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 伟
(湖南女子学院体育教学部,湖南长沙410004)
全国亿万学生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真正做到“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这将对增强我国学生的体质、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高职高专教育担负着培养21世纪应用型高技能人才的重任,它的体育教学任务首先就是要将学生培养成拥有健康的身体、具有良好的生活技能和生活方式,能胜任未来工作的身心健康的应用型人才。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2007年4月26日共同发出《关于全面启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定于同年4月29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阳光体育运动正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而推行的重要举措,让学生走到阳光下,走到操场上,到大自然中去陶冶身心。
近年来,我国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状况出现了不容忽视的问题。关于学生体质调查的结果显示青年学生的部分体能素质指标近20年来持续下降,学生肥胖率在过去5年内迅速增加,超重和肥胖的城市学生比例明显增加,已接近25%,而部分农村学生营养不良;学生视力不良率为52%,其中初中生接近70%,高中生为76%,大学生高达83%;7至18岁城市男生和女生肺活量分别下降了285ml、303ml。这些问题严重地影响了我国人才培养的质量,进而将会影响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导致了生活过程中人际交往减少、人际关系淡漠,从而造成许多心理障碍与疾病,如孤独症、强迫症、焦虑症等。如:交通工具的便捷,是许多学生享受了以车代步的快乐,但无形中就减少了学生参与活动的时间。再如:饮食、抽烟、喝酒等等,诸多的生活方式的改变,对学生的健康造成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这一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其的关注,当前大众体育的迅速发展就是很好的说明。作为学校应该如何应对与处理,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虽然阳光体育运动在各高职高专院校如火如荼的开展,但就当前的情形来说效果并不乐观。据问卷调查统计表明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排球、健美操、形体训练、网球、滑轮、跆拳道等项目比较受学生喜爱,而一些投掷等田径项目比较受冷落,对于毽子等传统项目学生也关注较少。男生主要选择篮球、足球等的对抗性较激烈的运动项目,女生主要选择羽毛球、乒乓球、健美操、形体训练、排球等没有身体对抗的项目。对学生喜欢、不喜欢、是否经常参与锻练问卷调查统计表明14.9%选择非常喜欢,51.7%选择喜欢,共有67.4%的学生喜欢参加课外体育锻炼,但仍有32.6%的学生对体育锻炼不太感兴趣,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学生占35.1%,有时参加的学生为38.8%。
体育锻炼的方式可分为主动参与和被动参与两种,课外体育锻炼也可分为主动和被动两种类型,主动参与型的学生主要根据个人的喜好来自由选择运动项目,很多学生都是以自发小群体、自主锻炼的方式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这种方式的锻炼一般没有锻炼计划,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这一现象与中央[2007]7号文件中倡导的广泛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使每个学生每周至少参加三次课外体育锻炼”的要求存在较大差异。
由于各高职高专院校多年的扩招,学校场馆、器材设施严重缺乏受到限制,加之很多学校新建大型多功能体育馆,校方倾向于收费管理,对于经济实力差的学生群体来说无疑是一笔额外的开支。学校体育场馆管理模式与学生经济支付能力的矛盾严重阻碍了课外体育活动的顺利开展。
学生在进行课外体育锻炼时缺乏科学运动知识。经问卷调查表明:只有25.1%的男同学和16.9%的女同学运动前进行准备活动;38.4%的男同学和40.3%的女同学在运动中合理进行补水;39.6%的男同学和34.5%的女同学生在运动时注意预防运动损伤;30.6%的男同学和27.3%的女同学懂得运动后补充营养;28.5%的男同学和18.7%的女同学运动后进行放松运动。同时,调查发现男同学的科学运动知识掌握率要高于女同学。
切实落实阳光体育运动,必须伴随着观念的转变,首先是高职院校领导和教师观念的转变,必须充分重视体育的重要性,转变那种重智轻体的思想。高职院校领导作为学校发展的领航人,应当树立建设“阳光体育运动”校园的觉悟,将自觉构建“阳光体育运动”校园纳入治校理念中,并予以积极的践行,充当“阳光体育运动”校园建设的塑造者和领导者。其次是家长观念的转变,家长教育观念直接影响学校的教育观念、和学生对体育活动的兴趣。再次是学生自身观念的转变。学校家庭应该通过充分认识体育活动对身心的影响,树立终身体育观念;学校、家庭应该通过充分重视、积极参与引导学生用体育技能活动来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养成良好的体育习惯。
为落实阳光体育运动,应加大学校体育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的氛围。要制订详细的宣传计划,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广播站、宣传栏、校园网等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开设专题栏目,大力宣传阳光体育运动,广泛传播“健康第一”的思想和健康理念,使“每天锻炼l小时,健康工作50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理念深入人心,唤起全校师生对健康的关注,大张旗鼓地宣传“阳光体育运动”,引导广大学生自觉走向操场、走到阳光下、走到大自然中,积极参加体育运动。其次,学校应当加强对全民健身知识的宣传,建立正确的体育价值观和强烈的健身意识,养成终身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要特别注意宣传学校体育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以此带动更多的班级和学生参与到阳光体育活动中。要注意宣传和普及科学健身、科学用眼、科学营养等科普知识,为在校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供科学指导。
