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斯的历史观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

2012-08-15 00:43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2年3期
关键词:赫斯费尔巴哈哲学家

★ 庞 滔

西德尼·胡克(Sydney Hook)说过,不考察1840年代德国自称为“真正的”共产主义者或“哲学的”共产主义者那一群激进思想家,就无法完整地理解马克思的思想历程。[1]当然,这一群被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二卷猛烈抨击的“真正的社会主义者”,其哲学源泉离不开当时同样活跃的青年黑格尔派,莫泽斯·赫斯(Moses Hess)无疑是这两种思潮衔接的枢纽。赫斯早在1841年即与马克思结交,后来成为《莱茵报》和《德法年鉴》的策划者与撰稿人之一,赫斯既是《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批判对象之一,同时也是其中批判库尔曼一章的撰稿人;赫斯和马克思恩格斯并肩工作多年,1845年以后思想分歧日益明显,到1848年,双方彻底决裂。他们关系变化的过程,几乎与马克思思想成形的过程相同步。

赫斯对青年马克思的影响,以及马克思如何超越赫斯,这两个课题在国内学术界已经得到了很好的研究,从侯才、张一兵到韩立新、聂锦芳、鲁克俭、陈东英,分别从不同角度和侧面研究了赫斯的哲学与社会主义思想。2010年南京大学编译的《赫斯精粹》出版以后,中国对赫斯早期文献的译介数量已经超过了英语世界。在赫斯的社会主义哲学论著中《论货币的本质》、《行动的哲学》往往最受重视,得到充分介绍;本文试图聚焦于赫斯在1845年5月出版的文章(单行本小册子)《最后的哲学家》,这篇文章可以说是赫斯自己小规模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除了没有唯物史观以外,赫斯通过这篇文章毫无遗漏地批判了布鲁诺·鲍威尔、麦克斯·施蒂纳,乃至自己的重要精神导师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以及自己较早前的思想,他如此系统地批判德意志的各种意识形态,正如文章的题目“最后的哲学家”(Die letzten Philosophen)所传达的意图那样,是一种终结哲学史、开启实践史的尝试,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形态》中都流露出相同的意图,但是《形态》所阐述的历史观达到了赫斯难以企及的高度,因此,《最后的哲学家》是梳理马克思思想历程的重要史料,也是研究《形态》的重要预备文本;既是关联文本,又是对照文本。本文意在初步探索其思想源流及基要理念。

赫斯的元史学:理论与实践的分裂高于类与个体的对立

《最后的哲学家》面对的首要问题是施蒂纳的挑战——类这个概念已经被解构了,施蒂纳迫使赫斯在这篇文章中重新考虑费尔巴哈的合理性。看起来,《最后的哲学家》与《德意志意识形态》有思路相近之处——《形态》用大量篇幅批判布·鲍威尔与施蒂纳,但最核心的考虑却如同第一卷第一章的标题所揭示:“费尔巴哈”——马克思在这一章中展露了他对德国哲学一切批判方案的元结构;《最后的哲学家》分三部分,后两部分把火力集中在施蒂纳和布·鲍威尔身上,但是这些批判的基础同样奠基于第一部分的自我理论重整,这个重整根本就离不开费尔巴哈问题。第一部分虽然只有两处集中批评费尔巴哈(其中一处并未指名),但是充分展示了费尔巴哈溃败于施蒂纳之后赫斯奋起反击的核心方案,使得这一部分仿如《最后的哲学家》中的《费尔巴哈》章。马克思在《费尔巴哈》章手稿伊始就有一段写下又删去的话,指明费尔巴哈问题是自己、施蒂纳、赫斯等同时代人绕不过去的基本问题,新的世界观必须建立在研究并克服费尔巴哈的基础上:“在我们对这个运动的个别代表人物进行专门批判之前,提出一些能进一步阐明他们的共同思想前提的一般意见。这些意见足以表明我们在进行批判时所持的观点,而表明我们的观点对于了解和说明以后各种批评意见是必要的。我们这些意见正是针对费尔巴哈的,因为只有他才多少向前迈进了几步,只有他的著作才可以认真地加以研究”[2]。实际上,赫斯卷入费尔巴哈的程度远较马克思为深,马克思并没有试图挽救费尔巴哈的学说,赫斯却倾尽全力,先去批判、否定继而复活费尔巴哈的基本愿景:他把“类”的概念抛了出去,然后再请回来。马克思之所以自信能够把赫斯及施蒂纳驳倒,恰恰在于他相信自己超越费尔巴哈的方案是彻底的,远远胜于赫斯和施蒂纳各自超越费尔巴哈的方案。

