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顺领 姚 磊
(巢湖学院体育系,安徽 巢湖 238024)
村落体育提升农村社区和谐度探析
兰顺领 姚 磊
(巢湖学院体育系,安徽 巢湖 238024)
以小岗村体育为研究对象,探寻村落体育在构建和谐农村社区的积极效应,研究表明:村落体育能有效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提升了群体间的和谐度;有效规避农村社会道德失范,提升了农村精神文明的和谐度;是农村文化传承的重要媒介,提升了农村文化的和谐度;增进了农民身体健康水平,提升了农民的身心和谐度。
村落体育;和谐;农村社区;小岗村
村落是农村社会发展的主体,村落体育是农村体育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农村体育的根基[1]。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村落体育在农村社区中发挥的作用也愈发重要,是促进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新面貌的良好手段,也是和谐农村社区构建的重要载体。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和谐度,是指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人与自然、经济和社会之间形成的相互适应、协调运行的良好状态关系的程度[2]。在农村社区,村落体育把农民和社会的联系更加密切而温馨,更加广泛而生动。农民群体的凝聚力、精神文化生活的质量、农村文化面貌以及农民个体的健康水平,因为村落体育的发展而呈现了新的气象,这一新气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元素,也是社会和谐度的反映。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环境下,新农村作为一个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综合概念,其建设不是简单的拆迁和规划新建,而是在和谐社会的需求下农村工作的实效性发展,特别是在长期被忽视的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群体间的和谐等素质的提升。本文通过小岗村的实证研究,尝试通过研究村落体育这样的载体,来构建和谐农村社区。
1.1 研究对象
以安徽省小岗村农民为研究对象,小岗村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开先河之地”,是中国农村“家庭联产成本责任制”和“分田到户”的擎始,发展至今已是“全国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从一贫如洗到如今的小康村,是新中国农村发展的一个缩影,在农村村落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从中随机抽取600名农民为调查对象,研究村落体育在构建和谐社区中的积极效应。
1.2 主要研究方法
1.2.1 田野作业
2009年 7月-2009年 9月、2009年 11月-2010年1月2次,深入小岗村村进行了累计6个月的田野调查,通过驻村实地参与观察和与农民亲密接触获得更为贴切的资料,力求掌握村落体育给农村社区带来的和谐效益一手信息。
1.2.2 问卷调查
本次调查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发放农民问卷600份,回收有效问卷572份,有效回收率为95.3%;发放专家和管理人员问卷30份,有效回收率为100%。农民和管理者问卷的信、效度都通过相关检验,符合研究需要。根据课题的研究需要,问卷的调查内容涉及到村落各类群体的凝聚力、精神生活内容、农村的文化传承以及身体健康水平等。
1.2.3 访谈法
设计访谈提纲,访谈了15名管理部门、健身点的负责人,各类体育活动组织者、专兼职的体育指导者(员)30名和60名村民。
2.1 村落体育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载体,提升了群体间的和谐度
本研究在实地调查中,从访谈中得知,新中国成立以后尤其是在70年代末,我国农村开始了重大制度变迁过程,农村经济快速发展,随着“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淡出以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范围内的正式推行,由于体制的转变,使得村民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和生存资源,在农村经常出现大家族欺压小家族,恃强凌弱事件,严重危害村落的社会稳定。改革开放后,农村社会在以经济建设为重点的指引下,农村文化建设长期被边缘化,导致村落文化中夹杂着相当部分的落后和庸俗文明现象,与构建和谐村落社区要求相去甚远。社会心理学理论认为:“人具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攻击性,与一切动物的攻击性一样,是一种自我存在的必要条件。”行为学认为:“光靠压抑、控制人类这种攻击性,只能收到暂时的效果,如果长期找不到一条发泄的途径,容易爆发出难以预料的恶性事件。”[3]而“体育活动作为现代文明社会最重要的人类发泄攻击性的手段,已经成为社会控制、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安全阀。 ”[4]
