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以安徽淮北市杜集区委为例

2012-08-15 00:49李晓亚
关键词:职权区委权力

李晓亚

谈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以安徽淮北市杜集区委为例

李晓亚

权力的公开透明是改进党执政方式的重要内容。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委为实现权力公开透明,积极探索,规范权力,还权与民,制度创新,结合实际推动权力公开产生实效。

权力;公开透明;民主;监督

权力的透明运作是民众长期关注的热点问题,是民主政治力图破解的难题,是我们党执政方式改进的重大课题。为推进民主政治的进程,促使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实现权为民所用,淮北市杜集区委以“公开透明执政,打造阳光杜集”为主题,围绕权力透明运作,大胆实践,积极探索,以规范权力为起点,以公开透明为关键点,以实现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为着眼点,逐步开拓出一条卓有成效的阳光执政之路。

一、规范权力,打牢权力公开透明的基础

权力公开透明的前提基础是权力规范。权力公开透明是掌权者在权力运作上光明磊落、开明自信的一种体现,是掌权者使群众相信自己能够掌好权、用好权的一种手段。权力若不规范,这样的公开毫无意义,只能是掌权者自毁形象,饱受世人诟病。为此,杜集区委开展权力公开透明的第一步是做好权力的规范化。

首先,规范权力的设置,把“谁有权、有哪些权、有哪些责任”搞清楚。设置合理、权责分明是权力规范的必然要求。为防止区委权力“无限大”和党政职权不分,依据党章、党委工作规程和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杜集区委率先对区委的一些权力进行科学配置,如科学配置了区委党代会的权力、区委全委会权力、常委会权力、区委书记权力等。在此基础上,反复梳理,认真界定,最后确认区委职权共201项,其中集体行使职权83项,区委常委行使的职权118项;区纪委职权41项。随后,进一步梳理区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权,确认区政府集体行使的职权115项,班子成员行使的职权71项,政府各职能部门职权456项。这些职权现被编入《杜集区党政职权目录手册》。权清则责明。根据权责对等的原则,以权定责,干部享有什么样的权力就承担什么的责任,明确责任的主体和范围,防止“无限担责”和“无人担责”的现象。

其次,规范权力的运行,把“如何行使权力”搞清楚。权力的运行是权力规范化中的重要内容。权力运行不合理、不科学,必然导致权力的混乱和责任不清。为规范权力的运行,杜集区委根据权力运行的轨道和客观规律,一方面在区委权力运行、区政府权力运行、干部选拔权和其它权的行使等方面建立了37项权力运行制度,并编入 《杜集区权力运行制度 (规定)汇编》;另一方面为操作便捷,在决策、用人、执行等方面,绘制了《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重大事项决策流程图》《科级干部任免流程图》《重大事件处置流程图》《大额资金使用流程图》等78个职权行使流程图,把区委、区政府的一些重要权力运行机制用简明直观的形式体现出来、固定下来。

通过厘清职权、规范运行,使权力配置科学、责任分明、运行合理,促进权力的规范化,为权力公开透明和产生实效打下基础。

二、还“权”于民,抓住权力公开透明的关键环节

在权力的所有上,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委托”[1],即认为工人阶级政党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属于人民,人民是权力的本源,是权力的所有者。我国宪法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权力产生的根源上看,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人民才是权力的真正所有者。因此,人民对权力理所当然地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权力若不向人民公开,既不符合逻辑,也不符合情理,其实质是对人民权利的一种剥夺。为实现人民对权力的所有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权力为民所用,杜集区委在推进权力的阳光运行过程中,抓住公开这个关键环节,力求权力公开的内容全面化、形式多样化、执行严格化。

在公开的内容上,将区委区政府集体行使的职权、各职能部门的职权、各班子成员的职权以及服务禁令、投诉渠道等内容向社会全面公开。重点突出决策权、用人权、执行权。在决策权方面,注重公开决策内容、决策过程环节及最终结果;在用人权方面,注重公开选拔任用提名、民主推荐、考察情况、酝酿决定等环节的情况;在执行权方面,权责明确到人,并将区委、区政府、各镇(办)、各部门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的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实行一季度一通报,初步实现了权力行使的范围涉及到哪里,公开就延伸到哪里。

在公开的形式上,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现代传媒手段,并创新公开形式,打造了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站、党务公开宣传长廊、新闻发布中心、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联系点、区委常委定期与网民互动的民情在线等五大平台,有效地将各项权力面向全社会公开。

在贯彻执行上,一是成立权力公开透明试点工作的专门领导小组,负责解决和纠正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对公开的内容、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二是加强监督。聘请部分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行评议。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不按规定进行公开或搞假公开的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党纪处分。