应当看到,赫斯这一次改造费尔巴哈,所使用的哲学手法非常精细。在施蒂纳的批评之后,赫斯很难直接把“类”继续解释为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不但如此,赫斯还想到,必须应对古往今来尤其是未来对这一概念的批评。类与个体(即“类”与“唯一者”)的对立,被施蒂纳推向极致,施蒂纳的这个漩涡,任何人与之纠缠,加入“类”或“个体”任一方,都会陷入同归于尽的境地。赫斯的办法则是把一对他熟悉的范畴——理论与实践——置于更高的统摄地位。从理论与实践问题这个更高的角度俯看,类与个体的关系问题不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而是一个整体性的努力——努力去使“类”和“个体”从对立走向结合、努力去扬弃两者的区别。这样,施蒂纳和他的批判对象费尔巴哈,居然在从事某种相似的运动,费尔巴哈致力阐明单个人身上具有的类本质,施蒂纳则狂言个我就是完整的自然、完整的类,[3]施蒂纳的说法,有如说认识了太阳系的天文学家就是整个太阳系一样。[4]虽然施蒂纳的说法荒谬、与费尔巴哈方向相反,或如恩格斯所说应当倒过来运用抽象,但是赫斯看到,双方都是在尝试扬弃个别的人与作为类的人的对立和区别。施蒂纳和费尔巴哈的真正共同性就在于他们都是在理论上做出这种扬弃的运动,而不是在实践中做,这个共同点导致判断他们谁对谁错失去了意义,相反,他们因为这种共性要么一起对了,要么一起错了。

这样赫斯就有条件作出新一轮非此即彼的抉择:调和类与个体的理论努力必然归于失败,这样的努力只有在实践中进行才有成功的可能性,“只要没有在实践上扬弃人的分离,个体的人即使真正理解了世界和人类、自然和历史,他实际上也还是孤立隔离的人。”[5]换句话讲,只有终结理论的活动,终结“最后的哲学家们”习以为常的经院式思考,进入到实践的领域,才可能成功解决类与个体的内在矛盾。“社会主义”存在于实践的行动中,从扬弃一切理论之处开始。

