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有志
李维汉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党和国家在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著名理论家和卓越领导者。”[1]也是一直以来学者研究的重要党史人物。20世纪90年代以来,相关研究在深度、广度上不断拓展,用新的方法和新的理论来解释的也越来越多。这些已有探索,大多将笔墨集中于李维汉统战思想的某一方面,探索其在相关领域的贡献。本文拟对其在建国初期统战工作方面的贡献和影响等进行综合探讨,裨有助于学界更好地对李维汉及其统战思想展开研究。
一
作为新中国成立后的首任统战部长,李维汉既是中央政策的主要执行者之一,同时也是主要探索者之一。他以其卓越的领导才能,通过调查研究,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理论、主张,丰富了党的统一战线的理论宝库。以下仅就其关于处理同民主党派的关系、对少数民族问题的处理以及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三个方面的理论贡献加以分析。
(一)关于处理同民主党派关系问题
建国初期,李维汉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提出了很多重要的理论观点和思想主张,主要体现为二个方面:一是对民主党派的性质进行了科学界定。李维汉认为,民主革命时期,民主党派是具有阶级联盟性质的政党;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时期,民主党派是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政党;社会主义时期,民主党派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这些理论主张主要体现在他起草的两个文件中。1950年3月,他起草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新形势与新任务》,修改后经中央批准,成为建国初期指导全国统战工作的一个重要文件。在这个文件中,李维汉提出:“各民主党派均对一定的社会阶级或阶层,主要对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它们的知识分子,有不同程度的联系和代表性;但都是阶级联盟的性质,不是单一阶级的政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后,它们都参加了民主联合政府,都宣告以共同纲领为自己的纲领,并接受中共的领导。这就说明了它们基本上都是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政党。”[2]1956 年社会主义改造进入高潮,根据形势的变化,他又适时地分析了统一战线内部阶级关系的变化,于是年初提出《1956年到1962年统一战线的方针》,同年三月经第五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讨论通过,并经中央批准。这个文件对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的民主党派进行了正确的估计,认为“各民主党派已经基本上成了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团体。”[3]这两个方针先后成为中共处理与民主党派关系的重要指导文件,指导了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实践。二是科学阐述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在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问题上,李维汉认为:“我们党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决不意味着我们党有超越它们之上的权力,决不意味着我们党可以把它们当做附属的团体,决不意味着我们党可以去命令、干涉或者控制它们。因为,各民主党派都有它们组织上的独立性,它们同我们党之间是平等的友党关系。我们党必须承认和尊重它们这种独立平等的地位。”[4]在这个认识的基础上,李维汉强调:“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是共产党的一条“固定不移”和“永远不变”的原则。
(二)关于处理与少数民族关系问题
李维汉先后提出了许多符合中国国情的民族理论观点,得到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的肯定和采纳。
关于少数民族政权建设问题,他提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新中国成立后,解决国内民族问题应该采取哪种具体的方式,是像苏联那样实行联邦制,还是民族自治?这是一个重大且急迫的问题。1949年,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期间,毛泽东曾就这个问题征求李维汉的意见。李维汉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充分论证了中国各民族久远而密切的联系,提出中国不能象苏联那样实行联邦制,只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他的意见,被中共中央采纳。
关于少数民族宗教信仰问题。李维汉论述了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党对待宗教的基本政策的原因。[5]他认为既然宗教的来源是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的压迫,那么,宗教的消亡就必须从自然解放和社会解放中寻找出路,不能用强迫、禁止的方法。要把人民群众逐渐地从宗教迷信中解放出来,只能采取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
关于少数民族发展问题。李维汉认为:“当民族区域自治和民族民主联合政府已经普遍推行,民族平等权利已在各方面实现,还不等于根本地解决了民族问题。民族问题的根本解决,有待于改变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各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经济上和文化上的落后状态。”[6]并为此提出了一系列带原则性的主张,为我国民族工作任务的确立和从根本上解决民族发展问题,作出了十分深刻的思考。
(三)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
