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雪
母婴保健工作是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之一,尤其自1994年《母婴保健法》的制定施,承担预防保健工作的社区防保人员,做了大量妇幼保健工作,在降低孕产妇及婴幼儿病死率方面做出了很大贡献。但在具体工作中,作者认为还存在很多问题,现就存在的问题谈几点看法。
1.1 管理条块化,片面化 在母婴保健工作中,大部分防保人员追求保健次数及条块化的保健内容、系统化的管理.如孕期保健只追求4次或5次,儿童保健只注重常规免疫及“三、二、一”体检,缺乏全方位、全过程、系统化的管理。
1.2 各项宣传、教育、指导、咨询工作较薄弱 第一,缺乏对母婴保健工作重要性的广泛宣传,多数不能充分了解母婴保健健工作的重要性;第二,对夫妻生活的指导及咨询工作较薄弱,尤其是新婚夫妇更需要充分了解正确的健康的夫妻生活方法,但在具体工作中,保健工作者及夫妇双方很少涉及到此项话题,以致不同程度地影响新婚夫妇的身心健康及优生优育问题。
存在以上问题,笔者认为主要是因为各种有关政策、法规及其重要性、重要意义宣传力度不够;个别人责任心不强,防保人员缺乏各学科知识的系统掌握,缺乏对联系群众的重要性的认识。
3.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 加强对《母婴保健法》及优生优育和其他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达到人人皆知,人人重视,人人遵守的目的,其中包括对各级防保人员和一些群众的宣传。另外应解除封建思想的束缚,正确认识各种咨询指导工作的重要性,尤其对夫妻生活及优生优育的咨询与指导,必要时可在各级保健机构设立咨询室及咨询电话,从而提高母子身心健康。
3.2 强化防保人员管理 首先,应把好防保人员聘用关,选择那些业务素质高,有较强责任心并且有一定防保及临床经验的人员上岗。其次,应加强各级防保人员业务培训、其中要包括乡医的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防保知识和临床知识两方面,以便其在具体工作中能更好地贯彻防治结合的方针。在临床知识的培训中,应加强全科知识的培训,扩大视野,在具体工作中得心应手,更好地提高医疗保健服务水平。
3.3 加强系统化,全方位服务 首先,应转变防保人员的思想观念,从被动应付工作的观念向主动参与各种医疗预防保健及各种流行病学监测工作的观念转变,以提高其工作效果。其次,在具体工作中应注意加强各种关系的协调,主要是担任基层具体防保工作任务的人员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乡医之间关系的协调。因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其各项工作的业务指导及培训,可不断提高其本身业务素质,而乡医则直接参与农村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与乡医搞好协作关系,可大大减少工作精力,提高工作效率,达到事半功倍效果,并且乡医与群众接触较为密切,对群众各种健康状况及其他情况比较熟悉,真正达到系统化、全方位服务。在个别防保人员思想中,母子保健工作只是一种任务,片面追求保健服务次数,以应付上级对本项工作的检查,却忽略防保工作的具体职责是监测预防控制疾病的发生发展,进一步提高身体素质。所以,笔者认为要真正达到及时监测预防控制疾病的发生发展,提高母子健康,降低孕产妇及婴幼儿病死率,建立母子保健手册,家庭健康档案,实行档案化管理,详细记录其流行病学及临床医疗情况,从社会家庭方面考虑问题,以更全面更具体。
再次充分发挥乡医在基层工作中的积设作用,即1个防保人员对应多个乡医,而1个乡医对应1个孕产妇及儿童,或1个乡医对应多个孕产妇和儿童,由乡医具体负责孕产妇及儿童日常情况的监测与记录,包括流行病学及临床医疗情况的监测与记录:每月至少做2次工作,而防保人员每月至少要与乡医集中汇总一下;以便及时准确了解孕产妇及儿童的各种情况动态,及时监测预防治疗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发生发展,将出现的问题处理在早期,进一步做到防治结合的目的,更好地提高母子健康水平,降低孕产妇及婴幼儿病死率。
如果条件允许,孕产妇及其儿童保健工作,由同一个防保人员负责,从婚检开始到儿童7岁为止,真正做到一个环节不漏地提供全过程全方位服务,以便系统了解母子及其家庭的各种情况。若条件不允许,在防保人员交接时,应将各种档案资料系统移交,并说明各种情况,以求顺利过渡,继续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