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彩 王 鹏 石 惠(、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经济管理系 四川 成都 6004 、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 福建 福州 5008 、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运动系 四川 成都 6004)
脚斗士,俗称“斗鸡”、“撞拐”,其基本运动形式是以单脚支撑,单膝攻击对方,以将对方击出场外或失去平衡倒下为取胜目的。曾被列入“中国儿童十大经典游戏”和“我国最有男子汉气概的游戏”之一,据考证,脚斗士运动起源于5000年前,从甲骨文、金文、篆文的字形演变看,其来自于象征头上戴有长角、足饰为兽爪形的假面具舞蹈——“蚩尤戏”。
2005年4月,北京德道传媒有限公司使脚斗士运动成为中国第一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文化体育项目。2009年5月的“武夷山——脚斗士运动发源地”授牌仪式,标志着现代脚斗士运动的诞生。2010年10月,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公布了脚斗士是该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之一。
所谓传承性,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具有的被人类以集体、群体或个体的方式一代接一代地继承或发展的性质。
主要包括:(1)媒体宣传。多方媒体对脚斗士运动进行全方位的赛事转播和专题报道。(2)举办赛事。自2006年,全国范围内举办了多场脚斗士比赛,2007年“中日韩脚斗士争霸赛”启动仪式,标志着脚斗士运动正式走出国门、走向世界。(3)构建脚斗士运动展示中心。武夷山市政府构建国际休闲体育产业园区,以供脚斗士运动开展比赛和相关宣传。
主要包括:(1)脚斗士运动引入体育课堂。它从研发之日起就立足于学校,其受众人群定位于学生,特别是高校的大学生。(2)成立运动训练基地。全国脚斗士大赛推广委员会建立了三个脚斗士训练基地和30余个比赛场点,进行了1000多场比赛试验。(3)开办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2006年6月,全国脚斗士大赛推广委员会分别在北京等地举办了数期脚斗士教练员培训班;9月,举办了“全国脚斗士裁判员培训班”,为今后国际脚斗士赛事做好充分准备。(4)建设脚斗士运动俱乐部。目前在北京体育大学等12所重点高校建立了12支脚斗士俱乐部,并以职业俱乐部的市场化模式进行运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开发式”保护存在“文化开发”和“经济开发”两种形态。
“文化开发”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体现在:(1)知识产权保护。脚斗士先后在中、美等国及马德里条约所包含的六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商标注册和知识产权保护。(2)制定和修改比赛规则。2005年4月,德道公司完成了《脚斗士竞赛规则》、《脚斗士裁判法》等系列研究,完成了民间儿童游戏向国际化的体育运动项目转变的历史性飞跃。
主要表现在:(1)赛事产品。它主要包括赛事冠名及附属宣传赞助、俱乐部冠名等。(2)相关体育用品。其需要配备的相关体育用品主要包括专用护具、运动鞋和服装系列等。(3)形象产品。主要包括纪念币、系列礼品、吉祥物等。
2006年8月,全国脚斗士大赛推广委员会的成立,为脚斗士在中国和世界的推广、普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目前,脚斗士产业的所有盈利模式已经初具规模,德道传媒将陆续开发脚斗士体育、传媒、娱乐等三大产业。
自2006年开始举办全国脚斗士大赛以来,每年都吸引来自全国各地的高校大学生参加。脚斗士运动融入校园体育文化,丰富了高校体育课课程体系,并为民间体育在全社会的普及与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作为中国第一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赛事,脚斗士运动正式走出国门、走向国际竞技舞台,架起中国民族体育与世界体育沟通的桥梁。它在完成国内品牌建设的同时,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脚斗士运动作为一种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它源于中国民间体育,逐步发展成为国内外知名体育运动项目,主要是因为人们一方面按照本真性原则,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发展规律,另一方面,又结合自身实践不断创新。另外,脚斗士运动的发展也离不开政府的政策导向,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以及广大社会民众的广泛参与。
[1]牟延林,谭宏,刘壮.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1.
[2]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M].北京:学苑出版社,2008.8.
[3]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10.
[4]叶宋忠.福建高校开展脚斗士运动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J].牡丹江大学学报,2010,19(10):154-156.
[5]韩英甲.开展“脚斗士”运动的社会价值之探究[J].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8,23(5):9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