这就是赫斯的元史学。费尔巴哈的人类史是从神灵崇拜的既有历史向人本学乌托邦的未来历史进军;施蒂纳的人类史是从物或者精神(包括“类”)崇拜的既有历史向乌有的“唯一者”的世界进军;赫斯在施蒂纳强大的反本质主义推理紧逼下,从自己早期理论的集群里找到了武器,赫斯的人类史是从理论与实践分裂、理论占统治地位的既有历史向在实践中解决问题的乌托邦历进军:迄今为止由理论统治的历史,是理论与实践的自我分裂进行自我展开的过程,严格说来是意识形态;以实践克服分歧之日,就是意识形态终结之日,是告别“最后的哲学家”之日,也是真正历史的开端。当马克思克服赫斯之后也仍然认为,意识形态没有历史。[6]看起来,似乎与赫斯观点相近,实际上马克思是从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来分析的。《费尔巴哈》章第一部份手稿开端,马克思另有一段写了又删掉的话,是这样讲的:“……我们需要深入研究的是人类史,因为几乎整个意识形态不是曲解人类史,就是完全撇开人类史。意识形态本身只不过是这一历史的一个方面。”[7]可见,意识形态试图标榜自身的永恒性,从而抹杀历史,但是意识形态本身恰恰处于历史之中,受动于生产方式的变迁,所以是历史的一个方面;因此,不能光看到马克思判断意识形态没有历史,这个判断不能离开其语境,从上下文和《形态》全文看,感性活动先于意识,所以意识形态便“失去了独立性的外观”,这种理解更加符合唯物史观的原则。如果给予一个简明的总结,那就是马克思认为离开意识形态的假象,可以看到社会历史自下而上的真实存在,这种存在是发展变化的,当然,这一大胆的革命性理论后来仍然面临着两种挑战,一是社会历史的规律性是否成为一种新的价值悬设,二是社会历史发展到“自由王国”阶段是否包含历史目的论假设,施蒂纳在结论上处于自我扼杀的困境,并不妨碍他的反本质主义论证对现代历史哲学长期保持一种讽刺与威慑的力量,这导致许多学者对马克思作出存在论的解释。至于赫斯本人的历史观,即使面对施蒂纳的嘲讽与反形而上学压力,也没有体现出更多的非形而上学品质,因为赫斯把历史切割为既有的实然与将来的应然两个阶段,理论——实践对立的世界与以实践为基础的世界,分别对应两个阶段。既有的、不合乎理想的历史,就是一个理论和实践这种分裂的不停自我展开的过程。这实在让人感到哑然失笑,赫斯在《最后的哲学家》中如此精心地再次祭起实践大旗,以期克服施蒂纳的反本质主义绞杀,但又如此准确地重新落入一种黑格尔式的历史图式以及康德式的价值本质论。在青年黑格尔派的这些例子中,我们发现阿尔都塞、鲁克俭等学者对他们经历康德——费希特阶段、黑格尔阶段、历史目的论阶段这类分析只有相对意义,因为黑格尔的历史图式如此精巧地把康德的诉求整合在内,赫斯他们被称为青年黑格尔派并非浪得虚名;强调他们向康德、费希特、乃至卢梭、狄德罗、爱尔维修的回归也都是相对的,因为黑格尔就是这些历史人物的大全,青年黑格尔派倒真是万变不能离开“黑格尔哲学的地基”(马克思在《形态》中一语道破青年黑格尔派的群特征);说多少次走进或走出黑格尔,其意义也只是相对的。黑格尔留给他们的绝对遗产即是种种历史终结论的诱惑。

形而上学的终结与历史的终结

由此我们可以理解赫斯何以用这样的语言发起对既有的历史的论述:理论与实践的分裂、神圣与尘俗的分裂,这种二元论,贯穿着整个基督教时代,也支配着现代的、哲学的、无神论的基督徒们。[8]在赫斯看来,理论与实践的分裂,意味着神的东西(类)与人的东西(个体)之间的对立一直处于理论幻梦的支配下。

赫斯把既有的历史粗略地局限在基督宗教史之内,他把这一程历史划分为过去的基督教时代和新教的、哲学的时代;不用说,这种划分深受施蒂纳影响。到19世纪中叶为止,施蒂纳可以说是公开的最狂妄的敌基督者,对新教作出最刻毒的批判的人,他对新教的现代的批判着实让人寝食难安,连洛维特也惊叹道:“根据施蒂纳所达到的‘完全的无耻行径’来衡量,路德、笛卡尔和黑格尔之间的区别是微不足道的。”相比施蒂纳那代哲学家对新教的竞相侮辱,韦伯根本没有什么新发现可言,他们两百年的竞争不见得对现代社会有何帮补,反而在欧洲把新教中维系性的力量消磨殆尽了。赫斯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地把黑格尔式的辩证图式套在他的“理论——实践”冲突论运用在古今历史上,争取把施蒂纳比下去。赫斯的历史图式比施蒂纳的更为复杂,赫斯主张,为了克服理论与实践的分裂,人们不停地在类与个体的关系上做文章,但结果总是在理论上神化“类”,同时在实践中导致个体相互隔离。古代基督教出于理论幻想试图通过设立教会使个体与人类两个范畴相统一,其结果是教会走向这个理想的反面,僧俗之分变成一种宗教理论的唯我主义(Egoism),由此带来世俗实践中的唯我主义:领主与农奴之分;与此同时,在意识领域,天堂与尘世、彼岸与此岸、灵与肉的对立愈加深峻。[9]新教试图把理论的彼岸与实践的此岸融为一体:一方面,哲学成为现代的宗教,哲学的教会即是现代国家,即是此岸的天国;另一方面,个体身上承载着神圣的类。实际上,此岸的天国、个体身上的类不过是市民社会的自我矛盾中自我分离出来的东西,[10]这些东西的重压反而加深了市民社会中人与人在实践上的日益相互疏离。

