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环境规制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与对策

2012-08-15 00:47聊城大学商学院
对外经贸实务 2012年5期
关键词:环境标准规制出口

■ 陈 莹 聊城大学商学院

国际环境规制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与对策

■ 陈 莹 聊城大学商学院

本文为聊城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环境规制对我国贸易比较优势的影响”(Y0902024)的研究成果.

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竞争的加剧以及环保要求的提高,发达国家纷纷制定了日益复杂和严格的环境规制措施。由于我国的环境标准低,企业的环境意识差,许多产品因为达不到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准或者没有获得环境标志认证而被拒之门外,这给我国的出口贸易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据统计,2010年我国有31.74%的出口企业受到国际环境规制不同程度的影响,全年出口贸易直接损失达582.41亿美元,环境规制和壁垒给国际贸易造成的障碍已经由原来的20%上升到目前的80%左右。

一、发达国家严格的环境规制措施

从目前国际环境规制的现状来看,欧盟、美国和日本是在国际贸易领域使用环境规制措施最早、最频繁、也是最为严格的国家和地区,采用的主要方式有“提高环境标准”、“增加检验检疫项目”和“技术法规变化”等,在2010年度欧盟、美国、日本给中国出口企业造成的直接损失分别占直接损失总额的37.32%、27.02%和6.10%。

欧盟是我国最大的贸易伙伴,欧盟与贸易相关的环境规制主要集中在机电、纺织和化工等行业。由于欧盟各国对产品的环境标准要求较高,法规较严,这使得我国不少产品由于不达标而被排挤在欧盟市场之外。首先,我国的产品要进入欧盟市场,必须取得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认证标准、欧洲安全认证标志CE或者ISO9000合格证书之一。其次,欧盟对机电产品的市场准入,启动了《废弃电子电器设备指令》(WEEE)、《关于在电子电器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和《用能产品生态设计指令》(EUP)三大环保指令,要求进口者承担回收和循环利用废弃电子和电器产品的责任、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以及在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即从R&D、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消费以及回收的全过程都要达到规定的环境技术标准。这三大指令是针对机电产品最严厉的环保法规。2007年6月1日,《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制度》(REACH法规)开始在欧盟全面实施。这是欧盟继原有三大环保指令相继实施后,针对化学品生产、贸易、使用安全的法规,对进入欧盟市场的化学品要求进行注册、评估和许可,实施安全监控,对欧盟市场上的化工产品和其下游的纺织、轻工、机电、制药等产品中的化学品实施统一管理。

美国是我国第二大贸易伙伴,其复杂的环境技术法规和标准对我国的出口贸易构成了极大障碍。目前,美国设立了代号为UL的“保险商实验室”,外国商品必须通过产品安全认证体系UL认证后才能顺利地进入美国市场。美国不仅要求进口商品满足ISO9000系列标准,还附加了对进口商品制定的约2300个技术性标准、法规和条例。这些认证体系、法规或标准大都借保护环境、卫生、人类和动植物的安全健康之名,对商品中的有害物含量制定较高指标。

日本是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目标市场,日本对食品的准入、食品加工工艺、农药与有毒物质残留量以及动植物病虫害等方面实行严格的卫生检疫标准和措施,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中国产品的对日出口。例如,日本规定,输日农产品规格和品质必须获得JAS标志。在2006年日本实行《食品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后,我国输日农产品面临着更加严格甚至苛刻的检测,稍有超标,就会被扣留、退货甚至就地销毁,严重影响我国农产品对日本的出口。随着中国产品对日出口范围的扩大,日本对中国产品检测范围也已经不仅仅限于农产品、食品等传统出口产品,机电产品、高技术产品等新兴产业,若达不到日本的JIS标准,或不按照日本标准生产,就很难进入日本市场。

二、国际环境规制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一)进口国严格的市场准入标准使我国的外贸出口增幅放缓

