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源市被水利部评为继内蒙古准格尔旗、陕西吴起、江西兴国之后第四个“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市”。经过近30年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历程,济源市内25度以上的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陡坡开荒全面禁止,90%的坡耕地得到治理,林草保存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的87%,治理度80%以上的小流域面积占市域应治理小流域总面积的58%,林草覆盖面积达到87%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42.38%,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达到71%,同时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验收率分别达到97%、100%和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