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智勇,夏海燕
(武汉理工大学 外国语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3)
纳撒尼尔·霍桑是19世纪美国浪漫主义作家的代表人物之一,擅长运用象征手法,其代表作《红字》就是象征主义的经典著作。霍桑生活在19世纪,此时正是第一代女权主义兴起的时候,再加上其年幼丧父,由其母亲抚养长大,所以他的作品不免会受到个人生活成长环境和社会历史环境的影响。他的作品不乏对女性的赞美之词,如《红字》中的女主人公白兰和《年轻的古德曼布朗》中的女主人公弗斯等。由于不堪忍受詹姆士一世的宗教迫害,一大批清教徒从英格兰逃离到新大陆,他们渴望建立起人间乐园般的国度。受到清教教义的影响,这批最初来的清教徒依旧过着苦行僧似的生活,他们杜绝欲望,崇尚理智,排斥感情,反抗罗马教皇的专制统治,但是后来居然发展到了排除异己的地步[1],霍桑家族中的两位成员就曾经参与了萨拉姆巫师案,这是让霍桑引以为耻的事件,在他心中留下了抹不去的阴影,因而他的作品中也充满着对清教的贬讽。这在他的经典著作《红字》和《年轻的古德曼布朗》中都有所体现。霍桑的作品主要探讨罪与罚,以及人性的善与恶的问题。本文试图探索《红字》中四位主人公善与恶的追寻之路来表达小说的主体思想:人是上帝的造物,生有原罪,必须经历苦难与惩罚才能得到救赎,而这一过程必须经由个人的善行才能得以完成。
《红字》的故事发生在17世纪40年代的波士顿,女主人公海斯特·白兰从英国移居到此,其丈夫齐灵沃斯因有要事处理不能同行但保证随后就到,但是他在同白兰回合的路上被印第安部落挟持,未能按期来到目的地。在丈夫失踪的两年间,白兰与牧师产生了爱情并有了爱的结晶——珠儿,白兰的行为在当时政教合一的新大陆是坚决禁止的,所以她被推上了刑台、胸口佩戴红字A接受万千“注目”,不曾想丈夫在她受刑的那天到来。忍受不了妻子不忠行为的齐灵沃斯不顾遭妻子背叛的耻辱毅然决定留下来找出那个奸夫加以报复。通过自己的学识,医生接触到了饱受心灵和肉体双重折磨的牧师,在对牧师进行治疗的过程中他发现了牧师那隐藏在胸口的红字,他暗自窃喜,并且在以后的日子中不断对牧师进行更加深刻的报复。知道了医生对自己心爱的人进行如此的折磨时,海斯特终于打破她曾经和丈夫订立的誓言,决定将医生是自己丈夫的事实告诉牧师并鼓励牧师出逃,摆脱医生和宗教的束缚,就在出行的前一天也就是新英格兰公共假日的那天,牧师因为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终于说出了自己那深埋在内心深处多年的秘密,最终死在最初白兰受刑的刑台。牧师的死去让医生没有了继续生活下去的目标,不久他也离开了人世,并将自己的财产留给了白兰和牧师的女儿珠儿。珠儿来到欧洲过着幸福的生活,白兰又重新回到了那曾经是她“作恶”又是她将继续行善的地方。
与代表女性的男子气概的伊利莎白时代相比,最初来到新大陆的人们生活缺乏趣味,行动受到束缚:这里没有娱乐,这里法律严明,这是一个禁欲的时代。在这样的时代,一个妇女在不能明确丈夫已经死亡的情况下和他人发生关系是要遭到唾弃的,但是白兰面对千夫所指依然不卑不亢,当她被推上刑台接受镇上居民的审判时,“到了牢门口,她用了一个颇能说明她个性的力量和天生的尊严的动作,推开狱吏,像是出于她自主的意志一般走进露天地”[2]。她认为自己追求的是真正的爱情,所以无所畏惧。曾经的那段婚姻是在她年少的时候被迫做出的选择,现在的她敢于寻找自己真正的幸福。对于一个女性而言,有权选择自己的婚姻是人格独立的一大步,现在她正朝着那条路走去。她就像那监狱门槛处的那丛野玫瑰,芬芳、妩媚、独树一帜。
审判的那天镇上的妇女们原以为见到的会是一个经历过牢狱之苦的白兰,可是让他们失望的是不仅没有见到黯然无光的白兰,反而见到的是一个比往日更加美丽的女子,特别是胸前那熠熠发光的红字A,仿佛在向世人诉说着这并非罪恶的象征,而是她真爱的标志,她渴望与爱人同在(牧师名字亚瑟中的首字母)。这是白兰精心绣制的,为的就是向那些清教社会的长官们发出自己的反抗。此后的日子里在她对女儿的装扮上也可以看出她的反抗精神,她极尽奢华为女儿选择色彩艳丽的服装,把她打扮的像个小天使,一方面是因为她追求的是真爱,真爱的产物理应受到不一样的待遇;另一方面还是因为珠儿天性中有和她一样不安定的成分,对珠儿的此番装扮同样也表现出白兰自己这种对世俗权威的反抗。
