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觐
(河南科技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洛阳 471003)
LI Shao-jin*
(College of food and biological engineering,He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Luoyang,471003,China)
食品是人们生活的第一需要,是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当前,我国频频曝光的各种食品不安全事件,威胁着部分消费者的身心健康,打击着人们的消费信心。据统计,90%以上的食品不安全事件是在生产与加工中出现问题的,4%的食品不安全事件出在原料供应上,6%的食品不安全事件出在流通领域和终端。很显然,抓住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简称食品生产)这个环节,是研究、解决当前我国较为严峻的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矛盾。
食品生产是食品原材料转化成商品进入流通领域,供消费者消费的必要条件。在生产过程中若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规范和自律,生产场所就会变成各种违法乱纪食品藏污纳垢的地方。
1.1.1 农药残留物危害
我国粮食生产主要以农民散户种植为主,在科学种田预防病虫害方面水平不高,对农药的使用知识也比较匮乏。散农种粮户不按照配比要求随意使用农药的现象十分普遍,DDT、BHC、PC3和三氯乙烯农药残留物超标较为严重。
1.1.2 重金属危害
近年来我国工业经济得到了迅速地发展,个别地方政府只重视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导致当地的生态环境趋向恶化。除破坏了千百年来自然形成的绿色植被外,工业冶炼企业生产的重金属汞、铜、锌、铅和有害排泄化合物,致使一些地区的土壤、大气、河流、地下水等都受到了污染。这些地区的牲畜养殖、粮食种植、农副产品生产和人的身体健康都遭受着严重的威胁。
1.2.1 养猪
猪饲料中加一些安定药剂,让猪昏昏欲睡减少活动,这样就能节省饲料降低成本。为了让猪增重快、早出栏,饲料中还添加了激素,激素加了多少只有饲养户知道。
1.2.2 家禽养殖
家禽养殖和养猪一样都使用激素,家禽发病率较高,为了避免禽类发生传染性疾病,饲料中还超标添加抗生素。
1.2.3 水产品养殖
为了甲鱼长得快早上市,用性激素乙烯雌酚进行催长。有的甲鱼是在养殖户精心配制的、含有抗生素和硫酸铜的混合液体里长大的。一般池塘里鱼、虾类养殖都会加入激素和抗生素,既催长又防病。还有个别鱼类为了“增重量”,如:鲤鱼、鳝鱼和鳗鱼在雌性鱼饲料里加入避孕药,使鱼儿不再产仔,真可谓挖空心思,“用意良苦”。
1.3.1 注水肉
主要将盐水和含有凝固作用的化学液体用注射器注入肉中,以增加重量。更为恶劣的是有的不法分子注水使用的是污水。
1.3.2 肉类精加工中的安全问题
一些特色肉类加工企业,甚至是著名企业,使用瘦肉精、病死动物肉品加工火腿、腊肉和其他肉制品。
1.3.3 水产品干货安全问题
使用污染较为严重的水产品加工成干货,有可能逃过食品检验,蒙混过关。海产品干货水发时为了有好的外观,有的商户用氯霉素液体浸泡虾、鲍鱼等,海参水发时普遍使用工业火碱(氢氧化钠)等。
1.4.1 使用非食用物质和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
在生产中使用非食用物质,如:化学合成香料和工业用色素;为了有好的口味超标使用了食品添加剂等。
1.4.2 使用不合格食用油
食品需要油炸时,用病死动物油脂、地沟油、不换油重复使用和几种油混在一起使用的现象绝不是个案。过期食品回炉问题也较为普遍。
1.5.1 饮水安全问题
