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国,苗存龙,龙军峰
(重庆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重庆 400054)
高校作为会聚人才的高地和培养人才的基地,承担着人才培养、知识创新和社会服务的重要任务,在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各高校的办学规模越来越大,为了顺应新形势的发展需求,高校积极推行管理重心下移,学院已成为高校的办学主体,在高校的科研、教学和社会服务三大功能中的主体地位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学院发展的好坏将成为高等学校改革发展的关键。因此,加强二级学院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机制研究,是关系到高校改革和发展全局的重大课题。
随着学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展,办学水平不断提升,目前各高校二级学院都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党建工作不断规范,并积极主动地开展党的工作,各二级学院党总支都配备了书记,各党总支负责人的年龄、职称结构不断优化。近年来,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很好地履行了党总支的工作职责,支持行政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为学院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和氛围,政治核心作用不断增强,有力地促进了高校各项事业的改革、发展与稳定。
各高校党总支按照国家和学校的要求,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学院教职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使领导班子成为学院改革发展的坚强核心,为明确学院发展方向,理清工作思路奠定思想政治基础。二级学院党总支主导学院行政工作和业务工作的政治方向,各党总支始终围绕二级学院教学、科研等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具体落实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政有关措施,通过二级学院党总支的主导和引导,学校内部形成了团结奋进的良好工作氛围。
监督和保证作用必须在实践中进行,大部分高校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充分发挥了监督保证工作职能,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掌握和了解本单位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情况,主动积极参与学院建设与发展的重大事项的决策监督,如学院发展规划、学科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岗位聘任、奖金分配办法等,很好地保证了学院科研教学工作任务的顺利推进,党员的带头作用和先进性得到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中流砥柱和政治核心得到充分体现。
二级学院党总支认真抓好学院的教学、科研、管理,特别是师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积极协调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的关系,协调学院与各职能处室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班风。在学生管理,班导师、辅导员管理,毕业生就业、学生奖惩,学生党建等工作中,重视调研和座谈,倾听师生的意见与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充分发挥了党总支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总的来说,高校各二级学院党政职责清晰,分工明确,作用突出,能够在二级学院的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中起到关键作用,能够凝聚广大师生齐心协力,共同奋斗。但由于各种原因,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均衡,与学校快速发展还存在一定的不适应。
目前学院普遍采用的是实行“院长负责制”的学院领导体制和管理模式,院长处于学院管理的中心地位,主抓学院行政、学科建设、教学和科研等重要任务,而学院党总支作为学院的政治核心,由于以下原因,政治堡垒作用却在一定程度上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有明确规定的,但二级学院实行何种领导管理体制,却没有相关的明文规定,目前大多高校实行的院长负责制,部分在探索实施党政共同负责制,一些特殊高校实行的是党总支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由于学院行政领导一般是教学、科研与行政“双肩挑”的干部,教学和科研、学科建设等工作耗费了行政领导的主要精力,他们在日常的行政事务管理当中,无法兼顾,导致行政权力和资源与党政职责分工相分离。另外,行政领导掌握大量的人、财、物等支配权,学院的中心工作就是实施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错觉,认为学院实行的就是院长负责制,这种对领导体制的固有观念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导致作用发挥不明显。
现有高等学校一般采用的管理模式是“院长负责制”,在这种模式下,学院党总支参与学院建设发展的主要途径就是坚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参与学院发展的决策,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党总支究竟应该如何参与决策,参与哪些事务决策,怎么样实行决策等问题,并没明确规定,而且在学校层面,一般也没有明确说明。如果学院院长比较强势,这样的结果会出现一些极端情况,就是二级学院的决策变成了院长“一言堂”,行政领导直接掌控二级学院的发展决策,党总支书记基本上在民主决策中起不到作用,没有获得应有的话语权[1]。
随着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管理重心的不断下移,尤其是分配制度的改革,比较绩效工作改革的实施,二级学院自主调配资源的空间逐渐增大,拥有的权责利也在逐步增大,如何加强二级学院民主监督是当前改革发展中非常重要的环节,这是维护师生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关系到学院的稳定。在具体工作中,二级学院党政领导之间缺乏明确的监督保障机制,如果行政领导接受监督的意识和勇气不到位,可能产生党政矛盾。而且相当多的高校二级学院没有完善相应的监督机构,党总支的作用仅仅局限于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上,监督职能发挥不明显。
