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一
(西南大学 汉语言文献研究所,重庆 400715)
后人在研究甲骨文时,对于省吾先生的《甲骨文字释林》(以下称《释林》)关注颇多,而对《双剑誃殷契骈枝》(以下称《骈枝》)却多有忽略,我认为,可称之为《释林》母本的《骈枝》,其中许多观点值得借鉴。例如作者在分析某字字形时,常用到“某字从×与从×一也”及与此相类的语句,它为我们释读、研究古文字提供了可资遵循的观点,现将其条陈如下。
此观点王国维在《戬寿堂所藏殷墟文字考释》第一片释“土”过程中,已有过此类表述:
可见先人在龟甲兽骨上锲刻文字,因于方便,故有同一字或其构件呈现空心与实心的差别,于先生将其总结为“从实点与从虚廓一也”,十分精确。在文中,他还用两个字例进行了类比论证,如“虎”字作“”,亦作“”(“虎”字所表现的背部斑纹不一);“黍”作“”,亦作“”(“黍”字所表现的结实不一)。
在《释“屯”》一文中,作者也有“古文字虚廓与填实同”等类似的表述,所举类比例字为“屯”甲骨文作“”,金文作“”。我们用其它字的不同形体来证明此观点:如“王”字作“”(合21471反),亦作“”(合00032);“中”字作“”(合7368),亦作“”(合13375正);“首”字作“”(合15105),亦作“”(合13616)。在甲骨文与金文的字形比较中,此观点更显正确。如仍是“王”字,金文可作“”(《小臣系卣》),亦作“”(《越王剑》)
除以上各观点外,作者在《骈枝》中还提出了:从“广”从“宀”一也(《释“”》)、“”字从“”从“”一也(《释“”》)、金文“爐”字从“膚”从“廬”一也(《释“盧”》)等诸多观点,这些观点,在《释林》中都未从形式上加以保留。
同时在《骈枝》一书中,还有许多结论性的语词,其意思与“从×与从×一也”相同,这些也是我们值得研究的地方。
我认为,以上诸观点除第一条外,从所释字形的历时演变中观照,不无正确,但从其共时存在中寻求理据,则颇为不易。于先生可能基于此而将它们排除于《释林》之外,但研究它们,对于探求字形自古至今的演变脉络,不无裨益。
总之,于先生的早期作品《骈枝》有许多启发性的表述或结论可资鉴借,重新审视这些观点,对我们体认于先生的释字思路思想进而把握识读古文字的基本规律有着重要意义。
[1]高享.诗经今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2]徐中舒.甲骨文字典[M].四川:四川辞书出版社.
[3]于省吾.双剑誃殷契骈枝[M].北京:中华书局,2009.
[4]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M].北京:中华书局,2009.
[5]容庚.金文编[M].北京:中华书局,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