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院 蕾
(中原工学院图书馆 河南·郑州)
高校自主创新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改革开放30年来,国家一直把提高高校自主创新作为发展高等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高校也在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高校自主创新并不仅是高校的行为,而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作为支撑,这样的环境由社会各个层面共同组成,而政府是该环境最重要的层面之一。政府的行政行为、工作方式等对高校创新体系起着重要的作用。在我国,高校自主创新是由政府主导,主要包括支持、引导和监督。从实践方面来看,政府在高校自主创新方面提供了较好的外部环境,在高校的招生、毕业生分配、人事制度、科研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推动。随着高校自主创新进程的深入发展,政府的行为失范现象也越来越明显,进而直接或间接阻碍、影响着高校自主创新的深入发展。所以,要深层次提升高校的自主创新水平,需要政府的行为做适当的调整。
(一)对高校自主创新投入不足。高校的自主创新一般属于原始性的科学研究,周期较长并且存在较大的风险,从而需要充足的经费保障,而现实情况是我国的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政府的财政性教育支出占GDP 的比重一直很低。尽管在1993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规定,国家的财政性教育支出占GDP 的比重在20世纪末要占4%,但截至2011年,这一目标还未达到。另一方面,政府为了加快高等教育的发展,在无法增加教育经费的情况下,鼓励高校扩张,默许高校通过贷款解决经费问题,从而严重制约了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
(二)政府对高教体制创新推进不够深入。由于历史的原因,高校属于国家行政序列,行政化倾向极其严重。因为高校没有自主权,所有“创新”都被政府的条框限制。而且,目前我国高校体制的创新推进不够深入,高等教育的法制建设也很不健全,从而遏制了高校开展自主创新的动力。比如,由于缺少体制的保障,没有政府的许可,高校如果想在招生、毕业生分配、人事分配制度、科学研究等方面进行创新,就需要承担巨大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高校一般不敢盲目试行。近年来比较关注的南方科技大学,其在去行政化、自主招生、全英文授课等方面走出了一条不同于传统高校的道路,但教育部仍未完全认可其改革创新的理念。
(三)政府对高校自主创新协调不够。众所周知,高校的自主创新除了培养创新型人才、创造新的知识和技术外,还要实现产学研的合作创新,不断转化最新的科技成果。目前企业和大学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这就导致高校和企业之间缺乏顺畅的交流平台,企业不了解高校的科技成果,高校更不了解企业的技术需求。一方面高校一些好的科技成果因为缺少风险资金和信用担保,企业不敢贸然引进成果,致使高校的科技成果得不到及时转化;另一方面高校由于缺乏市场的压力,科学研究常常与企业生产严重脱节。所以,政府需要进行协调,使高校和企业的产学研目标一致。实际上,企业和高校的利益取向存在着严重不同,企业注重的是利润,而高校注重的是科技成果的社会认可,如何将企业和高校的利益取向有效地联系在一起,这正是目前政府所缺失的,也是目前产学研合作目标不同存在的重要问题。
(四)政府对高校创新的公平维护力不足。改革开放多年来,政府在教育资源的分配上缺乏有效、透明、公正的原则,存在着严重失衡,比如部属高校和地方高校就存在着不公平的竞争,被列入“985”、“211”的高校可以获得其他普通高校获得不到的特殊资源。这样的不公平在高等教育自身的改革中也有体现,为了推进改革,政府往往给予某些试点高校特殊的政策,使得试点高校可以带来特殊的利益。比如,一些优先取得自主招生、专业设置等自主权的高校就能吸引到好的生源,从而在人才培养的创新起点上处于领先,这对其他非试点高校就是一种严重的不公平。另外,高校的多元自主招生使创新型人才的选拔更灵活和更具有弹性,但也存在过程不公平、标准不科学等问题,这也需要政府部门的创新工作进行引导。
(一)政府理念上的偏差。经济学有“理性经济人假设”,政府部门同样也具有“理性经济人”的特征,同样也会追求部门利益,放弃应尽责任。20世纪以来,西方发达国家的创新理论发展十分迅速,这些理论创新使我们深刻认识到高校自主创新是国家创新系统的重要方面,但是高校的自主创新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遵循科学发展的内在规律,并需要较长的时间周期,“理性经济人”使得一些政府部门急功近利,为了追求部门本身的利益而放弃对高校的资助,转而把精力投向能立刻产生效益的外国技术引进方面。这种依赖外延的扩张,而忽视高校内在提高的短期行为,严重阻止了高校的自主创新活动。
(二)政府体制上的束缚。从我国体制来看,政府对高校形成了高度的控制体制,在这种体制下,政府与高校是直线型控制关系,政府不但是高校的办学者和管理者,更是控制和主宰高校的权力中心。因为政府是高校办学资源的主要或唯一的提供者,“无限责任”和“政府万能”的意识在高校影响深远,从而导致高校缺乏竞争压力,对政府存在着很强的依靠性,自主创新的动力严重缺乏。另外,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管控也逐步加强,当高校自主科技创新的思路与政府政策存在不同时,某些政府部门就会直接干预。从本质来看,我国计划体制下政教不分的、全能型的高校行政体制,在高校自主创新活动中,是政府行为失范现象的最根本的原因之一。
