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忠跃
(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休谟归纳问题的解决方案评析
——马克思主义视域下的新解读
张忠跃
(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休谟质疑归纳原则本身的合理性,应对这一质疑成为后来哲学的热点问题之一。休谟本人试图在心理层面解决该问题,而康德则将因果性等原则看做先天知性范畴,从而为归纳法找到逻辑上的依靠。与康德类似,密尔等人选择在归纳原则之上加入一些原则作为保障,而一些科学理性主义哲学家如波普尔则对归纳原则采取彻底否定的态度。笔者认为,在众多的方案中,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哲学路向具有其他方案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休谟;归纳原则;马克思主义;实践
18世纪英国传统经验论哲学家休谟提出的对因果关系的质疑成为哲学史上引人深思的重要问题之一。一般认为,休谟问题主要包括两个问题:“因果问题”和“归纳问题”,二者实际上是同一个问题,都是对人类为获得确定性知识而使用的知识获取方法的质疑。休谟认为因果联系不具有直观性,也不能用演绎逻辑来证明,因为虽然演绎证明的确具有必然性,但是之所以演绎证明具有必然性,恰恰是因为其结论蕴涵在前提中,大前提要么是直观自明的,要么陷入循环论证。休谟发现,因果关系的发现不能通过理性得出,只能通过经验验证,而经验如何能够从已知到达未知,从个别概括一般,这实际上是一个归纳推理问题,归纳问题的症结在于归纳方法背后的归纳原则本身的合理性。归纳包括完全归纳和不完全归纳,前者是逐一列举,穷尽全部有限的事例,后者则无法穷尽所有例证,是由已知到未知,由特殊到普遍,由过去到未来的方法。而不完全归纳法的应用合理性是休谟问题的另一重要内容,也是为康德以后的哲学家们所关注的难题。
休谟虽然消解了归纳原则的客观基础,但认为它是有其确定性的基础的。其基础在于人性中的这样一种倾向:根据以往的经验观察,如果一事物的出现与另一事物的出现经常联系在一起,并且两者是相继出现的,我们就会由一种事物的出现期待另一种事物的出现。“这种必然性之成立,多半只是因为他的思想中有一种决定作用、要由先前的一些物象来推断出那种动作来”。[1]我们观察到石头变热,并不能得出太阳照射使石头变热的结论,但经过重复经验的积累,我们却能在多次观察之后作如此之认定。因此,休谟说:“习惯是人生的伟大指南”。[2]用心理习惯取代自然规律,这是一种自然主义的解释,并不能满足人们对于知识确定性的要求。休谟在理性层面消解了归纳原则,又在心理层面上将它重新树立起来,然而但客观的因果律和归纳原理毕竟遭到致命的打击,后来的哲学家们不得不面临休谟的挑战。
休谟将康德从“独断论的迷梦”中唤醒,康德对此采取的是先验主义方法。康德提出存在着先天综合命题,认为它既具有必然性,同时也能扩大我们知识的范围。人天生有一套理性的认识结构,我们就是用先天固有的认识之网去捕捉经验中所得到的感觉材料,然后把他们组织成知识体系,这个知识体系的客观性和可靠性就在于知识之网符合我们自身依系认识主体建立起来的对象、对象观念。康德认为人类理性中存在着先天的概念范畴,人们借助先天的范畴综合统一经验现象带来的材料,因果性就是先天知性范畴之一,好比是人类戴的一副眼镜,人类用这副眼镜观察世界,观察所得对人类来说便建立起客观性。
虽然康德的先天综合命题是知识得以确立的必要前提,在康德那里其根据在于自我意识的统一性,但是无法继续进一步追问其统一性的原因。并且,康德的认识论仅仅局限在现象界内,理性一旦试图越过现象到达自在之物,则不可避免地走向谬误,“我曾不得不抛弃知识,以便让信仰有个地方”。[3]自在之物的世界是信仰的地盘,理性到此止步,这种划分反映了康德哲学的不彻底之处。
密尔界定归纳法为:“心智的这样一种活动,借助这种活动,我们由知道在某种或某些特殊情况下为真的东西推断出与前者在某些指定的方面相类似的一切情况下也为真。”[4]归纳方法的最大问题是作为其前提条件归纳原则的合理性问题,在运用归纳法获取知识之前必先要确证归纳原则自身的可靠性,但在逻辑上不能用归纳原则自身来证明归纳方法的有效。密尔为归纳原则添加大前提以解决该问题,认为归纳如果要成为可接受的,要依赖于某些为科学推理所必需的公设。
密尔提出归纳五法:契合法、差异法、剩余法、共变法、求同求异并用法。“归纳五法”是以自然齐一性为前提的,为了从已知推向未知,从一些事物的特点推出该类事物共有的特点,假定自然界各事物具有齐一性因而是必要的。自然齐一性可以理解为将来发生的事情永远同在类似情况下过去发生的事情相似。这就将一种秩序性强行加给自然界,根据这一秩序性可以做出已知到未知的跳跃,因而归纳原则得以确立和使用。但这种假定存在诸多问题,自然齐一性并非来自逻辑证明或者经验验证,它本身就是尚待验证的一种假设,以预设自然齐一性为前提辩护归纳原则,同时需要归纳方法的经验成果辩护这种自然齐一性,这无疑是一种循环论证。
波普尔对归纳原则站在完全否定的立场,认为从逻辑上看归纳原则是不合理的,具体表现在:(1)全称命题不能从单称命题的堆积中推出;(2)通过归纳作出的结论总是可错的;(3)作为归纳推理基础的归纳原理无法得到证明;否则必定陷入循环论或先验论。[5]波普尔用以代替归纳原则的是他的否证论,大致可以概括为:理论的科学性标准在于其可证伪,不能为任何想象的事件所证伪的理论是非科学的。否证论可以用以解决归纳问题,它不以任何归纳推理为前提,因此似乎可以成为解决归纳问题的良好方案。
