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生茂,张国亮
(湖北经济学院,湖北 武汉430205)
BASEL3:武汉区域金融创新发展的分析解读
雷生茂,张国亮
(湖北经济学院,湖北 武汉430205)
美国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引起了全球经济政治及其规则的重新洗牌。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视危为机、深入推进,武汉区域金融结构创新、规模发展成就显著。本文通过研读巴塞尔委员会第三版协议规则的主要变化,探讨分析武汉区域金融市场(中心)在创新发展过程中,需要深谋远虑,设计安全的危机防御基础,领先实施新规则的必要性。
BASEL3;区域金融;金融创新
2010年12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公开发布了第三版资本协议,是继1988年7月、2004年6月之后发布的全新架构的协议性文件。它不仅对金融全球化趋势产生重大影响,势必也将对中国银行业、以及区域金融体系的创新与发展形成深远影响。
上世纪70十年代以来,先后爆发了多次金融危机,每次危机事件都给国际金融和世界经济造成相当程度的破坏,引起全球专家的高度关注并一致行动。70年代初爆发银行信用危机,尤其是1974年德国赫施塔特银行以及美国富兰克林国民银行先后倒闭,引发世界金融动荡,促成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BCBS)的创建,次年库克协议隆重面世,标志着银行业监管的国际协作机制与框架开始形成。成立30多年来,BCBS协议文件的重大发布都与世界金融危机相关,银行业监管理念、监管规则不断地与时俱进。1988年7月BCBS发布了《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以下简称BASEL1),是由于80年代期间爆发了国际债务危机。1997年7月,东亚金融危机使泰国、印尼、韩国遭受重创,BCBS很快出台《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并决定对BASEL1存在的缺陷进行重大修改,BCBS先后三次(1999年6月、2001年6月、2003年4月)向全球发布征询意见稿,终于2004年6月正式通过新资本协议《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简称BASEL2)。
以BASEL2取代BASEL1,体现了BCBS对协议规则的创新和发展。BASEL1的主要内容包括,银行业资本定义为核心资本与附属资本,信用风险风险加权资产涵盖表内业务与表外业务,最低资本充足比率为8%以及核心资本充足比率为4%。BASEL2新资本协议创建了三大支柱,最低资本要求称为第一支柱,在保留BASEL1全部规则要求的同时,增加了市场风险资本要求和操作风险资本要求,引入先进的VAR风险计量技术,信用风险计量方法提供了标准法和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计量方法提供了标准法和内部模型法,操作风险计量方法提供了基本指标法、标准法和内部计量法,通过准确计量三大风险,以真实有效地反映最低资本比率要求。BASEL2将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列为第二支柱,市场约束列为第三支柱,二者共同作为第一支柱的补充,以支持第一支柱最低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有效性。
2007年美国发生次贷危机,进而发酵成为全球金融危机,给世界经济酿成巨大创伤,并引发局部性的社会动荡。这一轮危机的持续蔓延,暴露出BASEL2(新资本协议)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与不足:对于银行资本的定义不够严格、过于宽松;对于系统性风险、交易账户风险关注不够,忽略金融体系的整体监管,致使金融风险自局部向整个体系传递;对于金融创新的能力和速度估计不足,对影子银行活动的监管不够,致使表外业务风险不断积聚、系统性风险的暴露在所难免;BASEL2存在明显的亲周期效应。
针对本轮危机暴露出来的问题,BCBS对刚刚开始实施的BASEL2进行重大改革,2009年发布新的系列监管报告,经过G20领导人峰会批准,委员会于2010年12月16日正式发布第三版资本协议(简称BASEL3)。BASEL3的主要改革精神,突出了全球资本监管的数量和质量并重原则,反映了微观审慎与宏观审慎相兼顾原则,推出了流动性风险监管体系新价值原则。
