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农机局 周 丹 袁海林 舒云飞
农机专业合作社,是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产业化的重要载体,是现阶段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内容。在加快农村土地流转进程,提高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现粮食稳产增产、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减负增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几年来,在各级政府引导和农机管理部门扶持下,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亮点。但是,也存在运行机制简单、基础设施简陋、发展质效不高等问题。新形势下,如何扩大农机专业合作社生产规模,提高经济效益,更好地发挥农机服务“三农”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需要思考的问题。
据调查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市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128家,社员4 821人,机具5 766台(套),固定资产1.1亿元,年作业总收入6 831万元。其中: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下的74家,占57.8%;注册资金在50~100万元之间的38家,占29.7%;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16家,占12.5%。固定资产总额在100万元以下的86家,占67.2%;固定资产总额在100~200万元之间的31家,占24.2%;固定资产在200万元以上的11家,占8.6%。年农田作业服务能力在1 666 hm2以下、服务总收入在200万元以下的93家,占72.7%;年农田作业服务能力在1 667~2 666 hm2之间、服务总收入在200~350万元之间的24家,占18.8%;年农田作业服务能力在2 667 hm2以上、服务总收入在350万元以上的11家,占8.5%。
在组织结构上,合作社基本都设有理事会、监事会或社员大会。同时设理事会、监事会、社员大会的,占31.2%;设理事会、社员大会的,占56.6%;仅设理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占12.2%。在入股方式上,有3种:一是现金入股,即社员以现金方式购买合作社股份。以这种方式入股的社员、股东占社员总人数的37.1%;二是带机入股,即将机具评估作价后入股。这类社员、股东占社员总人数的55.6%;三是土地入股,即将承包土地评估权重或作价入股。这类社员、股东占社员总人数的7.3%。在投资主体和创办形式上,有5种:一是农机大户组合型,即由农机大户根据各自优势和发展需要,自愿联合组建的合作社。这类合作社78家,占总量的60.9%,如团风县富民农机专业合作社、黄梅县文新农机专业合作社、罗田县东鑫农机专业合作社等;二是部门投资扶持型,即由农机部门、企事业单位牵头,利用技术、服务、信息等优势,通过“以奖代补”或投资入股方式,把农机户组织起来成立的合作社。这类合作社16家,占总量的12.5%,如浠水县农友农机专业合作社、武穴市刊江农机专业合作社、黄冈市长盛农机专业合作社等;三是村干部牵头主导型,即由村在职或退休干部利用自身管理优势,牵头组建的合作社,理事长由村干部担任。这类合作社13家,占总量的10.2%,如黄州区幸福农机专业合作社、红安县曙光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四是乡镇中心改造型,即以乡镇农机推广(服务)中心为基础,进行改建而成立的合作社,理事长由乡镇农机服务中心主任担任。这类合作社11家,占总量的8.6%,如罗田县益兴农机专业合作社、英山县金穗农机专业合作社等;五是能人组织领办型,即由社会上有意创业的懂经营、会管理的能人领头创办的合作社。这类合作社10家,占总量的7.8%,如蕲春县三和农机专业合作社、麻城市建新农机专业合作社等。
从服务模式来看,合作社主要提供3种服务:一是开展跨区作业。根据农时季节,合作社跨省市、跨县乡组织机械作业,为农户提供粮油生产部分或全程生产环节的机械化作业服务,农户交纳相应的服务费,日常田间管理农活由农户自己承担,这是目前合作社最普遍的服务模式,其作业领域和服务范围在不断拓宽。开展此项服务的合作社约占95%。这种服务模式,作业不固定,活路不稳定,所以合作社称之为“游击战”;二是开展订单作业。根据农户、粮食生产加工企业与合作社双方意向,合作社与本地或外地农户、粮食生产加工企业签订粮油生产部分环节或全程环节机械化作业合同,合作社根据合同要求,提供季节性机械化作业服务。这种服务模式,相对于等活做,需外出联系业务,因此被合作社称为“运动战”。这种服务模式越来越被合作社和农户、企业所接受,但也因为运输车辆或机械故障、价格变动等因素发生单方违约现象,继而引发矛盾纠纷。开展此项服务的合作社约占58%;三是开展土地承包作业。合作社按3 000~4 500元/hm2不等的价格转包农民出让的土地,由合作社负责经营,合作社付给农户土地租金或结算成粮食,全部或剩余粮食归合作社所有。这种作业服务模式,相对于跨区作业服务,具有固定性、稳定性,被合作社称为“阵地战”。目前,流转有土地的合作社约占41%。
