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芳
(北京联合大学 管理学院,北京 100101)
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不可逆转的大趋势。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贸易低碳化日益受到各国重视。2009年6月美国在其《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中增加了有关碳关税的条款,即美国有权对来自不实施碳减排限额国家的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并计划于2020年实施。法国从2010年开始对在环保立法方面不及欧盟严格的国家的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此前一些发达国家也曾提出,如果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不能达成一致协议,将考虑对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品征收碳关税。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美国、欧盟和日本推出前所未有的大规模经济刺激计划,都将低碳领域作为投资的重点,低碳经济成为实现全球减排目标、促进经济复苏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主要发达国家凭借在低碳领域的技术和制度创新优势,加紧制定和实施低碳经济发展战略,构筑世界产业和技术竞争新格局。对中国来说,发展低碳经济势在必行。一方面,我国人均资源占有量低、环境污染严重,发展低碳经济有利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能源结构和确保能源安全;另一方面,我国在国际市场中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全球气候变暖使发展低碳贸易成为我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必须采取的外贸发展模式。因此,我国从国情出发实施节能减排,转变贸易发展方式,构建环境友好型低碳贸易模式,更好地参与国际分工,是当前化解国际贸易摩擦压力和承担国际责任的迫切需要。
低碳贸易作为新的发展模式,成为后危机时代世界各国的主要贸易发展议题。关于低碳贸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Grossman和Krueger(1991)在研究北美自由贸易区的环境影响时从规模效应、结构效应和技术效应三个方面建立了对外贸易环境效应分析的基本框架。Chichilnisky(1994)认为实行贸易自由化,发达国家的环境状况会得到改善,而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恶化将会加剧,全球总体环境也将趋于恶化。Copeland和Taylor(1994,1995)最早利用南北贸易模型来分析国际贸易与环境污染的关系。他们假定各国的比较优势来源于环境标准的差异,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准高于发展中国家,通过贸易可以改善环境,发展中国家则会加剧环境污染,而世界贸易从总体上会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Wyckoff和Roop(1994)研究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1984—1986年间贸易中的隐含碳排放量。结果发现,OECD国家进口制成品中隐含碳排放量占其总排放量的13%。Antweiler等人(2001)利用44个国家的数据研究了国际贸易与二氧化硫浓度之间的关系,发现技术的正效应要超过规模的负效应,自由贸易有益于环境的改善。Frankel和Rose(2002)利用工具变量估计双边贸易引力模型,发现环境和贸易之间相互影响。Ahmad和Wyck-off(2003)测算了24个国家货物贸易中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证实了产业地理转移对全球排放的影响。Peters和Hertwich(2008)的测算结果表明2001年全球国际贸易的二氧化碳隐含排放量达到53亿吨。Nakano等(2009)对OECD 41个国家和地区17个产业的可比贸易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其中21个国家的二氧化碳排放存在逆差。
Shui和Harriss(2006)计算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中的7%~14%是由中国对美国出口的商品造成的。Wang和Watson(2007)的研究表明,2004年中国净出口商品隐含碳排放占中国当年总排放量的23%。You Li和Hewitt(2008)发现,中英贸易使得全球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增加了1.17亿吨。Weber等(2008)研究发现,2005年中国1/3的二氧化碳排放(大约17亿吨)是由出口产品造成的。陈迎等(2008)定量研究了2002—2006年中国进出口商品的隐含能源问题。刘强等(2008)研究发现中国出口过程中带走了大约13.4%的国内一次能源消耗,碳排放量约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14.4%。齐晔等(2008)估算了1997—2006年中国进出口贸易中的隐含碳。孙小羽等(2009)测算了中国出口贸易引发的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闫云凤和杨来科(2009)测算了1997—2007年中美贸易的隐含碳,并深入分析了商品贸易和隐含碳双失衡的原因。
1.增加新的要素禀赋与贸易内容。在传统的资本、劳动、技术、自然资源等要素之外又增加一个碳要素,将使国际贸易内容发生改变,贸易结构发生变化,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将趋于下降,而低耗能、低污染产品的比重则趋于上升。随着碳排放权交易的日益扩大,碳排放权有可能像劳动、资本、技术等其他要素一样跨国自由流动,将很有可能替代一部分货物贸易。
2.改变现有国际贸易格局。随着低碳经济的深入发展,世界各国在参与国际分工过程中所拥有的比较优势将会发生转化:发达国家在新能源技术上具有优势,将通过发展低碳经济占据未来国际市场竞争制高点;而尚未完成工业化进程的发展中国家则可能在一些领域被迫退出国际分工——由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粗加工比重大、耗能多、污染严重,而且存在路径依赖,很难在短时间内大幅度削减碳排放量。随着碳要素被引入世界经济的各个领域,在国际产业链条的不同环节上可能出现碳排放权的稀缺性差异,国际产业链条面临重构。引入碳要素有可能在一定范围内改变发达国家国际分工中的比较优势,但短时间内不足以扭转当今国际贸易的流向——发达国家出口仍以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为主,而发展中国家出口仍然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品领域。
