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民意识教育
——增强大学德育实效性的内在动力

2012-08-15 00:43王小莉
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2年16期
关键词:公民德育意识

王小莉

(宝鸡文理学院 哲学系思政部,陕西 宝鸡 721016)

论公民意识教育
——增强大学德育实效性的内在动力

王小莉

(宝鸡文理学院 哲学系思政部,陕西 宝鸡 721016)

作为一种现代化社会意识,公民意识是公民对自身在国家和社会中的地位、权利和责任的一种自觉体认,它在我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国当代大学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智力支持和人才资源,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因此,对他们加强现代公民意识教育具有重大现实意义.而大学生德育,更是培养大学生成为合格社会主义接班人的主要途径,面对现代大学德育重形式、轻实效的不足,公民意识教育已成为增强大学生德育实效性的不容忽视的内在动力之一.

公民意识教育;大学德育;实效性

作为一种现代社会意识,公民意识在我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公民意识教育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关注并且必须直面的问题,它是公民对自身在国家和社会中的地位、权利和责任的一种自觉体认.处于世界潮流之尖的中国当代大学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智力支持和人才资源,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因此,对他们加强现代公民意识教育具有重大现实意义.而大学生德育,更是培养大学生成为合格社会主义接班人的主要途径,面对现代大学德育重形式、轻实效的不足,公民意识教育已成为增强大学生德育实效性的内在动力之一.

1 重形式、轻实效——现代大学生德育的严重不足

在传统应试体制的冲击下,现代大学德育已形成教师空洞说教和学生被动接受的固有教学模式.德育既没有发挥其自身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和教育意义,又造成了自身课程的被动性,更无法发挥其应有的道德提升作用.深究原因,传统的德育只是片面重视书本道德教育,并未将其纳入实践活动.德育对于受教育者来说只是一种填鸭式的道德“说教”灌输.在诸多的约束规范理念指导下,德育将教育者视为德育的唯一主体,而将受教育者视为一味被动接受的客体.这种主客二分式的德育理念使得主体永远都是主体,客体永远只是对象,不是内在的紧密联系,而是一种外在的约束力维系,德育陷入到主客二分地尴尬境地.然而,正确的德育是与物的世界截然不同的人的世界,故德育只能用人的方式去把握和对待.正确的德育应该是关注人的生命,立足于人的生命,并为了提高人的生命质量而进行的有意义的社会伦理活动.马克思曾把道德称为“实践精神”,那么,德育就离不开人亲身践履的实践,离不开身体生命的在场、参与,“道德不可能存在于真空之中.”[1]实践是道德生成的前提和基础,是道德不断向前推进的动力,是道德进步的坐标和尺度.因此,正确的德育应以个体生命存在为前提,视个体与他人都为主体性存在,在双方的互动“对话”中进行.德育是关于生活的德育,德育实践也都是为人更好地、更安全地生存于世而服务.

2 公民意识与公民意识教育

2.1 公民意识

公民概念的产生可追溯到古希腊城邦时期和罗马共和国时期.在古希腊,公民是对属于城邦的自由人的社会身份的认定,其内涵在文艺复兴运动中通过否定神权和尊重人权得到进一步丰富、发展.我国宪法对公民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公民意识是指作为现代社会成员的公民,对自身的政治地位、法律地位等及其与国家和社会相互关系的自觉反映和自我觉悟.公民意识是个人对自己在国家地位中的自我认识,实质就是把国家主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义利观融为一体的一种现代意识,它具体表现为人们对“自我”作为国家政治、经济、法律等活动主体的心理认同与理性自觉.伴随着公民意识现代化的进程,我国公民意识应包含五方面的内容即公民主体意识、权利意识、责任与义务意识、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

2.2 公民意识教育

公民意识教育是指以公民意识为教育内容的教育活动.现代意义上的公民意识教育与现代国家的兴起相伴随.1765年,英国教育家约瑟夫?普里斯特利发表《论一种旨在文明而积极生活的自由教育课程》,被看作是有关公民教育的最早主张.而我国,长期以来在传统封建思想中,只有子民、臣民、顺民、小民,而没有公民.直至1902年,梁启超在《新民说》中提出“现代公民”概念,才开启了我国公民教育思想的先河.“五四”后,随着新文化运动的广泛影响,现代公民意识逐渐为国人了解、接受.尤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民意识教育逐步加强.1982年彭真同志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提出,要“养成社会主义的公民意识”.1986年《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要求,“在全体人民中坚持不懈地普及法律常识,增强社会主义的公民意识”.2001年,党中央适时颁布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通过全党全社会的不懈努力,我国民众的公民意识显著增强.在大灾大难、大是大非中,我国民众的公民意识得到了集中体现.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将公民教育列入国家政治发展目标中,第一次将公民教育的重要地位确定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3 公民意识教育是增强大学德育课实效性的内在动力

大学德育的根本目的不是教给学生应该怎么做的标准,而是使学生从他律到自律,自觉参与到实践中.而公民意识教育是从学生个人实体出发,培养学生的公民主体意识、权利意识、责任与义务意识、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强调从行为标准到实践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大学德育课的实效性.