调查显示,合作社在内部管理上,基本都实行民主化管理。在吸纳社员、购置设备、业务拓展等重大事项上,须经理事会、股东大会或社员大会表决通过后才可执行。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盈余主要按照社员(股东)出资比例、社员土地入股情况分红返还。在业务经营上,主要有2种方式:一是专业经营。即围绕当地农作物种植产业,开展农田机械化作业经营服务,组织机械化耕、种、收、排灌、植保及运输、农产品初加工、农机维修服务。这种经营方式,目前是合作社最普遍,也是最主要的经营方式。开展专项经营的合作社占83.2%。如团风县秋元农机专业合作社、浠水县三泉农机专业合作社、黄梅县濯港镇丁字街农业机械合作社等;二是综合经营。即合作社提供多种经营服务,既提供农田机械化作业、运输等农机作业、维修专业服务,又经营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农业机械、承接基建工程等,有的还开办养殖场、加工厂。开展综合经营的合作社目前占16.8%。如罗田益兴农机专业合作社,既开展粮油机械化生产作业服务,又推广销售农业机械;武穴市刊江农机专业合作社,既提供机械化生产作业服务,又销售建筑材料,还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等基建项目建设。
合作社通过开展农作物生产各环节的机械作业社会化服务,扩大和延伸了单机独户作业范围和服务规模,提高了机具利用率,既节约了农户生产成本,又提高了粮食产量,直接增加了社员、农民收入,还解决了我市120万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种田的后顾之忧,节省了大量务工时间和差旅费。
新机具、新技术在合作社的广泛应用,进一步减轻了农业生产劳动强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土地复种指数、产出率。如黄梅县在濯港镇胡坝村、张城村、黄竹林、丁字街、桂坝村等5个农机专业合作社带动下,沿105国道创建10万亩(1 hm2=15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全部改单季稻种植为双季稻,生产各环节全部实现机械化,合作社承担了90%的机械作业量。
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的前提下,合作社与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承包农民土地,自主经营,实现了土地集约化和农业规模化经营。如团风县富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先后在上巴河、马曹庙、黄州区陈策楼等镇办理土地流转合同37份,承包土地467.5 hm2,协助东坡粮油集团建设了7个面积为866.7 hm2的优质稻高产示范片,实现了水稻生产规模化经营。
农机专业合作社将大批农村劳动力从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向二三产业转移,为农村劳动力长期稳定地居住在城镇就业创造了条件。将土地转包给合作社或交给合作社代为耕种,已经成为我市外出务工人员较为常见的做法。合作社的快速发展,促进了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打工经济的发展。
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加快了我市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步伐,提高了农机装备水平,改善了农机装备结构,也带动了农机户数量的蓬勃发展。同时,合作社高性能插秧机、联合收割机、大马力拖拉机等及配套农业机械的使用,也促进了我市机械插秧、机械收获等农机作业质量标准全面提高。
尽管相关政策规定在融资信贷、建设用地等方面对合作社给予扶持,但很难执行到位,政策落实效果不明显。金融部门信贷支持力度不够,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合作社建设用地优惠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投资主体多元化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仅靠省、市、县专项资金的少量扶持,难以做大做强。
合作社发展总体处于发展初级阶段,融资渠道单一,资金短缺,投入不足一直是制约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因素。大部分合作社基础设施比较简陋,档次不够高,规模不够大,难以满足农机社会化服务向产前、产中、产后延伸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机具库房、办公场所、粮食晒场等配套设施严重不足。
合作社领头人绝大多数是由当地农机大户转变而成,综合素质总体较低,又缺乏系统有效的培训,因此管理水平不高。部分合作社设立的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有名无实。许多合作社经营理念相对落后,不愿意在经营方式、硬件建设、服务质量、拓宽服务上花精力,不善于学习别人的先进管理经验,单兵独战,缺乏企业管理意识,严重制约了合作社发展。
大多数合作社,业务比较单一,作业范围、服务领域相当狭窄,主要集中在农作物生产的耕、种、收环节和农机跨区作业的组织等层面上,而且以从事机耕、机收服务的居多,机插、机播以及农产品加工、经济作物机械化生产等作业服务明显不足,社员的经济效益增长不明显。
