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克杰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总医院耳鼻喉科 平顶山 467000
完壁式乳突根治鼓室成形术治疗胆脂瘤型中耳炎临床分析
刘克杰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总医院耳鼻喉科 平顶山 467000
目的 探讨完壁式乳突根治鼓室成形术治疗胆脂瘤型中耳炎的临床效果。方法 对32例胆脂瘤型中耳炎患者,采取完壁式乳突根治鼓室成形术治疗,观察临床效果。结果 本组患者手术顺利,平均干耳时间1~3个月,听力得到有效恢复,平均提高18 dB左右,1 a后听力较手术前平均提高30 dB以上。结论 完壁式乳突根治鼓室成形术治疗胆脂瘤型中耳炎,能够保持耳部正常形态、清除中耳病灶,且能对听力重建,是效果良好的手术方式。
完壁式乳突根治鼓室成形术;胆脂瘤型中耳炎
随着耳显微外科手术技术的完善,对胆脂瘤的成因、病理、发病规律掌握和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提高,胆脂型中耳炎手术已由以前的病灶清除、防止发生颅内并发症,进展到功能重建,听力提高阶段[1]。2008-03—2011-08,我们对32例胆脂瘤型中耳采用完壁式乳突根治鼓室成形术治疗,效果良好,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本组32例中男19例,女13例;年龄11~64岁。临床表现:不同程度耳内流脓,反复发作,伴有听力明显下降。病程1~3 a。所有病例均进行听功能检测、耳镜检查、颞骨高分辨率CT检查,病变部位仅累及上乳突、鼓窦、鼓室,咽鼓管功能正常。中、下鼓室病变为可逆性。
1.2 手术方法耳后切口,对乳突骨皮质及颧弓根进行充分分离暴露,由筛区进入鼓窦,彻底清除胆脂瘤和肉芽组织并轮廓化乳突,由鼓窦向前开放上鼓室,清除上鼓室病变,暴露锤砧关节,开放后鼓室及面神经隐窝,去除砧骨,剪除锤骨头清除病变组织,对手术腔进行反复冲洗(冲洗液为抗生素)及激素浸泡。术中依据听骨损失程度采取听骨链重建,常采用自体锤骨头、砧骨经塑形后重建。也可采用同种生物陶瓷、异体听骨、钛质等进行听骨链重建。用颞肌筋膜(预先取颞肌筋膜2.0 cm×2.0 cm备用)对鼓膜修补,缝合耳后切口放置引流条[2],碘仿纱条、强的松龙明胶海绵填塞外耳道。术后常规应用抗生素,引流条48 h术后去除,外耳道纱条术后15 d去除。
本组患者手术顺利,没有出现颅脑内、外并发症。移植颞筋膜色泽红润、平坦。随访3~12个月,平均干耳时间1~3个月,听力得到有效的恢复,平均提高18 dB左右,1 a后听力较手术前平均提高30 dB以上。
胆脂瘤型中耳炎是慢性中耳炎的常见类型,可破坏中耳内结构和周围的颅骨,使听力下降并造成严重的颅内、外并发症。手术治疗是胆脂瘤型中耳炎常用的治疗方法[2],经典乳突根治术的重点是清除病灶,防止颅内并发症,尽早的获得干耳。由于术中破坏中耳乳突结构,使听力重建难度增加。随着耳显微外科的手术技术的完善,以及对胆脂瘤的成因、病理、发病规律掌握和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提高,胆脂型中耳炎手术已由以前的病灶清除、防止发生颅内并发症,进展到功能重建,听力提高阶段。目前临床采用的乳突根治并鼓室成形术,能够清除病灶获得干耳,术中能够对内耳功能重建,改善听力。
完壁式乳突根治鼓室成形术在对中耳乳突进行病灶清除的同时能够保持外耳道的完整,较为符合外耳道和中耳的解剖,以及相应的生理功能,对中耳正常通气引流系统无影响。手术后乳突术腔闭合,形成乳突“再气化”和通气的鼓室,接近正常鼓室的传音结构,对术后听力提高有着良好的帮助作用。保留了外耳道皮肤自净作用,无须定期清理痂皮,没有开放式乳突根治鼓室成产生的温度和气流变化刺激半规管引起眩晕的缺点[3]。
完壁式乳突根治鼓室成形术对适应证要求较为严格[4],适用于无颅内、外并发症,无不可逆中、下鼓室病变,外耳道完整或术中能修复,咽鼓管通畅、骨导听力损失不大的胆脂瘤型中耳炎。高分辨率CT检查非常重要,可以充分显示中耳乳突腔内发生病变性质、部位,了解颞骨、听骨链的精细结构和破坏程度,掌握后鼓室局部解剖结构及相应毗邻关系,为手术方式、范围判断起到良好的指导作用[5]。
[1]何英,梁勇,刘小龙,等.完壁式乳突根治鼓室成形术治疗胆脂瘤中耳炎[J].临床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2008,22 (16):740.
[2]孙正良,刘阳云,冯秀荣,等.完壁式鼓室成形术治疗胆脂瘤型中耳炎的疗效观察[J].中华耳科学杂志,2007,5(2):145.
[3]荣宝刚,陈玮伦,丁元萍,等.闭合式乳突根治并鼓室成形术的临床研究[J].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2005,40(6): 449-451
[4]张志钢,陈橞俊,刘翔,等.改良的联合进路鼓室成形术治疗胆脂瘤型中耳乳突炎[J].中国中西医结合耳鼻咽喉科杂志,2010,18(3):155
[5]孟耘,陈谊辉,杨引通.完桥式乳突切除并一期鼓室成形术的临床应用[J].陕西医学杂志,2006,35(10):1 307-1 309.
R764.21
B
1007-8991(2012)05-0108-02
(收稿 2012-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