3.低碳经济将成为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发达国家利用发展低碳经济建立起新的贸易壁垒,获得垄断与竞争优势。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严格的减排标准是一种技术性歧视。美欧等发达国家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与国际贸易挂钩,以限制碳排放为名征收碳关税,有可能成为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又一个借口,借此改变国际贸易竞争格局,削弱发展中国家的传统优势,这对发展中国家出口构成严峻挑战。由于起点不同,征收“碳关税”将使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的矛盾和对立关系更趋复杂化,这不利于全球齐心协力应对气候变化难题。
中国目前仍只是贸易大国,而不是贸易强国,国际贸易竞争力的优势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出口贸易结构总体上看还比较粗放、可持续性不强,以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为代价来维系贸易顺差。迄今为止,中国实现单位GDP所消耗的能源总量是美国的3倍,德国的5倍,日本的近6倍。发展低碳贸易对中国既是挑战,也是动力。近些年来,我国在低碳贸易方面实施了许多重大举措,力图通过以质取胜战略、科技兴贸战略等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对“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一直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2007年开始对重点“两高一资”产品加征关税等。但由于我国尚处于经济高速增长阶段,实现对外贸易发展方式低碳化仍需不懈努力。
1.要素禀赋约束
中国已探明的常规商品能源总量为1550亿吨标准煤,占世界的10.7%,居第三位。中国的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的比重超过2/3,这与世界能源消费结构中以石油、天然气为主的格局大不相同。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在碳排放强度方面对中国特别不利:石油的碳排放系数平均仅相当于煤炭的80%,天然气仅相当于煤炭的60%,煤炭消费比重越大,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就越高,致使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高碳”特征明显。中国能源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相对落后,导致单位GDP能耗和主要耗能产品能耗均高于世界平均水平。根据中国的能源资源条件和供需变化,到2020年中国的能源结构不会有根本性改变,煤炭所占比重仍将维持在60%以上。
2.经济发展对能源需求不断上涨
中国正处于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加快的时期,经济发展方式粗放、能源消费尚属于生存型消费,严格的碳排放标准将成为制约其经济发展的障碍。随着中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城市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必然导致对能源需求不断增加,能源消费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00年以来中国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约为9.7%。
3.低碳贸易的锁定效应
所谓锁定效应,即现在的决策将会影响到今后几十年的经济发展。因为基础设施、机器设备等一旦投入将成为沉没成本,其使用年限均在15年以上,期间一般不会采用新技术对其更新。例如,现在投巨资新建的燃煤电厂将被这些投资“锁定”,未来十几年内只能继续沿用传统技术,二氧化碳排放量较大的状况在很长时间内无法改变。
4.在全球产业分工体系中处于低端位置
在现阶段全球产业分工体系中,美、日、欧等国家处于领先地位,已进入服务经济时代。中国产业仍处于低端位置,在产业的技术含量、附加值和竞争力等方面均与发达国家有较大落差。在新一轮国际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中国承接了相当一部分高耗能、低效率、高排放的重化工业和制造业。受经济发展阶段和科技发展水平制约,中国正处于发达国家经历过的重工业化阶段,二氧化碳排放量自然较高。
对于碳减排来说,客观存在着边际成本随减排的增加而增加的趋势。对于理性企业和经济消费者而言,发展低碳贸易意味着增加额外的成本,完全公益型发展模式很难持续,因此要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通过补贴或碳税等形式推进我国低碳贸易的发展。例如,日本光伏企业在发展初期享受政府补贴,光伏产量发展迅速,占全球份额超过70%,后来日本取消政府补贴,德国、中国企业由于技术及成本优势,乘势而上抢占了国际市场。政府要充分发挥在构建以低碳经济为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中的政策引导和协调作用。例如,符合节能环保的中国制造的电动自行车在欧美市场占有很大份额,但我国针对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国家标准过于苛刻,这就需要政府出面协调相关部门利益,对电动自行车出口予以扶持。
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推动的低碳技术和产业的发展,将成为未来世界经济发展的大趋势,未来的企业竞争必定是基于低碳产品与技术的竞争。英国能源白皮书显示,英国近30年中经济规模增加1倍,但能耗总量只增加了10%,这一方面得益于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另一方面则得益于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面对国际贸易低碳化的大趋势,中国的贸易强国之路也需要用低碳化的产业基础作为支撑。中国目前的工业化水平及能源利用效率较低,尚处于工业化初期,产业低碳化任重道远。低碳经济需要政府主导,而企业应成为低碳经济的践行主体。政府应通过低碳产业规划、财政税收扶持、金融融资支持等引导企业进入低碳产业,研发低碳产品,鼓励企业积极建立低碳技术创新机制,力争在清洁和高效能源技术方面取得突破,在国际碳减排市场中获得竞争优势。激励企业坚持节能优先,大幅度降低能源强度,从而降低碳强度。敦促企业定期发布企业环境报告书,披露温室气体的产生情况及削减措施等信息,以减少碳排放。
中国对外贸易发展应及时调整思路,以适应国际贸易低碳化发展趋势。与国际社会积极协作,特别是加强在发展清洁能源和提高能效方面的全面合作,积极履行国际减排义务,共同实现全球减排目标。在节能环保领域和新能源领域抢占新兴产业和新兴技术的制高点。我国要坚持《京都议定书》中的“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以争取更为有利的发展时机与发展空间。通过编制低碳经济发展规划,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加强与国际社会的沟通、协商和谈判,成为国际经济规则的主动参与者和制定者,应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维护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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