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分析

2012-08-15 00:50赵志强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2年10期
关键词:养老因素农村

□文/赵志强

(石家庄学院 河北·石家庄)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河北省农村人口的养老隐性问题已经显性化,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农村养老面临巨大压力。在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会养老缺位的背景下,河北探索出了互助养老的新模式。

一、河北农村互助养老的含义、定位和特点

河北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首先出现在肥乡县。这种模式的含义是“集体建院、集中居住、自我保障、互助服务”,实现“离家不离村,离亲不离情;养老在乡村,享乐家门口”的养老愿望。这一模式主要解决子女在外务工、经济来源有保障、身体健康、生活能够自理的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

这种模式的特点是:1、农村自建互助幸福院,政府补贴保证运转,老人花费少。互助幸福院的建设和管理主体是村委会;政府补贴基本保证运转,每建成一套“互助幸福院”,配套措施由政府承担,住满20人的,每年给5,000元钱经费,入住的老人自带米面油就可以了,每位老人每月花销折合人民币不足20元;2、入住老人互助供养,自我管理,不需要服务人员;3、这种模式可以解决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难题。

二、基于PEST方法的农村互助养老

模式优劣势分析

PEST分析法是一个常用的分析工具。在PEST方法中,P(Politica1)是政治因素,E(Economics)是经济因素,S(Socia1culture)是社会文化因素,T(Technologica1)是技术因素。这四个因素对某种养老模式定位的作用是关键性的,每一个因素的不确定性都会对某种养老模式的存续及发展构成严重阻碍。

1、政治因素。新时期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家民政部李立国专程到肥乡进行调研,称这一养老模式是已经被实践证明,是群众需要的、村级组织有能力兴办的、政府有支持条件的新型养老模式。民政部已下发指导意见,在全国农村倡导互助养老模式。这种模式被河北省民政厅确定为“幸福工程”在全省推广。河北省政府《政府工作报告》已经明确提出了2012年“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覆盖率达到40%以上”的目标。从上述分析来看,由于高层政治的支持,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拥有很好的政治环境。

政治不确定因素:国家层面的支持还未出台;省政府的强力推动容易导致基层政府疲于应付,会出现敷衍现象,造成互助幸福院有名无实,老人得不到真正的养老服务。

2、经济因素。农村互助养老模式与经济发展水平、资金投入程度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状况紧密相关,受到经济因素的深刻制约。地方经济水平是搞好互助养老必要的物质前提。农村互助养老模式费用低,村集体一次性投资建设外,每年水、电等费用仅几千元,入住老人每月只需花费几十元。这种模式村级组织有能力兴办,政府有条件支持。河北省将这种模式确定为农村养老“幸福工程”在全省推广,2011年省级财政列支8,000万元专项资金以奖代补,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利用闲置校舍、厂房、村委会房屋、民房等,推动“互助幸福院”建设。这些经济支持有力地推动了互助养老幸福院的发展。

经济不确定因素: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会导致各地互助幸福院建设的参差不齐。互助幸福院由村组织负责建设和维持运转,对于一些经济状况不佳的农村来说,甚至难以筹措启动资金,何况还要维持长期运转。

3、社会文化因素。社会公众对农村互助养老的支持和认同程度对实际工作的推动程度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搞好互助养老必须增强社会公众的感情投入和参与积极性。这种模式能够缓解代际养老压力,既给老人提供了集中居住、互相照顾、快乐生活的自由空间,也为子女赡养老人提供了平台,为孝道文化的发扬探索了新的形式;既解除了老人孤独寂寞,也解除了子女外出务工的后顾之忧。

社会文化不确定因素:中国固有的家庭养老的孝文化在某种程度上阻碍着人们对于这种养老模式的认同,毕竟我们理想的养老模式是三代同堂、父慈子孝、儿孙绕膝、颐养天年。

4、技术因素。互助养老模式中低龄照顾高龄、健康照顾体弱,在开展工作时不可能不需要技术、技巧和方法。技术因素是这一模式的劣势,老人们几乎没有任何关于养老服务的技术、技巧和方法;农村卫生服务和公共服务设施比较脆弱,难以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发展农村互助养老的建议

1、争取国家支持,提高建设层次。河北省的农村互助养老幸福工程已经得到国家民政部的肯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示范互助幸福院的建设,争取把这一做法纳入国家支持的范畴,把这种模式作为国家养老体系建设主要形式列入支持范围,由此也能享受到各种政策。

2、政府分类补贴,实现均衡发展。由于各地农村发展不均衡,经济条件差异大,政府的补贴应加以分类,对于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地方自行筹资建设;对于经济条件相对好的地区,给予适当补贴,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对于经济条件较差的地区,则加大补贴力度,鼓励慈善资金捐赠。通过分类补贴,实现农村互助养老的均衡发展,使各地老人享受同等的养老待遇。

3、资金捆绑投入,提高使用效益。互助幸福院建设资金基本上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房屋建筑改造费用,通过整合扶贫、财政、住建、发改、民政、残联等部门资金解决;另一部分是水、电、路、通讯、电视网络等配套基础设施费用及相关新农村配套项目建设费用,通过相关部门安排项目资金解决。这样既充分发挥各部门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又可以解决贫困地区互助幸福院的建设资金问题。

4、加强督查,保障建设质量。对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互助幸福院重新规范,特别是对那些借互助幸福院建设之名而借机敛财的,相关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另一方面要对互助幸福院基础设施等硬件条件严格把关,制止将一些不符合条件、设施老化陈旧或是不达标的场所充当互助幸福院,影响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5、完善公共服务,弥补技术劣势。一是把互助幸福院建设与乡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相结合,由乡村医生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强化医疗跟踪服务,实现农村医、养结合;二是强化公共服务,把互助幸福院建设与老年服务站建设相结合,吸收、整合乡镇各类服务机构组织和人员组成农村老年服务站,与农村互助幸福院有机结合,免费为老人提供公共服务,维护老人合法权益,提高老人养老质量;三是创造条件吸引志愿者加入,改善互助幸福院的年龄结构,创造幸福氛围。

[1]创新农村社会养老模式——破解农村社会养老难题.河北省大力推进农村互助幸福院(河北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朱云鹏在全国部分省市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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