在我国出口结构中,工业制成品比重远远高于初级产品比重,2006年,两者比重分别为94.5%和5.5%。在工业制成品出口结构中,具有优势的多为污染密集型行业,具有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品、环境友好产品在出口中所占的比重较低。发达国家在产品的安全、环保、卫生等方面制定的严格的准入标准,使污染密集型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难度增大,外贸出口行业的出口总量、出口市场范围、出口增长速度、出口成本、出口效益等方面均已受到较大冲击。据联合国贸易发展会议(UNCTAD)统计,我国每年约有74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因环境规制而受阻。受阻的产业主要集中在机电产品、化工产品、纺织品、农产品和食品等污染产业,2010年环境规制对这些行业造成的直接损失分别占直接损失总额的29.67%、18.55%、12.08%、7.97%。90%的农业及食品出口企业受环境措施的影响,每年损失约90亿美元;机电产品出口增长速度从2000年以来呈现缓慢增长的态势,2008年为17.4%,比2007年下降10个百分点;与主要贸易伙伴出口增长率相比,纺织产品出口增速放缓,甚至出现了负增长,纺织产品不符合国际环境技术要求的覆盖面达到15%左右。因此,在进口国市场准入标准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传统的贸易格局难以继续长期维持,出口结构的不合理将会阻碍我国外贸出口的可持续增长。

(二)环境规制措施使企业出口成本增加,削弱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环境规制的制定和实施必然会涉及产品从生产到销售乃至报废处理的各个环节,为了达到进口国的环保标准而在产品中增加的各种测试、检验、认证等费用都会使出口成本加大,产品的出口竞争力被削弱。

首先,根据欧盟的WEEE和ROHS指令的要求,生产商必须支付生产电子电器产品的回收、处理费用,以及为确保原材料和零部件中有害物质的含量不超过限值,生产商必须付出高额的检测费用,这必然会增加我国机电企业的成本。据统计,欧盟双环保指令使我国机电产品生产成本至少提高10%,出口价格上涨15%。由于我国机电产品核心竞争力不强,高技术附加值的产品所占比重较低,成本的提高将直接影响我国机电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一些抵御能力较弱的中小机电企业甚至会面临破产的危机。

其次,欧盟的REACH法规要求,每个销量在一吨以上的化工产品及其下游产品要进入欧盟市场必须进行注册、评估和许可,企业必须承担高昂的注册费用和检测费用。据测算,每一种出口产品总认证费用高达200万元至300万元人民币,仅基本检测费用就需要100万元人民币左右。同时欧盟对化工产品检测试验水平要求相当高,企业需要花大量的精力收集相关数据信息,出口企业的应对难度和成本将逐级加大。在目前我国化工产品进口已大于出口的形势下,化工贸易逆差将进一步扩大。

最后,纺织产品、农产品和食品均属于劳动密集型污染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差,环境技术含量和产品的附加值较低。为了应对环境规制,企业被迫增加有关环境保护的检验、认证等手续及其相关费用,加大技术改造投入,这些都意味着企业成本和费用的提高。与高附加值的产业相比,利润空间受挤压的相对比例更大,从而使其丧失价格竞争优势,削弱在国际贸易领域的竞争力。

(三)环境规制标准的提高使我国出口企业的风险加大

过高的对外贸易依存度使我国出口企业面临极大的国际市场风险。据统计,我国对外贸易依存度达60%,29.9%的产品出口过分依赖国外市场。因此,随着我国出口规模的扩大,贸易纠纷逐渐增多,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国产业,利用环境规制的合法性,变相推行贸易保护主义,任意提高环境标准,对我国实行歧视待遇,致使我国产品由于技术、环保等因素无法进入或被迫退出国外市场,出口企业承受较高风险。比如,我国农产品出口频繁遭遇日本、欧美等国家实施的环境规制的阻碍,如变更检疫标准、增加检疫项目或突然变更许可文件等,农产品被预警通报、退货、销毁甚至暂停进口的事件时有发生,给出口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另外,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成员国等发达国家的环保标准和环保水平大致接近,它们往往通过区域自由贸易的形式,以低于区域环境标准为由将区域外的产品包括中国产品排斥在巨大的区域市场之外。如果环境规制在这些发达国家和地区不断地扩张和蔓延,这将给我国出口企业带来极大的不确定风险。