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内容,“但是采取什么方式和步骤来实现这个任务,马列主义著作并没有提供现成的答案,必须根据各国的具体情况来决定。”[7]1953 年李维汉在实地考察中发现,我国资本主义经济的绝大部分实际上已经纳入了国家资本主义轨道,于是创造性地提出了经过国家资本主义(主要是公私合营形式)来改造资本主义所有制,完成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他明确指出:国家资本主义是我们利用和限制工业资本主义的主要形式,是我们将资本主义逐步纳入国家计划轨道的主要形式,是我们利用资本主义工业来训练干部,改造资产阶级分子的主要环节,抓住了这个主要形式和主要环节,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有利于领导和改造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分子的其它部分。李维汉的建议受到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与肯定。这既在理论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又从实践上解决了中国如何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实现社会主义的问题。
二
李维汉认为:“政府工作出发于政策,归宿于政策。工作的过程也就是实践和考验政策的过程。”[8]李维汉在进行理论探索的同时,主持制定了一系列统战政策并尽力贯彻落实,为新中国的统战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开创了我国统战工作的新局面。
(一)在处理同民主党派的关系方面
1956年10月,中共中央统战部召开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李维汉提出了有利于民主党派开展工作的一些具体的政策,如民主党派发展组织问题,民主党派的编制、经费、干部调动、生活待遇和物质设备等问题。[9]他还强调必须抓好政府机关中的统战工作,抓好政协机关中的统战工作。他指出“人民政权机关与人民政治协商机关,是统一战线工作的中心环节,经过它们就能够从国家政策法令的制定和执行的全部过程中,最多方面和最集中地同各个方面党外人士的各级代表人物进行统一战线工作。”[10]1959 至1961年,为克服由“大跃进”和“反右倾”,以及自然灾害和苏联政府背信弃义地撕毁合同、撤走专家给我国国民经济带来的严重困难,在李维汉的主持下,统战工作采取了“神仙会”的方式,在党的领导下采取“三自”和“三不”政策,即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和不打棍子、不戴帽子、不抓辫子。用“三不”来保证“三自”,用“三自”来达到敞开思想,讲心里话,实事求是,以理服人。[11]在主持制定相关政策的同时,李维汉还主导进行了一系列针对政策贯彻活动的行动。如在1961年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把检查政策执行情况、改善与民主党派合作共事关系列为全年必须集中力量抓好的两件大事之一,并于当年的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期间起草了《统一战线的形势和任务》的书面意见,对于正确处理党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关系问题,提出了8条具体的意见。
(二)在民族工作方面
李维汉认为,民族问题是社会种种问题的一部分,在制定政策时,必须充分考虑到民族问题的特殊性。1952年,李维汉根据党中央的决策,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对民族自治区中的民族组成、区域界线、行政地位、自治权利、内部关系和上下关系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他在1956年7月22日向中共中央政治局的汇报,在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上的发言和1957年全国第七次统战会议上的报告中,对民族地区社会改革中要注意的政策进行了反复阐述,强调指出民族工作必须十分重视政策工作。
为此,李维汉主持制定一系列关于少数民族工作的政策方针。在《关于民族工作中的几个问题》中,他强调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政策,并就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民族融合问题、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民族发展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而细致的阐述。[12]他指出:民族问题的解决是一个需要长期努力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力解决各民族人民当前迫切需要又可能解决的问题;需要从保卫国防和各民族的发展前途着眼,依据国家财力情况,有重点地着手某些基本建设;各民族共同发展和繁荣,是一个需要各民族团结互助,首先需要汉族人民和人民解放军的帮助才能逐步解决的问题;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和繁荣需要把各少数民族的智力和能力发挥出来才能逐步解决的问题。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李维汉还具体组织了1952年和1956年的两次全国性的民族政策执行情况检查,推动了民族工作的顺利开展。而他所参与制定的《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的签订,更是其民族政策落实到实地的一次成功尝试。
(三)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方面
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政策问题,也是李维汉关注的重要内容。1953年,他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作了《关于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问题》的报告,后来又写了《关于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的说明》等文章,对党中央关于利用、限制和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方针政策的内容、形式、步骤、意义等进行了进一步系统的阐述。他不仅系统阐述了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必要性,还提出了改造的具体步骤。1953年6月中旬,经中央政治局讨论,由中央统战部来负责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工作。李维汉作为当时的中央统战部部长,为指导我国资本主义所有制的具体变革,倾注了大量的心血,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三
新中国成立初期,新生的人民政权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在国内,军事斗争的任务还没有彻底完成,建设的任务还很艰苦。在这种特殊的时代背景下,李维汉深知当时统战工作的重要性与统战任务的艰巨性。他在担任统战部部长期间,十分重视调查研究,注重理论和实际的结合,决不照搬马列主义的本本,在此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自己的理论、主张,不仅为我党适时制定统一战线的政策方针提供了依据,也丰富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宝库,为新中国成立初期最大限度地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各民主党派等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开创统战工作新的局面做出了极其重要的贡献。