虽然在理论上驳倒归纳法,但波普尔用以批判诸辩护方案的否证论方法本身也存在问题。证伪是以一定的证明作为前提的,证伪一个命题意味着先要接受它,否证归纳原则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对它的承认,并且对一个命题的证伪意味着对另一个命题的证实。此外,经验的证伪力量同经验的证实力量一样都是有限的,通过有限的实例不能证伪一个普遍概率主义的理论,因为任何理论体系都可以修改背景知识,从而避免直接批判。再者,波普尔解决归纳问题的方法是取消归纳,与其同时他并不能提出一种新的可取代归纳法的方法,人们在实践中借助归纳原则获取知识、指导实践是十分普遍的行为,理论上的取消只是提供一种思想上的可能,因而不是解决归纳问题的完善方案。
除在上文介绍到的方案以外,还有逻辑实证主义的概率主义解决方案、罗素的五个预设的方案、金岳霖的方案、实用主义的方案、后现代主义的方案等诸多方案。这些方案都代表了各个哲学流派的尝试,但也都面临着各自的困境。马克思之前的各种解决方案——无论是辩护立场还是消解立场,都是试图对归纳原则作出整体性的说明。而结果证明,整体性说明面临诸多尴尬之处,局部的合理性却是显而易见的。这需要我们思路,即放弃归纳原则的逻辑永真性企图,放弃其在整体上的一劳永逸的证明,而将归纳原则看作局部真理,在此基础上探究其理论可能性。
实践的马克思主义或许可以为我们提供一种不同于其他流派的启发。在马克思主义体系内,归纳问题是放在人类的自由与解放的整体框架内解决的,是与其整个理论体系相融的。马克思主义不仅在客体的角度理解世界,而且在主体的角度去理解,不把世界与人自身看做一成不变的,而是在人类本质力量的干预下不断变自在世界为为我世界的过程,这就得到了自然主义与人本主义的统一的结论,归纳问题也正是在主客观统一的实践路向内解决的。
人不仅是以单独的个人,而是以类主体与外在世界接触,人不是已经确定的自在存在,而是在过去基础上不断面向未来进行“筹划”的现实存在物,每一代人都是在以往的历史成果上继续自己的创造性生活,“几千年来蜜蜂一直建筑着同样的巢穴,而人却获得了‘进步’”,[6]归纳对于人类来说具有实践的必然性。人类有可能建立起局部合理的归纳逻辑和归纳方法论,并且已部分地成为现实。因为实践作为我们的行为方式,表现了将理论解释为经验世界中自然客观规律的积极主动过程,同时也使我们能理解为什么接受经验世界这样的事实,而归纳正是以实践的存在方式与人类相接触的。
寻求确定无疑的知识基础的努力一直是人类理性的天性,整个哲学史都可以看做对这一努力的注脚。然而随着理性的不断发展,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在休谟最初的限定层次上是无法解决其难题的,尤其在后现代主义思想的冲击下,传统理性主义对普遍必然性的寻求被斥为一种虚妄的努力。放弃对纯粹理论上普遍必然性的追寻,转身从实践入手解决,是目前为止最有效的解决方案,马克思主义正是这样做的。
归纳问题首先应该是一个实践问题,类主体的角度上思考,人类最先面临着它一无所知的世界时,并无历史遗产可以继承,人们不得不假定世界存在或者着一定的秩序与规律,或者不存在,而前者无疑是更有效的选择。人类在这一信念指导下通过劳动实践获得有益于生存、发展的知识技能,从而推动人类的进步,换言之,归纳方法的应用比归纳原则本身的可靠性更加重要,况且,它的可靠性最终只能建立在应用上,理论的最终意义在于使用,而不是相反。在理论领域无法得到解决的难题于实践领域中并不成为真的难题,行动可以打破理论上看似无解的僵局。无论归纳问题将来在纯理论上得到彻底解决与否,归纳方法的实际运用是不会受到多少妨碍的。在所有方案中,马克思主义的解决方案无疑具有优越性。
[1] 休谟.人类理想研究[M].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7:84,85.
[2] 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528.
[3] 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下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248.
[4] 穆勒.逻辑体系:第Ⅰ卷[M].1983:333.
[5] 刘放桐.新编现代西方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516.
[6] 兰德曼.哲学人类学[M].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221.
B56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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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忠跃(1986-),男,硕士,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