因此,赫斯的解决之道恰好与施蒂纳的精神运动相反,他要在实践中、在市民社会中扬弃个别的人,通过赫斯式“社会主义”共同体的现实劳动,使人成为现实的类存在,[11]从而避免重蹈施蒂纳的覆辙,陷入个体和类结合的深刻困难——换言之,施蒂纳的失败,在于他试图在意识上和理论上解决类与个体的问题,关键在于问题只能放到实践中解决。

赫斯和施蒂纳同样语焉不详的东西是,一旦形而上学理论造就的旧历史旧世界结束,非形而上学的新天新地是什么,这个真正的历史将要开始了,可是在这个新的历史中人(类)还会经历什么变化吗?与赫斯对既往历史展开的逻辑如数家珍相反,他对将来的历史所知不多,那个伟大的、应然的社会和施蒂纳唯一者的世界一样,足够地好、足够地正确,以至于除了不断完善以外,很难再有什么黑格尔意义上的历史运动。不错,他们从不同的角度抵达黑格尔的历史终结之处,新的历史、真正的历史等同于历史的终结,等同于永恒,如马克思嘲笑他们的,这就是意识形态,意识形态的特征就是自称为永恒。

这样,赫斯与施蒂纳都回到了自己哲学造反的起点上。赫斯作为犹太复国主义的鼻祖之一,对《圣经》的全体保留有某种敬意,施蒂纳则对《圣经》的全体都相当轻蔑。但是他们的共同特点是,他们不懂得基督教传统在《福音书》、教牧书信和《启示录》之间的张力和联系。当赫斯批评施蒂纳是“基督教的末裔”时,他出乎意料地击中了,施蒂纳属于那种不信《圣经》但是又极具末世情结的人,他浑身上下那种神圣味道渗透在他展望现代之终结的名言中:“在近代的入口处站着‘神人’,在它的出口处唯有神人中的神才会消逝吗?”赫斯和施蒂纳对时间的前进真是极其敏感,在他们那里,时间难道不是神圣的吗?历史难道是没有方向的吗?但是当他们继承基督教和黑格尔的神圣时间感的时候,又抛掉了《圣经》的结构平衡。所以,当马克思把施蒂纳的书比喻成一部滑稽的圣书时,[12]不仅施蒂纳,连同施蒂纳的批判者赫斯,都像其他青年黑格尔派成员一样,现出了冲动的孩童般的面目,背叛自己最熟悉的东西,非要对这个东西的结构做个“创造性”的大手术。马克思洞悉他们都是最激进和最传统的结合体,只有马克思,冷静理性地设计着一个科学化、同时现实化、具有前瞻性的现代体系。

[1]Sydney Hook.Karl Marx and Moses Hess[J].New International,1934(5):140-144.

[2][6][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版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3,73,66.

[3][4][5][8][9][10][11]Lawrence S.Stepelevich.The Young Hegelians:An Anthology[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3.360,359,360,361,361,362,373.本文所有《最后的哲学家》之引文皆从 Lawrence Stepelevich教授的英译本转译,偶尔参考德文原本(Moses Hess.Die letzten Philosophen[M]. Darmstadt: C. W.Leske,1845.)。现有唯一已出版的中文译本收于《赫斯精粹》(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182.),非常遗憾,这个中译本有不少突出的错误,但是Stepelevich英译本同样存在问题,首先有多处漏译,再者也是有一些地方理解并不到位;除非我们能清晰洞见整个青年黑格尔派幻想的狂悖荒谬,认识到他们的幻想付诸实践的话对人类伤害之大,否则没有必要要求我国的德语翻译界传播这些呓语。关于Die letzten Philosophen应当译作“晚近的哲学家”还是“最后的哲学家”,汉语和英语学界都存在争议,本文采纳后一种理解,其理由笔者将撰文专门讨论。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版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116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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