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 飞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要求政党政治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我国政党政治的基本格局和运行机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体现了具有和谐性质和特点的政治文明,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对推动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进一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推进和谐的政党关系。
现代政治本质上是政党政治,由于历史进程、文化传统、政治社会环境的差异,不同国家的政党政治具有不同的内涵与特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实践中的选择。作为政党政治的创新形式,中国政党制度蕴涵和体现着丰富的和谐思想,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追求相一致,能够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制度保障。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追求是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中国政党制度的价值取向是关注和保障个人利益基础上整合出的人民整体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这种价值取向的集中体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世界政治文明发展史上的伟大创新,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社会政治民主发展进程的重要标志,其内在规定性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坚持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与有效途径,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与政治保障。中国政党制度的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程度。
“‘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是我国政党关系与政党制度的突出特点,和谐、合作、稳定是我国政党制度与政党关系的本质要求。”[1]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是历史形成的,是各民主党派的自觉选择。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以合作的身份和方式参加到政党的执政体系,通过行使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职能,起到加强和改善执政党的领导、促进和改善政府工作的作用。“参政党”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称谓,本身就蕴涵了参与、合作等涵义,体现了和谐的精神实质。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党际关系的基本建构原则。在这一原则指导下的长期实践中,形成了我国和谐的党际关系模式,而这种和谐的党际关系模式蕴涵着我国政党制度的和谐结构。”[2]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具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中国共产党充分尊重民主党派的组织独立,不干涉民主党派的内部事务,支持民主党派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民主党派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并在政治纲领、根本任务、奋斗目标等原则问题上与中国共产党保持高度一致。组织上的独立和政治上的统一,体现出和谐的党际关系。把和谐的内涵寓于政党关系之中,通过合作协商,团结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证了国家政治体制的高效运行。
“和而不同”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理念。在当代中国社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关系体现了“和而不同”的精神实质。所谓“不同”,指各政党都是独立的政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代表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具有先进性特点。各民主党派是由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所组成的政治联盟,代表各自所联系的不同利益群体,具有进步性和广泛性特点,各民主党派的具体主张和代表性与中国共产党是有区别的。所谓“和”,指各党派在根本利益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追求上是一致的。在共同的政治基础之上,各民主党派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接受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与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两者的不同统一于共同的政治追求和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和而不同”,就是指各政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共同目标下,求同存异,和谐共生,相辅相成。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既体现了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一致性,又使各阶层人民群众的利益充分地反映和表达出来,在一致性和差异性的调整中使社会达到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而不同”的基本特征,在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与民主党派的进步性和广泛性的结合中,得到了集中体现。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协商式民主特征,是适合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民主政治模式,既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又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特色与优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政治功能。
政治领导的功能。在我国的政党制度中,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都自觉服从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在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作用的过程中实现领导权。”[3]中国政党制度突出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在政治生活中的领导核心地位。这一政党制度能够强化社会的一元化意识形态,最大限度地代表和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意志与利益,强化宪法权威,增强社会的法治观念,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维护国家大局稳定和社会安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最根本的政治领导功能。“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方面,形成了高度政治认同和强大社会凝聚力。”[4]
规范政党行为的功能。政党行为是否规范有序对政治运行和社会秩序具有直接影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在宪法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国政党的行为规则,明确了各政党的地位、职能、权利和义务,以及政党合作的原则、内容和程序,保证了社会政治主体行为的规范有序。中共中央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政党行为,以保证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认清责任,履行职能。
利益表达和整合的功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新的分化组合,呈现出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矛盾复杂化的特点。完善政党的利益表达和整合机制,发挥政党的利益表达和整合功能,成为中国政治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中国政党制度通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多党合作、协商互动的格局实现利益关系整合。中国共产党代表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所有社会阶层利益关系的总协调者;各民主党派反映和代表特定社会阶层和群体的特殊利益。这种分工有利于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提高了政治效率。中国政党制度不仅为原有阶层,而且为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新社会阶层与利益群体的政治诉求和利益表达提供了合法、畅通的渠道。
动员社会力量政治参与的功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公民广泛有序的政治参与。中国政党制度能够为社会政治参与提供制度化的组织、程序和途径,具有吸收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政治的能力。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包容性,其人员构成和联系对象覆盖了社会各个领域与层面,代表社会不同阶层和群体的利益,在民众和政府之间建立起“民主通道”,使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得到充分表达,实现最广泛的政治参与。
