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迅,谢 艳,张同健
(乐山师范学院 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 乐山 614004)
市场经济在本质上是诚信经济,缺乏诚信的市场经济是不能存在的。在欧美成熟的市场经济体系中,无一不具有成熟的诚信意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目标之一,就是培育市场经济的诚信性,政府机构在社会诚信培育与维护建设中负有主体性职责。
社会诚信维护行为是政府机构职责体系的要素之一,西方政府机构一般在社会诚信维护上具有明确的目标、丰富的经验和敏锐的判断力,能够快速制止危害社会诚信的不良事件,能够迅速澄清危害社会诚信的争议,能够快速清除危害社会诚信的恶性影响,从而达到维护社会诚信的目的,进而维护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环境。我国政府在社会诚信维护职能实施上过于滞后,目标模糊、经验不足、技能缺乏,未能充分认识到社会诚信维护的重要性,对突发性社会诚信事件采取被动的措施,甚至逃避责任,导致社会诚信维护的不力,损害了市场经济赖以运行的基石。
高度的市场经济与社会诚信已逐渐融为一体,从制度经济学的视角来分析,社会诚信意识的增强直接导致交易成本的降低,促进经济效益的提升。在市场经济体系中,交易成本占据社会生产成本的很大份额,张五常甚至认为占据社会生产总成本的百分之八十,因此,社会诚信的确立是市场经济演化的结果。市场主体在市场交易中发现,只有实施诚实交易才能使自己的成本最小、收益最大,诚实交易是交易行为的必然选择。当这类诚实交易者达到一定的比例时,社会意识将自觉地向诚信理念转化,从而使市场交易进入一个稳定的诚信交易状态。
社会性诚信事件往往是社会诚信演化的导火索,如果处理得当,社会诚信将会向良好的方向转化,而如果处理不当,社会诚信将向恶劣的方向转化。政府在社会诚信事件维护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政府行为是否得当对社会诚信方向的转化具有重大的影响。社会诚信维护的研究已引起广泛的关注,但未能促进政府职能的明显转变。姜正冬认为,社会诚信的内容包括经济诚信、政治诚信和文化诚信等方面,建立社会诚信体系是贯彻“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战略的前提[1]。齐爱民探讨了社会诚信建设与个人权利维护之间的平衡问题,认为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是我国推进信用经济发展的标志[2]。俞萍认为,经济活动主体之间的相互诚信是市场经济得以正常运转的道德基础,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体系已势在必行[3]。季燕霞认为,无论是在市场交易领域还是在公共物品供给的政治过程,诚信缺失行为的本质是利益侵害,社会诚信建设的关键是利用人类自身对利益的理性衡量和评估来构建利益的约束机制[4]。李述胜,李欣红,韩重华探讨了社会诚信与司法公平之间的协同和互动,认为对自由主义的反思是现代民法诚信原则与民事诉讼法诚信原则的共同观念基础[5]。
政府社会诚信维护行为不当,是指政府在社会诚信维护上或者在处理社会诚信事件过程中,没有明确的目标,存在明显的失误,缺乏清晰的准则,导致社会诚信建设进程的中断,进而导致整体社会诚信进程的恶化。
“方韩之争”事件已历时四个月,涉及面之广甚为罕见,数千万公众不约而同地被该事件而吸引,社会影响面极大,是一个典型的社会诚信事件。公众参与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对真相的追求。
在任何社会体制下,虚假的东西最终对社会是有害的,这一点无须证明,是天地间的真理。公众对真相的期盼也顺应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也是对市场经济环境的自发性维护。政府机构正好可以借助于这一社会性事件进行社会诚信建设的引导,促进社会诚信的持续上升,尽快改变我国社会诚信缺失的窘态。
方舟子质疑韩寒文章非出自自己之手,是由他人代写,韩寒矢口否认,并出示手稿证明。方舟子根据文本分析,依据生活常识,借助文学创作的一般性原理,认为韩寒的写作过程不可能一直在“突变”,越过了必要的知识积累阶段,越过了写作技能的淬砺阶段,越过了写作视野的开阔阶段,得到数千万人的认可。韩寒对此质疑三缄其口,避而不谈,采取沉默对抗的措施,导致论争限于僵局,数千万人的争论处于不可置否的状态。
文化产业也是国民经济的产业之一,近年来发展很快,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也直线攀升。文化产业的发展也应受到市场经济秩序的调节,不能超越市场经济规则的束缚,需要以诚信为基础。文化产业又是一个特殊的产业,如果诚信缺失,将会为其他产业的诚信意识带来灾难性的影响,因为文化具有传播性的特征,辐射范围较大。面对文化产业的繁荣,我国政府的调节和引导职能显然不足,没有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有效的规制,导致文化产业存在着严重的混乱。
面对“方韩之争”事件,相关政府机构应出面澄清,进行调查,将真相向社会公众公布,明辨是非,引导社会诚信向健康的方向发展,杜绝对社会诚信的玷污,这是政府的基本职能准则,也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特别是在方舟子质疑韩寒《萌芽》新概念作文大赛作弊的问题,已是一个明显的行政性违法事件。新概念作文大赛是由《萌芽》杂志社和十五所重点大学共同主办,入围者可以直接进入重点大学就读,是典型的行政行为,而非民间行为,明显在政府职责的调控之下。
