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秀峰,辛 军,孙洪浩
(德州市水利局,山东 德州 253014)
近年来,德州市以黄河水为水源,以水质安全为前提,以平原水库为依托,以民生优先、统筹兼顾、人水和谐、政府主导、改革创新为思路,以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为基点,启动实施了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目标是到2013年底,使全市80%的城乡居民(460万人)喝上同质、同源、同网、同价、同标准的自来水,基本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
德州市位于黄河下游北岸、山东省西北部,辖2市8县1区,总人口546.02万人,控制土地面积10 356 km2。全市资源性缺水、水质性缺水和工程性缺水并存,是受人口、环境双重压力的极度缺水地区。
水资源总量11.53亿m3,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11 m3,占全省的60%,全国的10%,远低于联合国规定的极度缺水地区人均占有量500 m3的标准,明显地存在着水资源短缺甚至水危机问题。除到2013年南水北调工程每年可供应2亿m3长江水外,几乎没有新的供水来源。
根据德州水环境中心2008年普查,德州市深井水不符合饮用水标准的区域占全市面积的78.2%,浅井水不符合饮用水标准的区域占全市面积的83.8%。全市4条主要河流水质综合评价结果均超Ⅴ类水,地表水已到了“有河皆干、有水皆污”的程度。通过对水质、水量、取水方便程度、供水水源保证率等因素综合分析估算,农村饮水不安全人数比例为73.6%,饮用苦咸水、高氟水、污染水和远距离运水、买水的现象较普遍。
主要蓄水工程有9座平原水库,人均占有水库蓄水量仅为19 m3,与人均实际需求100 m3的差距很大。全市干支流河道、坑塘总蓄水能力为3.96亿m3,但常年干涸见底。蓄水工程少,严重影响着引黄水资源的储蓄和调配,难以满足工农业生产、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需求。
目前,德州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人口比例为46.7%、215万人,实现水库供水的县市达到7个。
1)引水工程。在已有李家岸、潘庄两大引黄灌区的基础上,2002年建成引位入夏 (聊城市位山灌区-夏津县)工程,年均引水2 200万m3,解决夏津县16万人的吃水困难。2006年建成引滨入庆(滨州市簸箕李灌区-庆云县)工程,年可引水2 000万m3,使庆云县实现了双线引黄,彻底解决了该县的用水难题。目前德州市最大引水能力为310 m3/s。
2)蓄水工程。平原水库是德州市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战略先决条件。相继建成丁东、丁庄、庆云、宁津小店、宁津、平原相家河、夏津、乐陵杨安镇、沟盘河等9座平原水库,正在建设陵县、临邑、禹城、齐河4座水库,水库供水能力现为2亿m3,调蓄能力4亿m3。同时,近两年整修开挖小水库、坑塘8 950座,蓄水能力3.4亿m3。
3)供水工程。2005年以前,德州市通过实施人畜饮水解困工程,全部解决了120万历史在册缺水人口的饮水困难问题。2005—2008年德州市实施了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2008年以来,德州市建成了小王庄扬水站、芦家河扬水站、丁东水库城市供水泵站、穿减河引黄调水等多项大型供水设施。
2.2.1 用水工作
1)确保水质安全。对所有水源工程和供水水质都进行水质化验,达不到有关要求的,不能开工,不能供水。严格要求通过专业设备进行处理合格后才能对外供水。2)严格计划用水。统筹解决引黄上下游用水,远浇扩送,充分发挥黄河水的最大效益。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暨末级渠系节水改造进度,建成一个国家级试点项目。3)加快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市直IC智能水表安装率达到了90%,引黄灌区建成测水量水设施近20个。
2.2.2 管水工作
1)德州市在山东省率先成立了德州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处。市及各县(市、区)都出台了《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大力推进“政府引导服务,农民自主管水”的用水者协会建设。组建了170多个用水者协会,农村小型供水工程建设管理步入民建、民管、民受益的良性轨道。
3)不断强化依法管水力度,水利法规宣传社会覆盖面达到90%以上,每年查处调解水事案件和纠纷200余起。封存了70多眼生活自备井,保障德州城区居民群众饮水安全。
4)稳步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全市水资源逐步实现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发放取水许可证、统一征收水资源费,县级基本实现了水务一体化管理。
5)建设精品工程。所有新建大中型供水工程均同步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了远程监控和水量、压力的自动监测和调整。
2.2.3 资金投入
通过向上争取、自行筹措、财政支持、群众参与等方式,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临邑县财政在新建饮水安全工程所需机电设备进行统一配置的基础上,每人补助20元用于购置管材。陵县以丁东水库为水源,利用陵县水厂管网延伸,解决了陵城镇、神头镇75个村庄,3.4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作为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最大最主要水源,德州市2010年底用不上黄河水的村庄还有98个乡镇的2 159个村庄,占全市村庄总数的26%;用不上黄河水的人口还有151.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6%。
德惠新河等骨干调水河道平均淤深2 m以上,输送水的能力降低30%~50%。新马颊河、宁津新河等重要支流河道平均淤深都在2~3 m,有的已基本失去引水能力。其它支流河道也自然坍塌严重,行水不畅。另外,由于近几年城镇建设、公路建设速度的加快,局部区域供水体系被打乱,造成供水不畅。
