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莉
(安徽财经大学文艺学院,安徽蚌埠 233030)
《聊斋志异》青柯亭本一出,很快便风行天下。乾隆末年以来问世的文言小说大都受其影响。评点《聊斋志异》也成为一大盛事,仅嘉庆、道光年间,便有近十家。任笃行先生辑校的《聊斋志异》全校会注集评本,便收录了王渔洋、何守奇等十四家评语。于诸家中,冯镇峦、但明伦被公认为最有建树的两家。
冯评《聊斋》的一大特点是关注文章之学,尤其是时文文法,这也是其受今人诟病的重要原因。这一方面是出于传统小说评点学的影响,一方面也受《聊斋志异》自身文体之限制。胡适在《水浒传考证》中说:“圣叹最得意的批评是指出景阳冈一段连写十八次‘哨棒’,紫石街一段连写十四次‘帘子’和三十八次‘笑’。圣叹说这是‘草蛇灰线法’。这种机械的文评正是八股选家的流毒。读了不但没有益处,并且养成一种八股式的文学观念,是很有害的。”[1]375《金瓶梅》第二十八回,张竹坡也有类似金圣叹之批评:“此回单状金莲之恶,故惟以‘鞋’字播弄尽情。直至后三十回,以春梅纳鞋,足完‘鞋’字神理。细数凡八十个‘鞋’字,如一线穿去,却断断续续,遮遮掩掩。”[2]冯氏评点也未能脱离这种风气,如评《宦娘》“通篇以琴作草蛇灰线之法”等。比起白话小说,作为文言小说的《聊斋志异》,更容易与文章之学发生联系。《聊斋志异》的作者及评点者都是中下层文人,他们对时文的热爱,也为这一特色的形成起到推波助澜之效用。蒲松龄久困于场屋,直到七十余岁才最终放弃科考,一生致力于八股文的写作,深谙时文写作之精髓,具有八股习气是《聊斋志异》之客观情况。冯镇峦曾于沈黎作学官,具有“时文手眼”,亦精通时文写作。值得注意的是冯氏借用“转笔”、“缩笔”、“藏笔”、“曲笔”、“提笔”、“伏笔”、“闲笔”、“漏笔”,及“顺叙”、“平叙”、“带叙”等文章学之概念,提示读者体味小说章法结构之妙,并不都是“机械的文评”。且这种批评方法并非冯氏之创,“自袁无涯、杨定见评点《水浒全传》肇端,至金圣叹批点‘才子书’而臻其极,入清以后又经毛伦父子继承发扬,遂成为小说评点的‘正宗’。”[3]293)昭梿也说:“自金圣叹好批小说,以为其文法毕具,逼肖龙门,故世之续篇者,汗牛充栋,牛鬼蛇神,至士大夫家,几上无不陈《水浒传》、《金瓶梅》,以为把玩。”[4]122冯氏小说评点有“八股腔”固是事实,但联系当时时文背景,及金圣叹于小说评点领域之影响,实在没有必要苛责于冯氏。总体说来,冯氏评点多是有感而发、随笔生发,难以上升到系统的理论,故对其理论价值,学界评价不甚高,但于小说具体问题之阐释,也有一些颇具启示意义的观点。
关于文学形象的真实性问题,冯镇峦提出“设身处地”法。即要求作者以己代人,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仔细揣摩作品中人物的性格、心理。这与金圣叹评价《水浒传》“写淫妇居然淫妇,写偷儿居然偷儿”[5]641的追求目标是一致的,但金圣叹从这种现象中生发出“因缘生法”的理论命题,而冯镇峦却更多从创作者角度出发,作者置自己于人物角色、人物关系中,实际是以己度人的创作心态。在这一问题上,冯镇峦主要继承金圣叹的理论,但缺少超越,更多停留在问题的表象层面。
关于小说人物塑造,冯氏最有见地的观点是“性情伦次”说。由于《聊斋志异》塑造的人物形象多是花妖狐魅,冯镇峦总结了《聊斋》塑造非现实人物的独特理论,这也是其评点中最有价值的观点之一。对于塑造现实人物与非现实人物的难易比较问题,冯镇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指出:“昔人谓:莫易于说鬼,莫难于说虎。鬼无伦次,虎有性情也。说鬼到说不来处,可以意为补接;若说虎到说不来处,大段著力不得。予谓不然。说鬼亦要有伦次,说鬼亦要得性情。谚语有之:说谎亦须说得圆。此即性情伦次之谓也。试观《聊斋》说鬼狐,即以人事之伦次、百物之性情说之。说得极圆,不出情趣之外;说来极巧,恰在人人意愿之中。虽其间亦有意为补接、凭空捏造处,亦有大段吃力处,然却喜其不甚露痕迹牵强之形,故所以能令人人首肯也。”[6]13冯镇峦认为,《聊斋志异》之所以能做到叙事写人“极巧”、“极圆”,正是由于这些鬼狐形象能符合“性情伦次”。所谓“伦次”,指“人事之伦次”,“说谎亦须说得圆”。“性情”指“百物之性情”即物固有之形态,习性等,即《聊斋》所写之花妖狐魅既具备自身物之特性,同时又具有现实生活中人的某种性格、感情。鲁迅先生也意识到这一点,说它“于详尽之外,示以平常,使花妖狐魅,多具人情,和易可亲,忘为异类,而又偶见鹘突,知复非人。”[7]147冯氏揭示了《聊斋志异》人物塑造最具特色的一点,以“性情伦次”总结,体现了较强的艺术敏锐力和理论概括能力。
