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样板 做出示范——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建设综述

2012-08-15 00:43本刊编辑部
财政监督 2012年21期
关键词:依法行政依法财政

■本刊编辑部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法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见》(财法【2011】14号),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法治化水平,财政部依据不同层级和不同地域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国财政部门选取了9 个财政管理水平较高、财政法治基础较好的单位组织开展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建设。作为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各示范点单位围绕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主题,在创建和深化法治财政建设上进行探索和尝试,取得了初步成效。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拟定《实施意见》 量化考核评价

为加快推进全区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全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结合该区财政工作实际情况,拟定了《关于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明确了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重要意义、总体思路、目标、主要内容、考核评价和组织领导。

《实施意见》从财政业务管理和财政行政行为两方面进行规范。规范财政业务管理部分从业务制度建设、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财政监督五个方面提出要求。规范财政行政行为的部分从建立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加强财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增强财政部门处理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建立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提高财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和能力、稳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进程七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同时,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和《实施意见》中确定的目标细化、量化为可执行、可评价的具体标准,每年组织对部分盟市、计划单列市和旗县财政部门上一年度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目标考核。具体考核拟采用专门考核、行业评价、公众评价三种方式进行。专门考核是由自治区财政厅在各地对照指标体系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组织专门考核组进行材料审核和实地检查;行业评价由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厅内各处室和单位对各盟市、计划单列市、有关旗县区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情况进行评价; 公众评价由自治区财政厅委托统计部门或研究机构组织实施。凡达到一定标准的,授予“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先进单位”或者“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示范单位”的称号。

江苏省财政厅:“三位一体”构建法治规范工程

2010年初,根据《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的新要求、新目标,江苏省财政厅率先提出了在全省财政系统开展法治财政创建工作的设想,力求通过开展法治财政创建工作,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各项要求具体量化成可操作、可评价的具体指标,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法治财政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法治财政建设指标体系》和《江苏省法治财政建设目标考核办法》,并于2010年12月20日召开全省加强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会议,正式启动该项工作。

该省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以《实施意见》为指导,以《指标体系》为核心工作内容,以《考核办法》为重要保障,辅以细化、量化、可操作、可考核的具体考核标准,系统构建了法治财政建设的工作体系。并于2011年4月组织了对各市、县财政部门2010年法治财政建设情况的考核,评选出第一批法治财政建设先进单位。考核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针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和财政改革发展实际,及时修改完善指标体系,将指标体系由原来的200 项调整精简为165 项,增设加分指标,将税收占比等设为加分因素,体现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的财政管理导向,也使指标体系更加科学合理。

此外,该厅还计划将积极探索开展乡镇法治财政建设,将工作触角延伸至财政管理的最前沿、最基层。针对乡镇财政部门的特点,有别于市县法治财政创建,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市县组织部分乡镇财政所先行先试,探索建立一套适合乡镇财政特点的指标体系。对于付诸实践且较为成熟的市县,省厅考核确定为乡镇法治财政建设示范基地,以点带面,推而广之,夯实全省法治财政建设基础,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推向深入。

湖南省财政厅:突出程序管理注重决策科学

行政程序是实现实体正义的重要保障,是保证行政机关合法公正高效行使职权的重要措施。2008年,湖南省政府开全国先河,颁布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围绕全面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及其配套规章,一方面制定了《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通过一系列具体的程序要求,明确了文件制定和管理的流程,有效维护规范性文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管住了发文的“章子”。另一方面,制订了行政审批工作规则和审批流程,大幅度精简审批项目;制定实施《湖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按一般、较重和严重违法行为三种情形,对法定处罚裁量范围进一步细化、量化,尽量保证“同案同罚”,从制度上防范裁量权被滥用;修订完善了《湖南省财政执法案件审理审查决定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内部审理、审查、决定执法案件工作职责、程序和时限要求。

同时,该省各级财政部门还积极探索构建民主科学的依法决策机制。一是注重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凡重大决策,必须经过反复深入调研,省厅各处室每年为行政决策提交的调研报告达60 个以上。二是强化了决策过程中法律咨询及审核。按照《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对重大资金安排、重要制度出台、重大案件审理等事项都必经合法性审查。三是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受到省、市法制办和广大群众、媒体的高度赞扬。四是在公共财政投入决策中引入竞争性机制。如在环保、国土、农业等专项资金的投入,以及农业产业化经营、土地治理项目等领域,实行全省竞争性立项分配,使资金分配在阳光下运行。五是推动重要的决策结果公开。在门户网站上开通了“湖南财政预算公开”专栏,建立了规范的预算公开审批程序和上网机制,积极稳妥推进预算公开,省级已公开50 项重大民生专项资金,并在4 个省直部门和2 个市县开展了预算公开试点工作。六是初步探索了决策的同步评价。推进了预算绩效管理,制订管理办法,开展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山东省潍坊市财政局:创新资金管理制度 打造“潍坊模式”