调节社会关系的功能。中国政党制度为广泛联系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和反映社情民意提供了重要渠道,为平衡各方利益、表达各种诉求提供了畅通有序的平台。执政党与参政党经常性的政治协商,使人民的利益和愿望能够充分体现在国家战略和社会发展政策之中,实现国家和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通过多党合作,能够更好地协调关系,沟通思想,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的安定有序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多党合作制度只是提供了实现政党关系和谐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真正做到政党关系和谐,乃至社会和谐,还需要我们作出艰苦的努力。”[5]当前,中国改革发展事业进入关键时期,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出发,进一步发展与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切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同这一国体相适应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冷战后一些国家的教训表明,不顾本国国情,盲目照搬西方的多党制,带来的不是民主和发展,而是政局动荡、社会动乱,甚至是国家分裂。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要坚持和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坚持中国特色的的民主政治和政党制度,走符合中国国情的政治发展道路。
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必须进一步健全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的体制机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2005年3月,中共中央制定下发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意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实际,对多党合作在实践中取得的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进行了全面总结,使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内容更加丰富,机制更加健全,程序更加规范。要认真贯彻这一文件,按照“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不断推进政党之间的合作与和谐,发挥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
作为引领国家与社会生活发展的责任主体,中国政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肩负着重要责任。《意见》明确指出,“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必须明确自身责任,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贡献智慧与力量。
中国政党制度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强化自身体系,开发政党功能,提高政党政治的有效性,巩固和发展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的社会基础。进一步完善政党体系,扩展政治活动空间,充分利用政治资源,不断提升党际关系的和谐,同时要加强政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执政、参政能力和政治运作、治理国家的水平,实现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的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不断提高中国政党制度的政治整合能力,及时有效地把各种新生社会力量吸引过来,扩大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积极整合社会大系统的各个构成要素和不同发展环节,激发社会活力。适应社会结构的发展变化,增强包容力,发展人民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为社会各阶层和利益群体的政治诉求与利益表达提供畅通的渠道。重视公民社会的培育,及时了解公众的意愿和要求,加速政治信息的传导与反馈,妥善解决政治运行中出现的矛盾与问题,实现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平衡和制约。
在完善多党合作制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要积极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特别要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坚持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提高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是我国民主政治体系的核心部分。要积极推进党内民主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选举制度,使选举真正体现选举人意志;从制度上清除家长制和变相的家长制,理顺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拓宽党内民主的基础;确保广大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平等地位和主体地位,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实现和有力保障;健全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建立结构合理、完善有效的党内监督体系。
中国共产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具备高度自觉的领导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实际工作中重视民主党派工作和人民政协工作,加强与民主党派的政治沟通、民主磋商,使各民主党派的利益要求在政策中得以体现,把共产党的方针政策转化为民主党派的指导思想和广大成员的自觉行动。充分尊重民主党派的自主地位和合法权益,为其参政议政提供和谐宽松的政治氛围和足够的自主发展空间,尊重民主党派在《宪法》和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平等地位,保证其参政议政的权利得以充分实现。在国家进行重大问题的决策时,将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与民主党派充分进行民主协商。建立和完善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之间的监督机制,对民主党派的批评建议闻过则喜、择善而从。中国共产党要把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积极引导、支持和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组织建设,为民主党派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巩固和发展多党合作事业,取决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也取决于参政党的自身建设。各民主党派要自觉接受共产党的领导,与共产党真诚合作,在参政议政活动中突出政治性、参与性和合作性,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更好地发挥参政党的作用。各民主党派要按照各自章程规定的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和原则,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理论建设。“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框架下,认真总结自身建设和发展的实践经验,不断加强对参政党参政规律的认识,研究和探索切实履行职能的方式方法,在中国特色的政治格局中发挥更大的作用。”[6]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充分发挥自身独特的优势和作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更多的智力支持,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丰富的物质基础;广泛联系社会各界人士,及时反映民情民意,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广泛的民意基础;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精神支撑;积极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1]刘红凛.政党关系和谐与当代中国政党制度建设[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7,(3):130.
[2]梁丽萍.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N].山西日报,2008-11-03.
[3]游洛屏.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N].人民日报,2008-01-07.
[4]秋石.为什么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而不能搞西方的多党制[J].求是,2009,(8):6.
[5]李燕奇.和谐的政党关系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兼论政党关系和谐是多党合作制度的本质属性[J].新视野,2007,(1):9.
[6]罗豪才.在两个5号文件精神指导下进一步发挥自身作用[N].人民政协报,2006-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