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瑛 李爱民
(1新疆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2新疆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54)
双语教育在世界范围内被许多国家当做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甚至视为国策,关键是因为它首先具有政治、经济、文化与培养双语双元文化人才等多方面的功能,能够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发展与学生的发展;其次,它拥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合理性与科学性。
托斯滕·休森与奈维尔.T.泊斯特莱特沃尔特(Torsten Ilusen and T.Neville Postlethwalte)在《国际教育百科全书》中对“双语教育”的界定是:“所谓‘双语教育’,通常是指一种使用两种语言作为非语言学科教学媒介语的教学方法。”进而他们又强调指出:实施“‘双语教育’的最低标准,应该是在教学的某些过程中至少使用两种语言,但不一定要同时使用两种语言,甚至不必在同一学期内使用两种语言。”
王斌华教授在其编著的《双语教育与双学教学》中指出:“‘双语教育”,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双语教育’指的是,学校中使用两种语言的教育。这样,我国学校开设外语课程也属于双语教育的范畴:狭义的双语教育指的是,学校中使用第二语言或外语教授数学、物理、化学、历史等学科内容的教育。”
尽管国内外专家学者有关国外“双语教育”之概念的界定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然而,他们在“只有当学校强调使用两种语言进行非语言学科教学时,才能称为‘双语教育’这一点上已经达成了共识。由此折射出了‘双语教育’”的本质:实施“双语教育”,特指在学校教学中,同时或间隔性地采用两种语言的一种比较特殊的教育制度、教育体系、教育计划或教育教学方式。其目的是使学生通过学校教学中目标语的广泛应用,更多地接触目标语,增加目标语的输入量,以较快的速度习得目标语,能够比较娴熟地运用两种语言学习与思维,进而拓宽学生的多元文化视野,增长多元文化知识,促使学生逐渐成为双语双元文化人才,在多元文化社会中得到较大发展。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双语教育也是各个国家语言政策的一种体现。
双语教育作为一种教育体系,其功能主要体现在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与教育发展的促进,或者说双语教育具有政治、经济、文化与教育功能。
凡主张实施双语教育的多移民与多民族国家都期望通过双语教育提高学生的双语水平,消解语言差异下的民族矛盾,体现各国各个民族之间“民主、平等、自由”的政治理想。它的教育功能主要是借助少数民族语言教学,学习更具优势的语言,从而使整个民族更快地发展。双语教育的经济功能主要表现为双语人经济活动范围扩大,经济收益较好。双语教育对社会的经济功能显性了,族群间的沟通便利了,更容易为社会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其文化功能主要表现在它具有文化继承和保留的功能。其社会功能就是交际。只掌握一种语言,社会交际的范围势必狭窄,获得的信息量就不足。相互交流才能相互理解,相互理解才能实现社会的平稳发展。
新疆主要是由13个民族构成的一个多民族的自治区。要促进新疆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先要发展教育事业。为加快新疆教育事业发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在大力推进双语教育。双语教育是新疆政府为加快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制度体现。
新疆的双语教育具有以下性质和特点:双语教育是一种教育制度、教育模式的改革。从根本上来说,新疆双语教育是一种教育制度、教育模式的改革,它要从传统的以少数民族语作为教学语言的单语教育模式转变为双语教育模式。
新疆双语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主要形式,在提高新疆少数民族素质,培养他们的国家认同、中华民族认同和现代科技素质,缩小民汉教育差距方面将起到重要作用。双语教育培养学生成为双语人和双文化人,既能认同中华民族,掌握中华民族文化,又能继承和发扬本民族文化,这样的教育才是适应当今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
“双重乐感”(Bi-Musicality)这个概念,来自美国音乐人类学家曼特尔·胡德的《双重乐感的挑战》一文。他引用了《哈佛音乐辞典》(Harvard Dictionary of Music)和《韦氏大型辞典》(Webster’s Unabridged Dictionary)里面的相关定义,把“乐感”概念的定义归结为“喜爱和聪明地鉴赏音乐的能力”,提倡跨文化音乐的学习者应该以亲力亲为的实践性音乐行为参与,在对音乐(尤其是异己文化的音乐)的具体操作实践过程中,捕捉这个不可捉摸的“乐感”,由此产生了双重乐感教育理论。
