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探析*

2012-08-15 00:52唐利敏周葆生
菏泽学院学报 2012年6期
关键词:初创期中关村高新技术

唐利敏,周葆生

(安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6)

按照企业生命周期理论,企业的成长需要经历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四个阶段。处于初创期及成长初期的高新技术企业,大多为小微企业,其存在的前提是科学技术的创新,因此支持高新技术小微企业的发展对推进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处于初创期和成长初期的企业,大多产品还没有上市,甚至有些企业只有产品雏形或是概念想法。因而规模小、风险高、利润率低、创新能力强是初创期及成长初期高新技术企业的特点。

高新技术小微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论是在促进经济发展还是在解决就业问题上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如何在现有融资途径的基础上进行产品创新,切实解决高新技术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是本文研究的目的。本文通过对现有融资渠道的分析,找出存在的缺陷,并结合“中关村”投融资模式,提出几点完善现有融资渠道的建议。

一、高新技术小微企业现有融资渠道分析

(一)抵押贷款

在我国,银行贷款是企业非常重要的一种融资方式。但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是其经营的基本原则和方针,因此银行更倾向于通过抵押贷款的形式或担保贷款的形式向企业放贷。对于多数初创期的高新技术企业来说,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抵押物少之又少,这无疑中加大了企业从银行获取贷款的难度。

(二)天使投资

天使投资(Angel Investment)是一种非组织化的创业投资形式,其资金大多来自民间资本,它也是处于初创期高新技术企业的首选融资方式。这种融资方式的最大特点在于门槛低,只要创业者的创业构思能够使天使投资人感兴趣,就有机会获得天使投资人的天使投资。

天使投资起源于美国,发展至今主要经历了3个阶段,天使投资1.0—个人投资;天使投资2.0—机构投资;天使投资3.0—机构天使、产业化平台及开放式创新。在天使融资3.0模式中,产业化平台与开放式创新的融合使得初创期的高新技术企业更容易获取融资机会,创业者的创意和构思更有机会得到实现和发展。例如,聚焦于TMT(Technology,Media,Telecom)领域的迈普创投[2],就借助其自身的行业产业化背景,为有创业想法的中国青年及初创企业提供创业初期投资和全方位的创业培训服务,使得其创新成果产出。

但是由于天使投资在中国并没有发展多久,没有形成专业化的产业链,使得真正了解天使投资的人并不多,因此愿意成为投资天使(Business Angel)的人更是少之又少,这使得能够通过天使融资获得所需资金的高新技术小微企业仅占一小部分。

(三)股权融资

按照融资的渠道划分,股权融资可以分为公开市场融资和私募融资。虽然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并且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是否支付股利和支付多少都取决于公司的经营情况。但是众所周知,IPO对于企业有着较高的要求,如要求企业连续3年盈利,拥有5000万的资产规模等等。因此对于高新技术小微企业来说,通过公开市场融资难度很大。

(四)担保融资

不少高新技术小微企业也会采用担保的方式融资。担保融资主要分为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由于高新技术企业自身的特性,其拥有的有形资产和不动产不多,对于处于初创期和成长初期的高新技术企业来说更是少之又少,因此物的担保对于高新技术小微企业来说很难实现。

在高新技术小微企业的融资实践中,人的担保是企业选择担保融资的主要途径。一般来说,选择担保融资途径的企业,在选择项目时尽可能选择与公共机构或有担保能力的大中型企业有关联的项目,通过公共机构或大中型企业作为其担保人,为其融得项目所需资金。但这种形式的担保融资具有其本身的局限性,即必须选择与具有担保能力的企业相关联的项目,同时还要让该企业愿意成为该项目的担保人,愿意为该项目存在的可能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五)民间融资

