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丽
大学教材《现代汉语》①将“爱”收入动词。《现代汉语规范词典》②中“爱”只有一个名词性义项——姓,其余皆为动词。其动词义为:对人或事物有深厚真挚的感情;珍惜、爱护;喜欢、爱好;形容经常发生(某种行为或变化)。但日常交际中、书本上经常出现这样一些短语和句子:
a.伟大的爱。
b.爱是发自内心的一种情感。
c.心里有爱,嘴上却不说出来。
d.对祖国和人民的爱。
e.爱的力量。
f.这种爱你不了解。
这里的“爱”不能在其动词义项里找到合适的解释。《现代汉语》认为“爱”是一个表心理活动的动词,而心理学中有关“爱”的定义为:爱是对他人肯定的情感,它与喜欢相联系,是与受他人吸引有接近欲望相关联的情感。③
显然,a至f里的“爱”符合心理学,即为一种情感或感情。“爱”在上面六个句子中,a受性质形容词修饰,性质形容词作定语;b作主语;c作“有”的宾语;d受介词短语修饰,介词短语作定语;e作主语;f受量词“种”的修饰。以上均符合名词的语法特征,在此,不妨作一个假设,假设“爱”在现代汉语中还可以是名词,也就是动名兼类词。下面就求证这一假设。
首先我们来看一看什么是兼类词。
在兼类问题上,大部分学者是承认兼类现象的,并且在兼类词性质的认识上取得了广泛的共识。如:王力认为凡属兼类词都必须具备两种以上的常见用法④;张志公认为一词兼类的意义必须相关⑤;胡裕树认为:“所谓兼类,……指的是某个词在某一场合具备甲类词的特点而不具备乙类词的特点;在另一场合具备乙类词的特点而不具备甲类词的特点。”⑥在此基础上我们综合各家观点,给动名兼类词下一个定义:动名兼类词指的是形体、读音相同,表示两种相对独立而又有密切关联的词汇意义,具备名词和动词两类词性的词。下面我们在这个意义上讨论“爱”是否是动名兼类词。
关于动名兼类词的判别标准,有各种看法。
如钟梫在1980年提出了一个判定动名兼类的标准:“只有那些原本(从词源看)是动词,在现代汉语中已可受名量词的限定……也可以受一般形容词和名词修饰的,我们才兼注‘(名)’。 ”⑦“爱”可以受名量词修饰,如:这种爱你不了解。
陆丙甫提出两个标准:一个是“进行十( )”,一个是“名词十( )”,“两个标准中只要符合一个就可看作兼有名词性”。⑧如:深深的民族爱,浓浓的祖国情。
朱德熙在《语法讲义》⑨中提出“名动词”的两项标准:“(1)可以充任准谓宾动词的宾语,(2)可以受名词直接修饰。”“准谓宾动词”指的是“有”。如:心中有爱,深深的民族爱。
朱德熙又在《现代书面汉语里的虚化动词和名动词》中提出,在虚化动词“进行、加以、给予、给以、予以、作”等后面的动词“虽然是动词,可是也跟一般动词的性质不同,带着明显的名词性”。如:给予爱。
胡明扬在《动名兼类的计量考察》⑩中提出三条标准:(1)能直接受名量词修饰;(2)能直接做“有”的宾语;(3)能直接受名词的修饰。三条标准并不全部吻合,主要依据是第一条,第二、三条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因为:“这三项标准中,‘能直接受名量词修饰’是最有效的。”如:这种爱你不了解,心中有爱,深深的民族爱。
可以看出,“爱”符合以上各标准,当属动名兼类词。
郭锐的《现代汉语词类研究》⑪是近年来汉语词类划分的代表性著作,下面结合这本书考查一下“爱”的词性。
本书中,郭锐按照下面的标准确定动词兼有名词性,满足其中任何一项都算具有名词性。
3.2.1 可以受名词直接修饰。如:民族爱。
3.2.2 可以做准谓宾动词的宾语。准谓宾动词包括“有、进行、作……”等。如:心中有爱。
按这两个标准,显然“爱”具有名词性。
朱德熙认为准谓宾动词后面的动词、形容词(如“进行调查、有困难”中的“调查、困难”)是名词性的,并分别叫名动词、名形词(朱德熙1985b),因而此处“爱”为名动词。
但书中又说:“把‘研究’一类名动词处理为兼类在句法简单性得到的好处不多,而由于数量大,在词类的简单性上的代价太大,因而总的代价很大。所以宜采取优先同型策略,不处理为动词兼名词。当然,在特定的语法系统中,如果可以很好地解决名动词做主宾语和真正的动词做主宾语的区别,完全可以把名动词处理为动词兼名词。”