在珠儿三岁的时候,镇上的头面人物因为觉得这孩子可能是妖魔的孽种,要获得救赎就不适合由一个已经被魔鬼诱惑过的人抚养,于是决定为珠儿重新找一个监护人,听到这个消息后,白兰毅然跑到总督的家中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利,孩子是她生活的全部,是她与牧师真爱的体现,是她继续活下去的精神支柱,虽然珠儿的行为会让白兰自己都有些不能理解。在一个父系家长制的社会,从白兰作为一个势单力薄的女性能够为属于自己的权利而奋斗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她的女权主义思想正趋向于成熟。
虽然离群索居,但是白兰还是能够依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和孩子,她擅长针线活,是时尚的引领者,求她做针线活的络绎不绝,只要她愿意,生活自不必担心,经济独立同样是妇女人格独立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不仅如此,白兰还用挣得的钱帮助穷苦人民,虽然他们仍然时常忘恩负义对她横加侮辱,她还是一心一意只想通过自己的善行得到救赎。她的独居使得她能够有时间和空间看到社会的弊病,这也为她思想的独立奠定了基础。
白兰不仅自己追求真爱,还鼓励与她共同犯罪的牧师勇敢面对他们的爱情。当得知医生对爱人进行心灵的折磨时,她违背了曾经与之订立的誓约——对镇上所有的人保守他身份的秘密。作为名义上的夫妻,白兰附属于他丈夫,但是此刻她全然不顾这些,她只想她的爱人不再受苦,渴望有机会去共同经营他们该有的幸福。与此同时,她同情丈夫为了复仇而导致的面容和心灵扭曲;她赞同牧师对于医生罪过的评论,这些无不反映出她对丈夫的反抗。
出狱后的白兰本可脱下那象征耻辱的红字回到英国,但是她没有这样做,因为她觉得红字是她与牧师真爱的标志,她的离开只能说明她向统治阶级的屈服,这与她独立自由的性格是不符的,所以她不顾耻辱,渴望在曾经犯下罪孽的地方以自己的善行不断来荡涤她的灵魂。牧师死后,丈夫死后,珠儿移居欧洲后,白兰又回到了那片土地,因为那是她曾经受刑的地方,那是她曾经找到真爱的地方,也是她想继续行善的地方,她的回归为镇上的妇女们提供了精神上的支持,可以说白兰的结局与霍桑对于女性的态度是吻合的。
作为有着高深学识的牧师,他是宗教权威的象征,而且他相貌出众,学识渊博,富有宗教热情,他的这些优点吸引着婚姻不幸福的白兰,并最终共同犯下了通奸罪。作为一个神职人员,在那个禁欲的时代,他是要隐藏自己的情欲的,他需要扮演的的是一幅虔诚的教徒的角色。与那些过着奢靡生活的州长总督相比,他生活简朴,确实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合格的清教徒;但是作为有血有肉的人,一方面要将自己的罪恶隐藏在宗教的面具下,另一方面又渴望人性的关怀,这两方面对于处于他那样生活环境的人是没办法做到平衡的,正是因为这样才导致了牧师最后悲惨的结局。
小说中牧师人格的发展是和三次刑台紧密相关的。第一次是白兰在刑台上接受审判,在那个将宗教和法律视为一体的时代,牧师作为该教区的审判官,承担着诱导罪人说出同谋的职责。有着双重身份的牧师,一方面渴望白兰对上帝忠诚,另一方面由于自己的同谋身份,介于自己目前的神职身份,他默默祈祷白兰不要说出他这个通奸者的名字,而当白兰坚定的拒绝说出名字时,牧师长长的吐了一口气,缩回了身体[2]。