由于各种原因,二级学院从事党务工作的干部在职称待遇等问题上,与同级别的行政领导有一定的差距,导致有的党总支、支部书记荣誉感不强,积极性不高。另外由于基层党组织工作载体少,党组织生活枯燥简单,内容单一,形式死板,除了学习就是学习,缺乏真正有效的手段,党建工作没有创造力和吸引力,党建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不能适应当前的发展。目前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党建工作人员配备不足,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工作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参差不齐,党建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偏少,党务干部参加培训、交流研讨较少,很多高等学校都没有给二级学院划拨专项党建工作经费,这也严重制约了高校二级学院党组织工作的开展和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2]。
不管二级学院实行的是何种领导管理体制,院长负责制也好,党政共同负责制也好,高校二级学院党组织要站在全局的角度,分清职责范围,要确立对行政工作把方向、定基调的工作目标引导作用。二级学院党总支要成为学院改革发展的中坚,全院师生员工的精神核心。在学院的整体工作中,二级学院党总支除了要加强二级学院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外,还要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积极搭建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多举办师生员工都乐意参与的活动,寓教于乐,把师生员工的主流引导到为学院科学发展服务上来,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的作用,为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打好基础,要做好补台工作,积极协调各种关系,做到既分工负责开展工作,又相互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3]。
建立和完善二级学院党政沟通协调、决策和监督机制,凡属二级学院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决策之前党总支书记、院长之间必须充分沟通酝酿,取得共识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凡涉及二级学院发展的重大问题或与教职工利益相关的问题,决策之前应通过“双代会”、教授会议、青年教师会议等形式征求意见。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参加人员包括院系级党政正、副职领导,视会议内容可扩大至二级学院党总支委员、工会主席、团总支书记等有关人员。
二级学院党组织要建立要科学合理的内部运行机制。目前按照教师设立教工党支部、按照学生年级设立本科学生党支部,按照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党支部,这种合理的组织结构有利于学院更好的管理,集中优势资源开展相关的各项工作,由于各个支部的工作目标较为一致,学院党组织的架构相对清晰,效率较高,但缺点是由于是按对象分类,不利于交叉融合。由于是按年级划分,每个年级又都有不同的专业,他们的学科相互之间有相同,但也有明显的不同,不利于高年级对低年级的传帮带,而且由于党员发展需要经历一定的考察期,一般都是低年级党员很少,高年级党员很多,分布不均衡。因此可以尝试着按专业划分,这样每个党支部的人数就会相对固定,而且更有利于学生的成长。另外可以设立网络党支部,大四学生一般都要经历专业实习和工作实习,学生党员可能不在学校,如果设立网络党支部,学生就可以便捷地在网上进行思想汇报,这就更有利于学生党员提高思想认识,更有利于普通同学对党员的监督,从而促使党员队伍更加纯洁和具有战斗力,真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4]。
二级学院党组织应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建立起适合二级学院发展的目标管理机制,要具体细化每个党支部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每个党员的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使得每个党支部和每个党员都有自己的工作目标。要结合具体的活动载体,根据学院的整体发展目标,分解到每个党员的日常工作中,比如教职工党员,既要完成相应的教学科研任务,又要参与一定的学生活动,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学生党员要完成相应的学习工作任务,在学风建设、科技课外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通过这种目标责任制的导向,促使各个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积极参与二级学院的建设发展,进而确保二级学院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
随着高校改革发展的深入,二级学院党总支必须坚持不懈地抓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党总支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院得到贯彻落实,确保学院始终不渝地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1]徐献忠.大学二级学院领导体制探索[J].浙江海洋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2009(9):98.
[2]邹云赋,王景龙,尹忠明.加强高校二级学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思考[EB/OL].(2008-05-27).http://www.ldxy.cn/yuanxi/13lvyou/xyxw/new/read.asp?id=410.
[3]郑可春.对高校二级学院党组织政治核心地位的思考[J].中国市场,2009(22):112.
[4]楼成礼,赵建明,王晓燕,等.新时期学院党委党建工作探析[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