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的证成及其方法论意义——评《消费者权利变迁的实证研究》*

2012-08-15 00:53:25段礼乐
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2期
关键词:经济法学经济法变迁

段礼乐,王 健

(1.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2.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消费者权的证成及其方法论意义
——评《消费者权利变迁的实证研究》*

段礼乐1,王 健2

(1.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2.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消费者权利是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消费者权利变迁的实证研究》一书准确把握了消费者权利的生成和演变规律,为消费者权在经济法上的证成做出了有效的理论探索。采用的实证研究方法等紧扣经济法的实践性,增强了论证的说服力,提升了理论的实践价值,向我们展示了部门法学著作研究的新视野。

消费者权;经济法;实证研究

曾经有学者乐观地认为,中国消费者可能取代美国消费者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引擎。[1]中国经济的强劲增长印证了这个判断。尽管我国经济结构还高度依赖投资和出口,但消费引领中国经济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在我国从“生产型社会”逐步走向“生活型社会”的背景下,消费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最初对消费者权利的研究多是从民法角度展开的,但消费者权利必然会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而不断演化,当私法不足以有效保护消费者利益时,制度变迁就会发生,消费者权利问题进入经济法视野。[2]针对这一法律与社会现象,通过历史考察探寻消费者权利变迁与法律制度变迁的规律是极富研究价值与理论挑战的课题。而从现实意义上讲,对消费者权利变迁的研究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利,维护消费者尊严,恢复消费者信心,促进理性消费。

消费者权利是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学界对其已有不少研究。从研究进路看,国内外对消费者权利变迁的研究,主要是按照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国家与社会责任的逻辑顺序展开,这种不同主体间的权利义务结构的倾斜性配置有利于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但这种研究是静态的,不能有效把握消费者权利演化的规律和方向,从而难以根据消费环境、经济情势、社会条件等因素的变化适当配置消费者权利义务,实现制度的及时更新。常州大学钱玉文博士所著的《消费者权利变迁的实证研究》一书近期由法律出版社出版,该书从消费者权利生成、扩张与限制等方面对消费者权利的动态变迁过程进行系统性的历史考察和理论阐释,准确把握了消费者权利的生成和演变规律,为消费者权利在经济法上的证成做出了有效的理论探索。从研究主题看,该书完善了消费者保护的理论体系;从研究方法看,该书采用的研究方法扩充了经济法的研究进路。作为2011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的最终成果,此书是一部全面研究现代社会消费者权利变迁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著作,对理论研究和法学实践都具有重要意义。

它从权利动态发展的视角,通过实证研究与理论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研究消费者权利的变迁,较之以往“静态性”、“抽象性”研究有较大创新。[3]7-12实证研究方法实现从个案的就事论事过渡到对案例类群的整合研究,在经验与制度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使学术研究变得鲜活生动。研究过程中重视部门法学的超越,并不局限于经济法,同时运用经济学、消费者行为学等学科的理论知识和研究方法;在分析具体制度和案例时,充分运用法经济学、法社会学等分析工具,增强理论的针对性和论证的说服力。

具体而言,本书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表现在以下几点:

其一,构建现代社会消费者权利保护的理论体系。本书以现代社会的消费者权利变迁为研究主题,以消费者权利的生成、扩张与限制为中心展开论证,将法律现象、判例、制度、理论融合,把握消费者增权与经营者经济自由的主线,分析并解释了消费者权利扩张与限制的内在逻辑,明确了消费者权利的变迁路径与演化规律,辩证对待消费者权利的扩张与限制,构建现代社会消费者权利保护的理论体系与制度框架。[3]13

其二,确立了“消费者权”这一独立的经济法权利范畴。从民事权利到消费者权利再到“消费者权”,是社会发展和制度变迁的必然结果。“消费者权”体现了经济法对实质正义的价值诉求,超越了民事法律关系“权利—义务对等”和行政法律关系“权力—责任一致”的关联结构,使得法律上的关联关系演进到法律上的矛盾关系,形成“消费者权”的矛盾结构,“消费者权”具有民事权利属性,同时也是具有公权属性的社会性权利。“消费者权”已超越民事权利而属于经济法视野中的权利范畴。[3]181-185,213这一权利类型的确立不是一种理论想象,而是以丰富的实证经验和坚实的理论论证作支撑,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基于此,可以促进经济法基础理论体系的完善和经济法基本范畴的形成。

其三,提出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合理建议。本书研究的归宿之一是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和消费者保护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建议,这些建议不但包括实体问题,也包括程序问题,以建构有效的消费者权利保护制度。同时,本书认为消费者责任的确立有利于促进理性消费、绿色消费,符合目前的消费趋势,具有一定的制度前瞻性。

其四,倡导并运用经济法学研究中的科学方法,充实经济法学的方法论体系。本书主要从实证角度解读消费者权利的生成、扩张与限制的变迁过程。对消费者权利判例样本进行理论与实证的考察分析,判例样本主要来源于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登载的消费者权利保护案例,进行整理和类型化研究,揭示消费者权利变迁的规律。[3]214本书采用的实证研究方法等紧扣经济法的实践性,增强了论证的说服力,提升了理论的实践价值,对经济法学研究中科学研究方法的采用和良好研究学风的形成大有裨益。

当然,由于法学理论界对于消费者权利的独立性或部门法属性存在争议,本文的部分观点或许还存在商榷余地,但这种争议是经济法学发展过程中的必然阶段,也印证了本书在推进经济法理论方面的探索价值。

[1][瑞士]乔纳森·加纳.中国消费力的崛起:理论与证据 [M].郭丽虹,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4.

[2]应飞虎、王莉萍.经济法与民法视野中的干预 [J].现代法学,2002(4):122.

[3]钱玉文.消费者权利变迁的实证研究 [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

Justification of the Consumer Rights and Their methodological Significance—Review of Empirical Study on the Change of Consumer Rights

DUAN L i-le1;WAN G Jian2
(1.L aw school,Peking University,Beijing 100871,China;2.School of L aw and Politics,Zhejiang Sci-Tech University,Hangzhou 310018,China)

Consumer rights are one of the basic categories of economic law.The book Empirical Study on the Change of Consum er Rights written by D r.Q ian Yu—w en accurately grasp s the generation and evolution of the consumer rights.It has made an effective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to justify the consumer rights in economic law.The close link of Empirical research methods to economic law practicality enhances the persuasiveness of the argument and the practical value of the theory,which show s us a new picture of works about branches of law.

consumer rights;economic law;Empirical research

朱世龙)

D 912.294

A

2095-042X(2012)02-0122-02

2012-01-15

段礼乐 (1984—),男,河南漯河人,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经济法、市场规制法研究。王 健 (1971—),男,浙江黄岩人,博士后,教授,主要从事经济法、竞争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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