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远征,段凤英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呼吸内科,南昌 330006)
慢性咳嗽是指咳嗽症状持续8周以上,胸部X线片检查无明显异常,常规治疗效果不佳且病因不明者[1]。由于咳嗽病因很多,其明确的诊断和治疗一直是临床医生感到棘手的问题。咳嗽变异性哮喘(CVA)是慢性咳嗽常见病因之一。2006年全球哮喘防治指南[2]指出,无论哮喘症状是否典型,气流是否明显受限,哮喘患者都存在着中度气道炎症和气道高反应性(AHR),支气管激发试验是诊断AHR最主要的方法。2008年5月至2010年4月,笔者对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诊呼吸内科拟诊为“慢性咳嗽”的180例患者进行常规肺功能检测及组胺吸入支气管激发试验,以探讨支气管激发试验对慢性咳嗽患者的诊断价值。
选择因慢性咳嗽在本院呼吸内科门诊就诊的患者180例,男62例,女118例,年龄 18~65岁,平均40岁。均符合以下3个条件:1)咳嗽症状持续8周以上;2)胸部X线片或胸部CT检查均未见明显异常;3)常规抗感染治疗无效。
1.2.1 肺功能检测
采用德国耶格公司生产的Master Screen Diffusion肺功能仪,对所有患者先行基础肺功能(流速-容量环)检测。每天测定前进行环境校准及使用3 L定标筒标化肺功能仪,测定方法参照美国胸科协会标准进行。肺功能指标包括:用力肺活量(FVC)、第一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0)、一秒率(FEV1.0/FVC)、呼气峰流速(PEF)及各指标占预计值的百分比(%pred)。患者肺功能指标FEV 1.0及PEF均≥80%pred
1.2.2 支气管激发试验
患者受试前12 h停用吸入β-受体兴奋剂,24 h停止口服β-受体兴奋剂,48 h停用抗胆碱能药或色甘酸二钠,有以下几种情况存在的患者不宜行此试验:1)有心功能不全、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及妊娠者;2)1周之内有呼吸道感染、预防接种及职业性过敏因素接触者;3)有过敏性休克、严重的血管性水肿及严重的喉头水肿病史者;4)有严重咽喉炎,近期有咯血者;5)身体极度虚弱者。采用德国耶格公司aerosol provocation system APS pro定量雾化气道反应性测定仪测定AHR,支气管激发药物为非特异性痉挛药物组织胺,药物须在4~8℃下密封冷藏。定量雾化吸入器依次吸入生理盐水,低浓度、低剂量(4 mg·mL-1,32 mg·mL-1)的组胺溶液,每次吸入定量药物后分别休息2 min再进行流速-容量环测定,直至所测得的FEV 1.0及PEF降低20%以上或达到最高累积量,然后停止吸入,并吸入沙丁胺醇气雾剂(上海葛兰史克公司,批号:KRO347)100 μg·掀-1,2掀·次-1,休息10 min后复查肺功能,使 FEV 1.0及PEF恢复至激发前80%以上。如果吸入了最高剂量FEV 1.0及PEF仍未下降20%以上,则支气管激发试验阴性;在雾化吸入过程中FEV 1.0及PEF降低20%肺部且出现哮鸣音或干性啰音时,则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如未出现哮鸣音或干性啰音体征时为可疑阳性。
以FD[-20]FEV1.0数据按耶格的APS规程将AHR的严重程度分为轻、中、重3级。
180例患者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62例,占34.4%,可疑阳性30例,占16.7%,阴性88例,占49.0%。可疑阳性及阳性的92例患者均有不同程度的胸闷及咳嗽加剧,阳性患者两肺可闻及哮鸣音,给予沙丁胺醇吸入后肺功能大部分能恢复至激发前FEV 1.0的80%水平;AHR程度:重度 28例(30.4%),中度44例(47.8%),轻度20例(21.7%)。92例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及可疑阳性的患者中有家族哮喘史者45例,皮肤点刺阳性者30例,与嗅觉及刺激性气体有关者40例,咳嗽症状夜间明显者75例,呈季节性变化者50例。
180例患者中,皮肤点刺阳性者30例,45例其近亲有哮喘病史,支气管激发试验结果皆为可疑阳性或阳性。对于支气管激发试验可疑阳性者,结合临床表现、个人和家族过敏史等,临床上同样给予患者吸入激素治疗,观察治疗反应,如治疗有效,强烈支持CVA,如治疗无效,以进一步寻找其他病因。本研究中,支气管激发非阴性者均按CVA给予治疗,大部分症状好转。因此对于慢性咳嗽患者,特别是有过敏史,对刺激性气味、冷空气敏感,其一,二级亲属有过敏性疾病史、主诉清晨或夜间咳嗽症状较白天厉害,临床上高度怀疑是CVA者,应尽早进行支气管激发试验。AHR假阳性出现的可能原因:1)在激发过程中,过度通气所致的低碳酸血症引起的碱中毒和脑血流降低;2)局部吸入组织胺致使小动脉、小静脉、毛细血管舒张引起血压下降,这些原因可能致使患者体力减退,呼吸功能降低。
气道反应性测定是评价哮喘严重程度的重要指标。本研究中92例支气管激发试验非阴性患者基础肺功能大致正常,如按肺功能评价哮喘程度均为轻度哮喘,但有10例患者吸入生理盐水后即两肺闻及哮鸣音,肺功能急剧下降,AHR为重度。支气管激发试验非阴性的92例患者中,重度28例,中度44例,轻度20例。因此,依AHR的严重程度评价哮喘的严重程度,对帮助临床医生诊断与治疗具有重要的意义。
气道反应性测定是疾病鉴别诊断手段之一,CVA是慢性咳嗽的主要病因,由于其症状与慢性支气管炎相似,鉴别较困难,但CVA其气道反应性较慢性支气管炎明显增高,通过气道反应性测定可将两者区分开来[3]。CVA是哮喘的早期阶段,如不积极治疗可发展为典型哮喘。有报道:对CVA慢性干咳伴AHR患者随访2年,约40%的患者2年内发展为典型哮喘[4]。M.Fujimura 等[5]研究发现,吸入皮质激素治疗可减少CVA发展为典型哮喘,因此确诊后应早期给予积极治疗。
总之,临床上对慢性咳嗽的患者应尽早行支气管激发试验,及时确定是否有AHR,若存在AHR,应结合临床给予诊断性治疗。因此,支气管激发试验是慢性咳嗽患者重要的检查方法,能协助诊断CVA,为临床治疗提供依据,减少慢性咳嗽的误诊与漏诊。
[1]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咳嗽的诊断与治疗指南:2009 版[J].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2009,32(6):407-413.
[2]祁海珍.支气管激发试验在慢性咳嗽及咳嗽变异型哮喘诊断中的临床分析[J].医学信息,2010,23(4):911.
[3]沈斌,黄刚.慢性咳嗽757例支气管激发试验结果分析[J].临床肺科杂志,2011,16(1):109.
[4]辛建保,向敏,陶晓南,等.慢性干咳伴有气道高反应性即是咳嗽变异型哮喘吗?[J].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1998,21(3):138-140.
[5]Fujimura M,Nishizawa Y,Nishitsuji M,et al.Predictors for typical asthma onset from cough variant asthma [J].J Asthma,2005,42(2):10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