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尹晓菲 李向晖
(河北金融学院 河北·保定)
中外合作办学缘起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在我国已有30年的发展历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规定:中外合作办学通常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目前所称的中外合作办学一般是指国家鼓励的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我国大力发展中外合作办学主要是为满足全球化背景下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并为解决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趋势下的教育资源短缺问题,从国外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大概经历了三个阶段:起始阶段、停滞阶段、规范发展阶段。起始阶段为改革开放初期至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早在1978年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就开始探索各种形式的中外合作办学活动,从1980年起先后与美、日、德、法、英、加拿大等国和香港地区的教育机构、个人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停滞阶段是20世纪八十年代末期到九十年代前期。随着我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发展的增多,出现了诸多问题,由此引发了因教育输入对我国教育安全的讨论,加上当时的政治环境影响,我国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一度陷入了停滞。此后,原国家教委展开了广泛的调研,并于1993年出台了第一个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的文件《关于境外机构的个人来华合作办学问题的通知》。此后,我国中外合作办学逐渐进入规范发展的阶段。原国家教委于1995年1月26日正式颁布实施《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中外合作办学得以迅速发展。1996年1月,国务院学位办又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外合作办学活动中学位授予管理的通知》来规范办学行为。2003年9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之后,中外合作办学按新条例的要求和规范进行发展,合作办学的层次逐步向高层次发展。根据教育部2010年发布本科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名单,目前我国本科以上层次的合作办学共有合作办学机构30个,合作办学项目350个,覆盖了2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形成了一支具有活力和生机的新型教育力量,“中外合作办学正逐渐成为我国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的一种新形式,成为加快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急需的各类人才的新途径。”
可以看出,随着我国中外合作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合作办学的在校人数不断增加。目前我国对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法规已相对完备,而合作办学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尚有许多操作问题需解决,如教学管理、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方案、学生管理工作等,尤其是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就业问题更是未引起足够重视。毕业生就业的好坏直接反映出了合作办学人才培养的质量是不是适应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以此为基点进一步对合作办学的发展展开讨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大学生就业难成为一个普遍问题,诸多学者对此进行了广泛探讨研究。而中外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作为大学生的一个特殊群体,其就业存在着一定的特殊性。从统计数据上看,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就业情况良好。如,2006年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本科和专科毕业生的就业率分别为98.87%和99.20%;2002年7月成立的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欧美学院,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2002年开始招生的山西财经大学中德学院,第一届毕业生就业率达95%。而在笔者看来,中外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就业情况未必如此乐观,必须认识到合作办学毕业生就业的特殊性,才能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从而促进合作办学的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持。
1、人才培养目标的特殊性。在我国,合作办学的人才培养要求不同于普通高等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核心是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吸收国外先进的办学理念、教学管理经验、办学模式和办学机制,通常都是培养具有国际交往能力、熟悉国际规则的运作,同时又了解各国国情、文化和法律的人才。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高速发展,各类行业国际化程度日渐增高,对人才需求不仅仅要求是单一的懂外语的人,还要求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这样的人才培养目标恰恰切合当前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的需要。
2、人才培养质量的特殊性。虽然近年来我国明确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但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仍不到3%,大大低于发展中国家4%的平均水平。在我国合作办学能蓬勃发展一个重要动因就是经济利益的驱动,如一把双刃剑,合作办学在弥补我国教育资源短缺的同时,也因经济因素导致合作办学收费高,入学条件却相对放宽,给合作办学的人才培养质量的保证带来压力。目前,我国合作办学普遍还存在以下问题:合作层次偏低、学生教育与管理体制不健全,监管力度不够。多数合作办学项目的毕业生未能达到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而由此引发了人才培养与就业市场需求不匹配而给合作办学毕业生就业带来问题。
3、出国留学目标的特殊性。目前,国内的合作办学中方都把出国深造作为人才培养的一个主要方向。毫无疑问,在合作办学的框架下出国留学是正常的办学模式,也有利于培养优秀人才。但从长远的人才发展战略来看,如果我们引进的教育资源不能在国内完成人才培养的目标,无疑是教育资本重复投入和浪费。所以,合作办学更应该把毕业生的国内就业作为首要的目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保证。
中外合作办学蓬勃发展,在校生人数和毕业生人数逐年增加,尤其是近几年“海龟变海带”说法的流传,社会对留学与合作办学的质疑越来越多。中外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就业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应引起足够的重视。笔者认为,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应围绕其特殊性做好以下几方面:
1、以企业社会需求为导向,调整中外合作办学的办学专业和人才培养方案,合作办学应坚持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方向。由于我国目前的高等教育模式与社会需求在许多方面不匹配,很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在整个高等教育办学体系中还处于盲目办学的状态,专业设置和在教学理念上未能有效地围绕市场来调适,没有找好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与市场的结合点,导致了就业市场与实际需求的偏离,最终造成毕业生就业困难。因此,做好合作办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起点,可以从引入涉外企业参与人才培养,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做起。
2、切实提高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的质量,加强合作办学的审批和监管。把人才培养的质量提升作为硬实力来推动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就现状来看,需提高合作办学准入门槛,提高合作办学层次。要做好长远的学科发展规划,以充分整合双方的优质资源,避免低水平的重复设置。不因经济利益驱动盲目开设合作办学项目,回归人才培养的根本是合作办学必须坚持的原则,也是长远做好合作办学就业工作的根本所在。
3、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国内就业工作提到一个新的高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领导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认识到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把国内就业工作放在与招生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努力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率,为中外合作办学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不仅是一个就业问题,也是一个教育问题,更是一个我国人才发展战略的问题。中外合作办学究竟能不能培养出优秀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添砖加瓦,需要从战略的角度综合考虑,把中外合作办学的人才培养,纳入到全国人力资源开发的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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