这种全方位的、高度透明的权力运行机制,有效地防止了权力的暗箱操作和寻租行为,对党员干部的权力行为形成了一种强有力约束,是推动党员干部践行“权为民所用”的一个制度保证。

三、制度创新,构建权力公开透明的长效机制

在党的建设中,制度建设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建设,因而是决定性因素。制度在权力公开透明过程中起着规范权力行为、调整权力关系、维护权力运行秩序的显著功能。它不会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也不会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为使权力公开透明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轨道,杜集区委在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过程中,从决策公开、用人公开、监督公开等方面入手,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制度。

在决策权公开方面,以“三重一大”为核心,建立常委会“四审四议四公开”的集体决策公开机制,在实现决策权公开的同时,确立了严格的决策程序和科学的决策机制,推进了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在用人权方面建立了干部阳光公选制度。在监督权公开方面,建立了“三代表一委员”对区委重大决策监督的工作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多项制度。此外,在其它方面建立起《领导干部联系电话和工作职责公开制度》《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程序规定 (试行)》《全区党组织推选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等38项制度。通过制度创新,实现权力公开的制度化、常态化。

四、结合实际,推动权力公开透明产生实效

权力公开透明既是推进民主政治的一个举措,也是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党的执政方式的一个举措,它的目标和作用不是单一的,体现着推进科学执政、加强廉政建设、维护民权等综合价值理念。杜集区委结合工作实际,多措并举,力求权力公开透明工作产生更大实效。

(一)实现人民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法国政治学家孟德斯鸠曾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易的定理[2]。英国历史学家约翰·阿克顿也曾断言:绝对的权力必然产生绝对的腐败。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中,进一步强化民主监督,也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权力公开透明实质上就是一种监督机制,是实现民众对权力的知情权。民众的知情权是监督权的必要前提。为实现群众的监督权,杜集区委结合工作实际,利用权力公开平台,让权力充分透明、阳光运作,让权力完全处在群众的监督之下。2011年初至目前,杜集区委已通过新闻发布中心举办了3期新闻发布会;5月份在招考10名科级干部过程中,邀请20名“三代表一委员”全程参与监督,并将过程与环节在报纸、网络、公开栏中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在“十二五”规划的制定、区委及乡镇党委换届等大事要事方面,多次邀请“三代表一委员”参加区委常委扩大会议。

群众的监督是一种间接的监督,它的作用需依赖体制内一些具有监督职能的机构才能实现。为此,杜集区委一方面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纪检、检察等部门的作用,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代表为政风行风评议员和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收集处理群众的监督意见,另一方面成立民情巡视办公室,对群众反映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周一巡视,两周一通报”,把群众的监督权落到实处。

(二)促进干部廉洁从政、社会风清气正

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3]。为更好地促进干部廉洁从政,杜集区委结合实际,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即权力运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不当行使权力、产生腐败行为的关键环节部位。对查找到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管理办法。根据权力运行的风险内容和不同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细化监督责任主体,特别注重把风险点的权力公开透明做细做实,加强廉政风险点上的权力透明度,强化风险预警,规避风险发生,促进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培养党员干部的优良党风,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社会风气明显好转。2011年上半年,全区信访总量同比减少20%以上。

(三)实现权为民所用

权力公开透明的再一个目的是推进民主执政,实现权为民所用。权力公开透明首先实现的是群众对权力的知情权,进而会引发群众参与权力的热情和愿望。群众参与是实现权为民所用的重要条件。为使权力公开透明达到权为民所用的目的,杜集区委利用公开平台,问政于民,鼓励和引导群众参与权力。区委区政府领导每周五下午利用“民情在线”这个平台,就当前老百姓关心关注的民生工程、房屋征迁等热门话题与网民在线互动交流,倾听民声,汇聚民智。结合党委换届工作,在党员干部和群众中广泛开展“三问三听”活动(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了解党员干部和群众最想说的话,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最想办的实事)。问政于民是权力公开透明的延伸,是民主执政的一个方面,它是实现权力为群众服务的一个有力保障。

实践证明,权力公开透明的成效是多层次、多方面的,它不仅能制约权力,促进秉公用权,更重要的是它会促进民主政治,改进党的执政方式,改善党群众干群关系,进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发展环境。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

[2]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2002.

[3]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意见[z],2010-11-18.

D621

A

1673-1999(2012)04-0024-03

李晓亚(1973-),男,安徽淮北人,中共淮北市委(安徽淮北235000)党校讲师。

201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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