潍坊市财政局立足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坚持从细节、关键环节、要害部位入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内控管理办法,梳理细化业务流程,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在预算工作管理上,打造了无缝隙、全覆盖的制度体系。在全面梳理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该市依照《预算法》、《山东省财政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财政管理资金内部控制和监督办法》,用一个办法链接起88 个单项资金管理制度 (办法),明确了各业务科室在资金管理不同阶段、不同环节的职责分工,建立起“环环相扣”的内部工作流程,搭建起预算、执行、监督相互制约、有机协调的工作机制。

在城建资金管理上,创造出制度化、精细化管理的“潍坊模式”。城建项目投入资金巨大,资金管理上的小漏洞可能酿成大问题。为此,该市探索出以“两个办法”、“五项制度”为特点的城市建设资金管理新思路。“两个办法”是由财政部门制定、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潍坊市城建项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潍坊市重点城建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根据“两个办法”要求,配套制定完善“五项制度”,加强了对城建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跟踪问效,保障城建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河南省焦作市财政局:“五项组合”打造依法理财典范

焦作市财政局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办事、用制度理财的发展思路,积极探索创新体制、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执法监管、宣传教育“五项组合”法治财政建设,全面构建现代财政管理体系,提高依法理财能力和水平。

一是创新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确立依法理财的发展理念。积极探索推进依法理财的新思路、新方法,建立并充实完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绩效评价“四权分离”分权制衡机制,在确保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三个副县机构组建、绩效管理中心到位的基础上,按照“精简、效能、统一”和“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原则,整合部门职能、优化人员组合,建立了“大办制”内方外圆的“扁平化办公”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财政行政绩效。

二是健全阳光透明约束机制,提高依法理财的执行能力。以预算信息公开为核心内容的“阳光财政”作为推进民主法制进程的重要内容,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创新举措和采取有效方法,加强公众对预算的参与,创造公众参与的环境和机制,注重公众参与的能力建设。预算编制按照信息公开、部门申报、财政汇审、民意测评、专家论证、社会听证、人大公审、审计监督“8个环节流程”规范运作,抓好社会服务窗口、网络信息平台、新闻媒体宣传、公共场所屏幕和财政文化大院“5 个运行载体”建设,真正为财政预算公开和公众参与预算监督创造具体抓手和有利条件。

三是完善财政制度建设,提高依法理财的保障水平。焦作市公共财政改革十多年来,不断健全制度设计,把健全的制度设计和严格的操作执行相统一。先后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实行会计委派制的意见》、《焦作市市级预算监督暂行办法》和《预算信息公开和财政项目公示办法》等业务制度61 项,规范了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工作责任和任务。同时,印发局领导班子“三重一大”等廉政制度11 项,党内监督和民主生活会等党内制度4 项,岗位风险防控等流程制度77 项,逐步形成了党员领导干部定岗定责、依法履责、违规问责的制度约束。

四是严格财政执法监管,提高依法理财的执法水平。从严格执法出发,制定完善行政处罚内部制约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分解执法权限,细化执法流程和环节,建立健全执法案件的审理审查决定制度和财政行政执法证据规则制度,加强程序违法行为的监督审查力度。建立健全执法决定执行保障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实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实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裁量权,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同时建立健全财政执法考核机制,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制定了《焦作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评议考核办法》,定期开展对财政执法监督检查,强化监督制约,通过建立重大行政案件备案审查、执法案卷评查、检查结果通报等制度,全面监督和评估执法执行效力。

五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财政队伍的守法水平。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关键在人。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干部职工执法水平和依法理财素质。在认真做好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新闻媒体宣传工作的同时,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方法,运用现代信息网络,宣传财政法制工作,在焦作财政综合信息网、“财经沙盘” 设立财政法制宣传专栏,安排专职人员定期更新、补充新的财政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推动全市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湖北省鄂州市财政局:完善示范体系 探索特色“两依”之路