BASEL3新规则之一,是重新定义银行业资本。第三版资本协议将银行业资本构成调整为核心一级资本、一级资本、二级资本,废除了BASEL2中用以缓冲市场风险的三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主要是指普通股,包括留存收益,监管要求普通股资本充足率达到4.5%,加上2.5%的留存缓冲资本要求,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7%,并且所有的扣除项只能通过普通股资本扣除,因此强化了该项资本吸收损失的能力。一级资本由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构成,监管要求一级资本比例为6%,加上2.5%的留存缓冲资本要求,一级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8.5%。二级资本,要求在银行破产进行清算时能够吸收损失,一级和二级资本对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要求仍然是8%,加上2.5%的留存缓冲资本要求,因而总资本充足率最低要求达到10.5%。
BASEL3新规则之二,是设置留存缓冲资本和逆周期缓冲资本要求。留存缓冲资本规定从普通股权益中提取,最低要求逐步达到2.5%,保证银行在经济下行周期能够有效地吸收损失,限制银行发放奖金红利等不当行为,因此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以及资本充足率等监管要求分别提高到7%、8.5%、10.5%;逆周期缓冲资本规定由普通股权益和其他能够吸收损失的资本构成,BCBS建议各国监管当局可在0~2.5%区间具体实施,要求逆周期缓冲资本必须与宏观信贷指标相挂钩,当信贷过快增长时银行应增加超额资本达到2.5%,当信贷增速下降时则相应减少超额资本至0%,通过超额资本积累缓冲经济下行期间的风险损失。
BASEL3新规则之三,是设置杠杆率监管标准。BCBS将杠杆率定义为普通股或一级资本除以表内外资产总风险暴露,比率要求大于或等于3%,规定杠杆率指标作为第一支柱资本充足率监管的补充工具,为防止模型风险和计量错误提供保护,缓冲去杠杆化过程中引起的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的风险损失。
BASEL3新规则之四,是建立流动性风险监管体系,包括两个监管指标、五个监测工具。流动性覆盖比率(LCR),指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与未来30日资金净流出量之比大于100%,用以衡量银行体系在短期压力情景下应对流动性风险的能力;净稳定融资比率(NSFR),指银行可用的稳定资金除以业务所需的稳定资金,用于评估银行资产发展所需的长期稳定资金是否足够,比率要大于100%,防止银行在市场繁荣、流动性充裕时期过度依赖短期批发性融资,减少资产负债的期限错配,提高银行体系应对中长期流动性风险的能力;BCBS还提出了包括合同期限错配、融资集中度、可用的无变现障碍资产、分币种流动性覆盖率、与市场有关的监测手段等五项流动性风险监测工具,目的在于加强银行对流动性风险的连续监测,促进各国当局对流动性风险监管的交流协作。①
BASEL3正式发布后,中国银监会(CBRC)于2011年5月、8月迅速出台了实施指导意见和资本管理办法,并部署自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BASEL3比较起来要求略高,因而被称为BASEL3的中国版。从国际形势来看,BASEL3对发达国家和全球性银行的影响最大,据测算达到三类资本充足率新规则要求还相差1~2个百分点,因而面临巨大的融资压力,其发展模式、经营战略、竞争格局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从国内情况来看,BASEL3新规则对国内银行业当前影响较小,而长远影响很大。据测算,国内五大银行三类资本充足率和杠杆率均符合新规则要求,而股份制银行只有核心资本充足率、杠杆率符合新规则要求,同时股份制银行也面临相对较大的增资压力(巴曙松、朱元倩,2011)。
武汉城市圈自2007年获批为全国两型社会试验区以来,省市两级政府齐心协力,基本实现三年阶段性战略目标。以构建武汉区域金融市场为中心,通过金融体制创新发展,驱动城市圈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到目前为止,武汉地区银行业省级和分支机构已达28家,外资银行机构7家,证券期货机构106家,保险市场主体48家(孔祥福、谭亲璐,2011)。签约入驻的金融机构后台服务中心已达25家,超过上海位居全国前列,业已成为中部地区金融机构种类最全、密度最大、开放度最高的城市。然而,武汉区域金融市场(中心)及其服务体系能否影响全国、联系世界,需要以开放的胸怀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响应国际新规则新趋势,摒弃粗放式扩张,深化集约式发展,创建全国领先的区域金融创新与发展示范区。