作为一名毕业于英国名牌大学的知识分子,牧师是有良知的,不忍看到一个柔弱的女子为他们共同犯下的罪恶独立承担责任。虽然不能公开承认自己的罪行,但是私下他还是渴望用苦行的方式来减少自己的罪行。他用鞭子抽打着自己,但终于还是不能忍受自己的罪行,于是他来到了白兰曾经受刑的地方折磨自己,指望这些能让自己好过些,不料这些被洞察一切的医生看到,并成为了其日后加害自己的把柄。第二次的登上刑台让牧师心中对于人性的渴望胜于对于宗教的渴望,毕竟他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渴望被救赎,因而他更加投入到自己的工作中,以更加激昂的语调讲述着教义。虽然牧师有对教民们承认过自己的罪行,但是他们却并不以为然,这同样也加深了自己的罪恶感,加速了牧师的死亡之路。
白兰与牧师在森里的相见更加激发了他对人性的渴望。此刻的他同意了白兰的建议,渴望与她远走高飞,享受世俗之乐。“这决定一旦做出之后,一股欣喜异常的色彩变将其跳动的光辉投射到他胸中的烦恼之上。”“丁梅斯代尔先生同和海丝特会面之后的归途中,他激动的感情赋予了他所不习惯的体能,催促着他大步流星的向前走去”“总而言之,以他自己都不能理解的不知疲倦的活力,克服了路上的一切障碍”[2]。此时的牧师那被宗教压抑多时的人性得到了全面的体现,他承认了自己与白兰间纯真的爱情。
就在他和白兰准备离开的前一天,也就是庆祝新总督接任的那天,他对人性的渴望和对宗教的渴望得到了统一,因为知道了自己差不多行将就木,或许是不想辜负白兰曾经对他执着的爱,或许是想让珠儿能光明正大的感受到父爱的温暖,或许是不想再继续在人前摆出那一幅虚假的宗教嘴脸,他选择了在这一个神圣的日子里在曾经白兰受刑的刑台上结束自己作为肉体人的生活,同时也结束作为宗教使者的使命。
在西方社会,医生是个被敬重的职业。尽管齐灵沃斯身材矮小,满脸皱纹,但那时的白兰家破败衰微,所以凭借着自己的地位和财富,齐灵沃斯能够和白兰成为法律上的夫妻。虽然他知道自己在长相上配不上白兰,但是齐灵沃斯以为自己学识上的进步能够弥补和白兰的差距,所以他广泛阅读。但谁也不曾想他的这些努力还是换不回白兰的真爱:就在他让白兰先行来到波士顿而自己却被印第安人擒服的两年间,她居然和他人犯了通奸罪,这对于一个通过知识来得到幸福生活的学者来说是莫大的耻辱。
“我的心宽敞的可以容下好多客人,但孤寂而凄凉,没有一处安居的壁炉。我多盼望能点燃一炉火啊”,“可这种天南地北人人都可以用来温暖自己的最朴素的福分,我也能够享用才是”[2]。他与海斯特的结合只是为了寻找一份对于家庭的归属感。再次面对海斯特,医生承认了自己所谓的“自私”,“是我先委屈了你,我把你含苞的青春同我这朽木错误的、不自然的嫁接在一起,从而断送了你,在你我之间,天平保持了相当的平衡”[2]。但是作为一个有血有肉的男人,谁也忍受不了自己妻子的不忠。海德格尔认为现代人的根本焦虑是无家可归感[3],正是那个与白兰通奸的男子破坏他对幸福生活,美满家庭的追求,让自己这么多年的努力才建立起来的家毁于一旦,让自己现在无家可归。也就是从这刻起,医生从济世救人的角色进入了窥探他人心灵的魔鬼角色。
确切说来,医生在与牧师刚刚开始接触,也就是牧师的身体每况愈下的时候,医生还是保留了人性中善的一面,“看来,这位洞察一切、经验丰富、慈爱为本的老医生,以父兄般的关怀和教民的敬爱对待这位年轻的牧师,确实是全人类中与他如影随形的最恰当的人选了”[2]。通过与牧师日常生活的密切交往,医生试图在牧师普通的言语行为中找出他的隐衷,他用言语的旁敲侧击窥探牧师的心灵。“齐灵沃斯使牧师处于愤怒的状态中。不是用全部的真相来拯救他,而是扰乱和腐蚀他的心灵。因此牧师只能因为远离上帝和真善美而发疯。”[2]终于他发现了牧师那刻在胸口的红字,他更加疯狂地报复着这毁了他幸福生活的人,“他只消像魔法师一般把魔杖一挥,就会升起一个面目可怖的幽灵——升起数以千计的幽灵——以千奇百怪的死亡或更加可怖的外形,全都聚在牧师周围,手指直戳他的胸膛。”“在这七年中,医生一直以丁梅斯代尔牧师的痛苦与愧疚做为他快乐的源泉。因为仇恨,原本善良智慧的医生走向一条摧毁牧师灵魂的邪恶之路。这是对他职业的亵渎,亦是对上帝的亵渎。他活下去的动力就是对牧师灵魂的折磨,所以“牧师死后不久,他的全部体力和精力——他的全部活力和智慧,像是立即抛弃了他”,他的生活变得没有意义,所以不久也随牧师而去。
