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价值与规范路径探析

2012-08-15 00:49李茂春
关键词:公民公众意识

李茂春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互联网应用的普及,网民已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群体。网络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也给传统的政治参与模式带来很大冲击,给公民行使政治权利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2011年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的讲话中,阐述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这种政治背景下,各地加大对互联网的建设,打造公民网络参与平台,促进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权的实现。因此,如何完善网络公民政治参与机制,积极发挥网络政治参与的正面效应,便成了急需研究的课题。

一、网络公民政治参与的价值

政治参与指的是普通公民通过一定的方式去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政府的决策或与政府活动相关的公共政治生活的政治行为[1]。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政治参与权的核心就是权利保障。网络公民政治参与是伴随着网络的普及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的政治参与形式,指的是公民通过网络平台参与、了解、监督政府的行为,充分表达自己的建议和主张,影响和推动政府决策的活动。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众对于政治参与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互联网为人们互相交流思想和看法提供一个良好平台,公众借此可以快速、便捷地了解政府的各项事务。只有实现最广范围的公众参与,才能保证政府以及公共部门在处理相关问题的时候尽可能的民主,才能实现公共管理活动效益最大化的目标。与公民参与的一般形式相比,网络参与的价值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开阔了视野,拓宽了公民参与渠道。公民网络参与成为一种新的政治对话途径,公民足不出户,便可以通过网络访问政府的任何一个机构,了解政府的相关业务及机构的运作,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和反馈相关信息,可以直接向政府部门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网络成为公民与政府官员的对话桥梁,提高了公民在政府决策过程中的的分量,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众政治参与的深度与广度。“在互联网的积极推动下,受过良好教育的民众将具备更强的政治参与能力和更理性的政治行为方式。”[2]

其次,提高公民民主意识,推进民主化进程。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公民长期以来对参与政府管理事务的热情不高,对政府决策的关心程度不够,参与政府管理事务的效果也不够理想。塞缪尔·亨廷顿认为:“公众参与是影响政治发展的重要变量,公众参与的程度和规模是衡量一个社会政治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尺度。”[3]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期,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是社会矛盾和纠纷的多发期,公民政治参与动机变得复杂而又多元化。面对这一社会现状,政府要对不同主体的利益分配进行协调显得非常困难。运用互联网这个现代化的信息传播媒介,使公民的利益表达得到充分重视,公民自觉有序地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不仅能提高公民民主意识,在一定程度上也可推动我国民主化进程。

再次,强化了社会监督效力。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更好地行使监督权。传统的社会监督是一种间接监督,监督的成本很高,造成时间的拖延和信息量的损耗,还可能因为非正常因素的干扰导致监督效力化为乌有。网络的出现给民主监督的提供了一种新形式,为公民监督政府权力的行使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化、透明化,使政府的决定和行为暴露于阳光之下。公民政治参与形成的网络舆论可以成为政府部门了解、掌握和分析社会政治心态、做出政治决策的重要依据,对监督政府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网络公民政治参与面临的困境

从社会管理创新角度看,网络公众政治参与的价值是显而易见的。但是,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网络给公众提供了利益诉求的平台,同时也给社会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

第一,公众的非理性参与可能导致无政府状态。网络参与打破了时间、空间、阶层、种族等因素的约束,而形成一种全面的交往。公民容易摆脱现实社会的规范,在网络上发表自己的意见、见解的随意性较大,庞大的网络信息量以及信息的真伪难辨都会削弱公众参与的理性程度,影响公民的判断能力,还有可能出现一些扰乱社会团结的信息,误导舆论方向。如果缺乏相应的规范和控制,公民网络政治参与可能处于一种无序状态,导致网络无政府主义的产生,这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将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