3.1 全球一体化——公民意识教育与现代大学德育共同的时代背景

有人曾说:“千差距万差距,缺乏公民意识是中国与先进国家的最大差距”.[2]的确,在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文化多元化和科技一体化的背景下,加强公民的政治民主意识、政治参与意识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全面提高公民综合素质,已成为现代化社会的必然要求.早在上世纪,许多发达国家就将公民意识的教育与培养提上日程.例如,美国关于公民意识教育的内容就较为丰富和完善,陆续颁布了《公民教育大纲》和《公民学与政府》作为全国标准课程;我们的近邻韩国和日本则把国家和民族意识、社会义务与责任感等公民意识列为培养青少年生存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并把促进每一个青少年完善的品格教育作为其教学目的之一.可见,在现代社会中,重视现代公民意识教育是全世界教育界的共识.因此,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将公民意识内化于公民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中,已经成为我国融入全球化浪潮的核心任务.的确,要使国家顺应现代发展的要求,必须培养现代化的人.现代化的人必须具备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操,对社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对民族具有强烈的认同感,遵纪守法、崇尚自由平等,为人正直诚信,尊重和理解他人,关爱生命,不断开拓进取.作为未来社会发展核心力量的大学生,接受公民意识教育亦是与德育同行的必然要求.

3.2 中国传统文化的优秀因子——公民意识教育与大学德育相同的文化导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建立在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基础之上的,不应该也不可能完全抛弃中国的文化传统.”[3]中国传统文化中,以仁、礼为核心思想的儒家文化传统,对当代大学生道德品质和社会主义公民意识的提升,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儒家文化传统中“修身”、“慎独”、“克己复礼”所饱含的道德内省精神,要求人们严于律己,自觉克制过多的欲望和要求,对现代大学生直面现实生活中的过度发展的利己思想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儒家一贯倡导的最佳人生品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种深刻的、自觉的从自身扩展至国家社会的修身精神,对当代大学生自身思想品质的提升和完善,公民意识的塑造和德育素质的提高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发展目标是建设和谐社会,而和谐社会的建设必须要关注历史、现实和未来,并且要在历史和现实的基础上开创未来.”[4]因此,“客观对待传统文化,发挥传统文化的积极作用,对培育现代公民意识和提高大学生德育素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5]

3.3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公民意识教育与大学德育共同的培养目标

公民意识教育最显著的特点即是关注实体的个人.大学生是从“校园人”步入“社会人”的关键转型期,公民意识教育从学生自身角度出发,理性认识国家和社会,培养学生的主人翁意识、义务感及责任感,强调从他律到自律,从行为标准到实践活动.从而,使大学生正视自我,并对自身与国家、社会的相互关系自我反映和自我觉悟.大学是加深和扩大对自我、国家、社会认识,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关键时期.随着社会现代化的发展,大学生无论是从学习、生活、人际交往、挫折能力适应等方面,其心理会发生一系列的变化,心理特征具体表现为动态性与平衡性、社会性与封闭性、自主性与依赖性、顺从性与逆反性,相互交错、交替上升.大学阶段,青年学生辩证思维能力和创造思维能力不断得到发展和提高,独立性显著增强.该阶段学生心理受外界因素干扰很大,表现出极大不稳定性,导致是非判断标准不明确.由于大学生涉世不深,阅历浅薄,世界观不成熟,尤其在社会转型时期,各种思潮接踵而至,其中不良思想不断对学生进行着冲击:极端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使青年人格扭曲;寻求一时刺激,吸食禁忌药品,使青少年轻视生命;一味的个性“创新”抛弃社会公德,不顾法律、法规,唯利是图;外国文化、娱乐方式的侵入,使学生崇洋媚外,淡化国家意识等等.各种不良社会意识和社会思潮在客观上加剧了大学生价值观中的某些不良倾向,使他们误入价值观选择的歧途.要杜绝这些不良影响的侵害,根本途径就是加强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使其“筑起”自觉抵制不良影响侵害的心理防线.惟有次,才能在迈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中,满足大学生自身全面发展的要求;才能使大学生受到良好全面的德育教育方式,才能在不断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中前进.

4 结语

在社会多样化、人们价值观念多元化发展的今天,仅仅依靠传统德育“说教”方式建构的所谓的坚实信念不具备任何号召力和说服力.惟有将切实可行的公民意识教育恰到好处的融入大学德育,使重形式、轻实效的大学德育迈向多层次、实效性的发展着力点,才是大学德育正确的发展方向.

〔1〕[英]A.N.怀特海.观念的冒险[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6.

〔2〕李慎之.修改宪法与公民教育[J].改革,1997(3).

〔3〕〔4〕陈联俊,李萍.公民意识教育中文化传统的影响[J].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

〔5〕王琪.和谐社会视阈下的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新架构[J].教育与教学研究,2010(12).

G641

A

1673-260X(2012)08-0148-03

宝鸡文理学院院级重点项目理论研究成果之一(ZK1057);宝鸡文理学院院级专项项目理论研究成果之一(ZKH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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