命过程中,既要推翻国内武装的反动政权,又要面对帝国主义的武装干涉,这决定了没有武装力量为后盾的工人运动没有也不可能完成推翻旧反动统治的任务。
第一次国共合作开创了中国反帝反封建革命的新局面,但右倾错误使中国共产党放弃了对武装斗争和军队的领导权,使大革命遭受失败,革命力量蒙受重大损失,葬送了革命成果。在中国,必须以武装的革命反对武装的反革命,中国共产党提出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著名论断,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屠杀政策的总方针,走上了建立人民军队、独立领导武装斗争的道路。而中国革命的发展兴盛始于经济文化比较落后、视听相对闭塞的农村,人民军队也是在这种环境中成长和发展的。人民军队以农民、小资产阶级为主要成分,由于阶级局限和生产生活方式的束缚,政治上保守落后、组织上自由散漫、思想上容易受到封建主义和资产阶级的侵蚀等这些特点,也成为军队不正确思想的来源。要把这支武装改造成为无产阶级性质的新型的人民军队,确立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关键。中国共产党把建立新的能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掌握的革命军队作为自己首要的任务。“三湾改编”和“古田会议决议”在人民军队建设史上具有突出地位,它们确立了中国共产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原则,实现了党的组织与军队建制的统一,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奠定了新型人民军队的基础。“三湾改编”建立健全了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的各级组织:班建立党小组,连建立党支部,团、营建立党的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部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行新的党代表制度,以党代表担任同级党组织书记,拥有与同级军事长官同等权力,负党务工作责任,开展政治思想工作和群众工作,协助军事长官管理和指挥部队。“古田会议决议”重申红军必须置于中国共产党绝对领导之下的原则,健全连队以上各级党的领导中枢,建立了红军的政治思想工作体系,使红军完全建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础上。它以决议的形式明确规定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我军建军的根本原则,推动了红军建设的发展,丰富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建军学说,成为人民军队建设的伟大纲领。
(二)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中国共产党同党内“左”和右的错误以及与反动势力斗争得出的真理性结论 革命征程从来不会平坦,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作为新生事物,备受“左”和右的错误的抵制和反动势力的反对。“左”的错误表现为取消党委集体领导制,取消红军中超过政治委员和政治部职权的各级党委会,政治部管理党的一切组织,党的集体领导变为以政治委员为“党在红军中的全权代表”的个人领导。右的错误既表现为拥兵自重、另立“中央”的错误行径,又表现为“一切经过统一战线”、“一切服从统一战线”的错误主张。它们给人民军队发展壮大带来严重危害。为此,中国共产党提出进一步加强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提高党在军队中的威信,党指挥枪而决不容许枪指挥党。
针对国民党以“统一”、“改编”为名,企图取消共产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的阴谋,中国共产党提出共产党员不争个人的兵权(决不能争,再也不要学张国焘),但要争党的兵权,要争人民的兵权④;在党军关系上规定,以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的原则作为处理党军关系的基本原则;健全党的组织制度和领导体制,确保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实现。长期以来我们党不断纠正各种削弱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错误,粉碎各种取消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反动阴谋,始终将军队置于自己的绝对领导之下,保持了军队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三)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中国共产党坚持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产生的理论结晶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军队进入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吸收借鉴外军建设的有益经验是强军之路。在学习苏联军队建设经验中,中国共产党正确处理坚持自己的优良传统、发挥自身优势和学习苏联军队建军先进经验的关系,提出“以我为主”的建军方针,主张马列主义的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的实践相结合,学习苏联先进经验一定要和自己的客观实际相结合,进一步奠定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的理论基础。新中国成立初期召开的全国军事系统高级干部会议在包括党委制、坚持政治工作的生命线地位等重大问题上形成统一认识,会议决定坚持党绝对领导军队、决不“另起炉灶”,中国共产党根据党委会集体领导和首长分工负责制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在党的统一(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随即,中共中央、中央人民政府人民军事革命委员会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草案)》,提出:“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设立党的各级委员会,作为部队统一领导的核心,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是党对军队的根本领导制度。”“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政治工作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生命线”⑤。党委制以法规的形式被确定下来,旗帜鲜明地表示我军坚决不搞“一长制”,“生命线”的提法在以后的历次条例修订中,再也没有变动。
“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原则用渗透型文武关系恢复、重建了中国传统的“以文制武”模式,消除了以往集团化军队的排他性和自保性,形成了统一的武装力量,使军队由附属于一定个人或派别转向了服从组织机构严密、具有统一意识形态、纪律严格的政党,拥有了一个恒久性忠诚对象和组织控制机制⑥。中国共产党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作为根本原则和制度,符合中国国情、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人民军队的军情,具有科学真理性,是军事制度发展史上的深刻革命。第一,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实现了党的组织与军队建制的统一。支部建在连上,在军队建立党的组织体系将军事系统与政治系统结合起来,从制度上将军事指挥员与党代表固定为同在党的委员会领导下的分工协作关系,突出了党的核心作用,从组织上保证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⑦。第二,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实现了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的统一。党委制是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制度,它将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委员会领导和首长负责制有机地结合起来,为党领导军队规定了基本的行为规范,集体领导是党委领导的最高原则,首长分工负责制是党委决策的执行方式。这一制度集思广益,避免或减少决策失误,又形成制约机制,保证党对军队的领导权、指挥权掌握在政治上可靠的人手里,保证军队的稳定和集中统一。第三,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实现了党的思想政治领导与军事行政领导的统一。人民军队是执行革命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我们党注重从思想政治上建军,用进步的政治精神灌输部队,又通过设立政治委员形成有效的双首长制,属于军事工作范围的,由军事指挥员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属于政治工作范围的,由政治委员负责实施和检查,确保党的领导和政治工作得到有效加强。