第二,参与主体的局限性可能造成政治参与的不平衡。2012年7月19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6月底,全国网民数量达到5.38亿,半年网民增加了2450万。其中农村网民规模已达1.36亿,占整体网民的26.5%[4]。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部平衡,网络服务发展水平上存在差异,网络参与主要以城镇网民为主,农村的网络参与者只占小部分。农村网民受教育程度和收入水平等影响,电脑知识匮乏,上网动机主要是娱乐为主,政治参与的内在动力不足,这使得他们在网络政治参与中处于弱势地位。网络参与的实际情况因此不能充分反映各阶层的需求,造成政治参与不平等状态。

第三,网络平台可能为非法政治参与提供可乘之机。网络具有跨国界、隐匿性、传播速度迅速、遍布广泛等特点。网络的这些特性,使那些对现实不满的组织和个人利用网络进行非法政治参与成为可能。比如,有些非法组织和别有用心之人利用网络散布政治言论和邪教思想,从思想上扰乱社会政治秩序,煽动公众的情绪,恶意诽谤、攻击政府的行为。目前各级政府机关的网络安全防范能力较为薄弱,手段过于单一,一旦黑客入侵政府网站,也可能导致国家秘密泄漏,对国家安全造成威胁。

三、规范网路公民政治参与的措施

社会管理创新是对传统管理方法、管理模式进行改进,包括社会管理制度创新、社会管理理念创新、社会技术创新。客观上要求政府部门利用信息化技术,运用新理论、新方法,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手段和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网络的出现给社会管理技术创新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充分利用网络平台,促进公民政治参与,发挥网络公民参与的积极作用,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强立法,完善网络相关的法律法规。网络空间虽是一个虚拟空间,具有自身的特殊性,但与现实社会之间有不可分割的联系。规范网络政治参与,要有一套健全的的法律体系。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规范互联网的法律法规,例如《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在促进网络健康发展、维护网络正常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网络行为日渐多样化及复杂化,目前立法水平还远远跟不上网络迅猛发展的需要。需要健全与网络政治参与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公民的网络参与行为、参与的权利与义务、参与的方式与途径。除此以外,对那些恶意散布虚假信息、诽谤攻击政府的行为,要采取相应的手段,让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建立健全政府回应制度。政府回应是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众之间互动的过程。传统行政管理中政府主要通过举行听证会或调研、调查的方式了解民意,政府设置信访办公室、政策调研室等回应公众的需求。这种回应方式没有严格的期限规定,随意性较大。网络的兴起对传统的政府回应方式提出了挑战。完善政府回应制度是网络时代政治体系的基本要求。网络政治参与中,要求政府不断完善和更新回应方式。政府应主动与公众沟通,了解其利益诉求,并对公众反映的现实问题及时主动地回应。通过定期主动的向社会公众征询意见,保证与公众的沟通渠道畅通,以实现政府和公众的良性互动。

第三,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目前我国政府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发展势头很猛,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比如网络信息更新速度慢、网站内容相似程度高、网络服务水平低等。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因此,必须大力加强电子政府建设。首先要完善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促进电子政务的发展和网络服务水平的提高。其次应该加大对电子政务建设的资金的投入和技术引进,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安全。可引入市场机制,形成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同时,应加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素质教育,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

第四,培育健康、成熟的公民意识。公民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存在形式,是一种理性的自我意识。由于长期以来受封建文化传统意识的影响,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尚不健全,主体意识、权利意识和参与意识不足,民主法治意识淡薄,在网络政治参与中缺乏积极性、主动性。随着政治文明的推进,我国公民意识逐步提高,但是政治心理还不够成熟。因此需要加强培育网民健康的公民意识,引导网民进行理性、有序的政治参与。应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公民意识的宣传和教育,使其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要鼓励公民参与各种政治实践,扩大公民参政、议政的形式和范围。在实践中,应该将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公民意识的培育有机的结合起来,培养有民主法治素养、政治参与热情的公民。

[1]杨光斌.政治学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254.

[2]吴志华.政治学导论[M].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299.

[3]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

[4]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EB/OL].(2012-07-23).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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