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国际趋同背景的中国会计国际协调

2012-08-15 00:46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向玉章
财会通讯 2012年25期
关键词: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会计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向玉章

一、国际会计趋同成效日益显著

(一)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积极推动 IASC从1997年开始实施战略改组,并于2001年3月正式完成改组并开始运作。新成立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以全球性会计准则的制定者作为自身的新定位,工作目标为制定一套全球趋同的会计准则,从而由原来的追求会计准则国际协调转变为追求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发生了实质性的重大转变。IASB重组成立后,一方面,致力于修订先前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IAS),提高其质量以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另一方面,根据需要继续制定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迄今为止,IASB又陆续发布了9项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极大地提高了国际会计准则的质量。在此基础上,IASB积极与欧盟、美国等国家或组织协调,推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欧盟提供实质性支持 欧盟基于自身利益考虑,对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及推广采取了积极支持的态度,并受到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高度评价。2002年6月7日,欧洲委员会部长级理事会通过了“关于运用国际会计准则的第1606号(2002)决议”。决议中要求欧盟的7000多家上市公司(包括银行和保险公司),必须从2005年起采纳国际会计准则编制合并报表。这一决议正式成为欧洲的法律,并在各成员国中实施,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2005年1月1日起,欧盟在27个成员国的上市公司中全面执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ASB认为欧盟的第1606号(2002)决议充分显示其在推广IAS方面发挥了很好的带头作用,并对其他国家产生了积极影响,决议的实施也被作为IASB在推进一套全球接受、强制性准则进程中的“分水岭”事件。

(三)美国开始寻求全面协调 随着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进程的加快,美国的态度也由消极转为积极应对。2002年9月18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与IASB签订了诺沃克协议,正式启动了两大准则体系趋同的进程。2006年2月27日,FASB与IASB联合发布了“IFRS与美国GAAP在2006-2008年的趋同路线图”。在路线图中,FASB与IASB再次申明其共同目标是为世界资本市场建立高质量的、通用的会计准则,并对2002年签订诺沃克协议中提出的目标和原则进行了细化。2007年12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宣布,今后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可以采用美国一般公认会计准则(GAAP),也可以采用IFRS。这显示美国日益重视IFRS,在开展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方面也迈出了关键性的步伐。

(四)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给予充分肯定 2005年2月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下属的技术委员会于发布《关于2005年制定和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公告》,建议其成员允许跨国公司使用IFRS发行证券和上市,并以IFRS来协调、披露或解释国家或地区间遇到的相关重大会计问题。对一些国家允许使用IFRS,但要求根据本国会计准则进行报表调整的行为,公告鼓励这些国家基于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考虑是否还有必要坚持进行这种报表调整。

二、我国积极主动开展会计国际协调

(一)依托改革开放,积极探索会计协调 1985年,我国《会计法》的出台,标志着国家对会计核算工作已经开始高度重视。1982年至1987年间,我国陆续推出了《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等诸多会计法规,使我国的企业会计制度工作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力度的不断加大,也迫切需要采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处理程序,1985年3月又出台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对会计核算原则、记账方法、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突破了原有的会计模式,积极探索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下的会计制度模式。1992年5月,我国又制定发布了《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进一步探索突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会计模式,标志着我国会计全面改革的开始。

(二)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施全面会计改革 这一时期,主要以一系列会计制度的发布实施为契机:(1)发布和实施《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1992年5月,财政部和国家体改委联合发布了《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并于同年在股份制试点企业实施。这一会计制度大量引入了国际通用的会计惯例,更加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改变了以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会计模式,具有开创性的意义。(2)发布和实施“两则”、“两制”。1992年11月党的十四大召开,正式确立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会计模式也日益迫切。同年,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两则”、“两制”,即《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13项行业会计制度和10项行业财务制度,充分考虑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协调,标志着我国计划经济会计模式的正式终结。其中,作为我国基本准则的《企业会计准则》,就是依据当时的IASC发布的会计概念框架而制定的,体现出与国际惯例的充分协调。它明确了我国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一般原则,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与报告进行了原则性的要求。“两则”、“两制”的发布在我国会计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性质的意义,标志着我国由计划经济会计模式向市场经济会计模式转变,也标志着我国企业会计制度改革进入新的发展阶段。(3)陆续发布和实施一批具体会计准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我国从1997年开始又陆续发布了《关联方交易及其交易的披露》、《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16项具体会计准则,基本形成了我国具体会计准则的基本架构。采用具体会计准则规范会计实务,这在我国是一种新的深度,体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协调。而且,我国发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充分借鉴了IFRS的形式与内容,既符合我国的国情,也体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充分协调。(4)发布和实施《企业会计制度》。1998年1月我国发布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引入了谨慎性原则的会计政策,要求真实、公允地披露会计信息。2000年我国发布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开始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会计要素进行准确定义。2000年12月在总结我国资本市场改革情况的基础上发布了《企业会计制度》,更深入地贯彻了稳健性会计政策,推进了我国的会计国际化进程,标志着我国会计改革进入到更加深入的阶段。此后,我国又相继颁布了《小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全面改革企业会计规范,构建了相对完整的企业会计核算标准体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协调,促进了我国企业会计核算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加大区域协调力度,向国际趋同迈进 具体而言:(1)加大了区域性会计协调力度。2002年初,中日韩三国针对会计国际协调和国际趋同的形势发展需要,决定建立一个促进区域会计交流与合作的机制,即中日韩三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2011年10月26日,最新一次的中日韩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在厦门举行,会计讨论了IASB重要准则项目和未来议程、亚太地区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未来发展以及中日韩三国会计准则趋同的新发展等议题。2005年2月中欧开始第一次财金对话,将会计等效作为其中一项议题。2005年11月24日中国与欧盟签署联合声明,表示就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及双边协调展开合作。2006年第二次、2007年第三次中欧财金对话中会计等效问题获得实质性进展。2008年4月22日,欧盟委员会投票通过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效报告。同年11月14日,欧盟证券委员会投票决定,从2009年到2011年底前,欧盟同意中国证券发行者在欧洲市场使用中国的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不需要根据欧盟境内采用的IFRS进行调整。2007年12月6日,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就内地企业会计、审计准则分别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审计准则实现等效发表联合声明。(2)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2005年,财政部加快推进中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进程,同年6月起先后发布了包括《基本会计准则》及22项具体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连同已经颁布并经过修订的16项具体会计准则,共同构成了有一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的新会计准则体系。新的会计准则获得了IASB的高度认可,2005年11月8日,中国财政部副部长王军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主席戴维·泰迪爵士签署了联合声明,确认了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实质性趋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这套新准则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实施。2009年,财政部发布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征求意见稿),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修改后,于2010年4月正式公布。根据路线图,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将与IFRS持续趋同,持续趋同的时间安排与IASB的进度保持同步。