在民间资本充足的地区,民间借贷的现象普遍存在。不少小微企业由于融资渠道有限,通过民间借贷以解燃眉之急的现象也比较普遍。尽管近年来,民间借贷通过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公司等形式进行合法化、规范化,但其极高的贷款利率仍让众多小微企业望而怯步。即使是大中型企业,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进行融资,有时也难逃破产的命运。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由于小微企业缺乏符合银行贷款规定的抵押物,加之企业又没有正规的现金流和良好的盈利能力,使得企业想通过银行融资难上加难。天使投资在我国刚刚起步,各方面并不完善,也没有形成专业化的产业链,这无疑中就加大了小微企业通过天使融资获得所需资金的难度。虽然通过股权融资企业没有还本付息和支付股利的负担,但是我国证券市场对企业上市有着较高的要求,处于初创期及成长初期的小微企业很难达到要求。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来说,人的担保多于物的担保。但人的担保要求企业选择政府项目或是有担保能力的企业项目,这就具有了一定的限制性。而民间借贷的高利率,使得不少小微企业不敢轻易尝试。因此,尽管融资渠道有不少,但真正能发挥作用、能解决高新技术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渠道少之又少。

二、中关村融资渠道模式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中国高科技产业中心,也是我国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田,被誉为“中国的硅谷”。近年来,中关村在促进金融、科技相融合,利用多种金融手段缓解企业融资难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为推广科技金融的结合积累了示范经验,成为打造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领行者。

(一)“中关村模式”概述

所谓“中关村投融资模式”是指,根据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律,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具有的差异化融资特征,形成“一个基础,六项机制,十条渠道”的融资模式。其中“一个基础”是指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以信用促融资,以融资促发展。“六项机制”是指促进技术与资本高效对接的信用激励机制、风险补偿机制、以股权投资为核心的投保贷联动的机制、银政企多方合作机制、分阶段连续支持机制、市场选择聚焦重点机制等。“十条渠道”包括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境内外上市、代办股份转让、担保融资、企业债券和信托计划、并购重组、信用贷款、信用保险和贸易融资、小额贷款[2]等。

(二)天使投资联盟化和创投机构

对于初创期的高新技术小微企业,中关村管理委员会引入了一大批的天使投资人,并促使他们在园区内形成组织化和联盟化的运作形式,使得更多的创业者在创业初期能够获得天使融资。

同时,管理委员会还加强了和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作,并对对初创期科技企业提供投资的投资机构实施风险补贴政策,如按照创业投资机构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风险补贴,单笔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等。2011年,中关村管理委员会就已与IDG、联想投资、今日资本、北极光创投、华登国际、联创策源、金沙江、青云、戈壁、盈富泰克、启迪创投、深创投等一批境内外知名机构形成合作伙伴关系[5]。这些有力的措施使得近几年来发生在中关村的创业投资案例和投资金额均占到全国的1/3左右。仅2011年,中关村发生的创业投资案例就有544起,披露的投资金额为355亿元,占全国的36.4%[2]。在这544起创业投资案例中,有8家创投机构的投资案例数超过或达到10起。其中,红杉资本以19起投资案例排名第一,IDG资本以17起投资案例排名第二,启明创投和北极光创投以14起投资案例并列排名第三[3]。

(三)推行科技信贷政策

为缓解科技企业的融资问题,中关村还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其示范区科技信贷发展的政策,推动各家商业银行在中关村设立专门为科技企业服务的信贷专营机构和特色支行。鼓励形成以科技作为融资担保品的抵押融资渠道,让科技小微企业更容易从商业银行获取贷款。

这些设立在园区内的专营机构,通过实施单独的考核和奖励政策、提高风险容忍度、建立授信尽职免责制度、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和放款速度等[2]方式,为中关村企业提供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中关村模式”的成功在于,其根据科技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提供不同的融资渠道,并针对科技型企业所固有的特点,从企业出发,切实解决了科技型企业在发展过程所面临的融资困境。这对解决目前高新技术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具有深远意义。

三、完善现有融资渠道

(一)“中关村模式”下的银行贷款

在“中关村模式”下,很多商业银行都愿意创新信贷产品,为高新技术小微企业提供贷款融资。例如,中国银行在中关村推出了“中关村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模式”。该模式最大特点就是将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相结合,通过科技专家的介入,使得银行能够了解科技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从而愿意为只有较少抵押物的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这种“中关村模式”下的银行贷款,可以推广到各地区的高新技术区。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引进评估高新技术企业的专有技术、核心技术和专利品牌的资本属性和价值的机制,来向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而不是通过传统的抵押物贷款形式。这种新型的贷款模式,不仅仅有助于解决高新技术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同时也拓展了银行信贷的范围。