由于绝大多数农民把土地作为自己主要的生活保障,担心合作社把转包的土地改作它用,所以即使种田效益比较低,积极性有所下降,但相对于从事其他行业收益很不确定,农户宁愿土地撂荒赔本,也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土地流转存有顾虑。农民的恋地、惜地情结阻碍了合作社土地承包进程,影响了合作社进一步发展。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政策,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在财政扶持、金融信贷、税收优惠、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级政府及农机、财政、国土、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相互协作,密切配合,通过采取政府奖励、财政贴息、税务免税、国土优惠、购机放开等有效的措施,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切实解决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融资难、贷款难、建设难、经营难的问题,共同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
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有利于促进黄冈农业全面发展,在发展合作社过程中,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农民群众、机手的意愿,合理选择经营模式。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发挥规划、指导、协调作用,加强专业指导,从有利于农机社会化服务、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和合作社发展出发,围绕当地产业特色,适合什么样的形式就引导发展什么样的合作社,不强求一个模式,不搞整齐划一,避免形合而神不合。各地农机部门在制定合作社整体发展规划中,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帮助合作社选择合适的发展模式,要积极引导、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在总量控制上,可按照耕地面积或乡镇区划确定合作社发展数量。
合作社不规范,就难以吸收新社员,现有社员参与的积极性也就不高,不愿出资或不敢出资,导致合作社规模小,品牌建设、市场开拓能力难以提高。因此,农机管理部门要积极引导、扶持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结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加强软件、硬件,特别是盈余分配制度规范化建设,扩大合作社的影响力、带动力、凝聚力。在软件建设上,要制订切实可行的章程、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监督机制、独立的财务核算,并在执行过程中避免制度流于形式,形同虚设。在硬件建设上,要适当加大投入,加强办公场院、机具库房、维修车间、粮食晾晒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合作社的规模、档次,扩大合作社的知名度、影响力。在盈余分配上,要根据农机专业合作社不同于一般农产品销售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际,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可按社员、股东出资比例分红返还,同时要适当考虑以土地入股方式的社员利益,以增强周边农民带地入社的积极性。
农机管理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短期培训、参观考察、实地指导等多种形式,培养合作社专门实用人才。培训内容既要包括机械操作、机械维修、安全生产等专业知识外,还应该包括文化、管理、财会、职业素养等知识。通过对合作社理事长和财会人员、维修人员和高级操作工等业务骨干培训,全面提高合作社法人代表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打造一支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的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增强合作社自我发展能力。同时,也要加强对乡镇农机推广中心工作人员有关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指导合作社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提高合作社经济效益,必须走拓展经营范围,扩大服务规模,创新经营方式的路子。在经营范围上,要从粮油作物的耕、种、收环节向经济作物、农产品储运和加工等环节延伸,从传统的种植业向畜牧业、渔业、林果业和设施农业等领域扩展,从专业性合作社向综合性合作社发展,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同时要提高合作社的装备水平和作业水平,把培育服务品牌作为推动合作社持续发展的基础,走品牌化经营的路子。在经营方式上,要积极推行合作社土地承包经营,在承诺不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的前提下,可通过农民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入股等方式吸引农民土地入社,扩大土地承包面积,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农机规模化生产,实现从“游击战”到“阵地战”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