一方面由于小岗村村民获取经济利益的途径变得丰富,如外出务工、做小生意等,经济收入有了明显好转。另一方面是体育活动在村落的出现以后,体育活动所具有的整合功能影响了村民的思想意识。这两方面因素的存在,加速改变了农村社会生存竞争的意识,精神生活也相对丰富,也为农村社区的和谐发展提供了有效途径。在村落中,尤其是在每年的春节、端午节和冬季农闲之时,结合当地的民风民俗开展的民俗体育健身活动,提高了村民之间交往和联络的频率,提高了相互了解的机会,消解了村民之间潜在的冲突和矛盾,形成了良好的邻里关系,增加了村民对村落社区的认同感,初步改善了村落社区的稳定性。在村落中广泛开展体育活动,尤其是参与有规则的集体体育项目活动,不仅有利于人们在负有责任、带有集体意识的各种社会规范的约束下,来有限度的发泄自己的攻击性和侵略欲,更有利于缓解村落人际间的思想观念和认识的差异危机,从而达到消解各种潜在冲突的作用,甚至可以改变和重塑个人的社会生活价值观念。
村落体育以它特有的区域文化认同,成为密切农村各类人群关系,强化各类人群团结和睦的凝聚剂。这种凝聚作用在小岗村近年来组织开展的体育活动中得以验证,课题组专访了小岗村的民兵之家健身苑的成员了解到,每年在葡萄节时,都要举办浓重的文化活动,村开展的活动主要有:背媳妇、挑担子和搬粮食等,参与的人群有逐年增长的趋势(2009年为37.2%,2010年为39.3%),这些体育活动不仅增强了群众之间的了解,互信度增加,同时也生成了一定的社会凝聚力。
村民的凝聚力是通过其共同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实现的,村落体育活动所具备的这种文化聚合功能,是其他具体文化领域很少或很难具备的,村落体育活动的聚合、凝结功能主要产生于村落体育的精神层面[5],由此而产生的凝结可能产生多维效益,也是比较稳定的。虽然在每次体育活动中村落各群体代表着不同的将身寄托和文化境界,但是他们在参与过程中都共同感受到群体凝聚力量的意义,产生了一种群体归属感。村民们在各种体育活动中通过不同的方式合作而相互理解、搁置异议、彼此帮助,增强了群体的凝聚力、消除了彼此的隔阂。在被调查的572位小岗村农民中,有69.3%的村干部认为开展村落体育有利于党群关系的沟通,提升了基层体育组织在村民心目中的威信;有83.2%的村民认为经常开展村落体育活动能够减轻村民与干部、村民与村民之间的密切联系与沟通。可见,在村落开展体育活动,对于培养农民的团队精神,凝聚人气,鼓舞人心,沟通干群关系,群群关系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为构建和谐农村社区奠定了基层。
2.2 村落体育能有效规避农村社会道德失范,提升了农村精神文明的和谐度
村落体育扎根于乡土气息浓厚的、距离原生态最近的农民,是一种从形式上脱离生产劳动的文化活动,它是以追求精神的愉悦为主要目标的,无论在锻炼的项目上,还是活动的时间上以及对活动技巧的掌握上都充分体现了民间民俗特征。民俗对社会群体中的每一个成员的行为方式都具有约束作用,这种约束是自觉不自觉地、人民很难意识到的一种“软控制”,但却是一种最有力的深层控制。
改革开放以来,受市场经济的影响,村落农民的生活方式也发生了许多负面的变化。如拜金主义、文化低俗、道德失范、人际关系冷漠、“赌、偷”盛行等社会恶习深入村民的社会生活,村民生活方式的良性发展受到了极大的冲击。自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热潮以来,丰富多彩的村落文体活动使得村民的生活越来越充实,道德素养普遍提高,“赌、偷”现象已被有效遏制,不良风气有了明显好转。特别是体育活动的介入,它转移了人们的兴趣集中点,同时起到了重铸个人意志的作用。体育看似一种体力成果,其实是一种智力行为,是一种培养人、教育人和感化人的过程。蕴含着丰富的智力、德育和美育价值,是社会性和精神性的统一。通过体育运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约束性来培养和锻炼农民的公平竞争、光明磊落、团队意识精神,并把这种精神延伸到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社会主义新风尚逐渐在农村社会形成,迫使赌博和偷鸡摸狗等不良之风日渐消退。调查显示,小岗村花鼓戏队越来越红火,想参加的人越来越多,原先主要为老年人组队,现在很多中青年也加入到这一乡村特色浓厚的文娱组织了,由原来的17.8%上升到现在的21.4%。