一个国家采取什么样的军事制度,主要取决于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现实国情军情、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治制度等因素,世界上没有普世的、通用的军事制度。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上升为我国的基本军事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原因在于:
(一)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贯穿人民军队的发展建设历程,具有历史传承性和稳定性 人民军队自诞生以来,不同历史时期所制定颁布的军事法规、制度都规定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一是人民军队的共同条令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始终不渝。1933年,中革军委颁布的《工农红军纪律暂行条令》总则指出:中国工农红军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解放工农群众和其他被压迫人民而作战的革命军队⑧。此后纪律条令历经多次修改但这一原则没有变动。人民军队的《内务条令》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政治工作的生命线地位。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人民军队政治工作条例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持之以恒。1930年,人民军队最早颁布实施的《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草案》就明确规定:中国红军要完成其伟大的历史任务,须接受无产阶级先锋队(共产党)的领导,红军的政治工作就是要巩固无产阶级及其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使红军成为有力的工农革命的武装力量⑨。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政工条例》历经10余次修订,但都强调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加强部队思想政治建设。三是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确保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的贯彻落实,它们是军队的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集中于党中央、中央军委;部队各级党委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实行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团以上单位设立政治委员和政治机关制度和支部建在连上等。这些制度构成了一个严密、科学、完整的体系,实现了党的组织与军队建制的紧密结合,实现了党的领导与军事行政领导的内在统一,是坚持和贯彻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保证。
(二)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得到了《宪法》和《国防法》的确认和保障,具有权威性 从1949年的《共同纲领》到现行宪法,每一部宪法有关军队的原则规定,都以法律形式确定和巩固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为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提供了最有力的法律依据。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以党的领导为核心的“四项基本原则”,用国家的根本大法保证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地位。作为规范国家国防行为的基本法律,《国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武装力量中的中国共产党组织依照中国共产党的章程进行活动。同时,《国防法》确定了“依法治军”的基本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依法治军。”依法治军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军事领域的具体体现。依法治军,把党关于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建设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使党的领导同依法办事统一起来,目的是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保持人民军队的性质⑩。“依法治军”的领导者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它对中国武装力量实行统一的领导,全国的武装力量都必须听从于党的指挥,确保军队领导权的集中统一。
(三)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中国共产党的核心领导地位在军事领域里的必然体现,与我国其他基本政治制度具有协调一致性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建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通过自己的先锋队即中国共产党来实现这种政治领导),实行了与西方国家不同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政治制度决定军事制度:与我国的政治制度相适应,在对军队的领导和指挥上,只能由中国共产党来直接掌握,而不能由其他任何政治力量来领导。党对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领导与运行国家制度体系的执政,反映在军事领域,通过党在军队中的组织的具体领导实现。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制度,与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一起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厦的坚强支柱。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有利于运用国家政权的力量加强军队建设,有利于发挥军队在保卫和建设国家中的职能与作用。
(四)中国共产党在体制上通过自身体系和国家体制的内在统一实现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领导,加强人民解放军的建设⑪;中共中央设立中央军事委员会,“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党组织,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指示进行,军队中党的组织体制和机构,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作出规定⑪。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这使武装力量纳入国家机构的原则在形式上得到确认。为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中国共产党的中央委员会有权向全国人大推荐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人,以此实现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和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重合。虽然从实体上看,在党的中央军委和国家中央军委两者之间,党的中央军委是最基本的机构;但从国家政权的角度看,中央军委在形式上已成为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政党的视角考察,中央军委接受党的领导,是党中央领导的一个重要部门⑬。