(三)政府机制上的不完善。高校是国家自主创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本,国家的自主创新系统是一个具有多层次、多目标、多主体的体系,需要政府做好各项政策的相互协调及制定。但目前政府还未能建立自主创新的监管和评价机制,在为高校自主创新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方面的探索严重不足,在协调好高校、企业和政府部门的关系,使产、学、研达到一个有效的合作方面,还很不明确,所以自主创新的体制和政策的障碍急需消除。由于机制建设落后,出现的政府行政管理错位现象在所难免。
在高校自主创新活动中,政府行政行为应遵循高校科学研究的内在规律,做好公共资源的有效配置,在社会、科技、经济发展等方面战略规划的基础上,通过法律、政策、规划等有效手段,协调与整合政府、企业等多方力量,提高高校自主创新的能力,为高校自主创新做好战略和政策的引导,提供更广阔的创新空间。
(一)搭建创新公共平台。为促进高校自主创新的发展,政府需要搭建创新公共平台,为高校创新提供体制性保障。政府行为必须运用市场规律,深化产学研合作,从强势管理转为对创新体系的服务性建设,运用竞争机制给高校产生压力及动力,使社会、政府和高校之间逐步形成良好互动关系。首先要打破企业与高校各自的封闭体系,建立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面向全社会的产、学、研联合的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发布高校的科研成果、征集企业的技术难题,做好企业和高校的信息互动交流工作;其次要建立科技成果的转化服务机制,加强对高校科技成果的管理、认定与推广,同时制定利益分配的机制,实现企业与高校双赢。高校也可以逐步减少对政府的依赖,通过社会服务引进社会资源,进而转向以社会资源为支撑,实现可持续发展;另外,还要推动公共服务创新,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优化创新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效率,为高校的自主创新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二)建立自主创新的评价机制。政府部门要组建具有公信力、公开透明的评价机构,逐步构建和执行部门、教育决策相对独立的教育监督体系,制定科学、客观、公正、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完善的制度规范制约高校的权力行使,从而确保高校的自主创新活动在公平的环境下进行,提高高校自主创新活动的科学性和规范化。建立高校自主创新评价机制,不仅是政府发挥引导作用的重要手段,同时也能为国家政策、财政资金、社会资源支撑高校自主创新提供依据。高校的自主创新评价机制至少需要具备以下两种功能:一是能够对高校的发展趋势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和测算,指出高校自主创新存在的优势与不足,实现对高校自主创新的综合评价;二是能够对高校自主创新及时进行监测与预警,尽早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三)政府要加大对高校自主创新的投入。由于政府的投入与高校的自主创新需求严重不匹配,高校也只能向银行贷款。银行投资教育,是对政府部分职责的承担,所以政府与高校应共同负担该项债务;另外,高校贷款后形成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政府既然拥有国有资产权,按照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政府也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教育优先发展是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因此,政府应加大对高校自主创新的投入,尤其是要科学调整科研经费的配置,推动高校的自主创新。同时,也要引导非政府组织对高校自主创新的投入,比如,可以引导风险投资对科技转化的投入,实现产、学、研的顺利进行。
高校的自主创新活动具有内在的规律性,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高校虽然是主体,但政府的作用更为重要,政府应该引导、推动、协调、提倡、激励和规范,其目的是为高校的自主创新创造良好的外部社会环境,引导高校从传统的培养模式和办学理念中解放出来,使高校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体系做出更大的贡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发[1993]3 号).
[2]教育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3]陈至立.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科技工作的首要任务[J].求是,2005.7.
[4]卢志平,魏锋.高校科技自主创新保障体系的构建[J].科技管理研究,2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