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黄河断流,国家已经采取了哪些措施,进一步还应采取哪些对策?黄河下游断流状况的日趋严重,已引起中央领导、水利部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了减少断流的影响和损失,国家防总在1992年7月发出了《关于缓解黄河下游生活用水的紧急通知》,要求沿黄各地严格限制引黄用水,刘家峡水库加大泄量支援河口地区抗旱。1996年3月,黄河防总报请国家防总批准,下达了从刘家峡水库调水的指令,黄委会派出工作组到沿黄主要用水地区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沿黄各省区及西北电管局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此次调水4亿m3获得圆满成功。同年6月下旬,黄河防总对河南省引黄水量采取了限制措施,山东省也采取轮灌和分段供水措施向河口送水。为了缓解下游用水紧张局面,黄河水利委员会精心调度三门峡水库下泄水量,并对黄河下游涵闸的引水加强管理,编制引黄水量分配计划,建立引黄水量上报制度和用水管理责任制。1997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向本省沿黄地市发出关于加强全省引黄供水调度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沿黄有关地市引黄流量严格按分配指标控制,以便向严重干旱的滨州、东营两市调水。这些措施,虽对减缓黄河下游引黄供水紧张状况、减少黄河断流造成的损失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要缓解黄河下游断流,还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黄河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与调度;
(2)增加黄河中游干流的调蓄能力;
(3)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搞好工业、农业和城市的节约用水;
(4)井渠双灌,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
(5)加强科学研究,加快南水北调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