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评论员
据报道:只有200多名工作人员的河南省信阳市明港镇政府,却投资数千万元,修建了一栋8000多平方米的豪华办公楼。事发后地方纪检部门已介入调查。舆论追问,明港镇政府的超标办公楼是如何顺利通过决策程序和层层监管建成并投入使用的?
以上案例,说明财政监督的力量还不够强大,特别是决策环节监督乏力。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往往难以估量,如果说财政决策具体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是个别支流和沟渠的污染,决策上的问题则是水源的污染,其后果的严重性以及治理的成本要大得多。明港镇超标豪华办公楼就是活生生的证明。如果决策上有严格的把关,一个镇政府哪有造成财政资金及其政治信誉如此惨痛流失的能量?
今天,财政监督形成“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覆盖、全部关联”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大监督”模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确保任何财政行为都纳入监督,经得起问责,其中多方面监督力量参与进来的决策监督是至为重要的环节。财政项目的投资决策是财政监督务必关切的领域,财政决策的合法性、绩效性、社会导向的正当性、政治影响后果,都有必要进行规范的评价和严格的评估。“人均面积超部级”的豪华办公楼出现,明显违反相关法律规章。不得不问各方面的监督力量是如何履行职责的?各方面的监督主体都有必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否则,“大监督”也只能是纸上谈兵。
我们应该看到,财政监督本应在决策领域显示其应有的力量,但是,最难的监督恰恰是决策监督。决策部门层级高,拍板者权力大,社会上还存在“官本位”的观念,行政权力的制衡力量还显不足,使得长官意志、拍脑决策在一定程度上盛行,决策监督被排斥、决策过程被隐藏、监督力量被视为添乱者而受到压制的情况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使财政监督失去了最关键的空间,酿成严重的“公地悲剧”。
财政监督说到底是对权力的监督,决策监督要“啃”的更是“硬骨头”。各种监督主体能否尽责,敢于“碰硬”是监督成败的关键。全社会、各种监督力量决不能容忍权力为所欲为的局面存续下去。财政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财政资金流的管理和监督责任,敢于为超预算、不正常的财政项目切断资金流。作为决策监督的必要条件,要建立重大财政决策报告制度和公开制度,杜绝闭门决策现象,使相关财政项目的合法性、效绩性、社会影响都能得到公开、公正的评估。要有重大财政项目决策的听证和社会协商机制,防止决策失误和决策中腐败的存在。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参与决策的领导干部要充分意识到,权力也意味着责任,行使决策权时不能有丝毫懈怠,务必自觉接受监督,经得起监督,在监督中促使自己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当代社会不应该存在不受监督的权力,监督到位了,才能更好地防止自己陷入明港镇豪华超标办公楼之类的决策失误泥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