在具体作品的评点中,冯镇峦贯彻了这一理论,精心提示读者注意《聊斋》融人情于物理这一特色。如,《青蛙神》叙述薛生与蛙神女结合,进而引发的一系列家庭纷争。描写媒人一老妪上门,作青衣打扮,冯评:“青衣大腹,强作姻好”,提示读者注意其独特外形。女性年老容易发胖,“青衣大腹”既属写实,同时又符合青蛙的外貌特征;作品描写蛙神女具有“虽谦驯,但善怒”性格特征,这又与其动物原型的习态相符,冯评:“所谓怒蛙也”。蛙女形象一方面符合人们对青蛙特征的认知,另一方面又活画出一现实生活中,爱生气、爱耍小脾气的新婚少女。“善怒”这一特点将动物原型与人类的气质、性情相勾连,使得这一形象符合“人事之伦次”、“百物之性情”,增强了人物的真实生动之感。《绿衣女》描写于生与绿蜂精的浪漫艳遇,作品中描写绿衣女的妆扮、性情、歌声,无不契合绿蜂的动物习性,也是符合“性情伦次”的成功典范。《阿纤》描写阿纤善于持家,囤积粮食,不喜与人交接,亦与“昼伏夜出,性本畏人”的老鼠之习性相符。另外,作品中描写的这些女子虽为异类,但蒲松龄却把她们刻画得如同现实生活中的少女一般,用现实世界中的处世方式、道德准则、纲常伦理去要求她们。青蛙女虽然善怒,但与婆婆发生争执后,也“登堂谢过”,表现出严格的家教,阿纤更是寄居寓所,为人欺辱。作品没有渲染他们灵异的法术,而是将他们现实化。这也是《聊斋志异》人物塑造成功的重要原因。冯镇峦“性情伦次”的理论为古代神魔幻异小说的创作提供了理论参考。
冯镇峦认为,《聊斋志异》之所以有如此丰富情节的重要原因在于“以文不以事”,并对此进行了进一步阐释:“从古书可传信者,六经而外,莫如左传、史记。乃左氏以晋庄姬为成公之女,史记以庄姬为成公之妹。晋灵公使人贼赵宣子,左氏谓触槐而死者鉏麑,公羊以为壮士吻颈而死。传闻异词,何以为信?且鉏麑槐下之言,谁人闻之?左氏从何知之?文人好奇,说鬼说怪,……取其文可也。”[6]13赵盾、晋灵公、鉏麑一段公案,正史有载,也是文人相当感兴趣的一个创作题材,如明代戏剧《八义记》等。既然在《史记》、《左传》等史书上都有反映,说明这个故事应该是确有其事,并非空穴来风。但史书上的记载,亦有不同。《左传》宣公二年载:“宣子骤谏,公患之,使麑贼之。晨往,寝门辟矣,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麑退叹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触槐而死。”[8]430-431鉏麑死前的心理状态与他的自言自语显然不会被别人知道,都是出于作者的虚构,为他之后作出的宁可自杀也不伤害国家栋梁的选择做了铺垫。关于此事的结局,《史记》记载是刺客触树而死,《左传》称触槐树而亡,《春秋公羊传》认为是自刎。可见,刺客刺杀赵盾一事非子虚乌有,属于历史事件,但具体怎样刺杀,以及如何失败,史书作者纷纷采用文学想象的手法对历史细节进行了补充。冯镇峦举这个例子想要说明,小说情节在生活中应该是有事件原型的,并非作者向隅虚构,但作者又不能完全拘泥于事件的真实过程,应该充分发挥文学想象力,把故事加工得合情合理,而又真实动人。可见,故事能否吸引读者,关键是作者创造力的运用。
冯镇峦的“以文不以事”说与金圣叹的“因文生事”说有密切的渊源,但二者间又略有不同。金圣叹认为:“《史记》是以文运事,《水浒》是因文生事。”[9]将史书、小说作对比,认为史书是先有某事如何,再有文字记载。小说则是随作者之心意,“只是顺着笔性去,削高补低都由我。”[9]冯镇峦则再进一步,认为即使史书也不是完全忠实于历史的,也需要在尊重基本史实的基础上进行再创作。