(二)加快天使投资在我国的进一步发展

20世纪90年代初期,伴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天使投资”这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开始在我国出现。相比于风险投资,天使投资规模较小,比较适合处于初创期的高新技术小微企业。有研究表明,“天使投资”对于初创期的小微企业来说,是较大的融资来源之一,而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当企业发展到成长和成熟期时,风险投资成为其融资的主要来源。但与资本市场成熟的美国相比,天使投资在我国发展的是比较缓慢的。

1.完善天使投资的法律体系

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天使投资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这使得天使投资领域仍处于一种自行发展、缺乏监管的局面。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使得天使投资在运作过程中缺乏规范引导,无疑加大了天使投资的风险。因此,尽快完善在天使投资方面的法律体系,不仅仅有助于保障天使投资人的利益,更有助于促进天使投资在我国的发展。

2.培养风险投资意识

我国有着充足的民间资本,将民间资本成为天使资本的一部分,是引导民间融资合法化和规范化的一大创新。目前,我国具有风险投资意识的大量资金持有者并不多,而了解天使投资的人更是少之又少。因此,普及风险投资知识,培养风险投资意识,是我国发展天使投资的基础。加强国内外天使投资的案例交流,改善目前信用缺失的现状,完善当前的信用体制,将有助于大量资金持有者成为天使投资人。

3.建立天使联盟

在美国,天使投资已形成联盟化、组织化。例如,比较有规模和影响力的“硅谷天使帮”,他们共同寻找、研究、分析项目,对项目进行评估,最终根据个人的判断决定是否进行投资。著名天使投资人李镇樟曾这样说过,“一项投资涉及到各个细分行业、管理、营销、人力资源等多个方面,单凭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一个人不可能是每个领域中的专家,有的懂财务,有的动市场,而做早期的案子风险最大,如果是一个人,那么意味着所有的风险只能由一个人承担。”因此,形成联盟化、组织化的天使联盟是天使投资的发展模式。这种模式的形成不仅仅有助于保障天使投资人的利益,对于获得天使投资的高新技术小微企业来说,他们将获得更多的资源和帮助。

(三)创新担保服务模式

“瞪羚计划”是中关村担保模式的一个创新,所谓“瞪羚计划”是指面向成长性良好的“瞪羚”企业提供专项的融资担保,被担保企业按照“星级”可获得20%-40%的利息补贴,但每年享受补贴支持的最高累计担保融资额合计不得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5]。“瞪羚计划”为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担保渠道获得融资开辟了新模式。

2012年,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发布了“小微保”金融创新产品,其专项服务于贷款担保额500万元以下首次融资的小微企业[5]。“小微保”的推出使得高新技术小微企业更容易通过担保融资的模式获得资金。

担保机构应当针对高新技术小微企业的自身特点,通过评估企业的信用能力和成长能力,创新担保方式,如设计企业与自然人第三方保证、专利权质押、股权质押等担保方式,为高新技术小微企业提供更便利的担保融资模式。

总之,相比于其他产业的小微企业,高新技术小微企业具有其自身的特点,使得其融资需求较大,融资难度也较高。因此,作为政府,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并结合我国自身的特点,引进和推广新型融资方式,如借鉴美国硅谷的天使融资经验,完善天使投资的法律体系,形成产业链以便更好的为高新技术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作为金融机构,可以针对不同产业、不同规模的企业进行信贷产品创新,如对于缺乏抵押物的高新技术小微企业,金融机构可以将科技与金融相结合,对企业的核心技术进行有效评估,将其核心技术作为抵押物为企业提供融资。这种融资模式,不仅仅可以解决高新技术小微企业的资金问题,更有助于科技型企业进行科技创新,从而推动我国创新型国家的建设。

[1]秦萍,王霞,林雁雪.成长期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渠道的探析[J].财会研究,2012,(2).

[2]李诗洋.中关村——科技金融创新的领航舰[J].国际融资,2011,(5).

[3]董长青.中关村2011创业投资额同比增70% 占全国36%[N].北京日报,2012-04-06.

[4]欧阳君山.小微企业融资难的表现原因及对策[J].中华工商时报,2012,(6).

[5]中关村创新担保模式 助力中小微企业成长[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2,(10).

[6]杨煦,程健.天使投资在中国[J].地方财政研究,2008,(9).

[7]王敏,周艳.探析中小企业融资新出路——“天使投资”[J].价值工程,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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