反观我国政府机构的行政性调节行为一直处于冷漠的旁观状态,似乎事不关己,这是让社会公众难以接受的。在争论尚未完全清晰的前提下,由共青团湖南省委、《中国青年报》和湖南卫视联合主办的“十八岁成人礼”节目邀请韩寒加盟,导致双方争论的进一步加深,裂痕愈益加重,社会诚信意识状态更加混乱。共青团湖南省委和《中国青年报》的行为是典型的政府行为,这种行为是一种典型的政府诚信维护不当行为。
政府社会诚信维护不当的后果对社会诚信建设是一个灾难性的影响,导致社会诚信意识和理念陷入混乱状态,并很难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恢复。
第一,政府社会诚信维护行为不当助长了文化产业的虚假行为。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繁荣是民族昌盛的特征,优良的民族精神必须包含健康的文化内涵。如果一个民族的文化被玷污,只能走向没落和衰败。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文化可以进行商业化包装,可以成为产业,但是,文化的根本内涵就是真,不能掺入虚假的要素,更不能以欺骗为手段。西方国家的文化产业相当发达,但是都是建立在诚实可信的基础之上,引导社会道德向真诚和善良演进,坚决杜绝文化欺诈现象。如果政府机构纵容文化造假,则是一种名副其实的民族慢性自杀。“方韩之争”的结果尚未分明,政府机构粹然行事、助长韩寒,将在文化产业内引起争执,即变相暗示文化产业可以使用虚假的方式来获取利益,唯目的而不分手段,导致文化产业发展的进一步紊乱。如果每一位作者均将自己的作品以儿孙辈署名来发表,骗取虚假的社会效应,必然引发文化产业发展的倒退。
第二,政府社会诚信维护行为不当阻碍了商业诚信的成长进程。商业诚信是一种文化,是在商业社会中各个商业主体所需共同遵守的潜在规则,目标是减少商业交易成本,提高商业运作效率,最终提高商业主体的整体利益。在知识经济时代,商业诚信与民族文化逐渐融为一体,民族文化是商业诚信的灵魂,文化诚信与商业诚信的目标存在着高度的一致性。纵观世界各国,诚信的民族文化能够塑造诚信的商业氛围,而落后的民族文化则带来消极的商业氛围。在现代经济体系中,文化产业和其他产业一样,是经济总体的一个组成要素。人们的思想、观念、理性等都会慢慢浸入到商业行为模式中,左右着商业行为的诚信边界。政府机构社会诚信维护行为的不当,会通过文化造假而直接地浸淫商业诚信,导致商业诚信成长进程的中断。
第三,政府社会诚信维护行为不当损害着民族诚信道德的自我修炼。道德诚信是民族精神文化的组成要素之一,尤其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在精神文化中具有支配性的作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经济模式变革不断产生,民族诚信道德也在不断自我修炼,这是一种自我循环上升式的修炼,以逐步适应经济模式的变革,与经济模式的优化同步,达到引导或促进经济模式自我升级的目标[6]。诚信道德自我修炼具有较强的路径依赖性,需要政府机构的引导和干预。在后工业经济时代,政府的职能由保护型和干预型向引导型转化,应以民族诚信道德的培育和完善作为引导的核心目标之一,是经济模式引导的一种重要调节方式,盲目的政府行为可能损害诚信文化修炼的自我因循,导致经济模式失去道德屏障和信用依托。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7]。社会诚信维护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而政府需要实施适当的行为对社会诚信进行引导、培育和扶持,以促进社会诚信水平的发展,从而进一步优化经济模式[8]。在我国政府职能中,社会诚信维护的职能目标相当模糊,社会诚信维护的职能行为相当脆弱,社会诚信维护的职能经验相当匮乏,导致在突发性社会诚信事件面前手足无措、昏招迭出,阻碍了社会诚信培育的自我演绎进程,降低了整体社会诚信水平,恶化了商业诚信环境,并为经济模式变革带来不期而然的阻力。因此,我国政府机构应尽快制定社会诚信建设的规章制度,采取有效的方法激励社会诚信的改进,明确社会诚信建设的目标,减少社会诚信不足所导致的损失,从而达到维护市场经济诚信环境的目的。
[1]姜正冬.论社会诚信[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3):13-17.
[2]齐爱民.社会诚信建设与个人权利维护之衡平——论证新体系建设中的个人信息保护[J].现代法学,2007(9):160-167.
[3]俞 萍.社会诚信缺失与重建的思考[J].经济体制改革,2008(5):166-169.
[4]季燕霞.论社会诚信的制度建设[J].开放导报,2011(12):105-108.
[5]李述胜,李欣红,韩重华.论社会诚信的司法培育与养成规律[J].山东审判,2012(1):77-81.
[6]应松年.社会管理当中的政府职能[J].行政管理改革,2012(1):22-23.
[7]沈时明,徐 永.体育产业化中的政府职能[J].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75-78.
[8]朱光磊,周 望.在转变政府职能的过程中提高政府公信力[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1(3):12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