鄂州市财政局在示范创建工作中,着力夯实依法理财法规制度建设,按立法级次,分7 大类收集涉及财政依法行政的现行财政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93 部(件),相继出台了《鄂州市财政资金管理办法》、《鄂州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财政管理制度,涵盖了财政工作的各个方面,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制度基础。同时,围绕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职权法定。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结合“三定”方案和公务员通用能力席位标准,重新整理“鄂州市财政局岗位工作职责、工作目标、行为规范、违责追究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各单位、科室的主要职责和各岗位具体的工作职责、目标、行为规范、违责追究等内容,做到每项职能都有责任人,每个工作人员都有明确的岗位责任,保障财政运行职责明确、行为规范。

二是流程再造。以“便民、高效”为原则,分单位、科室重新搜索了“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精心设计、修改和完善了各项项财政工作程序,最终形成业务工作流程图,这些流程大到资金的分配、拨付,小到会议的准备、文件的收发。根据优化后的业务流程重新落实到岗位,实现从“因人设岗”向“因事设岗”的转变,全局上下形成了一条职责明确、环环相扣的完整岗位链条。

三是绩效考评。通过建立健全“两依”目标考核体系,完善行政执法绩效评价机制,既对财政资金运用绩效开展评价,也将干部职工行政执法行为纳入年度考核,并作为任职、晋升和评优评先的标准依据。

四是行政问责。通过建立完善财政干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行政执法过程中过错责任范围,确保财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财政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法履行职权;明确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程序,确保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过程的公开、透明;明确过错责任确定及追究方式,确保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财政局:编好“三本预算” 打造“三个平台”

晋江市财政局坚持教育、制度、作风“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重点编好“三本预算”,突出打造“三个平台”,着力强化“三项管理”,严格依法依规,阳光规范理财。

该市财政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坚持教育、制度、作风整体推进,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规范健全制度建设、弘扬推进作风建设,提高依法理财本领,强化廉政防控措施,确保“阳光”财政落到实处。坚持把预算管理作为财政收支宏观调控的法定依据、核心工具和管理手段,持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不断细化、深化预算编制范围和内容,在编制部门经费预算基础上,逐步延伸到政府投资项目、土地出让等领域,提高预算管理覆盖面,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活动和资金去向,为今后编制中长期预算计划和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奠定基础。在编制执行预算计划基础上,着力打造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政府采购等三个财政资金支出监管平台,建立资金全程监管机制,充分发挥源头防范作用,确保每一分钱真正用到实处,发挥最大效益。在建立财政收入计划预算和财政支出监管平台的同时,重点加强财务制度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重点工程领域资金监管,确保资金高效运转。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扎实学法 注重用法

温江区财政局创新思路,突出重点,以普法用法为抓手,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一是扎实学法,把普法工作落到实处。认真实施规划,成立普法领导班子带头学法普法,保障学法普法制度落实;创新普法思路,构建网络普法学习平台,举办法制宣传专题讲座,深入推进普法学习活动全面开展;跟踪财政热点,紧抓关注民生、注重民利主题,拓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内涵;实施档案管理员制度、档案管理规范化工作制度、档案查阅制度,完善和加强普法档案管理。二是注重用法,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积极推行部门预算人代会审议制度,率先建立推行了所有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上人代会审议制度,覆盖面达100%;积极推行财政资金直付制度,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了运行成本,有效杜绝了“跑冒滴漏”现象;建立财政偿债准备金制度,制定出台了《成都市温江区偿债准备金管理办法》、《成都市温江区关于规范国有公司投融资行为的意见》 等文件,有效规范了政府投融资行为;完善政府预算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了包括公共财政预算、土地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在内的完整统一、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通过推进预算决策机制和编审程序改革,创新了预算管理制度,通过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大力开展支出绩效评价等措施,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宜城街道财政所:完善财政制度 提升基层服务

宜城街道财政所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制定和完善了财政所各“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制度”、“票据、印鉴分开管理制度”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宜城街道内部审计制度》和《宜城街道关于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的意见》等制度文件,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使财政管理有章可循,充分发挥财政职能。

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中,注重深入基层,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一方面,加大社区、村转移支付力度,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加大强农惠农资金补助的力度。另一方面,加强财政政策宣传。财政工作要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离不开强有力的宣传。把财政政策、法规的宣传作为财政所日常工作的一部分,通过上门沟通、街道网站、橱窗等方式进行宣传。还组织参与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通过拉横幅、广场评议、开座谈会、发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宣传财政政策、法规,让百姓更多地了解财政、理解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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