通过访谈小岗村村委副书记,了解到小岗村每年都要举办各种体育活动,特别是一些民俗传统项目,值得深思的是已经中断了多年的龙灯赛,如今又能红红火火的开展了。龙灯赛其显性功能是比赛与娱人,隐形功能是通过娱乐强化和维系村民信仰共同体的存在。通过这一活动,人民聚集在这一活动场域中,玩龙灯的形式传达了世代生活在这片土地上人们的人伦、道德行为标准。同时,人们还可以感受到龙灯精神“团结拼搏,永不言败”在自己祖辈的乡村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感受到这种信仰在祖辈心目中重要性。经过年复一年的活动,舞龙以及舞龙信仰逐渐成为乡村居民生活中的一种规范和习惯,在一代又一代中得以传递,通过“团龙”和“布龙”这种集体的“战斗”形式,一方面让村民体验到了更多的节日乐趣,另一方面促进了村民的集体荣誉感和耻辱感的产生,激发了村民的斗志和毅力。在耍龙灯的各种规则性约束下,使得村民明白只有团结一致,齐手共进,才能取得胜利,才能实现共创美好未来的愿望。因此,在村落经常性地开展体育活动,既满足了村民对文化生活的需求,借此活动宣泄情感,调节心境,也有效规范了村民的社会道德行为,这是和谐农村社区建设的根本。
可以看出,在村落开展的体育活动极大的丰富了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约束了村民不良的社会行为,有力地矫治了农村社会道德失范,实现村落社区的稳定和谐。把农民吸引到健康有益的村落传统体育活动中来,这一思想占领农村精神文化的主阵地,对于净化农村社会环境,改善村民文明素养,提升村落文明程度,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是深化发展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手段,也是构建和谐农村社区的有效媒介。
2.3 村落体育是农村文化传承的重要媒介,提升了农村文化的和谐度
和谐文化,是指一种以和谐为思想内核和价值取向,以倡导、研究、阐释、传播、实施、奉行和谐理念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形态、文化现象和文化性状。和谐文化有两种基本的存在方式:一种是比较专门的、稳定的,相当于某种实体文化;另一种并不是一种独立的文化实体,而是渗透在其他种种文化之中的。只要贯穿和体现了和谐的精神,有助于弘扬和谐的价值、理念,都可成为建设和谐文化的对象[6],和谐文化是社会和谐的集中体现。例如体育文化现象。村落体育是一种体育文化现象,她根植于民间,以民间传统体育为主要活动内容,而一些民间传统体育又是民间文化的主要内容,是劳动人民在长期的历史积淀中形成的优秀体育文化。广大村落社区是草根文化的发祥地,一旦获得了适宜的氛围和社会环境,民间文化就会有巨大的发展潜力[7]。因此,在村落结合一些传统节日和农闲之际开展的传统体育活动,对于传承和发展各种民间文化起着重要作用。小岗村的传统体育主要有:狮子锣鼓、花车旱船、赶毛驴、双条鼓(凤阳花鼓)、抵杠子、拉人下马、拔河、“摔哇哇”、捡石子、抽陀螺等,在这些传统体育中,较有代表性的是凤阳花鼓,她一直承载着该地域的文化精髓,也是农民自愿传承的优良文化,是构建和谐农村社区的精神动力。
如今小岗村的凤阳花鼓舞已经脱离了是乞讨媒介的原创意境,嬗变为一种与精神、信仰道德、审美观念、价值取向高度相关,与语言、民间民俗、生活方式等文化个性密切相关,以认知、方法与技巧为基础的一种身体活动和民间艺术。在这种身体活动中,多种文化共同发生着重要作用,展现了淮河两岸人民缅怀先人、消灾祈福、共战灾害和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反映了凤阳地域的文化内涵。凤阳花鼓舞文化是凤阳民间舞蹈、服饰和民间道具等有形文化和民间信仰、民间精神心理、民间传说等无形文化于一体的综合性地方性文化,通过如凤阳花鼓舞这种民间传统活动的外在表现形式,丰富多样的民间文化得以保存并展现,并成为凤阳地方文化传承的载体。
可见,民间传统体育是文化传播与传承的重要载体,是保护地方传统文化异化的一道屏障,是扩大地方传统文化影响的一条渠道,是构成传统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间传统体育活动作为一种文化模式,积淀于民族的文化心理之中,有较强的文化认同,具有极强的生命力和稳定、坚韧的结构形态,世代传承,是和谐农村社区的精神源泉。
2.4 村落体育是增进农民身体健康水平的重要手段,提升了农民的身心和谐度
村落体育活动的主体是广大村民,对于年轻的村民来说,在参与各种体育活动过程中,促进了他们身体的健康生长发育,锻炼了身体的协调性和灵活性。如一些村民参与的跳绳、踢毽子、抽陀螺等活动,不仅对体力方面进行了锻炼,而且对思维和灵敏性方面也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对一些中老年来说这些体育活动对于维持和延缓身体各器官系统机能等方面有一定的作用,尤其一些协调性高的体育活动,如扭秧歌、划旱船、花鼓舞、大小洪拳等,对中老年健康具有促进作用。