阳光体育的顺利、持久开展,离不开充足经费的支持。只有保证了阳光体育运动所需资金,高职院校的体育教师在具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中才能底气十足,充分的发挥体育教师的主观能动性。此外,经费的是保证学校师资力量,场地器材所必须的,只有提供了必备的师资力量,场地设施,阳光体育运动才能够很好的开展下去。目前,我国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单位、部门资金、经费少,经费的来源多为内部财务拨款,这种经费支持模式不能够保证阳光体育运动持久的开展下去。因此应该建立多渠道的经费赞助模式。阳光体育运动的是惠及广大学生的运动,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应该加大投资力度,确实的把阳光体育运动持久的开展下去,其它社会相关部门应配合政府,多渠道的筹措经费,才能保证阳光体育开展的更好、开展的更持久,阳光体育才能更“阳光”。
要建立新的教育评价体系,要把高职院校体育作为评价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要提高学校体育工作在综合评比指标体系中的权重,要把面向全体学生的群体活动与提高课余训练水平有机结合起来,在评价内容上力求全面、合理,在评价的形式上力求科学、量化,使之具有可操作性,并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阳光体育运动”工程中充分发挥其激励导向作用。通过这种新的教育评价体系,把师生从只重分数、只重竞技的误区中解放出来,让阳光体育的曙光照耀到每一所学校,照耀到每一个学生。
要保证阳光体育运动持久的开展下去,各高职院校必须要建立一个系统的监督反馈机制,这样才能够保证阳光体育运动健康持续的发展,造福广大学生,而不会沦为形式主义的牺牲品。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是阳光体育运动的倡议者,应该定期的向下属的各省教育、体育主管部门下发阳光体育活动的计划,各省教育、体育主管部门负责向其所在省各区域体育主管单位转达计划,最终各种体育活动的开展在学校和社区中进行。每一级体育主管部门应该对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的情况向上一级部门反馈。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为最高的权力机关,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不定期的监测活动,检查阳光体育的实际开展情况是否与下级部门反馈情况相符。各级各部门通过这种监督反馈机制来保证阳光体育的健康运转,并最终的提高我国广大学生的身体素质,使得阳光体育变得真的“阳光”。
高职院校要认真组织实施好每周2节的体育课教学。体育教学部(教研室)要积极认真开展好体育教学活动,更新教学理念,实施新课程方案,要求体育教师加强教学研究,加大体育教学改革力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结合各职业院校的实际情况,体育课教学中可以把篮球、足球、排球、中长跑、健美操、形体训练、轮滑、跆拳道作为主要内容,还可以开设学生比较感兴趣的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桥牌等选修课。在教学中不仅要传授运动技能,更要注意传授科学健身知识及方法,培养学生掌握科学的体育锻炼方法,掌握驾驭不同体育健身器材、适应不同体育健身环境的能力,使学生在校期间至少掌握一到两项锻炼技能。并要更加注重对学生加强“健康知识教育和科学健身理念”的培养,把课外活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并安排体育教师进行课外活动辅导、训练,对参与课外活动辅导的体育教师按相应时间计算其工作量,确保体育教师的合法权益。
1.课外活动多样的组织形式及充足的时间保证
为了更好地开展阳光体育运动,高职院校课外活动应该改变原来那种要求学生统一行动,整齐划一,不考虑学生的兴趣爱好的做法,而是对体育活动充分放开,尊重学生自己的兴趣爱好,重视学生参与性、娱乐性、合作性的特点,结合“六球(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太极拳、健美操、形体训练、轮滑、跆拳道、武术操”项目选择自己喜爱的运动项目,允许他们自带体育器材或随时借用器材。并且保证课外活动时间达到40分钟以上。体育教师和班主任只是作为一个现场指导者和组织者,从而使课外活动真正成为学生的乐园,学生不仅身心得到锻炼,个性也得到了充分的发展。
2.举办有特色的体育艺术文化节
在现代教育理念的引导下,高职院校除了要办好一年一度的田径运动会外,还应该充分利用各种场地优势以及师资力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组织灵活的体育艺术文化节,比赛内容除了田径外增设了体现趣味性、参与性、娱乐性、创造性、表演性和健身性的全校武术操、太极拳、健身操以及与职业技能相关的一些体育比赛或表演。学生的参与人数也由以前的几个田径尖子生,发展为每班几十人甚至全班、全校学生,真正成为学生的节日。
3.发挥体育协会、社团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
高职院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除了以体育课和实施《标准》这些主要载体外,还要充分发挥院校体育协会、社团的作用,开展更加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譬如,篮球协会可以举办“三人制”篮球赛、“三分球”投篮赛;排球、羽毛球、网球协会举办的班级比赛或邀请赛、轮滑协会的表演赛、健美操协会可以主办大众健美操和自编操以及街舞比赛等。利用这些体育协会、社团组织的体育比赛和娱乐活动为有效载体,培养学生运动健身理念,激发他们的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兴趣,各班要制定出切实活动计划,争取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安排,月月有比赛”,从而使更多的学生加入到阳光体育活动中。
4.“阳光体育运动”应与学校群体竞赛活动结合起来
群体竞赛是学校体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园文化建设和体育教育目标实现的有力保障。通过参与群体竞赛,能够促进学生正确体育观的养成,有利于团队、学校集体主义精神的凝聚。有研究表明,参与学校体育竞赛人数及比例不高,会使过多的学生沦为观众角色,过多的对学生参与体育竞赛角色的降低,会伤害体育运动参与者的积极性。因此,阳光体育运动的组织开展应与群体竞赛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不同规模、不同级别更加丰富多彩的群体比赛,让更多的人参与其中,给更多学生一个受公众关注的机会,充分体验竞赛带来的成功与欢乐,这对集体荣誉感的养成以及体育锻炼积极性的培养都是有益的。
高职院校学生的体育教学和阳光体育运动,是一项复杂繁琐工程,是学生踏入工作岗位之前最后的系统学习锻炼机会。让高职学生拥有健全的人格、健康的身心和终生的幸福,以全面对挑战、克服困难的能力,是体育教育工作者的终极目的。阳光体育运动不但能锻炼身心、激智、启德、促美、益心,还能促进文明、和谐校园风气的形成。站在这个高度来审视体育运动,我们才会把“保证学生有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变为自身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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