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昱
(临汾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山西 临汾 041000)
临汾市地处山西省南部,属半干旱大陆性气侯,多年平均降雨量551.1 mm,蒸发量1 000 mm,降雨量分布不均,年际变化较大,汛期6—9月降雨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70%。全市按流域可分为汾河流域、沁河流域与沿黄支流区流域。黄河从市境西部经过,汾河、沁河穿境而过,腹部平川区有霍泉、郭庄泉、龙子祠泉三大泉水出露。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量15.2亿m3,占全省水资源总量的12.3%,水资源可利用量10.78亿m3,人均占有量380 m3,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6,世界平均水平的1/24,远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500 m3的极度缺水界限;每公顷耕地平均占有量2 940 m3,比全省多3.7%,但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9。
2010年全市总取水量61 125万m3,按取水水源分,地下水开采量30 321万m3,占总取水量的49.6%;地表水取水量30 804万m3,占总取水量的50.4%。按取水用途分,生活用水7 378万m3,占总用水量的12.08%;生产用水53 275万m3,占总用水量的87.16%;生态用水472万m3,占总用水量的0.76%。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全市水资源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水资源总量先天不足且持续减少,工农业用水矛盾突出。与20世纪70年代相比,全市水资源量减少了5.7亿m3,下降幅度为30.16%,但用水量增加了40%。二是水资源量地域分布与人口、经济极不协调,严重制约着工农业发展。平川7县市是全市的经济发展中心,但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225 m3,而在工农业欠发达的山区各县却高达815 m3。三是水资源量年内年际变化大,丰枯悬殊。1956—2000年降水量丰枯极值比为2.6,水资源量丰枯极值比为3.7。3 存在问题
一是地表过境水利用程度低。经济相对发达的中部汾河干流无条件建设调蓄工程,地表水开发利用率为48.2%~64%,各支流上的中型水库连年来水不足,全流域灌溉季节用水矛盾突出;沁河流域目前已建设有和川水库,开发利用程度将逐步提高;西山沿黄支流区因缺乏调蓄工程,利用率较低,黄河水基本未开发利用。
二是地下水严重超采,供水结构不合理。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高且超采严重,目前已形成临汾和侯马两个面积分别为123 km2和88 km2的超采漏斗区。襄汾邓庄、古城,翼城王庄及洪洞赵城等局部地区地下水位有下降趋势,古县岩溶水已超采。霍泉、郭庄泉和龙子祠泉三大岩溶泉流量大幅衰减,2010年与1956—2000年平均值相比,郭庄泉流量衰减67%,龙子祠泉衰减35%,霍泉衰减25%。
三是水质不断恶化,节水程度不高。据2011年5月监测成果显示,全市在汾河、涝河、巨河、洪安涧河等1 083 km评价河长中,Ⅳ类—劣Ⅴ类水占评价河长的53.8%。35个水功能区中达标仅7个,达标率20%,水污染使全市可利用水资源进一步减少。农业用水占总用水量的70%左右,但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仅0.43;工业用水复用率在75%左右;城市生活用水存在跑、冒、滴、漏现象,管网漏损率达15%以上。
四是采煤、采矿对水资源造成严重破坏。全市按煤(矿)年开采量4 000万t计,每年破坏水资源达9 920万m3。全市采煤(矿)区及周边如滦池、郭庄泉等存在水位下降、水井报废、泉水断流的问题。
五是行业用水供需矛盾突出。近年来,工业用水量大幅增加,大量挤占大中型灌区水利工程供水,导致灌溉保证率大大降低,规划工业用水户落地后,矛盾将进一步凸显。城市生活方面如侯马市,由于无地表供水水源,自来水公司水源地集中开采地下水,地下水位止降回升步履艰难。侯马、襄汾等平川县(市、区)及古县等山区县现有水资源和供水能力已无力支撑新上项目用水需求。
六是涉水事务缺乏统一管理。现行涉水事务分散在水利、住建、环保、国土等部门,条块分割,城乡分离,在地域上以行政区划为管理单元,缺乏统一管理。4 发展对策
根据山西大水网建设布局,规划完成禹门口东扩骨干配套工程建设、中部引黄配套工程建设、引沁入汾输水工程配套、引沁入汾至浮山输供水工程、新建沿黄4县26处提灌工程、新建21座小型水库、新建一批小型水源工程,加快开发利用非常规水源工程,力争到“十二五”末,使全市地表水供水能力由现状的6.76亿m3增加到10.65亿m3,新增供水能力3.89亿m3,为全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到“十二五”末,力争使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63 m3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耗水量控制在17.2 m3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以上,工业企业污水处理率达到80%,污水回用率达到55%。同时巩固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在实现饮水安全全覆盖的基础上,确保农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6%;加快汾西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步伐,实施22处中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工程,骨干工程防渗配套1 978.88 km,配套率80%,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1;大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节水建设,实施8个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重点县和15个专项工程项目;新增灌溉面积7.13万hm2,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0.87万hm2,基本实现农业人口人均0.08 hm2水浇地;水产品总量达到8 500 t。
大力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提升基层人员文化和专业素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妥善处理好开发与保护,全局与局部,重点与一般,当前与长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防洪、抗旱与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关系,促进人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