中国共产党一直十分重视与党外人士的合作,但建国初期,因为革命的胜利,我们党内一部分同志滋长了骄傲情绪和以功臣自居的思想,他们“瞧不起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对于安排他们的代表人物担任人民政府的领导职务不服气,有的同志甚至发牢骚,讲怪话,说什么‘早革命不如晚革命,晚革命不如不革命’。”[13]李维汉与这种错误思想进行了坚决斗争,指出在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决不意味着我们党可以去命令、干涉或者控制它们。各民主党派都有它们组织上的独立性,它们同我们党之间是平等的友党关系,我们党必须承认和尊重它们这种独立平等的地位。
民族问题是新中国成立初期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李维汉提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于在我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国家中解决民族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在民族宗教信仰方面,李维汉对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作出了完整的阐释,指出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是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建立和巩固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方针。他主张用和平的方法改革宗教制度,指出宗教改革不是改革信仰,而是改革宗教制度,也不是对宗教制度所有的东西都要改,而是改那些在今天条件下,对各民族的发展变成了阻碍、妨害比较大的,同国家法令相抵触的东西,这就科学阐述了在民族地区实行宗教改革的原则性问题。他的这些论述,对成功解决我国的民族问题,建立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促进我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和各族人民的共同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方面,李维汉提出国家资本主义是使资本主义经济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主要形式,认为私营企业国家资本主义化的过程,也就是逐步改造其生产关系和逐步走向社会主义的过程,到了高级的公私合营,就与社会主义接近了,对当时我国较好地完成资本主义工商业向社会主义的过渡,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如何处理资产阶级分子,是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遇到的另一重大问题。1955年,李维汉在中共中央召开的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工作会议上提出“双重改造”,即“对社会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就是要对资本主义企业和资产阶级分子,都按社会主义原则,逐步加以改造,以为最后地改变所有制准备成熟的条件。”他还说“按社会主义改造企业,就是要使企业服从国家计划管理,逐步以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代替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以社会主义的经营、管理方式代替资本主义的经营、管理方法。按社会主义原则改造资产阶级分子,就是要教育他们从剥削分子或者半剥削分子,逐步地改变成为自食其力的,按劳取酬的劳动者。”这种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双重改造,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一个创举,不仅对改造资本主义所有制起了重要推动作用,而且争取团结了民族资产阶级的大多数,使他们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
总之,李维汉将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提出了许多富有创造性的理论主张与方针政策,不仅在当时对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工作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而且对今天的统一战线工作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并给我们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启示,其开拓性的贡献永远值得我们缅怀。
[1]王兆国.我国统一战线的著名理论家和卓越领导者[J],《求是》1996(11)。
[2]李维汉.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二年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1956年3月3日)[C].李维汉选集,309。
[3]李维汉.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的几个问题[C].李维汉选集,331。
[4]李维汉.在回族伊斯兰教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C].李维汉选集,346。
[5]李维汉.有关民族政策的若干问题[C].李维汉选集,256。
[6]李维汉.建国以来十五年统战工作的回顾与再认识[C].回忆与研究(下),737。
[7]李维汉.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内部的统一战线工作[C].李维汉选集,232。
[8]李维汉.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内部的统一战线工作[C].李维汉选集,230-242。
[9]李维汉.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新形势与新任务(1950年3月21日)[C].李维汉选集,224。
[10]李维汉.建国以来十五年统战工作的回顾与再认识[C].回忆与研究,856-864。
[11]李维汉.关于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若干问题[C].北京:民族出版社1980。
[12]李维汉.建国以来十五年统战工作的回顾与再认识[C].回忆与研究(下),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6.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