(一)确立科学的资本管理机制。科学的资本管理机制,其理念是在实施成本考量的必要前提下,内源资本与外源资本合理分布,以侧重内部利润积累,形成银行坚实而稳定的资本供给机制;同时,稳定而持久的盈利能力,决定着内源资本供给的成效,也决定着股东收益的水平,从而影响着外源资本的融资效率和成本。国内上市公司(包括银行)重融资轻积累、多增发少分红现象较为普遍,投资者遭遇掠夺而两手空空,这样的功利动机和短期行为,注定了不可持续发展,不会走得太远。武汉区域金融市场,目前已经完成改制重组的汉口银行、湖北银行、武汉市农村商业银行等一百多家本地法人银行机构,应当率先实施(BASEL3和CBRC的)资本新规则。其一,按照三类要求,重新厘定银行资本结构,特别注意核心一级资本(普通股权)在新规则中的功能要求,以及经过严格扣除后的净损失吸收能力。重视二级资本的结构性功能与合格要求,有计划地增持合格的二级资本工具。其二,制定资本充足计划,有目的、按条件、分步骤实现资本充足率达标。本地法人银行机构,均属中小银行,按照新规则,应当满足4.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6%一级资本充足率、8%资本充足率、2.5%留存缓冲资本、0~2.5%逆周期缓冲资本、以及1%杠杆率等要求,可以看出,几乎所有要求都与普通股权相关。其三,不断加强盈利能力,以拥有丰厚的利润为核心,培育内部积累长效机制,提高资本管理的科学水平。
(二)密切关注系统性金融风险。次贷危机引起美国整个金融体系流动性的极度短缺,陷入困境的金融机构不断增多,雷曼的倒闭成为美国爆发金融危机的标志性事件,300多家金融机构的倒闭,引发实体企业破产和全球性危机,各大经济体均出现了剧烈震动和严重衰退。这样由局部地区向全球范围快速蔓延的风险就是系统性金融风险。武汉区域金融市场中,非本地法人的全国性银行一级分行14家,其中包括监管当局认定的6家SIFIS(系统重要性机构),这些机构大约拥有本地金融资产份额62%。从2009、2010、2011三年来看,湖北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与2008年相比,分别增长1.38、1.67、1.87倍,同比增幅分别比2008年高出21、4.7、1.5个百分点;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中,中长期贷款余额占比高达60%多,中长期贷款增加额占比达到80%左右②。三年间信贷扩张投放,已经触发CPI指数猛涨,全社会承担着严峻的通货膨胀风险压力,政府融资平台风险和房地产信贷风险经过一两年的累积过程,会逐渐发酵而浮出水面,不良贷款规模和不良比率在往后的年份都会“双升”。一般来说,区域金融市场中的所有金融机构,自然而然地会构成为一个完整链条,虽然各自独立但又彼此关联,若是出现某一节点故障,或是没能及时干预,则整个链条必然断裂;如果出问题的机构是全国性银行或者SIFIS,那么系统性金融风险不可避免,金融危机会随时爆发。对于区域内的监管当局来说,需要有针对性地实施留存缓冲资本和逆周期缓冲资本监管,特别是SIFIS附加资本要求。本地法人机构金融风险相对容易防控,而非本地法人的全国性银行以及SIFIS金融风险难以防控,需要密切关注,若有闪失,后果不堪设想。
(三)健全完备流动性风险管理。CBRC(中国银监会)对流动性风险是这样描述的:商业银行虽然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以分为融资流动性风险和市场流动性风险。武汉区域金融市场中,无论是全国性银行机构还是本地银行机构,同质化经营很普遍,流动性风险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从银行内部来看,传统经营模式下的资产负债业务结构单一。负债业务主要是存款,资产业务主要是贷款,银行收益来源于存贷利差,只有提高中长期贷款占比才能扩大利差增加收益,这将导致严重的期限错配。由于贷款的变现力急剧下降而无法满足到期存款的支付,银行流动性风险陡然上升。然而正是由于业务形式单一,其他可供变现的资产较少,可供选择的融资工具也很有限,银行难以获得必要的现金,而将陷入流动性危机。本省银行中长期贷款余额占比高达60%多,中长期贷款增加额占比达到80%左右,流动性风险不可低估。从银行外部来看,虽然未实施存款保险制度,但是存在政府对银行业的隐形担保,银行机构普遍怀有依赖麻痹思想,认为有政府做后盾不用担心什么问题,因而丧失流动性管理的本能,不会积极主动响应监管当局的政策要求,长此以往这将是很可怕的道德危害。另一方面当前实行的流动性监管指标太简单,不仅同一化,而且大多是存量指标,不能全面反映银行资产负债的流动性状况。这些问题迫在眉睫,流动性风险如不能有效控制,将有可能损害商业银行的清偿能力,威胁本区域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因此,武汉区域金融机构的创新发展,应当按照新规则要求,健全实施先进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指标LCR和NSFR掌握五个监测工具持续关注流动性变化状态,逐步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