但是就在他死后,根据他的意愿和遗嘱,他把一笔数目可观的遗产,包括在此地和在英国的,都留给了海斯特的女儿,小珠儿。虽然医生在对牧师的窥探中将他的魔鬼特质展露无遗,但是从始至终,他都不隐藏对那罪恶产物珠儿的怜悯,包括在狱中对她进行救治,在州长家听到珠儿对威尔逊先生的回答,齐灵沃斯是唯一一个面带微笑的人[4],直到最后把他一生的遗产留给了妻子白兰的孩子,这些都表明医生并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魔鬼,他错就错在扮演了上帝的角色:原本牧师的罪行应该是由上帝来处理的,而他因为充斥着仇恨,不仅毁了牧师,还毁了自己的前程,断送了自己生存的意义。幸运的是,临死前他又重拾了人性中善的一面。
小说中珠儿有着双重身份,一方面她是白兰与牧师爱情的结晶,是罪恶的活物,是另一种形式的红字;另一方面她作为一个孩子,是渴望得到真正的父爱的,虽然她的母亲对她的爱绝不亚于父爱,但这是不够的、不完整的,所以她的存在也是在不断的追寻父爱,她的渴望与牧师懦弱的性格形成冲突,同时她的存在亦能加深牧师的自责,从而使之最终走向道德与宗教的统一。
从白兰给珠儿的取名可以看出这个孩子的珍贵,这是她花了她全部所有才得到的,是这母亲的唯一财富。所以在她的成长过程中,白兰极尽所能的装点着她的小公主。小小的珠儿承袭了母亲的不安分,母亲渴望将自己的女儿教化成为道德高尚的人,但珠儿天性中的叛逆也让母亲无可奈何。她天生敏锐,会诅咒镇上那些对母亲的罪行指指点点的小小清教徒们,这一方面让母亲很欣慰,另一方面也令母亲很担忧;她时常用自己的行动提醒母亲的罪恶:将野花掷到母亲那戴着罪恶象征红字A的胸口,逼着母亲告诉生父是谁,在森林中强迫母亲重新戴上那扔下的红字。珠儿的这些行为无不从侧面向读者展示着她对父爱的渴望,她渴望得到父亲对她和母亲的保护,渴望父亲和母亲共同承担责任。
或许是因为血肉相连,她能敏锐的察觉出牧师就是自己的父亲。就在牧师为白兰争得珠儿的抚养权后,珠儿一改往日恶魔的形象,轻手轻脚的溜到牧师的身旁,握住他的手,将自己的脸贴在上面,温柔从容的抚摸着,一幅女儿渴望得到父爱的场景让读者为之动容。就在牧师第二次登上刑台的时候,珠儿对得到光明正大的父爱的渴望更加强烈,但是牧师由于懦弱再次拒绝了小珠儿的基本的爱的需要,珠儿愤怒,“你胆小,你不老实,你不愿意明天中午拉着我和妈妈的手”[2],女儿对父亲的这般指责成为了牧师走向宗教与道德统一的助推器。终于在牧师的第三次登上刑台时,他昭告世人他与白兰曾经的奸情,“海斯特,过来呀,我的小珠儿”[2],珠儿终于可以拥有了公开得到父爱的权利了,“她以特有的鸟儿一般的动作,朝他飞去,还搂住他的双膝”[2]。随着珠儿对父亲的那最后一吻,珠儿也结束了自己作为母亲痛苦使者的角色,成为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
霍桑的小说《红字》主要是围绕善与恶的主题展开,行善或从恶皆为自己的选择。小说中的四位主人公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追寻之物,目标不同,过程不同,自然结果也就不一,白兰从最初行恶走向追寻善的高度,齐灵沃斯因为找不到家的归属感于是选择了一条由善通向恶的不归路,牧师和珠儿同时具有善与恶的特质,二人在寻求身份统一的道路上努力着并最终成功。小说的意义是深远的,霍桑通过小说告诉世人,每个人生来都是有罪的,是继续选择做罪人还是去赎罪都是自己的选择,而赎罪只能通过善行来得以实现。
[1]祖浔生.《红字》中海斯特痛苦一生的根源[J].飞天,2011,(22).
[2]霍桑.红字[M].胡允恒,译.北 京 :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36,49,55,95,120,169,198,203.
[3]杨经建.追寻:中外文学的叙事母题[J].文史哲,2006,(4).
[4]葛红.纵观西方宗教下的爱情悲剧——评析《红字》中的主要人物罗格·齐灵沃斯[J].时代文学,20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