1996年,由赵塔里木教授在新疆首次提出要“探索‘双重乐感’人才的培养”问题(这在全国音乐教育领域也是首次提到),并积极付诸实践。为新疆音乐教育实施“双重乐感”教育模式提供了重要的启示。
2007年立项,2011年以优秀等级完成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双重乐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的以张欢教授为首的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依托本土音乐文化资源和《双重乐感的理论与实践》等课题的实施,在课程设置改革基础上,采纳或编写了《新疆少数民族器乐教程》、《新疆民族音乐欣赏教程》、《多元文化音乐教育》、《新疆民族音乐简志》等课程教材。发表了“少数民族地区‘双重乐感’教师的培养”“双重乐感能力培养中的音乐教育本质认识”“‘双重乐感’教师及其专业发展”等论文,在这些著作和论文中,对于双重乐感的阐释一致共识于胡德的理论,正如胡德最早提出“双重乐感”时所言,音乐学家研究某个特定民族或风格的音乐,必须具有完全参与该种音乐体系的能力,通过本身的实践而理解了他文化的音乐基础后,才能更好地用语言描述该音乐。
由此可见,“双重乐感”中的“乐感”是指一种广义含义上的不同民族的多元文化背景下的音乐感知,“双重乐感”核心在于多元文化的相互渗入。
“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这一提法与相关理论已被美国音乐教育界广泛接受,继而在其他欧美国家得以确立与发展,如今已经成为世界音乐教育的主题。对于建立多元主义的音乐文化价值观与教育观而言,“双重乐感”(或多重乐感)能力的培养是其技术核心。
研究异民族音乐时要求融入音乐产生的背景中,研究本民族的音乐则要求研究者融入到音乐产生的时代和地域文化中去。在运用“文化价值相对论”的观念分析问题的基础上,运用“主位”与“客位”结合的研究方法,以亲身体验的主位法认清研究对象的本质,以客位分析法得出最客观实际的规律。所以,“双重乐感”实际上是一个统称,是一种全观论研究方法的实际体现。在音乐教育中,应该是学生们在学好了本民族音乐传统感觉的基础上再学习其他民族的音乐感觉。我们提出的“双重乐感”教学实际是一种教育理念,是通过教学使学生具备一种客观认识一切民族的音乐传统的观念,以科学的态度对待文化的多元化和文化价值的相对性。
中国音乐学院博导管建华教授认为:“音乐双语”能够用不同音乐律制的音乐语言来表达同样的思想情感,会使学习者把他自己母语音乐看做是众多音乐体系中的一种,这就会打破他的自我封闭和单语音乐认识的局限。新疆“双重乐感”音乐教育的理论与实践以多元音乐文化教育观为音乐教育改革的未来发展方向,充分利用新疆多元音乐文化的背景优势,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结合新疆多年来推行“双语教学”的成功经验,以“双重乐感”理论研究与教学实践为进行多元音乐文化教育的突破口,实现在多元文化理念指导下的“双重”、“多重”乐感的理论建构及实践教学,自上而下、层层递进地从高校专业音乐教育推广至中小学音乐教育,以基于新疆多元音乐文化背景“双重乐感”音乐教育理论的研究与教学实践为模本,为中国民族音乐教育的理论研究与教学实践提供有力的研究参照并积累经验,达到推动中国音乐教育发展的最终目的。
在对新疆多元文化深入认识的基础上,对新疆民族音乐进行系统研究,为双重乐感研究与实践提供理论基础。主要包括新疆音乐的“多重”乐感教学理论研究、“双重乐感”与“双语教学”的对比研究、新疆各民族民间音乐概论、新疆民族音乐基本乐理研究、新疆音乐与中国其他地区音乐的对比研究、新疆音乐与中亚音乐、世界音乐的比较研究,等等。
在关注新疆各民族音乐文化差异的同时,进行“双重乐感”音乐技能的教学实践,以新疆音乐视唱练耳技能训练、新疆民族乐器教学实践、新疆民歌教学实践为主要内容。合理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将个体民族的音乐素材进行数字化集成,有效地将各民族音乐文化资源进行保存与共享,并加强新疆各民族民歌赏析、新疆各民族器乐赏析、维吾尔木卡姆赏析等“双重乐感”的审美训练,使学生逐步具备音乐文化全元论观念。
新疆音乐的双语教育首先是对于音乐双语教师的培训。通过培训拓宽了新疆少数民族音乐教师的音乐文化视野,加深了少数民族音乐教师对多元音乐文化的认识。在具体的音乐教学中,他们初步掌握了新课程的基本理念,并能用较合理的教学方法、较先进的教学手段为音乐教学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少数民族音乐教师通过双语培训既巩固了自己母语的音乐文化,又学习掌握了其他民族的音乐文化,极大地丰富了教育内涵,开阔了音乐教育视野,使其成为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新课程音乐改革中的探索者和实践者。