三、我国会计国际协调进程改进对策

(一)因势利导,坚持我国会计国际化发展方向 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是国际会计的发展方向,而且正在不断取得巨大的进展,尤其是在世界范围内影响力最大的会计组织FASB与IASB能够携手,从而消除了会计国际协调的最大障碍。欧盟对IFRS的坚定支持也大大加快了会计国际协调的步伐,并为其他国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从中可以发现,会计国际协调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发展的过程,我国必须充分结合自身实际,把握好工作进度,权衡利弊得失,不断修改完善现行会计准则,在实践的基础上推进会议准则的持续趋同,以便平稳、有效地实现我国的会计国际化。

(二)把握机遇,积极主动参与会计国际协调 一套得到全球范围高度认可的、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将有利于资本市场的良好发展。但由于会计准则会产生一定的经济后果,参与会计准则的制定比被动遵守准则更为有利,所以会计准则制定的过程也是一个政治博弈的过程,反映了利益各方的斗争与妥协,强势集团的利益将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得到更多的体现。同时,会计国际协调是一个持续和互动的过程,也是一个渐进的、曲折的过程,我国应积极参与这一过程,尤其是要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多种形式更多地参与IASB的工作,更多地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包括邀请IASB就正在制定或修订的准则项目来国内进行实地调研,争取获得更多的话语权,以建立我国准则制定机构与有关国际组织之间平等对话和沟通的平台,更好地推进我国会计国际协调进程。

(三)与时俱进,加强会计准则研究与制定工作 我国从1988年起,就已经开始尝试建立财务会计准则。同年10月31日,财政部会计司成立了会计准则课题组。1998年10月12日财政部成立了会计准则委员会,以加强会计准则的咨询工作。2003年财政部完成了会计准则委员会的重大改组,并建立了全新的工作机制,这使得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设置更加合理和规范,会计准则建设进程加快。从国际会计趋同的过程可以看出,会计国际化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涉及面广,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多。只有不断加强会计准则的研究制定工作,才能真正实现高质量的会计准则趋同。结合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情况,需做好的工作:一是立项和调研工作。要广泛宣传会计准则的重要任用,引导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准则实施可能带来的经济后果,从而较早地关注并参与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二是会计准则草案制定工作。要根据调研工作情况,针对不同的需求制定不同的应对方案,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较为成熟的、获得多方认可的方案。三是征求意见工作。工作方案出来后应形成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在此基础之上制定发布可行的会计准则。

(四)注重实效,推进区域会计协调工作 区域会计协调工作是我国推行会计国际协调的一个重要领域,应积极予以推进。一是要巩固与香港会计准则等效的成果。2008年,财政部会计司发现两地在会计准则方面存在的主要差异表现为企业改制资产评估差异、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差异和资产损耗方法产生的差异。为此,财政部采取了一些消除差异的措施,从而使2009年按两地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的差异几近消除。下一步还需健全两地会计准则持续等效机制,继续关注、发现两地会计准则存在的技术层面差异,完成相关后续工作,为会计等效工作积累宝贵的经验。二是深化中欧会计准则等效工作。目前我国分别与欧盟委员会、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及欧盟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局等建立了定期沟通机制,就IASB正在研究的准则项目积极协调立场。下一步要继续保持与欧盟相关机构的合作,开展会计准则等效执行和监管情况评估,在此基础上及时开展中欧会计准则最终等效法律文件的制定工作,推动中欧会计准则最终等效。三是积极推进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等效工作。包括要落实好中美会计合作备忘录,不断加强中美会计准则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中国在亚太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中的作用,及时献言建策,并尽可能参与重要工作,以及加强与机构组内其他国家或地区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深化中日韩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机制,及时交流观点和意见,协调立场,推动亚太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的发展和完善。

[1]汪祥耀、邵毅平:《美国会计准则研究》,立信会计出版社2010年版。

猜你喜欢
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会计制度
企业内部财务报告体系设计与应用
政府会计准则的执行框架构建研究
财务报告目标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新会计制度下财务管理的创新策略
预算会计制度改革难点思考与探索
《政府会计制度》创新研究及改进展望
基于会计信息需求角度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框架构建
新会计准则运用中的若干问题思考
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发展、构成及展望
财政部发布四类事业单位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