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军的建军之魂、胜利之本,事关党的事业成败,事关国家民族安危。几十年来,人民军队之所以能够不断成长进步并取得辉煌成就,中国社会主义事业之所以蒸蒸日上,中国共产党执政之所以坚如磐石,奥妙就在坚持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人民军队永远听党话、跟党走。
(一)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力量保证 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但执政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过去拥有不等于现在拥有,现在拥有不等于永远拥有。巩固执政地位,是党执政那天开始就必须正视和解决的政治课题。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把执掌全国政权称为“进京赶考”,表示“决不当李自成”。实践证明,共产党人不但善于打破一个旧世界,而且更加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局势发生新的深刻变化,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各种矛盾错综复杂,中国共产党执政面临着敌对势力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战略图谋的重大挑战,面临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环境的严峻考验,面临着发达国家经济、科技等优势的巨大压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党的执政安全,现实地摆在我们的面前。中国共产党要长期执政、执好政,靠什么?靠纲领路线正确,靠人民群众支持,靠执政能力提高,也靠军队提供重要力量保证。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确保枪杆子牢牢掌握在党的手中,不仅是我党夺取政权的重要保证,也是我们巩固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只要军队始终听从党的召唤、服从党的指挥,始终成为党巩固执政地位的中坚力量,我们党就能“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社会主义红色江山就能永不变色。
(二)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强安全保障 一个国家的军队掌握在什么人手中,始终是关系这个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近代中国,军阀混战、有国无防、任人宰割,就是因为军队沦落成为个人或狭隘利益集团服务的工具。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才能真正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赴汤蹈火、浴血奋战,成为捍卫国家的坚强柱石、保卫人民的钢铁长城、建设国家的重要力量。正是因为我们党有一支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人民军队,每当国家和人民遇到危难,这支军队都能挺身而出、勇挑重担,发挥中流砥柱的作用,使国家获得安宁,社会保持稳定,人民得到幸福。邓小平深刻指出:“我们国家所以稳定,军队没有脱离党的领导的轨道,这很重要。”⑪“十二五”时期,我国要继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迫切需要一个和谐稳定的内部环境和安全稳定的外部环境。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不动摇,才能保证我军有效履行职能使命,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三)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保持我军性质和强大战斗力的不竭动力 政治建军是我军特有的传统和优势。从古田会议划清与一切旧军队的界限开始,人民军队把“我们是人民的子弟兵”作为一条丝毫不可动摇的铁律,把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作为永远不变的“军魂”。80多年来,人民军队始终保持了统一的意志、坚强的团结、铁的纪律,既没有被外部的敌人所撼动,也没有被内部的野心家所分裂;始终保持了强大战斗力,从小到大、由弱到强,无坚不摧、无往不胜;始终赢得人民群众爱戴和支持,有了不竭的力量源泉。无论是抗洪抢险、抗震救灾,还是面对国内外敌对分子挑起的种种分裂和破坏活动,人民军队坚决听从党的指挥,奔赴第一线,临危不惧、顽强奋战,不惜一切代价挽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新世纪新阶段,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尖锐复杂,军队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更加繁重,敌对势力“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军队国家化”的叫嚣一刻也没有停止。因此,必须深刻认清军队历史使命,认清“三化”论调在理论上的荒谬和在现实中的危害。认清“军队非党化”的实质和要害在于割裂军队与政党的关系,妄图使我军脱离党的领导;认清“军队非政治化”的实质和要害在于掩盖军队与政治的关系,妄图使我军改变政治本色;认清“军队国家化”的实质和要害在于歪曲军队与国家的关系,妄图动摇我党的执政地位。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以党的先进性确保人民军队的先进性,使我军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依靠党卓越的政治智慧和高超的战略战术,保持我军英勇善战的本色和强大战斗力;以党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保持我军的生机活力,不断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创新发展。
注释:
①胡锦涛:《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大力加强和改进军队党的建设》,《军队高中级干部理论学习读本》(下),解放军出版社2010年版,第486-487页。
②③《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5页、第559页。
④《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46页。
⑤谈志兴、卢冰、黄继荣:《“生命线”的咏叹——20世纪中国共产党军队政治工作的光辉历程》,黄河出版社2001年版,第346—347页。
⑥杨光斌、李月军:《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18—219页。
⑦参见李殿仁:《图文并说中国人民解放军大事聚焦》,解放军出版社2002年版,第22页。
⑧《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七十年》,军事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47页。
⑨谈志兴、卢冰、黄继荣:《“生命线”的咏叹——20世纪中国共产党军队政治工作的光辉历程》,黄河出版社2001年版,第93页。
⑩江泽民:《论国防和军队建设》,解放军出版社2003年版,第366页。
⑪《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
⑪《中国共产党章程》第22条、23条。
⑬杨宏山:《当代中国政治关系》,经济日报出版社2002年版,第103页。
⑪《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5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