新疆双语教育并非仅是语言的学习,重要的是多元文化的渗入与整合。新疆是歌舞之乡,对于新疆少数民族音乐教师来说,他们的母语音乐感知和表现力是很强的,但由于历史原因,大部分专业基础较差,音乐理论知识欠缺。如:书写范谱不规范出错率高,节奏节拍的概念混淆,波音、滑音、复倚音等一些常用记号的唱奏法不清楚。在具体的视唱练耳教学中把线谱用固定调翻成简谱唱,没有首调唱名法和固定调唱名法的概念。连音线和延音线的不同用法表达不清楚。部分音乐教师存在技能差不能胜任课堂教学,歌曲范唱水平不高等问题。对汉语音乐教材内容的理解还有待学习和提高,对教材的驾驭能力有待提高。并且,部分教师的汉语口语表达能力严重影响音乐教学的课堂质量。而对于汉族音乐双语教师来说,一方面掌握少数民族语言成为教学交流的基础,另一方面了解和掌握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更成为音乐双语教学的核心,其意义在于学习中外音乐的同时,可以充分发挥本民族音乐的特点,传承和发扬具有非物质文化特点的本民族音乐。这即是新疆音乐双重乐感与音乐双语教育的交融关系。
依据“双重乐感”教育的理念基础,以及“双语”教育的理论借鉴,针对学生音乐感知能力现状,新疆一些高校制订了全新的双重乐感课程教学实践改革方案。
新疆艺术学院成立了木卡姆音乐专业,并建立了教学实习基地。新疆艺术学院音乐系承担着新疆少数民族艺术表演人才培养的任务,学生构成以少数民族为主。从1996年开始,创办了音乐表演专业木卡姆表演方向,首次将民族民间音乐系统纳入高等艺术教育,培养具有民族特色的复合型音乐艺术人才,对课程设置、教学模式等进行了创新与实践,将学校传承与民间传承相结合,形成了具有新疆本土特色的课程体系。
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从1994年开始,为本科生陆续增设了《新疆少数民族音乐概论》、《新疆民族乐器演奏》等课程,并设置了《民族音乐田野采风》实践课程;在1998年开始借鉴新疆艺术学院木卡姆表演方向的办学经验,2000年以来,陆续增设了《新疆民歌演唱》、《新疆少数民族视唱练耳教程》、《多元文化论著选读》、《世界音乐》等民族音乐学的课程及相关的人类学课程,并且成立了木卡姆乐团。2006年开发出《新疆民族音乐视唱训练系统》、《新疆民族音乐主题资源库》等软件,并将其推广于新疆艺术学院、新疆喀什师范学院、新疆石河子大学、新疆教育学院等设置有音乐专业的兄弟院校,获得了良好的教学反馈信息。近几年,在全面总结以往办学经验,对人才培养的理念与模式、对教育资源的整合与优化进行全新规划的基础上,围绕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双重乐感的理论与实践”这一重大课题进行了全面的研究和探索,新疆师范大学已经使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得以展开。
如引入跨文化音乐体验与学习,主要学习新疆境内“他民族”的音乐文化传统。技能课程将以跨民族交叉为前提,继续开设《新疆少数民族乐器演奏》、《新疆民歌演唱》等课程;理论课程开设《中西对照基本乐理》、《汉民族传统音乐概论》、《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概述》、《中国民族音乐欣赏》、《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等课程;开设《欧洲音乐简史》课程;并在本学年安排“新疆民族民间音乐周”活动,将原生态民间音乐纳入课堂教学。通过此种课程布局,学生深入了解新疆民族音乐的多元化格局和整个中国的民族音乐的多元化格局,并对西方专业音乐体系有所认识,掌握从理论至技能的各个层面上初步建立起对不同音乐体系的审美与实践经验,进而树立音乐文化多元化的观念,文化全元论的认知方法。
通过艺术实践,培养与锻炼学生的多元音乐文化艺术实践能力,进一步巩固学生对本民族及跨民族音乐文化的领悟、表现和创造能力。毕业汇报的重点考查内容是学生对本民族本地域的音乐文化的继承与创新、跨民族音乐文化的掌握与领悟能力;通过教育实习,使具备“双重乐感”、确立了文化全元观念并掌握了一定的多元音乐文化传承所需技能技巧的学生进入中小学音乐课堂任教。除进行日常教学实习之外,主要协助实习学校开发以多元音乐文化为特色的“校本”音乐教材,从而在普通学校音乐教育的层面上传播新疆本土、中华民族音乐文化,并同世界各民族音乐文化实现交流与对话。
由此可见,双重乐感的基础是音乐的双语教育,但双重乐感并不等同于音乐双语教育。双语教育是一种教育体制,而双重乐感是一种教育观念,它是通过教学使学生具备一种客观认识一切民族的音乐传统的观念,以科学的态度对待文化的多元化和文化价值的相对性。双重乐感教育的开展必将大力推动新疆音乐双语教育的深入发展。管建华教授甚至认为“双重乐感”这一理论体系所体现的音乐价值观念和音乐实践路线是一条有效途径。它对音乐教育的发展将是革命性的,它是21世纪音乐教育多元音乐文化教学讨论的基础性问题,它将打破20世纪以来以西方音乐为基础的单语教学,为中国多元文化的音乐教育提供一个新的范例,为新疆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提供代代相传的人才,为深化中国民族音乐的研究和促进其发展提供宝贵的数据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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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科基地2012年度招标立项课题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