农村的生产劳动虽然也是四肢运动,但它基本上是简单的重复性的动作,对于身体局部机体来说,承受的负荷较大,如果得不到及时的调节,日久积累就会出现机体的各种性质的损伤和畸形,极大的降低生产劳动效率。体育最为本职功能就是健身,通过各种体育活动的开展,可以有效提高村民的身体素质,提高他们抵御疾病的侵扰,特别是一些村落传统体育项目,像抵杠子、“拉人下马”、“摔哇哇”、捡石子、抽陀螺等将强心健身与生活方式融为一体,融体育于生活,寓意于阴阳、身心兼练的活动,具有自我修复、调整和保健功能,寓健身、治疗预防疾病于一体,并且村落传统体育还蕴含 “天人合一”、全面发展的意蕴。所以通过广泛开展村落体育活动不单可以增强农民体质,不但可以培养团队协作精神,而且可以满足农民个性的变现欲,总体上改善了村民日常生活的精神面貌。另外,对于培养有文化、有理想的新型农民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因而在村落开展体育活动可以保护和增强农村的劳动力,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积极向上的精神生活面貌是确保稳定生产力的根本,农民的身心和谐是构建和谐农村社区的宗旨。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基础,农村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难点,提高和丰富农民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生活是当今“三农”问题的核心,“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问题。从社会发展来看,农民是和谐社会构成的主体力量,农村的两个文明塑造是农村社区稳定和谐的基本前提。村落体育是塑造精神文明的重要素材,其对于促进农民的社会道德风尚以及增加各群体的和谐都有积极的效应,也是农村优良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村落体育的开展是和谐农村社区构建的一种媒介或者说是一种载体,随着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农民对生活质量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和谐社会的建设也要随之发展。“和谐”是个动态过程,村落体育在这一动态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也将不断变化,因此,村落体育的发展至关重要,“和谐体育”是村落体育发展的又一方向,是发展和谐社会的有机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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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USSION ON THE VILLAGE SPORTS ENHANCING RURAL
COMMUNITY HARMONY DEGREE——WITH THE CASE STUDY OF XIAOGANG VILLAGE IN ANHUI PROVINCE
LAN Shun-ling YAO Lei
(Department of Physical Education,Chaohu College,Chaohu Anhui 238024)
Taking Xiaogang Village sports as research object,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positive effect of village sports in constructing the harmonious rural community.The result shows that Village sports can effectively maintain social stability in rural areas,to enhance the harmony between the groups;effectively circumvent the rural social and moral anomie and enhance the harmony of spiritual civilization in rural areas; is an important medium for the rural cultural heritage, to enhance the harmony of the rural culture;enhance farmers'level of physical health,improve farmers' physical and mental harmony.
village sports;harmony;rural community;Xiaogang Village
G812.42
A
1672-2868(2012)03-0102-05
2012-02-20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资助项目(项目编号:1407SS-09096);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项目编号:SK2012B316)
兰顺领(1977-),男,安徽肥东人。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体育教学与训练,农村体育。
责任编辑:陈 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