那么,如果“爱”在一些句子中做主宾语能和真正的动词做主宾语区别开来,就可以处理为动词兼名词。下面我们就对此展开讨论。
“爱”做宾语:
a.心里有爱。
b.*心里有不爱⑫。
c.*心里有爱他。
d.*心里有我们爱。
e.*心里有立刻爱。
f.心里有纯洁的爱。
g.心里有深深的民族爱。
可以看出,“爱”在此已不做动词用法,只做名词用法。
“爱”做主语:
a.爱是一种情感。
b.*不爱是一种情感。
c.*爱他是一种情感。
d.*我们爱是一种情感。
e.*立刻爱是一种情感。
f.真正的爱是(不掺杂任何功利的)一种情感。
g.民族爱是一种情感。
同样这组例子中“爱”只体现名词性。意义与动词义既不同又有关联,已经区别了名动词做主宾语和真正的动词做主宾语,完全可以处理为动词兼名词了。
郭锐认为一个词属于多个词类就是兼类词。兼类词与同形词的处理是相互关联的。与兼类词有关的现象有三种:
a.同一义项(严格说是同一概括词)兼属多个词类。
b.意义上有联系的几个义项属于不同词类。
c.意义上无联系,音同、词形同的几个词属于不同词类。
a是同型兼类词,b是异型兼类词,c是异类同形词,“爱”则是异型兼类词。
“爱”的名词性还可以从修饰语的词性看出来。形容词修饰动词,只能作状语或补语,不能作定语。
如:a伟大的爱。b.纯洁的爱。
“伟大”和“纯洁”均为性质形容词,此处是作定语,与形容词修饰动词只能作状语或补语相矛盾,可见此处“爱”只能是名词。
通过以上论证,我们得出结论:“爱”既有动词词性,又有名词词性,当属动名兼类词。
注释:
①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②李行健主编.现代汉语规范词典[M].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语文出版社,2004.
③叶奕乾等主编.普通心理学(修订二版)[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④王力.中国语法理论·新版自序,(上册)[M].中华书局,1957.
⑤张志公.汉语语法常识[M].中青出版社,1953.
⑥胡裕树.现代汉语,(第6版)[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5.
⑦钟梫.汉语词典标注词性问题[J].辞书研究,1980.
⑧陆丙甫.动词名词兼类问题——也谈汉语词典标注词性[J],辞书研究,1981.
⑨朱德熙.语法讲义[M].商务印书馆,1982.
⑩胡明扬.动名兼类的计量考察[J].语言研究,1995.
⑪郭锐.现代汉语词类研究[M].商务印书馆,2002.
⑫加*是不存在的用法.
[1]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2]李行健主编.现代汉语规范词典[M].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语文出版社,2004.
[3]新华词典[M].商务印书馆,2001修订本.
[4]现代汉语词典[M].商务印书馆,2004.
[5]叶奕乾等主编.普通心理学(修订二版)[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6]王力.中国语法理论·新版自序,(上册)[M].中华书局,1957.
[7]张志公.汉语语法常识[M].中青出版社,1953.
[8]胡裕树.现代汉语(第6版)[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5.
[9]钟梫.汉语词典标注词性问题[J].辞书研究,1980.
[10]陆丙甫.动词名词兼类问题——也谈汉语词典标注词性[J].辞书研究,1981.
[11]朱德熙.语法讲义[M].商务印书馆,1982.
[12]胡明扬.动名兼类的计量考察[J].语言研究,1995.
[13]郭锐.现代汉语词类研究[M].商务印书馆,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