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德州市水资源供需矛盾依然十分突出,一般年份缺水达15亿m3,水资源短缺对全市城市化、工业化发展和生态市建设进程产生了严重影响。加之近年来黄河限量限引、地下水超采和水污染的影响,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尖锐。
乡镇水利站是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的基础力量和核心力量。当前,德州市乡镇水利站大多名存实亡,已经成为城乡供水事业最薄弱的环节。一是数量少。随着乡镇合并,水利站的数量降低了近50%。二是体制不顺。全部由所在乡镇政府统一管理,与县(市、区)水利局联系很少。三是素质偏低。具有本科学历的仅占总人数的1.68%,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64.93%。四是运转不畅。多数水利站无专用办公场所,办公经费较少,专职人员少。
德州市各级财政状况较差,财力有限,农村经济落后,农民收入低,各县(市、区)无力安排水利建设投入,甚至国家和省项目的配套资金有时都难以到位,城乡供水工程建设资金更是难以保证。农民投资投劳、社会资金投入也十分有限,水利融资渠道亟待健全完善。
截至目前,德州市要在2013年实现农村供水城市化率达到80%的目标,还需解决231万农村人口的供水城市化问题,每年解决人口数为77万人。鉴于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任务繁重,且直接涉及群众利益,必须突出重点、主攻难点,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即延、建、改、跨并举,通过管道将全市大型蓄供水设施联网,形成德州市“T”型管道供水大动脉,不断提高供水保证率,加大供水管网配套及延伸力度,扩大规模化供水覆盖面。“延”,即由已建成的大规模水厂向周边村辐射延伸管网;“建”,即暂时没有平原水库的,以建设平原水库为重点,同时考虑水厂和管网工程;“改”,即对供水规模小,水质不达标的老水厂进行改水源置换;“跨”,即打破县级行政区划,全面规划、统筹考虑,按就近原则实施跨区域供水工程,坚持一个规划做到底,分期分年度实施,使全市供水工程整体推进、“板块式”发展,最终形成全市一盘棋。
结合现有的财力,德州市可实行:每建成1座1 000万m3以上水库补助1 000万元;骨干河道治理每方土补助3元;新建、改建泵站,电机和水泵由市级统一配置;按规划每整修1座坑塘补助1~2万元。同时,认真落实土地收益的10%~20%用于水利建设的制度措施,落实好水利建设基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此外,还可成立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乡供水设施建设。
1)激励机制。对城乡供水管网建设,实行“多干多补、少干少补、不干不补”,谁积极性高支持谁。
2)倒逼机制。市级只奖补骨干工程,倒逼县乡建设配套工程。
3)考核机制。把城乡供水管网建设纳入考核内容,强势推动。
4)评比机制。组织观摩评比,增强城乡供水管网建设的责任意识、精品意识和争先创优意识。
1)加快构建德州大水网。以“六纵三横”调水大动脉(六纵:南水北调干线、潘庄总干渠、李家岸总干渠、引位入德、引滨入庆、引济入乐;三横:徒骇河、马颊河、德惠新河)为骨架,构建灌排结合、丰蓄枯用、河渠相连、水量互济的德州大水网,从根本上解决全市水资源紧缺的问题。
2)加快推进平原水库建设。在确保目前已经开工的武城大屯、齐河天心等7座水库尽快建成的基础上,近两年再规划建设武城刘官屯、临邑红坛等8座平原水库,力争每个县(市、区)都具有2座1 000万m3以上的大型蓄水设施,解决单库供水存在的不确定性,提高供水保障率。
3)继续建设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按照供水规模宜大不宜小、供水对象宜宽不宜窄、供水量宜多不宜少的原则,围绕已有或新建平原水库,加快建设高标准、信息化的供水水厂,对现有供水水厂进行改造升级,以满足规模化集中供水需求。
4)水源工程。具有良好水源的地区如齐河大部和禹城、临邑南部,采用当地优质水源;其他水源条件差的地方如庆云县、宁津县等,大力搞好平原水库等蓄水工程建设;对当地无好水源、群众饮水又特别困难的区域,采用的是安装除氟设备和苦咸水淡化设备,进行水处理,确保饮水安全。
1)领导责任。即建立饮水安全保障行政首长负责制。建议市政府将平原水库建设和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列入各县(市、区)目标责任制,把饮水安全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到县、落实到乡,层层签订责任状,加大在科学发展考核中的分值权重。
2)质量责任。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认真执行国家标准和有关规范。在水源选择上,既要保证有足够的水量,更要高度重视水质。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定期向社会公布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在工程建设中,严格实行四制管理,保证质量,降低造价,确保建成民心工程和放心工程。
3)宣传引导责任。当前,部分群众认识不到高氟水、苦咸水对人体的危害,满足于传统生活方式,对饮水安全工程积极性不高。建议通过各种媒体和方式,加大饮水安全工程宣传力度,使群众理解、支持、参与工程建设。
4)管理责任。对新建的集中供水工程,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乡镇水利站组建供水公司管理。对由个人投资或股份制修建的供水工程,实行“政府引导服务、业主自主管理”。探索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实行以水养水,良性发展,使农民群众长期得到实惠。以乡镇为单元,建立健全基层管理机构,全面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同时强化队伍建设,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增强城乡供水事业发展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