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金灌区灌溉管理模式改革探讨

2012-08-15 00:47齐秀娟尚保军王志娟安阳市万金渠管理处孟红军安阳市水利局
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 2012年18期
关键词:万金支渠管理处

□齐秀娟 □尚保军 □王志娟(安阳市万金渠管理处)□孟红军(安阳市水利局)

1.万金灌区基本情况

万金灌区是豫北著名的古老灌区之一,始建于公元672年,距今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控制流域面积604km2,主要担负着安阳市殷都区、龙安区、安阳县、汤阴县、鹤壁市等13个乡镇218个村庄2.53万hm2农田的农业灌溉和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安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业供水以及安阳城市防洪除涝、环境用水任务。灌区内主要有万金、五八、漳南、胜利等6条主要引水干渠、65条支渠,总长525 km,大小水利设施、建筑物1200多座。工程大部分建于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引水水源地是岳城水库和彰武南海水库。多年来由于灌区内水源不足、工程老化失修,现有实际灌溉面积为1.31万hm2。

2.灌区灌溉管理模式

2.1 专管机构情况

2.1.1 万金渠管理处

作为万金灌区的专业管理单位,安阳市水利局万金渠管理处现内设8个科室3个管理所,在职职工168人。其中供水科负责灌区的工农业、环境供水、用水计划等工作;工程科负责灌区工程的管理、岁修计划的编制和报批后的实施。第一管理所负责五八渠、五六渠、万金干渠渠首至王邵村闸段的调水放水、日常巡查、渠道维护、农业灌溉及水费的收缴工作;第二管理所负责万金南、北干渠和六六分干渠的调水放水、日常巡查、渠道维护、放水及农业灌溉水费的收缴工作;第三管理所负责胜利渠、漳南干渠红旗闸以下的调水放水、日常巡查、维护渠系设施、放水及农业灌溉水费的收缴工作。

2.1.2 乡镇水利站

在县乡机构改革没实施前,灌区内各乡镇水利站配合水管单位联系沿线的村委和支(斗)渠委员会,负责监督支(斗)渠的清淤和维修、协调各村委的用水。县乡机构改革实施后,乡镇水利站被撤并,乡镇一级没有了专管机构。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出台后,灌区内乡镇水利站现正在恢复和重建之中。

2.2 群管机构情况

群管机构主要是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支(斗)渠委员会。在计划经济时代,这些群管人员的“工资”由沿渠的乡、村负责。农村实行承包制后,这些人的“工资”就没有了着落,特别是取消农村的两工后,群管机构已无法再负责支(斗)渠的维修、清淤等日常管理工作。

2.3 原有灌溉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万金灌区农业灌溉采取的是干渠及支渠取水口以上工程由灌区管理单位专业管理,支渠以下渠系工程由受益乡、村进行管理、使用和维护。灌区管理单位同用水乡(镇)签订供用水协议,从乡(镇)收取水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进行,这种原有的灌溉管理模式已不适应灌区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2.3.1 灌区管理体制不顺畅。目前灌区管理单位的管养不分,既全是管理人员又全是养护人员,不仅管理没管到位,养护也没达到标准。管理机构不健全,乡、村水管单位名存实亡,不少地方出现了渠系管理不明确、不到位,人为破坏现象时有发生。

2.3.2 对水利工程维修经费投入不足。由于国家投入有限,水管单位自身经济困难,无力对工程进行正常维修,导致水利工程日益老化损坏,致使灌溉用水保证率降低,灌溉面积逐步衰减。

2.3.3 水费标准低。目前,万金灌区执行的农业水价为0.05元/m3,在水量计量上以支渠进水口作为计量点,按照渠系水利用系数核定农业用水量进行收费。由于目前执行水价与农业供水成本相差甚远,属于亏损经营,造成供水越多损失越大。过低的水价不仅造成灌区水资源浪费严重,也影响到供水单位农灌的积极性。

2.3.4 农民很少直接参与灌溉管理,对水费收缴使用情况、工程运行状况和维护计划缺乏了解。群众的水商品意识不强,灌溉用水无序,导致农灌缴费不积极,偷水、抢水、强行用水的现问题十分突出。万金灌区农业灌溉管理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农业灌溉的正常进行和灌区效益的充分发挥,急需进行改革和创新。

3.万金灌区灌溉管理模式改革的思路和对策

3.1 深化水管单位体制改革,推行管养分离

根据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到位情况,万金渠管理处要在科学定岗和核定管理人员编制的基础上,稳步推行灌区工程管理和维修维护分离,妥善安置经营性管理人员的分流,实现精干管理机构,降低运行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实行管养分离后,可成立水管单位下属企业—万金渠工程维修维护公司,专门负责灌区工程的维修维护,实行企业管理,逐步推向市场;同时,在科学划分公益性和经营性资产的基础上,可成立水管单位下属企业—万金渠供水经营公司,负责灌区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事企分开,独立核算。根据精简高效原则,鼓励职工通过双向选择到水管单位新成立的下属企业工程维修维护公司和供水经营公司工作,并落实其社会保障政策,切实维护分流人员的基本权益。

3.2 大力推行支渠用水户协会管理

建立并规范运行农民用水户协会是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万金渠管理处要在当地乡镇政府和水利站的支持下,以支渠为单位,积极引导组建各种形式的农民用水户协会。支渠用水户协会主要负责支渠以下的渠道管护、供水管理、水费收缴等工作,协会会员直接参与供水计量和调水灌溉、渠道清淤和日常维护。

推行支渠用水户协会管理,可以改善灌区管理上的责任不明、机制不灵活、管理制度不健全、水费收缴不到位、运行和维修资金难筹措、水管队伍不稳定等问题,对原有灌溉管理模式是一个大的创新。一是支渠用水户协会以服务为突破口,以培训交流为手段,积极宣传水资源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能够调动广大群众管水、用水和交纳水费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协会拥有支渠工程的管理权和使用权,能根据群众的需要提供灌溉指导和法律咨询,协助解决水事纠纷。三是支渠用水户协会既是受益者,又是管理者,为了自身利益会能够主动地维修、维护工程,保证灌溉正常运行。四是通过统一调水,统一水价,细化收缴制度,可以解决收缴不一、截留挪用等现象,能够有效提高水费的收缴率。

3.3 积极探索股份制管理

在灌溉管理中,灌区管理单位、工矿企业、受益乡村可以成立灌溉股份制公司,管理处拥有工程设施的所有权,使用权归股份制公司。管理处每年与公司签定用水计划,公司与乡、村用水户签定用水计划,用水户每年从公司购买水权,实行计划用水、分级用水、水费分级、超额增收等形式,使灌区灌溉管理向预交水费的形式过度,逐步施行农业灌溉预收水费。通过股份制公司灌溉管理,可以搭起管理处与农民之间的桥梁,改善水费收缴难、工农业用水矛盾等情况,便于在工业用水紧张期间的统一管理,使灌溉管理有主有次,逐步走上有序化、良性发展的道路。

3.4 实行承包制管理

每条支渠设立1~3个承包人,承包人与管理处签定每年的灌溉用水计划。承包人按照用水协议用水,以预交保证金的形式管理,制定优惠价、平价和高价水费。完成计划水费的给予返利,超额增收水费给予奖励,充分调动承包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管理处要对承包人进行集中培训、管理,确保农灌水费按时按量征收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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