对于小说的结构,冯镇峦提出了“跌宕起伏”这一重要标准。文学作品,如果一味平铺直叙,使得读者一览无余,则没有回味余地。对此,冯氏提出要讲究“顿挫”、“跌宕起伏”。即,讲究叙事技巧,抓住读者的好奇心理,满足其审美期待。这与清代的袁枚在《随园诗话》中提出的“文似看山不喜平”、“文须错综见意,曲折生姿”的观点是相通的。就文言小说的详略布局问题,冯镇峦根据《聊斋志异》的创作经验总结为倍增法与倍减法。“文章要省即加倍省,要增即加倍增。不写,则许多只须一句,要写,则一事必须数番。”[10]932以《青娥》为例,《青娥》描写霍生在一道士帮助下,与一心修道成仙的妻子终获团圆的故事。作品用详尽的笔墨描写霍生与青娥婚前的纠葛,媒人的多次说和、青娥母的坚拒。在神铲帮助下,霍生夜入青娥卧室,青娥对霍生痴情的心动,青娥母、霍生母对此事迥异的态度,为避丑名青娥母终于答应二人婚事,这些细致的描写刻画了执著于情的霍生形象,突出二人婚姻的来之不易,同时提示读者神铲的神奇效用,到终于修成婚姻正果时,作者却仅用四个字一笔带过,“逾岁,娶归”,与前面不厌其烦的细节描写形成鲜明对比,这正是倍增法与倍减法成功运用的典范。
《聊斋志异》善写幻异世界、幻异故事,但又不乏积极的现实针对性。对于“《聊斋》一书,善读之令人壮胆,不善读之令人入魔”的观点,冯镇峦指出“予谓泥其事则魔,领其气则壮,识其文章之妙,窥其用意之微,得其性情之正,服其议论之公,此变化气质、淘成心术第一书也。”[6]9冯镇峦提示读者不要一味沉溺于《聊斋》神鬼妖狐的世界,要努力窥到作品曲折反映现实的特色。若不能领略虚幻情节背后作者的创作用意,容易“入魔”。这一观点确实深得作者三昧。蒲松龄借《聊斋志异》抒发“孤愤”,宣泄个人情感,但同时作品又不脱离现实生活秩序,深寓道德劝诫之意。他善于以因果报应的思路来结构故事,如《三生》描写刘孝廉因有恶行,而转生为马、狗、蛇等。作者议论说:“毛角之俦,乃有王公大人在其中;所以然者,王公大人之内,原未必无毛角者在其中也。故贱者为善,如求花而种其树;贵者为善,如已花而培其本:种者可大,培者可久。不然,且将负盐车,受羁馽,与之为马;不然,且将啖便液,受烹割,与之为犬;又不然,且将披鳞介,葬鹤鹳,与之为蛇。”[11]借轮回故事来警示凶顽,达到道德教化的目的。与之类似的还有《禽侠》、《僧孽》、《蛇人》等。冯镇峦指出,“《聊斋》非独文笔之佳,独有千古,第一议论醇正,准理酌情,毫无可驳。如名儒讲学,如老僧谈禅,如乡曲长者读颂劝世文,观之实有益于身心,警戒愚顽。至说到忠孝节义,令人雪涕,令人猛省,更为有关世教之书。”[6]11可见,冯镇峦认为小说除文笔标准外,还应该有伦理教化的功能标准,这也是对前代小说家理论的继承与发展。
明代笑花主人的《今古奇观序》、绿天馆主人的《古今小说序》、清代静恬主人的《金石缘序》等,对小说的伦理教化功能亦极为重视,都有类似的表述。吴士余认为这主要是受儒家精神的影响,与中国文学以“教化为先”的理念有关。“中国小说的主题意识偏执于伦理道德教化及人伦道德至善的认同。……这显然体现了儒学‘美善相济’的文化思维图式。中国文化传统的同一性、整体性促成了中国小说思维图式的超稳态结构,从而也铸塑了中国小说家的文化人格。”[12]3在古代评论家强调小说道德教化功能的集体表达中,冯镇峦以其《聊斋》评点成为其中声音较为响亮的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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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李梦生.左传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
[9]金圣叹批评本水浒传·读第五才子书法[M].长沙:岳麓书社,2006.
[10]冯镇峦评点.聊斋志异·青娥[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11]冯镇峦评点.聊斋志异·三生[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12]吴士余.中国小说思维的文化机制[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