三、我国出口贸易应对国际环境规制的对策建议

(一)制定高效的环境规制政策,努力提升出口贸易竞争优势

增强环境规制强度,适当提高环境标准,缩小与发达国家间环境标准的差异。在制定环境标准时,不能以生态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高速增长,但也不能以牺牲经济利益来换取环保标准的提高和统一,应该契合实际,把握好度。一方面,现阶段不可照搬发达国家较高的环境标准,应当在掌握企业现有执行能力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规制压力,来增加企业创新的动力,并随着经济发展来逐步引入国际标准,实现经济效益与环保效益的双赢。另一方面,加强环境标准认证和管理,争取早日与国际标准接轨。第一,建立完善的环境标志制度。我国应尽快出台环境标志管理条例,对环境标志的申请条件、审查标准和程序、使用要求和期限等做出规定,并加强对环境标志产品和认证部门的监督与检查。在出口产品的质量标准、制造工艺和产品认证方面,应参照国际标准和准则,与国际有关的认证机构建立相互认可、信息共享的机制。第二,积极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我国政府应总结出口企业频繁遭遇绿色壁垒的经验教训,鼓励企业更新观念,提高环境意识,积极进行国际环境认证,并搜集国际环境标准和认证方面的信息,建立快速预警机制,使企业能够获取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二)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提高绿色产品的比较优势

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就是外贸出口要由目前粗放型的、以数量扩张型为特征的产品结构向集约型的、以技术效益型为特征的产品结构转变。

1.严格控制资源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增长速度,尤其是要控制重度污染密集型行业产品的出口增长速度和出口规模,鼓励该类产品的进口。同时,加强对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税的征收,改变出口产品中资源、能源等要素定价过低的状况,落实环境成本内在化的各项措施。

2.促进产品结构的升级,由资源密集型、劳动密集型为主向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转变。易受绿色壁垒影响的产业,像纺织业、食品业等,要改变以量取胜的经营策略,向以质取胜的经营策略转变。重视绿色产品的开发,通过深加工和精加工过程,提高出口产品的环境技术含量,增加出口产品的附加值,提高该产业的贸易比较优势。

3.提升出口企业的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国际市场上贸易竞争优势地位的确立及稳固,必须倚仗技术竞争力的提升。出口企业要以高新技术为先导,通过开展环境技术创新,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不仅可以保证产品符合环保标准,而且还可补偿增加的环保成本支出,使其在价格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4.大力开发环保型深加工产品。逐步增加环保产业产品的出口比重和出口的种类,大力扶持和培植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环保产业出口企业。这需要政府制定环保产业总体发展战略,制定扶持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积极推广和应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激励环保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行为。

(三)鼓励出口企业进行环境技术创新

1.政府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首先从产业结构、产业布局、产业导向上明确鼓励发展绿色产业的定位,引导企业进行环境技术创新;其次,针对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所面临的瓶颈,在融资、土地、税费等方面给予企业必要的扶持和优惠政策;最后,向企业提供国际环境规制和绿色产业发展的信息,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及成果的推广应用。

2.出口企业自身要在经营观念上进行一场绿色革命,主动地将企业绿色经营理念纳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之中。通过改进管理方式、转变生产经营方式,提高内部挖潜能力,加强技术改造,从污染控制转向清洁生产。不仅能够降低污染治理成本,减少规制给企业经济效益带来的不利影响,还有助于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科技含量,优化出口结构,同时通过技术外溢效应,提升行业的技术水平,从而缩小与发达国家环境技术标准的差距,提升该行业的出口贸易比较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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