近几年来自来水和水制品不安全事件时有曝光。如:2011年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瓶(桶) 装饮用水质量抽查结果,其中有6种饮用水检测出含有“溴酸盐”。2007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明确表示我国自来水合格率为83.9%;2011年合格率为80%(来源中央电视台新闻)。有近20%的不合格自来水,人们怎么不担忧,能吃得香喝得放心吗。
1.5.2 饮料安全问题
饮料一般分为3类。一类是营养素饮料,即添加了适量的营养强制剂,如:氨基酸、维生素和矿物质等,适量饮用对人体营养有补充作用。二类饮料,比较适合长期运动的人饮用,饮料中添加了钾、纳等电解质,还有糖、维生素等,对运动量大出汗多的人体有补充营养作用,称运动饮料。三类饮料亦称功能饮料,在规定标准范围内加入了咖啡因、牛磺酸等“提脑醒神”等成分,有暂时提神缓解困倦作用。咖啡因长期饮用会不会产生依赖性;配方中的其他成分,会不会产生精神药物等都是未知的。可以确定的是,二类、三类饮料,非特殊人群和儿童长期饮用是不安全的。
我国由社会主义公有制向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形式改革中,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尤其是私企、外企生产力达到了迅速地发展,利益格局也由单一的国有变成了国有、私有和外企。与此相对应的食品监管部门、立法部门等没有跟上食品工业发展、国家利益分配方式改革变化的步伐,给一些企业生产违法乱纪食品提供了可乘之机,这就是造成当前食品安全尴尬局面的主要原因。
现代食品工业化生产,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习惯。我们对食品的需要是真实的,但对食品是怎样生产出来的却知之甚少。每个人都不可能像自给自足经济时期,对自己所需食品都亲手加工,只需要到有关商店采集自己喜爱的食品就行了。这种远离人们视线的食品工业化生产,给食品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管人员带来挑战,为企业主生产假冒、仿真、添加非食用物质和合成不安全食品提供了足够的时间和空间。
现代化学工业和技术的发展,为“虚拟食品”、“仿真食品”和“合成香料”等创造了物质条件。如:劣质馒头就是用甜蜜素、山梨酸钾、染色剂等添加剂生产出的特种馒头。化学添加剂成了这些食品的“调味佐料”,模拟食品的味道、气味、口感、形状和颜色,为了存放较长的时间还超标使用了防腐剂。真正的食品原材料可以使用也可以不用,外观和口感都比货真价实的馒头时尚得多。
有的企业对食品有关法律法规了如指掌,对违法食品的危害性和恶劣性心知肚明,在金钱的诱惑下,丧失了人的善良本性,把追求利益视为人生的最高目标。也有一些企业原来遵纪守法,有社会责任心和使命感,不愿意涉足违法食品生产领域,但是,当看到生意伙伴通过不正当手段生产食品获得巨大收益却安然无恙,或者看到违法食品被查处,通过人情关系轻易化险为夷时,良心和金钱的天平发生了倾斜,倒向了利益一边。这就是违法食品屡禁不止,甚至出现恶性循环现象的内在原因。
按照国家的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农业、畜牧业、水产品养殖等主要由技术监督和农业部门负责监管。从目前监管运行实践来看,形势不容乐观。当一项工作能给某些人或部门带来利益时,很多部门就抢着管,所谓“群龙抢水”;无利可图,有理由放手的,就撒手不管。导致食品某些领域出现了监管盲区,这是十分令人担忧的事情。
食品安全已成为我国当前的一个热点问题,党和国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要求做好这项工作,这就形成了从上到下,从宏观向微观施压“一紧一疏”的管理现象。当上面有检查任务时,食品监管工作就如火如荼地进行,违法食品也随之销声匿迹;反之,就松弛下来,违法食品又卷土重来。这种食品管理办法,怎么能确保食品长治久安呢?
