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树军,丁广潜,张红芬
(滨州市阳信县水务局,山东 滨州251800)
近年来,阳信县为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后管理,提高末级渠系工程设施的完好率,推行农民用水自治,构建农田水利良性管理体制,先后开展了农民用水户协会、供水协会以及抗旱协会等农村水利协会的规范化建设工作。
在国家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推行农民用水自治以来,借助于水利工程建设,自2007年起,阳信县先后成立了10个农民用水户协会。其中,以乡镇或联村为单位成立的农民用水户协会4个,分别是翟王镇农民用水户协会、劳店乡农民用水户协会、商店镇农民用水户协会和温店镇农民用水户协会,控制灌溉面积1.35万hm2,管理斗渠86条,涉及266个行政村,33 014用水户;2008年成立了小开河灌区加支七水落坡用水户协会、小开河灌区加支六李家用水户协会和小开河灌区支六钦八用水户协会,控制灌溉面积1 460 hm2,管理斗渠48条,涉及31个行政村,3 965用水户;2010年成立了小开河灌区支九于家用水户协会、小开河灌区支九陈家用水户协会和小开河灌区支九魏家用水户协会,控制灌溉面积2 113 hm2,管理斗渠27条,涉及33个行政村,4 518用水户。
阳信县于2008年和2010年成立的6个用水户协会均按照协会的组建程序,以农民用水高度自治的管理体制为核心,遵循“科学规划、便于管理、节水高效、美观实用”的原则,参照灌溉体系,打破原有行政区划,开展了协会的规范化建设。6个协会均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建立健全了协会章程、灌溉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以及日常工作管理制度。6个协会各自有独立的水源、工程体系和管理范围,成为了末级渠系的产权主体、改造主体和管理运营主体。为加强工程的实用性和长效性,部分协会对所属工程采取了协会集中管理模式,部分协会则对所属部分工程进行了租赁或承包,均能按照政策要求提取一定的工程管护费用。各协会建立了用水户档案资料,完善了协会收支账目,定期组织末级渠系工程的维修养护,初步建立了良性的长效运行机制。
据了解,阳信县其他农民用水户协会大多以乡镇为单位成立,办公场所均挂靠乡镇水利站所,虽然经有关部门授权并颁发产权证,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但并没有真正拥有协会管理范围内末级渠系灌溉工程的所有权、管理权,没有提供统一的灌溉服务并收取水费,也没有按照协会的职能,组织开展用水管理和末级渠系工程的维护。
农民用水户协会主要承担的职能为:对水源工程、末级渠系工程、协会场所等国有资产进行管理使用与维护;为协会管理范围内的农田提供灌溉服务,收取水费并提取相应灌溉管理费;处理协会管理范围内用水户小组间、用水户之间的灌溉纠纷;组织用水管理与末级渠系工程维护;协助水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会员开展投劳折资、兴修水利工程等。
作为水管单位与分散式农户之间联系的纽带,农民用水户协会的成立,可以使农户直接参与灌溉管理,达到协调用水、集中用水、促进节水、减轻农民负担的建设目标。特别是阳信县的小开河灌区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和2010年度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区内的6个协会,参与了小开河灌区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工程和2010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工程的规划设计,提出若干合理化建议,促进了工程建设。协会组建后,制定并完善了协会的制度建设,为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良性长效运管机制打下了基础。协会针对所属区域农田及作物的用水需求,制定了合理的供水计划,实施有序的灌溉用水管理,建立了有效的农业用水供求关系。协会组织力量,在有正常维护资金来源的前提下,对工程进行了有效的维护,提高了工程的完好率,充分发挥了工程的整体效益。与此同时,协会积极引导会员投劳折资,配合水务主管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了管辖范围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如于家协会祁家村,根据群众的耕作习惯及实际需求,合理建议工程实施部门增设路涵与排水管涵,得到了当地群众的高度赞扬。
近年来,由于国家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持续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农民用水户协会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平台。1)有力促进了引黄灌区的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在提高农民用水自治,促进农业节约用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2)凭借末级渠系的节水改造,农业用水由原来的粗放型、单户式灌溉逐步向集约化、集体式灌溉转变,达到了促进农业节水,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目的。3)合理制定了灌溉供水计划,确定各渠系的轮灌次序,组织村集体或协会统一浇地,减少了灌溉纠纷,促进了农村和谐。4)协会的成立,确立了末级渠系工程的管护主体,彻底解决了重建轻管的弊端,提高了已建工程的完好率与使用率,使水利工程的整体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在现有水源工程,末级渠系工程、用水量计量设施不能实现耕地无缝隙覆盖,农户土地不成方连片的情况下,全面实行协会化管理,推行农业终端水价有难度;在骨干工程、末级渠系工程不配套、不完善的基础上,部分乡镇组建的农民用水户协会缺乏必要的基础平台,即使组建起来,也因为没有可以利用的工程基础,无法建立良性运行机制。
阳信县农民用水户协会是群众自发组织的、跨行政区划的用水合作组织,由于其自身缺乏必要的行政支持,在涉及不同村庄之间的工程管理、工程使用上,组织协调能力欠缺。特别是在水费收取上,由于用水计量设施不能全部到户,在用水量计量标准、计征方式上存有争议,部分农户明显存在抵触情绪。
正常情况下,水费能够保证工程与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但是,遇到一些特殊洪涝灾害的损坏,田间工程的修复缺少资金来源,加之目前项目区内用“一事一议”的办法筹措水利资金的氛围尚未形成,难以解决实际问题,从而影响了工程效益的发挥。
改变“大锅水”状况,实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需要政府推动和深入细致的引导,特别是在工程产权移交农民用水户协会后,协会对工程的管理以及政府对协会的管理都存在薄弱环节,如何实现农民用水户协会的良性长效运转,确保形成农田水利工程长效管护机制,都需要政府的推动和体制上的进一步改革。
考虑到搞好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必要性和公益性,及其工作难度,建议国家尽快出台政策,加强对农民用水户协会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体制,对农民用水户协会的运行应由明确的管理部门来监督、评价、考核,切实解决协会运作中的实际困难,保证其工作正常运转,使农田水利工程真正成为民建、民用、民管的民心工程。
长期以来,群众的节水意识比较淡薄,灌溉普遍采用大水漫灌的形式,水利用率十分低下。同时,群众大多缺乏集约化灌溉管理意识,节水灌溉意识不强,认为农业节水只是农业灌溉少用一点水,没有认识到集体灌溉和节水工程带来的节能、省时、节地、增产的综合经济效益,建设节水工程的积极性不高,亟待政府有关部门加以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