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敏
(晋城市水利局,山西 晋城 048000)
沁河是黄河的一级支流,是晋城市最大的过境河流,发源于长治市沁源县霍山南麓二郎神沟,南经临汾市安泽县,晋城市沁水县、阳城县、泽州县后,在泽州县拴驴泉附近切穿太行山流入河南省境,再经济源市、沁阳市,在武陟县西营附近注入黄河。全长456km,流域面积12 900 km2;在山西省境内长363 km,流域面积9 315 km2;在晋城市境内长168 km,流域面积4 856 km2。沁河是山西省内仅次于汾河的第二大河流,也是晋城市的母亲河。沁河在润城以北河谷宽阔,断面呈“U”字型,宽700~1 200 m;润城以南河谷深切,两岸灰岩陡立,断面呈“V”字型,谷底宽仅100~180 m,河流蜿蜒曲折,沁河河水含沙量年均6.95 kg/m3,为山西省八大河流中含沙量最少的河流。
虽然在沁河上游建有张峰水库骨干控制工程可对地表水进行调配,但在张峰水库以下、杜河水库库区以上的沁河,尚有76 km主河道存在参差不齐的河堤,这样的防洪工程严重威胁着两岸的经济发展。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晋城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沁河工业带的兴起,涉河建筑、围河造田、超标排放等严重影响了河道行洪安全,威胁到两岸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沁河流域的水生态环境已成为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因此对沁河进行大规模的综合整治势在必行。
晋发[2011]21号文件指出,实施“百县百河”综合整治,完成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等11条河流的生态治理,抓好已列入全国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规划的89条河流、112个项目的治理。通过实施堤防加固、河道疏浚、河水调蓄,全省百条河流重点河段防洪能力由现在的5年一遇提高到10~20年一遇。实施河道综合整治美化、绿化工程,发挥河流水生态优势,实现“堤固、河畅、水清、岸绿”的目标。
根据上述要求,沁河综合整治工程竣工后,河道防洪标准将达20年一遇,郑庄、端氏、嘉峰、润城镇政府所在河段防洪标准达50年一遇。在保证沁河行洪安全的前提下,改善水环境,还沁河以蓝天碧水,增加居民亲水面积,让群众走近水、亲近水、感受水,为人民创建宜居宜业的美好环境。
从张峰水库下游到阳城八甲口段,全长76 km,覆盖范围约120 km2,涉及沁水、阳城2县5乡镇,工程投资估算约31.6亿元。其中:一期工程河道治理包括防洪工程、水面工程、河岸绿化工程、湿地工程、铺设排污管道,估算投资8.3亿元;二期工程投资7.3亿元;三期工程投资16亿元。工程前期工作难点在资金落实,施工期难点在区域协调,竣工后难点在于工程的运行维护。
由于本工程属于公益性工程,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而且后期还需要大量的人力去管护,政府投资十分有限,且远远不够。为了弥补巨大的资金缺口,可以充分发挥市级财政的杠杆作用,撬动县级财政、土地开发和社会资金用于治理沁河工程。明确扶持政策,对一期工程的河道疏浚、堤防工程、人工湿地、防洪道路、河岸绿化等工程给予补助,对沁水、阳城两县以贷款形式进行的融资给予一定的贴息。同时,还可以把水利上的流域治理、林业上的绿化造林、环保上的环境保护等项目资源予以整合,集中捆绑使用,形成强大的合力。
沁河综合治理后,可大大改善周边环境,沿河两岸的煤矿等工业企业、乡镇和村庄作为受益主体,煤矿等工业企业适当进行投资,乡镇予以扶持,村民投工投劳,加快沁河综合治理。
工程开工后,由于战线长,河道两岸用地要穿越乡、村和工矿企业,牵涉面广而杂,仅由水利部门协调,难度很大。因此应成立以市委书记为政委、市长为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为常务副总指挥、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的治河指挥机构,采取“全党动员,全民参战,分段实施,兵团作战”的办法,将沁河整治划分为若干个战区,分别由市委常委或四大班子领导成员担任战区长,这样既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治理沁河的决心和信心,又为协调各方创造了有利条件。
在施工方面,根据各企业、乡镇所在地为其划分不同长度的河段,根据水利部门提供的经上级批准的沁河河道整治工程设计文件负责招标施工,剩余的河段由水利部门负责完成。为保障工程进度和质量,市水利部门抽调工程技术人员组成技术服务组,分战区实行现场技术指导,跟踪服务,并制定《堤防建设管理技术实施细则》《堤防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明确建设标准。坚持实行工程建设“四项制度”、流动互换质量监督和第三方质量检测,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统一清障标准,把清滩和堤防建设、周边沙场边角料处置利用结合起来,本着取高不取低、取远不取近、取害不取利的原则,确保行洪安全。在治河过程中,可以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堤防建设劳动竞赛活动,从治沁规划、工程设计、河道清障、进度质量、示范段建设、资金投入与环境保护等方面入手,实行以点带面、提高水平、整体推进。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始终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第一责任人,强力推进综合整治工作。
工程竣工后,为保持沁河综合整治工程长期发挥效益,需要大量管护人员长期维护。即一是沁水、阳城两县可以成立河道堤防管理局,并明确为财政全额预算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全面负责沁河河道堤防管理维护工作。二是可以根据“谁建设、谁管护”的原则,把这项任务分解到各个承建企业和乡镇,建立长期稳定的当地维护队伍,为沿河群众筑起一条防洪保安的钢铁长城,确保沿河两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增强郑庄、端氏、嘉峰工业带可持续发展后劲,促进沿岸村庄的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