(四)有必要监管影子银行活动。影子银行体系是指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吸纳未经保险的短期资金进行运作,广泛采用创新型融资手段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这些机构持有或买卖大量股票、债券以及复杂金融工具,能够在杠杆水平和流动性风险两方面制造爆炸性增长。其参与主体主要是投资银行、对冲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保险公司、私人股本集团、结构性投资工具、非银行抵押贷款机构等(刘雯文、高平,2010)。其特点是高杠杆、高收益、高风险、衍生性、监管少。影子银行的高杠杆性、高衍生性,是引燃美国金融危机的罪魁祸首。目前,武汉地区证券期货机构106家,保险市场主体48家;独立法人保险公司1家,独立法人集团财务公司2家,还有其他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这些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就是本地影子银行,其市场表现虽不能和欧美机构相比,但也是相当活跃。随着国内金融衍生工具业务的起步,影子银行系统衍生品业务主要表现在利率汇率类基础掉期及远期工具上面,以及与国际市场价格指数相挂钩的结构型理财产品方面。目前其市场交易规模不足为虑,但其长远影响不可低估。国内影子银行的经营活动,更多的是通过与商业银行、或与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实施战略合作,如银信通、银证通等。在货币信贷市场上利用监管制度漏洞,使商业银行系统受到监控的信贷资金暗度陈仓,经过影子银行运作,绕过监管指令,通过不同管道,流向各类市场,这就是为什么货币政策调控效果总是存在偏差,为什么房地产金融风险和民间借贷风险的控制手段总是软弱无力。因此,武汉区域金融市场在创新和发展过程中,要注意修补当前金融监管制度上的漏洞,建立完备的交易登记制度,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加强非银行机构的资本监管,实施银行、证券、保险三部门的协调联合监管机制,切实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完成两型社会改革使命,实现中部崛起战略目标,武汉中心呼之欲出。武汉区域金融的凝聚能力,必将带动人力资源和科技资源的聚集,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向更高层次迈进;武汉区域金融的辐射能力,决定着武汉在中部崛起过程中的龙头战略地位,决定着武汉对全国经济的影响力度、以及受到国际市场的关注程度;武汉区域金融的危机防控能力,从根本上决定着两型社会改革成败、中部崛起战略目标能否实现。因此,遵循巴塞尔委员会和中国银监会的新规则监管要求,建议尽快实施科学的资本率管理机制,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关注影子银行市场活动,有效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打造中部金融安全示范区。
(注:本文系武汉市科技局“金融服务创新与武汉两型社会发展”研究项目提供资助,项目编号:201052399659)
注 释:
① 参阅中国银监会网站《巴塞尔委员会公布资本和流动性等监管新规并评估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湖北金融运行报告》(2008、2009、2010)数据计算。
[1]巴曙松,朱元倩.巴塞尔资本协议三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05.
[2]孔祥福,谭亲璐.武汉阔步迈向区域金融中心[J].湖北日报,2011-11-15.
[3]刘雯文,高平.影子银行体系的崩塌对中国信托业的启示[J].上海金融,2010,(7).
[4]中国银监会.危机以来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综述[Z].2011-02.
[5]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Z]. 2011-04.
[6]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意见稿)[Z].2011-08.
[7]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Z].2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