食品法律法规一些条文内容模糊,界定违法情节困难,不利于震慑犯罪,维护法律尊严。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两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条文罚款金额弹性太大,给执法者留下空间,不利于严格执法和廉政建设。有的化学有害物质对人是致命的,其危害性不能立即显现出来,要潜伏很长时间,这个“情节严重”就很难界定。
食品安全法律中欠缺食品监管人员失职责任追究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于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犯渎职罪的处罚条款,给人的印象是非常笼统简单。
执法不严、打击不力是现今食品安全监管中不容回避的问题。“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已成为食品安全执法中的顽症。一些案件往往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人情案”和“地方特例案”等亵渎着法律的尊严。
我国食品安全治理的基本原则是:“自我创新为主,借鉴国外为辅,立足当前,面向长远。”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制度、所有制形式、工业化程度和欧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都是不同的,由此决定了我国食品安全治理必须走自我创新的道路。“舶来之物,焉服水土”。欧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食品生产管理中的一些经验,只能借鉴不能照搬。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也是各项事业兴旺发达的领导核心,食品安全生产任何治理措施,都不能脱离这个基本国情。2012年7月3日,我国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这是我们搞好食品安全治理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用五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标准体系等更加科学完善,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诚信意识普遍增强,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我们要把《决定》贯彻好落实好,把食品质量安全治理好,为形成符合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食品监管机制打好基础。
3.2.1 污染问题
环境污染是造成牲畜养殖、农作物种植、生存环境、大气和饮用水等污染的“难点问题”。其一,不管是工业企业、还是养殖企业,也不管是私人企业、地方企业、外资企业和国有企业,只要工厂排污不达标,企业都应该关门停产,绝不能姑息养奸。其二,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偷排污和随意抛撒工业垃圾现象的企业要依法处理,重罚重判,让他们付出应有的代价。
3.2.2 违法添加问题
使用非食用物质、超标使用食用添加剂是食品不安全的“重点问题”。要科学的、有效的、一劳永逸的解决乱使用非食用物质和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就必须创新管理模式,在严管上下功夫。建设食用物质专业市场,对各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实行统一管理、专卖配给。建立健全严格的审批、进出库、车间消耗台帐记录制度等,依法从严管理,预防流向黑市。对产能过剩的食品添加剂等生产企业,该淘汰的淘汰,力求供求基本平衡。
据统计,目前全国食品企业共有44.8万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6万家,产品市场占有率为5.8%;规模以下10人以上企业6.9万家,产品市场占有率为15.4%;10人以下小企业小作坊35.3万家,产品市场占有率为78.8%。以上数据简析可知,我国规模食品企业太少,10人以下企业数量和产品市场占有率处于主导地位。
要大力支持发展规模食品企业。规模食品企业在市场竞争力、食品质量安全和食品研究创新等方面都具有优势。应从政策上、资金信贷上、人才上和费税上给以大力扶持,使这些企业能够尽快壮大实力、走向世界。
建设食品生产“工业园”。建议我国在广泛论证、科学布局的基础上,建设食品生产“工业园”,让小企业小作坊“入园”发展。“入园”好处很多:有利于严格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改善卫生条件、提高食品质量和方便获取先进技术、信息等。像工业“孵化器”一样,建成培育食品工业后备力量的基地。
3.4.1 队伍建设
要建立一支训练有素、执法水平高、依法勤勉、权威高效的专业监管队伍,同时,要加强廉政执法教育,预防个别成员发生执法犯法收受贿赂的现象。
3.4.2 强化责任分工
对食品监管人员要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全覆盖管控。从目前食品安全生产监管的实际运作来看,大、中型食品企业有人管,效果较好。小企业、小作坊和个体户管得少,查得松,基本处于盲区。这些管理薄弱的地方,食品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工作重心要下移,漏洞必须补上。
3.4.3 健全评议奖惩制度
通过公正、公平、公开评议,对业务精、责任心强、成绩显著、执法严明和作风正派的监管人员进行奖励,在提干晋升方面要优先考虑。反之,要按照处分制度进行处罚。
3.5.1 法律用语、处罚办法和罚金额度要准确
对违法食品生产者的处罚只有一种选择,必须彻底杜绝这样也行、那样也成的不严谨做法,不给违法分子和执法者提供金钱与权力交易的机会。
3.5.2 要坚持重典治乱的原则
不管是违法使用激素、抗生素和其他非食用物质等都要重拳出击,使以身试法者在法律面前望而却步。
3.5.3 法律应规定对食品监管人员责任追究内容
国家食品监管人员,在违法食品生产面前不作为、不制止、不报告、不依法处罚或者故意放纵、以大化小、为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保护等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追究。
我国还没有健全的食品安全问题举报制度。健全的举报制度应该包括:有专业的受理和核实处理机构、通畅的举报通道、举报人保护与保密制度、泄密者处罚办法和数额较大的奖金等。
[1]冯平.食品安全问题多系人为添加剂已成肉类污染罪魁[N].中国青年报,2011-11-30(3).
[2]万纹.美汁源再出问题盘点饮料食品安全事件[EB/OL].生物通,(2011-12-06)[2012-10-14]http://www.ebiotrade.com/newsf/2011-12/20111251740373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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